施工管理委托合同(通用13篇)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实际生活和工程项目中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并获取正当利益的手段之一,然而,由于目前我国市场还不完全规范,法制还不够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多种多样的施工索赔造成了工程项目中一些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和其他影响,所以针对这些现象,我们需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严格管理。
关键词:施工索赔及程序 工期及费用索赔施工索赔管理
一、施工索赔及程序
(一)施工索赔概念
当事人在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对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通常有合同缺陷、业主违约、工程师指令、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变更、其他承包商干扰原因,但实际生活中也有不可抗力等其他原因造成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有利于承发包素质和管理水平提高;是挽回成本损失重要手段;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二)施工索赔程序
FIDIC1999版(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曾指出,正确的合同管理需要我们灵活运用合同实施管理,依靠合同条款进行管理,依靠经验和愿望管理,最终实现双赢。同时也指出了索赔的程序,如下:
(1)索赔通知
承包商必须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提交合同要求的其它通知和详细证明报告。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
(2)保持同期记录
承包商应随时记录并保持有关索赔事件的同期记录。工程师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可监督并指示承包商保持进一步的记录及审查承包商所作的记录,井可指示承包商提供复印件。
(3)索赔报告
承包商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42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如果引起索赔的事件有连续影响,承包商应在提交第一份索赔报告之后按月陆续提交进一步的期中索赔报告;在索赔事件产生的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4)工程师的反应
收到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及其证明报告后的42天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也可要求承包商提交进一步的详细报告,但一定要在这段时间内就处理索赔的原则作出反应。
(5)索赔的支付
在工程师核实了承包商的索赔报告、同期记录和其它有关资料之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决定承包商有权获得的延期和附加金额。经证实的索赔款额应在该月的期中支付证书中给予支付。如果承包商提供的报告不足以证实全部索赔,则已经证实的部分应被支付,不应将索赔款额全部拖到工程结束后再支付。如果承包商未遵守合同中有关索赔的各项规定,则在决定给予承包商延长竣工时间和额外付款时,要考虑其行为影响索赔调查的程度。
二、工期及费用索赔
(一)工期索赔
1.工期索赔的分析
工期索赔的分析包括延误原因分析、延误责任的界定、网络计划分析、工期索赔的计算等。运用网络计划方法分析延误事件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以决定延误是否可以索赔。在工期索赔中,一般只考虑对关键线路上的延误或者非关键线路因延误而变为关键线路时才给予顺延工期。
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
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而且管理水平要求不高,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3)网络分析法
通过分析干扰事件发生前和发生后网络计划的计算工期之差来计算工期索赔值,可以用于各种干扰事件和多种干扰事件共同作用所引起的工期索赔,主要还是用于管理水平要求高的工程项目,但计算过程较复杂。
(二) 费用索赔
1.索赔费用的构成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工程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终止合同等可计入利润索赔)、其他应予以补偿的费用(利息、分包费、保险费、各种担保费)
2. 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通常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总费用核算是准确的、承包商的报价是合理的,合同中没有争执等。
(3)修正总费用法
修正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三、施工索赔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索赔的管理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在实际生活中,首先业主及工程师需要对承包商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严格评审,审查合同文件;工程师的指示;往来函件;会议记要;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照片;工程财务记录;现场气候记录;
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及其他施工索赔依据的真实性、全面性、时效性、关联性及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同时还要严格审查工期顺延要求及费用索赔要求。其次,为了对将来索赔的预防和减少,工程师需要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签订合同时注重合同严密性,严格地履行合同,做好日常监理工作,索赔事件发生后应采取有效措施。
四、结束语
施工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所以当下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的管理是必要的。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设、施工单位及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建设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
二、合同文本
签订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使用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本本。
三、合同签订和备案时间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开工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施工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作为确定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关系的最终依据。
经双方同意补充、变更、解除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的,应当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
四、对合同签订内容的有关要求
(一)施工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
2、合同价款应与中标价一致;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4、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造价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方式,一个工程项目不能同时使用两种计价方式,不得采取“一口价”或“平米造价”方式确定工程价款;
5、应明确预付工程款为工程造价的25%~30%,及明确的预付款抵扣方式;
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应明确根据每月确定的合格工程计量结果,应明确工程进度款为工程价款80%~90%。
7、应有明确的针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的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和支付方式;
8、采用固定价格的,应明确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系数(或风险金额)及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9、采用定额计价的.,有关费率应明确约定并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低于下限;
10、应明确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应明确建设单位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5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并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工程款项;
11、对于工期提前或延误应有明确的奖惩约定,应符合公平公正、对等原则;
12、实行履约担保的,应明确履约担保的数额,一般不低于工程造价的10%,政府投资工程应实行履约担保;
13、采用可调价格的,应明确约定各种可调因素及材料价差的调整方法;
1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并应明确约定调解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5、对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应明确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工程造价的5%;应明确保证金的返还时限,保修期限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
16、安全有关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并明确以下事项:
⑴应明确约定安全生产费,并不得低于有关标准;
⑵应明确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费用,不挪作他用;
⑶应明确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⑷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确定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拨款约定将安全生产费用单独划拨到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资金帐户;
17、应明确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如允许分包应在合同中明确分包的单位及所承揽的分包工程;
18、农民工工资支付条款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事项:
⑴实行农民工工资月结季清制度。建筑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使用全省统一的劳动合同文本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至少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次工资,每季度末结清农民工剩余应得的工资,不得以工程款未结算、工程质量纠纷等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⑵实行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制度。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所辖区域内建设工程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每月建筑业承包企业应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支付表上报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资支付表应由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审核确认后签章。
⑶实行先发工资后结算制度。建设单位在编制概算时应测算人工费所占比例,测算比例一般不低于工程价款的10%。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建设单位按比例暂扣相应的人工费,专款专用,待监督上月农民工工资已足额支付后拨付。在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经确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拨付其剩余工程款。
(二)专业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参照施工合同
(三)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1、劳务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2、应明确劳务报酬的结算、支付方式、数额、时限;
3、应明确违约责任的约定;
4、争议的解决方式,可先由有管辖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的一种解决方式解决;
5、应明确质量缺陷的鉴定部门及解决方法;
6、农民工工资支付参照施工合同有关要求。
五、备案合同应提供的资料
(一)施工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招标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2、工程定额测定费已足额上缴;
3、不招标的工程,承包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发包方的相应证件;
4、不招标的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5、担保合同;
6、建设单位不同意分包的或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二)专业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单位同意分包的书面材料;
2、工程量清单和报价单或预算书。
3、合同双方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4、施工合同;
5、工程质量保修书;
6、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不进行劳务分包的,应出示劳动合同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双方的资质证书;
2、双方营业执照;
3、施工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
六、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的合同事项
(一)工程预付款的比例和拨付时间;
(二)工程进度款的拨付计划及计算方法;
(三)结算款的拨付时间和结算方式;
(四)索赔的程序;
(五)违约责任;
(六)质量保证金扣除比例与年限;
(七)履约担保;
以上条款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七、受理与备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合同备案后,办结时限为5日;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在备案合同上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备案合同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档保管3年;
4、对于已备案合同,合同当事人及有权部门可以查询,查询时应提交相应资料。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5、建设、施工单位是否及时备案合同将记入信用档案。
八、监督管理
(一)对建设或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招投标与结算中不执行有关计价依据的;
2、建设单位不按有关规定支付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的;
3、建设单位未按时限完成竣工结算工作,且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
4、有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不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或只与“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分包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1、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合法;
2、应当实行招投标的工程未招标的;
3、施工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相背离的;
4、提供的备案资料不全的;
5、不符合合同签订内容有关要求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适时进行制度建设,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以达到控制企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本文结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归纳和总结了合同签订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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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第一,我国施工行业发展市场相对不完善,还存在许多不规范和不完整现象,尤其是施工合同管理中,更是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签订项目所使用的合同,形式简单,很多地方不符合合同标准要求,很多都是口头委托或者以政府命令方式,在施工的过程中,完全不能作为施工依据,施工过程中完全不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利用不规范合同文本回避应尽义务,转嫁工程风险,导致施工合同管理现状混乱。第二,当前市场上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一人多岗现象严重,造成合同内容不规范,经常出现随意更改现象,合同履行情况一团糟。当合同纠纷发生时,不及时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解决出现的问题,而是采用一些不光彩手段,寻找逃避责任空隙,延误纠纷处理,最终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施工企业对施工合同管理重视程度不足,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合同不归档、不总结,管理手段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信息化采用不足,人员管理占据重要部位,合同整体处于分散管理和粗放式的状态,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督作用。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处于落后状态,严重制约我国施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程造价控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
二、强化施工合同管理,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1.严审工程预结算
审定工程预结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诸如:工程量、定额、费用及不合理技术措施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在预结算中减掉增加费用,删除冗余内容,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以便达到控制造价的目标。
2.严把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
工程造价中建筑工程材料费用占据比例庞大,因此,严格把控工程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对于控制整个工程造价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建设单位详细了解市场,掌握最新材料的价格信息,以便控制施工单位的材料价格,要求其做到物美价廉。
3.严控工程变更问题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常见的问题,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从以往工程造价控制经验不难得出,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量,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难点。实际发生工程变更主要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施工进度随着发生改变,从而工程量发生改变,造价得到控制。因此,项目工程师要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一旦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师需要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根据施工单价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确定施工条件变化,引发合同变更,最终确定变更价款。
4.严管索赔问题
索赔是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个现象,具体指根据合同权利,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补偿的要求。承包商向业主索赔,业主便积极进行反索赔,会尽量化解施工中的索赔问题,将其扼杀在摇篮里,最终控制工程造价。出现索赔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业主选择合同模式不得当;
(2)合同文件和合同管理质量水平达不到要求;
(3)合同执行的前提不完善,存在很多不确定情况。随着国际项目逐渐扩增,索赔管理已经走向国际化的道路,一旦索赔管理不良,后期索赔问题就会接踵而至,最终致使工程造价增大。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的合同管理势在必行,避免索赔条件成立,如果出现,要及时处理,尽全力协商解决,因为一旦到了仲裁或者诉讼阶段,就会浪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增加工程造价。
三、结束语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强化施工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必须作为长期目标发展,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提升企业自身水平。加大对施工合同管理的研究力度,不断提高管理方法和手段,确保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甲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供电系统集成及施工标A标项目部
乙方: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土建
为确保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施工期间带电区域的施工安全,确保双方顺利完成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义务与职责
1、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批复带电区域的施工计划;
2、甲方及时办理带电区域施工的相关手续;
3、甲方同意乙方进入带电区域施工的同时,还应告之该区段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4、甲方负责乙方施工计划范围内停送电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指派主要管理人员负责重大事情与乙方联系工作;
6、甲方指派调度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7、甲方指派人员为施工计划联系人,负责接收、下发乙方的施工计划;
8、甲方除特别要求外,值班人员即作为现场施工的配合人员。
二、乙方义务与职责
1、乙方配备有经验的施工人员参与带电作业区域作业的调度管理,并配备专人与甲方变电所、接触网调度保持联系;
2、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报施工计划给变电所、接触网调度;
3、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施工,必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办理了相关手续,按要求设置好防护后,严格按批准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时间进行带电区作业,否则不准进入作业;
4、乙方进入带电区作业,必须安排人员在变电所值班,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未经甲方配合人员的'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乙方进入带电区域内作业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报相关监理单位审批备案,并对进入带电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6、乙方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必须注明施工区段所需时间、范围、有无大型机具;
7、乙方在批准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且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及机具材料全部撤离带点区域后,方可向调度消令,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及时消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撤除,必须提前向甲方调度申请延长作业时间,经调度同意后,方可继续作业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撤除;
9、乙方在带电区域内施工时,必须保护好带电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和已完工程成品保护,如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施工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干净;
10、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施工完毕后,由甲方据实退还(依据规定罚款的除外)。对不签订安全协议或不缴纳安全保证金的单位,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带电区域施工;
11、本协议另附《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供电系统带电区域(临管时段)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一份。
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报中电建指挥部系统部及安质部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开户行:
账号:
收款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 进行施工管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名称:
1.3工程期限 天,施工开始之日算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1.4合同价款:根据装饰工程总造价收取10%的管理费用。 装饰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管理费用为: *10%= 元。 最终费用按照装饰工程决算价款计算;
1.5结算方式:自开工之日起预付10%之后,按照时间周期结算。本装饰工程预计工期为60个天,分四个周期结算,15天为一个结算
周期:第一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二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三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四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最终结算以工程决算为准,多退少补;
1.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7甲方有责任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将规定金额的款项交纳乙方公司财务部。交纳金额不符或未交纳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交,如逾期未交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二、甲方义务
2.1提供必要施工条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主材、设备、场地、资金、临时用水、临时电源、室内达到门窗封闭;
2.2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及时检查,以免延误工期;
2.3按期支付价款;
2.4负责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所收取的多种管理费用及抵押金;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消防、保卫;
2.6如需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进行拆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义务
3.1在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
3.2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
3.3提供主材、设备,订做成品进场时间表,以确保成品安装及设备调试在工期内完成;
3.4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已确定施工图纸及预算,在未发生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增加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降低;
3.5通知甲方、工程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在支付工程承包人的阶段工程款时,必须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批复相应款项,如果未通知乙方而付款,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工艺说明进行对工程承包人的监督;
3.7对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工期延误
4.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顺延,签订延期单。除此以外,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调整工期的因素:1)甲方原因;2)图纸变更;3)不可抗力影响;4)经甲方同意;
4.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1、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1262-20xx)
2、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10GLK002-20xx)
3、 国标《室内空气质量》(GB/T18883-20xx)
六、工程验收
6.1本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装修材料验收、电器质量验收、家具质量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电改造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工程委托施工合同(单包)
承包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室内装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双方就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居室面积: 居室间数:
4. 工程内容(附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报价书)
二、 承包方式:
1. 工期:天,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2. 工程承包价款:
a.工程承包价按双方商议的工程项目单价进行结算(附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表)。 b.工程承包总价按工程实际完成量进行汇总计算。
3.承包信誉保证及质保条款:
a.根据甲方公司工程管理规定,乙方自愿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甲方缴纳个人信誉保证金元。甲方财务部出具相应收据,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返还乙方。
b.乙方所缴纳信誉保证金主要用作其施工队信誉担保,如发生乙方在承包施工期间有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及施工标准、诽谤公司声誉等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有权在其信誉保证金中做出相应处罚。
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无条件执行工程保修期一年并按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______%缴纳工程质保金(即;________元)。保修期内发生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接到甲方电话维修通知应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进行维修。不按时间维修或维修没有让客户满意,公司有权在其工程质保金中做出相应处罚。派其他施工单位解决,加收实付费用的20%作为管理费。保修期满甲方退还质保金。
4.工程质量及管理约定:
a.乙方无条件承诺其承包施工的工程验收合格(以客户签字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单为准)。 b.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负责在一周内收取业主方______%工程尾款,该款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承包款。
5.工程款支付方式:
a.合同签定后,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施工累计工日,由甲方现场项目管理人员签发领款单,乙方到甲方财务部领款。
b.乙方工程承包款累计领取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不能超过乙方工程承包款总价的______%,尾款待工程竣工后与甲方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天内。
6.双方其它约定: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质量要求:
按《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标准》由设计员或施工监理分阶段进行验收和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并撤换工程队,其中造成的所有损失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 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 提供全套施工图纸和完成工程项目变更手续。
2.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3. 派监理对现场施工进行工艺、工序、质量、进度的监督。
4. 严格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对乙方进行工程结算。
五、 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在前一段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施工。验收单必须有客户签字。
3. 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现场文明施工条例》和《施工队日常管理条例》,切实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赔偿。
4. 必须对签字工程的金额保密,违者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5. 必须在保质、保量、保工期原则下完成工程任务,超期每日乙方按工程款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6. 甲方有权指定施工工人,乙方必须服从。
7. 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相邻居民人身安全;防止火灾和水、电、煤气事故发生;防止物品损坏。凡有上述情况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报请公司总办进行协调。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通过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 附则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成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人: 家庭住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摘要:本文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类型及基本特性进行简要阐述,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意识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等,进一步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落实全过程控制。科学处置合同纠纷等角度入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旨在维护施工单位项目的综合效益,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内容,具有动态化特征,合同管理的周期较长,极易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发生变动,一旦合同管理方面出现问题,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情况下可能会给项目政策运转形成制约。在此种情况下,探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1.1定义
所谓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系统化管理方法,通过计划、组织、指导和控制来促进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是由国家及主管部门所办法的,与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存在密切关联。项目合同管理还包括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设计标准以及施工操作规程等,这些都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所办法的。对于建设文件和设计文件,也是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必须由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合同文件的签订必须满足法律要求,对于合同双方往来信函、资料及各项通知等,也都是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1.2类型
由于签订合同的对象不同,使得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类型也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表1所示。
1.3基本特性
其一,内容齐全,条款完整,也就是说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保证完备,不可存在缺项或漏项,否则会影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其二,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用词准确,表达清晰,要明确双方具体权责,不可存在隐晦或可供臆测的词汇。其三,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标准且理性,要确保公平合理,要保障合同双方权益,并促进义务履行。其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要灵活,确保能够结合作业环境以及专业领域等差异确定有针对性的合同内容,并确定风险防范具体要求及权责利分配方式,以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2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社会不断进步,施工单位在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力度也不断加大,合同范本得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断健全,这就为项目合同标准化管理的落实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就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现实情况来看,受到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施工单位重视程度、财务参与度等因素的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理想。
3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合同意识不强,现代社会发展形势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阶段的施工单位缺乏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部门,尚未构建有针对性的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流程缺乏规范性,项目合同全过程监管也并未得到高效落实。其二,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和正规的合同管理机构,导致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其三,合同管理体制不健全,无法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变更等开展全过程、系统化管理。其四,合同管理信息化水平低,大部分情况下仍采取手工操作方式,合同审批时效性不足,导致项目合同管理效率低。其五,合同执行不规范,违约现象普遍。
4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有效策略
4.1强化合同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
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强化合同意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并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文件加以严格执行,为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规范制定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说,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岗位职责,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项目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条文及文件精神开展深度学习,对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做好项目合同审查工作,以合同制定与合同签约作为审查对象,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全面学习合同法,并坚决制定合同管理文件,避免无效合同出现,降低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纠纷,以免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子涵,要确保合同制定的规范性,也就是说,要明确项目合同的基本特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与其基本特性保持高度相符。施工单位项目合同以国家通用性合同文本为主,结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具体内容开展综合分析,适当修改或充实合同范本细则,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的制定能够满足施工单位项目的实际需求。在全面把握施工单位项目特点的基础上,以招标文件、项目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项目合同,确保合同内容清晰和用词准确,并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内容加以审核,及时修改订正,确保合同制定规范且可靠,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的改善。
4.2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履约管理,落实全过程控制
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项目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复杂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的管理,都必须要从合同签订这一阶段入手,落实管理与控制,保证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在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确保合同签订及时,坚决不可令项目合同谈判处于被动状态,在充分认识到项目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规范签订合同,尤其是要注意敏感性经济条款的签订,更要及时确认,不可置于工程完工后,否则极易引发经济纠纷,给施工单位造成无法预估的损失。为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效性,要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对项目建设各项内容加以确认,避免出现无效代理等情况出现而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加强预付款条款的管理,必要情况下需由分包商出具保函或支付预付款,以免给企业造成经济风险。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签订过程中要注意违约条款的管理,明确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要细化工程转包与再分包等相关内容,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以确保项目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确保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有效。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要注重履约管理,也就是说在签订项目合同的基础上,要通过履约管理来确保合同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要落实项目合同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部门要全程跟踪合同执行过程,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在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的过程中,要建立台账,将项目合同管理的各项内容清晰的体现于台账上,包括工程进度、机械租赁、结算支付等,要确保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及时性,并结合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及时总结,注重自合同编制到合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合同顺利履约完成,促进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4.3财务参与合同管理,明确督促重点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要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并明确督促重点,确保合同管理部门能够对合同法和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加以规范执行。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对合同编制、签订及履约的各个环节加以督促,确保各环节逐步完善,保证项目合同管控的有效性。财务部门要明确督促重点,切实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加大项目合同审核力度,确保其合法、严密且可靠。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财务部门要做好资料收集与保管工作,避免由于资料流失而出现合同纠纷。与此同时,要对合同执行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并实时风险评估,对施工单位项目风险开展科学评价,保证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科学性。
4.4提高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科学处置合同纠纷
针对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才质量,确保其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等都能够满足岗位要求,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要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这也是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合同纠纷的处置过程中,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依据,结合事实进行处理,若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则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坚持原则,明确主次,收集纠纷相关资料作为证据,科学处理纠纷。要通过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构建来落实动态化管理,提升项目合同管理的精确性和严密性。
5结语
通过以上研究可知,针对当前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管理体制不健全、信息化水平低、合同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必须要采取科学且有针对性性的项目合同管理策略,强化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文件,并落实项目合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全面提升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对合同纠纷加以科学处置,从而全面提高施工单位项目合同管理成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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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建华.试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风,20xx(24).
[4]潘萍.施工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浅析[J].建筑,20xx(04).
甲方(委托方):
乙方(管理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前期装修、委托管理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武冈市 装修工程委托管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
1.3 工程管理方式:经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根据设计图纸进行装修施工管理,由甲方提供装修材料及装修队伍的管理服务模式。
1.4 装修工程期限为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装修工程管理合同管理服务费(不含税)为人民币: 陆仟元整 (¥6000.00)。
第二条 工程监理:本装修工程由乙方负责工程监理,装修工程所有工程进度、质量由乙方负责把关。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开工前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工作条件。
3.2 甲方需提供施工期间的临时水源、电源;
3.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4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装修期间乙方设计图纸要求现场指挥施工;
4.2 装修期间乙方需为甲方提供可参考的施工队伍为甲方参考;
4.3 乙方需按照设计装修图纸要求提前通知甲方按时按量购买材料,如因乙方人员私自增量所超出部分的材料在供应商不能退货的情况下由乙方按采购价回收(损耗或破损材料不计入材料超标);
4.4 乙方需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5 乙方需保护好原主体结构;
4.6 乙方需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第五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为保证工期,根据设计要求,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购买,如因乙方没有按实际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甲方购买,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拒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乙方因管理责任导致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按下列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
1、合同签订之日支付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2、装修工程管理服务费余款人民币两仟元整(¥20xx.00)在工程竣工后的15天内支付。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武冈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2.2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确保大厦的安全,所有外来施工方,请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 施工申请:
1. 施工方如需在大厦内部施工,需向大厦项目工程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开具施工单后方可安排施工。如需动火,需向物业申请办理动火证。
2. 施工方到场施工前,需向保安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并办理施工证件。没有提前备案的施工,保安将不予放行。
3. 办理施工手续的同时,施工方单位负责人要与保安部签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协议》书,确定施工管理责任。
(二) 施工登记:
1. 施工人员到场后需在前台保安处登记。包括施工公司名称,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施工内容,施工楼层,携带物品,进入及离开时间。
2. 所有施工人员进场时,需将移动通讯设备(手机)交与保安值班人员现场登记封存,施工完毕后交还本人(现场施工负责人可保留手机,以便与我部联系时使用。
3. 保安检查核对施工人员与所备案的施工单和施工人员证件符合要求后,再予以放行。
4. 施工方结束施工后需在前台接受保安对所携带物品检查,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三) 施工管理:
1. 施工人员必须走指定通道和使用专用货梯运货,并随时配戴临时施工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使用客用设施(卫生间等)。
2. 施工人员进入大厦前需佩戴好施工证件,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保安必要的`安全询问,离开大厦时,将施工证件交与前台保安处并签退后方可离开。
3. 施工人员在重要区域(保密楼层、实验室等)施工必须有大厦工程或保安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并不得触碰与施工无关的设备及物品。
4. 施工人员施工结束,需立即离开,不得借故长时间在大厦内部逗留。
5.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禁止在施工现场乱拉、接电线,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停止施工,清离出场。
6. 施工人员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需到物业保安部开具动火证。
7.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禁止在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
以上安全管理规定请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大厦安全。如有违反,将按大厦相关安全规定处 理。如出现偷盗或其他恶性的事件,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提请当地警方依法处理。
甲方:索尼移动通信产品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工程施工管理委托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已方):________
为提高泵站品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委托给乙方施工,为确保如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双方本着互相支持、紧密配合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双方职责,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
土层基础、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经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三、工期
1.开工日期:本项目工程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合同价款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五、承建方式
乙方对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材料,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六、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整。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完工后达到________级。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3.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做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验收结算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___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九、延期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______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________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养护管理
1.期限: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2.质量要求:大树及时支撑固定,栽植后及时浇水,及时中耕除草、施肥、修剪,及时防治病虫害,确保苗木正常生长。养护达到国家城镇绿地园林养护标准。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________份。其它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存档。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
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对 进行施工管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名称:
1.3工程期限 天,施工开始之日算起。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
1.4合同价款:根据装饰工程总造价收取10%的管理费用。 装饰工程总造价为: 元(大写) 元(小写);管理费用为: *10%= 元。 最终费用按照装饰工程决算价款计算;
1.5结算方式:自开工之日起预付10%之后,按照时间周期结算。本装饰工程预计工期为60个天,分四个周期结算,15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第一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二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三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第四结算周期应付金额 元,最终结算以工程决算为准,多退少补;
1.6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1.7甲方有责任按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将规定金额的款项交纳乙方公司财务部。交纳金额不符或未交纳的需在三个工作日内补交,如逾期未交可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二、甲方义务
2.1提供必要施工条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主材、设备、场地、资金、临时用水、临时电源、室内达到门窗封闭;
2.2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在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及时检查,以免延误工期;
2.3按期支付价款;
2.4负责交纳物业管理部门所收取的多种管理费用及抵押金;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消防、保卫;
2.6如需对原建筑结构、设备、管线等进行拆除,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三、乙方义务
3.1在确保工程顺利进展的前提下,保证工期,保证工程质量达到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
3.2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并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测;
3.3提供主材、设备,订做成品进场时间表,以确保成品安装及设备调试在工期内完成;
3.4控制工程造价,按照已确定施工图纸及预算,在未发生大的设计变更及工程增加的前提下把工程造价降低;
3.5通知甲方、工程承包人进行图纸会审及现场技术交底,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在支付工程承包人的阶段工程款时,必须由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批复相应款项,如果未通知乙方而付款,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乙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6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工艺说明进行对工程承包人的监督;
3.7对工程承包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质量检查,提供产品相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
四、工期延误
4.1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顺延,签订延期单。除此以外,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甲方原因;
2)图纸变更;
3)不可抗力影响;
4)经甲方同意;
4.2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三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五、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执行:
1、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1262-20xx)
2、 省标《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标准》(Q10GLK002-20xx)
3、 国标《室内空气质量》(GB/T18883-20xx)
六、工程验收
6.1本工程分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装修材料验收、电器质量验收、家具质量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电改造工程、吊顶工程、防水工程);
3)基层处理验收;
4)竣工验收。
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性文件,也是双方必须履行的技术经济文件,文章根据目前工程施工市场的情况,说明了加强合同管理与应用的必要性和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以提高合同管理与应用水平。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
一、 引言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的方式,经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是单位之间展开各种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二、 合用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和监管其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工期、造价、效益等目标,也只是按其与施工方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与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的,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这就使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管理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相对完整、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三、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 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还不够,有些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对比检查和经费方面支持不够。
(二)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严格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沟通和技术经济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合同管理存于柜中,流于形式导致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
(三)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使施工企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最终将给建设单位带来重大的隐患。
(四)科学的进行合同总体策划
合同总体策划确定的是工程项目的一些重大问题,首先应确定其根本性、方向性,明确找出对整个工程、整个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必须反映建筑工程项目的战略和重点,反映管理单位的指导方针和根本利益,更要确定好以下几个重大问题:
4.1 如何将项目分解成几个独立的合同?每个合同有多大的工程量?
4.2 采取什么样的委托方式和承包方式?
4.3 采取什么样的合同种类、形式及条件? 4.4 合同中一些重要条款的确定。
4.5 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
4.6 工程项目相关各个合同在内容上、时间上、组织上、技术上的协调等。
(五)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应用
5.1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5.1.1 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合同管理的任务必须由一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来完成。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必须使合同管理工作专门和专业化,在建设工程项目组织中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5.1.2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合同管理理念。
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严格执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制度,管理使用好履约保证金,主动控制,增加施工企业的守法意识、违约责任和经济成本,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
5.1.3 进行合同履约分析,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合同任务必须贯彻实在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体现在各工程小组和各专业人员对承包商的具体工作活动中,因此必须组织项目成员和各专业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括、主要招投标文件、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等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合同管理和施工中出现违规行为。
5.1.4 合理分工、能效问责建立工作日和工作问责制度,将合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上,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的原因、补救的措施、所承担的责任、对工程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1.5 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对经常性和非经常性工作,建立方便有序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这有利于及时正确的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5.1.6 建立报告、行文制度和联系人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建立严格的报告、行文制度和方便高效的联系人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忙而不乱、有根有据、高效运转。
5.1.7 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用专业管理控制局部、重点,用综合管理控制全局、宏观,将重点和全局管理有机结合,用细节保证过程,用过程控制结果,使工程管理活动正规有序的进行
5.2 及时做好合同追踪。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实际情况千变万化,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偏离。如果不采取措施,这种偏差往往由小到大,逐渐积累,对合同的履行会造成严重影响。而合同追踪,可以通过实施情况的分析,找出偏离,以便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合同实施过程,达到和实现合同总目标。
5.3 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地合同监督。
5.3.1 实施中对驻场代表,项目小组或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给他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出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5.3.2 相关合同的协调。为了一个工程的建设,建设方要签订许多合同,如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供应合同、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之间存在十分复杂的关系,必须负责这些合同的协调,对设计和监理、材料供应商进行合同监督,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其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5.3.3 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验收报告。
5.3.4 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出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这能及时预防和弥补管理工作中的差错,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提出索赔要求。
5.4 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5.4.1 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5.4.2 建设单位、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况下,应借助各种制度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实现合作的共赢,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安全事故处罚制度等。
四、结束语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改变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作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由于工程复杂、标的大、履行时间长、涉及大量的人、财、物、设备等问题,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合同签订后,在合同履行前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会发生与原合同的约定不相适
应的情况,因此需要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定。“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句话形象的说明了合同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将合同管理贯穿于设计、招投标、工程开竣工、保修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能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才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余立中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xx.1.
[2].黄文杰编著.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