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2024(精选31篇)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总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2、以下工作内容不纳入总承包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
(1)、绿化种植;
(2)、电力:_________________业主一户一表前的所有安装;
(3)、闭路、通讯等;
(4)、天然气管道安装(接入红线以内的干管);
(5)场区内市政主水管至业主一户一表止的所有管道及安装;
(6)、场区内生化池后的市政排水主管;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从发包人批准的开工之日起第_______________个日历天(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暂定:______________万元正。(最终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_________________暂定:______________元(最终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补充协议双方有关工程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重庆市
本合同生效约定:_________________在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贰个月内,如发包方无法完成规划方案报建和基础土石方工程,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不锈钢玻璃门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情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及材质要求
1、 承包范围:
2、 承包形式: 包工、包料(主要材料和配件由甲方指定)
3、 材料要求: 地簧、锁具、拉手、钢化玻璃、不锈钢材料以甲方签字认可的型号及样品为准。
二、 合同价款及单价
1、 采取固定价包干的方式乙方承包,合同价: 300元㎡,据实结算。
三、 合同工期: 按甲方要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
四、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五、 付款方式
乙方将 所有不锈钢玻璃门安 装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80%工程款,将所有不锈钢玻璃门安装完成后付已完工程量80%工程款,经甲方和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六、 工程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________年。
七、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现场的质量、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2、 甲方负责现场的协调工作。
3、 甲方负责协调与其它施工单位的配合关系,协助处理施 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乙方解决在现场堆放材料的场地,协助水电的搭接(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预埋管道等。
八、 乙方责任:
1、 乙方负责组织人力、材料及机械设备施工。
2、 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财产及人身安全,进场作业须佩 戴安全帽、安全带、材料堆放安全有序,真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监督及管理。
4、 工程竣工后负责现场清理。
5、 乙方负责所安装产品的成品保护。
6、 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需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
九、违约责任
1、 若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责令 其返工,造成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若两次出现同类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 乙方不能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不可抗拒的因素除 外),每逾期一天罚款1000.00元。
3、 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可顺延工期。
十、其他要求
1、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星期,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竣工 验收所需的备案检测资料。
2、 乙方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工程部等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乙方负责收集全套合格证及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范要求。
3、 施工过程中余其他施工方密切配合,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管理,现场水电不准乱搭乱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4、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发现乙方野蛮施工(乱敲乱打),每发现一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维修费50.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公章) 联系方式: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楼,委托乙方贷资施工、贷资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贷资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兴建的综合楼,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层,总投资约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同意贷资施工,贷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贷资期从开工之日起计时间为________年,贷资计算按年息________计。
第三条计算时间从开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进度报表计算,累计核实。
第四条乙方贷资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进度核实贷资额度达_________元时,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偿还贷资额本金及利息,________年期必须偿还清,如过期有困难,按年息_________计算,但不能过期二个月,如过期二个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楼一至二层抵押给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六条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________花园工程和拟建综合楼工程,该两项工程不论那个工程发生经济纠纷,均属独立的责权关系,即两个工程之间的法律责任互不相关。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7.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7.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8.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工程总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8.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九条保密一方对因本贷资施工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11.1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11.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权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五条后继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六条通知16.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16.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X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16.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八条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婺源县香田小区新增施工便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香田小区
(二)工程内容:贝雷架钢便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19.91万元整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30天。
开工日期:20__年06月20日,竣工日期:20__年07月20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负责人签字:甲方盖章:签订日期:
乙方负责人签字:乙方盖章:签订日期: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
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均为 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2.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nbsp; 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2.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3.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__》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3.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__》,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__》、《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20__》及大亚湾或惠阳区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惠州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上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上限的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3.4人工工资暂按惠州市规建函[20__]351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3.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协议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4.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惠阳或大亚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4、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5、工程结算总造价:
5.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5.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伍仟 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 伍仟 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其它应予约定的事项:
1、甲方如另行发包门窗工程,则门、窗制作安装后,框边灌浆、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严格按要求和规范处理。如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本补充协议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消防安装工程如甲方另行发包,因乙方土建装修有沙浆粘结或弄脏已安装好的管件及设备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干净。
3、弱电、电梯安装工程的管件预埋由乙方负责。
4、设备安装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负责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负责完成。
5、本工程未验收前和验收后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墙面开裂、空鼓或脱落,导致装饰面或油漆反碱变色、退色或开裂,空鼓、脱落导致渗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清理、清洁运输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个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垃圾及余土残渣进行清运,不得累积堆放,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验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协议负责的工作,应按工序在总工期的期限内完成且确保质量。
9、乙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间的工序协调可自己解决,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甲方的意见执行。
10、根据广东省建设印发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粤建管字[20__]132号),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进场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1.9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2.1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4计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3.2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3.3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4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5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应费用。
3.6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应审批手续。
3.7开工前双方对前期工程进行验收后交于乙方管理,如以后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
3.8协调处理好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施工程序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本文。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4.7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5.3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单的24小时内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延期交付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6.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年,保修期限为 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____元/天计算,支付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1 %支付滞纳金。
7.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履行方应在 7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 14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详细书面。允许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乙方自愿承接标段内部分清淤工程并部分垫资实施该分包工程,为确保按期、优质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明确双方承担的权责与义务,现签订该合同,条款如下,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价 格:
四、验收方式: 由甲乙双方测量淤顶、淤底及几何尺寸标高,
五、堆放要求: 按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六、工程数量:
七、付款方式: 月计量按已完成的量支付50%,完工付至80%,
八、工程项目期限: 按甲方及项目部要求
九、结账方式:提供正规发票,如无甲方扣除乙方支付款的3%,为
乙方代办门临发票
十、合同内容: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提供淤泥堆放场地;
2、甲方必须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对乙方技术指导,履行对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指导、检查、考核职能;
4、甲方必须按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5、甲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结算。
(二)、乙方职责:
1、乙方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2、乙方必须有专职生产、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安全管理;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和监理管理,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该工程,如有该情况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及信誉的行为;
6、乙方机械必须有合格证;
7、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甲方项目部收集乙方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对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部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与本公司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交司法部门处理;
(2)、合同未尽事宜应有协商补充和条款(附加条款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如有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
2、人行道________
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____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____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____日起,按施工企业向__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________年,水泥砼路面为________年。
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__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3.2选择上述
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__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6.3因
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____市____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__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六、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_________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 20xx年 05 月 20 日,竣工日期: 20xx年 06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 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其中:甲方一 份、乙方 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站、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或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六、付款方法
1)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七、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八、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九、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临江镇昆仑初级中学学生宿舍附属工程
二、工程地点:校园内
三、承包范围:
(一)工程承包内容:
1、新建围墙。
2、围墙外水沟。
3、拆除水塔、水槽。
4、新建水槽。
5、安装水管及水龙头。
6、学生宿舍的窗子安装挡雨棚。
7、原水塔、水槽处及周边的地面硬化。
(二)工程量和计价办法。
1、新建围墙按2.8高、每隔2米加柱和两面粉糊进行施工,每米长按 元计价,共计48米工价及运费.
2、学生宿舍围墙外水沟,加盖板,盖板厚度为米,每米元,长35米造价是 5600 元。
(1)拆除旧水塔、水槽工价及运费 4200 元。
(2)新建水槽靠围墙边砌,长 5 米,高 0.8 米。造价元
(3)安装水槽水管大小为每隔共计个,连通进出水管,小计。
(4学生宿舍的窗子安装铝合金雨棚,长 2.4 米, 宽 0.6 米,每米 105 元,共计长 63 米,造价 6615 元。
(5)原水塔、水槽处及周边的地面硬化8公分厚,每平方米 65元,估计为220平方米,计14300元.
(6)校内新做水沟米,加盖板,盖板厚度为元,长20米造价是 5000 元.
3、总价约为:59535元。具体结算以各项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核算。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7月20日开工,于_______年8月20日竣工。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一、开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资料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二、指派张立新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一、乙方委派汪其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学校要求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校园设施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四、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及安全责任的约定
一、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乙方负责经济损失。
四、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自然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五、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政治、经济等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对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必须与教学区域隔离,修建围墙时施工区域必须用隔离网与校外的区域隔离,及若不能完全分离的,应安排专人看护和维护秩序,防患于未然,乙方应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一、本工程以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按照学校要求的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无安全隐患
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一、 采用包工包料方式。
二、合同价款:由甲方验收核准工程量后结合双方约定的各项单价作为合同总价。材料费、工价等费用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经验收合格,交清相关资料和建安票据,上级专项经费拨到学校后,学校按上级相关要求拨付到乙方账户。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一、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
第八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一份。
二、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
时间: _______时间:_______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除电梯、消防外的所有内容。
三、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具体以图纸实际面积计算。
四、工期:开工准确日期以乙方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书为准,遇到人力不可抗因素,工期顺延,但不增加费用。
五、工期质量:合格工程。
六、工程造价结算依据:
根据河南省20__版定额及相关文件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照新乡市建设部门发布的信息价施工同期据实结算。商砼、钢材价格施工期间参照新乡市季度文中的指导价,如果价格上浮超过签订合同时5%则按上浮价执行。据实结算,加现场签证为最终结算价款。
2、单体建筑据实结算。此工程由乙方总承包施工,参照国家住建部有关规定。
3、全部建筑工程税收由乙方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乙方在企业所在地自行缴纳。
4、所谓交工是指在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乙方将工程全部资料交付甲方,并提供备案要求的全部手续协助办理完毕工程备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或变相留置本工程及全部资料的任何部分内容,同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对房屋交付后发现的工程问题整改维修。由乙方造成的资料遗失、整改维修不到位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搞好安全生产,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赔偿以及法律责任,并支付给甲方________元/次的安全责任违约金。
八、1、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________万,乙方进场具备开工条件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退还办法:
按单体建筑,主题5层封顶全部退完。
九、工程款支付办法:
1、按单位工程月进度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80%,二次结构按月进度施工量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80%,单位工程具备交工条件支付楼总造价的90%。单位工程验收合格支付单位工程97%,,留3%的质保金,按照国家规定保修一年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全额退还(无息)。
2、本工程采用大包干制,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施工预算,每平方米总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3、本工程支付工程款时包干价为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以实际面积为准计算。
十、乙方承诺:
1、筹集充足的流动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因拖欠材料款、工人工资、劳务费等原因阻碍工程正常施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提前准备设备,周转材料,人力资源调配等。
3、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一周内保证进场开工。
4、此工程乙方力争市级文明工地、优质结构主体。保证合格率________%。
十一、甲方承诺:
1、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履约保证金后,承诺;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进场后不能正常施工,甲方自愿按约定月息2%给乙方利息,时间最长不超过60天;此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负责(水、电、路)三通一平工作。
3、甲方负责施工期间新乡市建委等主管部门及周边关系的协调工作,若发生费用甲方承担,(建筑土方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如因主管部门政策原因(如环保等)需要停工,则工期自动顺延。
4、本工程(除电梯、消防外)全部由乙方总承包施工,施工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甩项分包,本工程施工所用材料甲方不予指定厂家但乙方必须保证所用材料为合格产品并被甲方、监理认可,备案存档。乙方自行确定供货方,自主施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因乙方进货造成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甲方自愿以开发房产成本价上浮20%抵扣所欠乙方工程款,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 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
二、工程内容:项目以附后预算项目为准。
三、承包范围: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含施工安全措施费)。小写__________元。
七、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协调提供施工用水、电源。
2、对乙方安全措施监督检查。
3、对乙方所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签证。对施工质量进行分项签证。参加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4、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实施全面的'监督,若出现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有权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否则,甲方可对乙方实行经济处罚及停工处罚。
九、乙方责任: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期间若发生违法违规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如施工机械在场内施工及场区周边高压电线等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服从甲方管理,按甲方要求随时保持文明施工现场;
4、施工所发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5、施工过程中所有的施工用料进场后需报请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签证,方可使用。若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按不合格材料处理,已使用的拆除全部已施工的工程量,未使用的在甲方的监督下全部清退出场,以上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对乙方处以不合格材料价值两倍的罚款。施工的每个分项完工后需经甲方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按不合格分项处理。即拆除所有分项工程量进行重修,拆除重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结算付款办法:由乙方先垫资施工,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款项。
十一、工程保修;工程竣工后一年内若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48小时内到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_______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
代表: _______代表:_______
主管单位: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湖畔护坡工程承包项目发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护坡全长按___米计算。
第二条:施工方案
1、护坡
(1)、基底宽___米,厚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为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丝砖带,外墙做磋沙(水泥标号为42.5,砖要好质量的青砖或红砖)。
(2)、拆除厕所旁房屋三间,作进出路。
(3)、完工后做围墙10米左右。
(4)、墙与岸间的空隙用泥土夯实,并在墙上加适量的漏水管。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___日,暂定于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承包价为___元。
2、上述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费用(包括拆房,打围墙),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后付___元,除总金额的百分之五质保金外,剩余部分___付,质保金一年满后付清(时间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七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由双方在___签订,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___份,上方各执一份,上交__份。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根据《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产生纠纷,则各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也可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解决,非诉方式无法解决争议时,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市?区?签订。
第十二条?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盖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工程内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 万元,每月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 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2、 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 工程造价
1、 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____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____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 工程款拨付
1、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乙双方为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工程施工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金属桥架安装、信息点管路安装、信息点布线及安装;机房光缆布线信息点布线及安装;协助安装防雷、消防系统产品。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完成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量为:_________________约400米金属桥架安装;约_____________米的管路铺设;约_____________个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____个机房信息点布线安装;约_____________条室内光缆布线;及协助安装防雷系统产品、消防系统产品)
2)提交信息点平面标识图、配线架标识表、线缆标签、及相关对应文档资料。
3、乙方保证统一着装(工作服)在现场施工及项目班组长每天到场。
4、乙方保证该项目工程开通正常运行一年的维护工作。
5、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现场,并存放在安全的仓库。
三、工程进度安排
1、在甲乙双方协商下,计划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2、若遇甲方无法提供施工条件,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四、工程验收时间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一月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五、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000.00)
六、结算方式
工程量进行到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____%的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__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_%一年内付清。
乙方向甲方开据《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
七、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如因战争、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人力不可抗力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每天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中途舍弃工程安装,合同金额不予支付处理;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十的扣款。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照《_____》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及面积:
地点: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3.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月_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材料。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应承揽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____%)+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____%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提,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标准验收:
(1)《GB50210—_______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_____市家庭房屋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3)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______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__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支付金额:
第一次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隐蔽工程验收后_____日内;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穨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而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______%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________________人员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装饰工程,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的3%-10%的远程施工费;
14.2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规格型号:
数量:一台
安装使用地点:---
第二条:使用期限的界定方法:自设备安装、调试完好后交付使用时,开始计取费用(以乙方签认的设备交接使用通知单日期为准)。
第三条:费用计取方法、结算依据及付款方式
1、升降机租赁费为---元/月,含升降机司机工资(司机由出租单位安排),不足整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升降机使用过程中如遇春节、农忙或其它原因停工时,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租单位,停工期间不收取租赁费。
2、进出场运输、装卸车及安、拆费用由出租单位承担。
3、租赁费每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在工程款中代扣。
第四条:乙方责任:
1、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设备进场安装时间。
2、承担设备基础施工。(基础所用材料及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提供设备安、拆所具备的条件(作业场地、吊车进场道路;包括临时电源线引至塔机配电箱,以及其它障碍物的清理),确保安、拆作业的顺利进行。
3、设备使用期间,应负责设备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破坏和偷盗。若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确保人、机安全。
4、设备顶升及安装附着时,由甲方负责。
7、设备使用完毕,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退场,视为正常使用,按照4000元/月继续收取租赁费直至设备退场。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转租和抵押。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按约定时间组织设备进场,保质保量完成安拆任务,按时保养机械设备,保证正常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2、提供技术资料,配合乙方对基础进行验收。并负责办理升降机安装申报手续及检测报告。
3、使用期间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司机应抓紧时间抢修。现场解决不了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后维修人员5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抢修完毕,特殊情况尽最大努力缩短修理时间,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每月机械故障时间累计超过1天,租赁费按日扣除,并赔偿乙方相应停工损失。
4、升降机司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工地管理,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做到优质、高效。不能发生顶撞项目管理人员事件。如有事外出应向项目部请假,并保证施工现场需要,根据施工安排必须加班加点,否则造成影响工程一次罚款500元。
5、甲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乙方指挥人员的违章指挥,保证施工安全。
6、在安、拆和施工中因设备故障及违章操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甲方负责。
7、根据《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甲方应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其各部件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有关规定,保养维修更换部件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8、本协议自设备使用费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第六条: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甲方(委托人):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
一、装饰施工地点:
______________。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定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三、工程概况:
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
2、装修内容:______________。
四、关于工程付款方式的约定:
1、自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甲方应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60%)即人民币_______元整,工程施工到油漆工进场时,甲方付乙方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即_______元整。质量保修一年。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以上付款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如果因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造成停工及工期延误,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3、乙方工程结束后、甲方如在2日内不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甲方应以承认。
五、工程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要签订由甲方需承担变更产生的施工人工费用协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2、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还应赔偿。
3、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施工延误,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施工途中、甲方要求工程增加部分,必须按照预算要求,先付款后,乙方再施工。
六、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款付款的10%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期限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需要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手续结构及设备管线,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七、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履行完毕,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和合同附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了仲裁,若未达成,仲裁协议交_______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改造项目工程表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第三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 30天。
开工日期: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修补。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由乙方完成工程量的30%,甲方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二)乙方完成工程量的60%,甲方再付总造价的30%给乙方;
(三)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竣工结算总价的37 %;
(四)剩余3 %工程款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三年内一次结清。
第七条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其中: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架设10电力线路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场队。
二、工程性质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
元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税票由乙方
六、工程内容:
架设10线路700米,导线采用G-50型。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厂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
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期间制作
二、门楼采用甲方委托乙方认可设计的门楼施工(轻钢龙骨结构)。
三、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应予以修改,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制作。
四、门楼施工合同内容:
1.新建轻钢龙骨结构门楼一座,迁移门楼一座。
2.新建轻钢龙骨结构门楼二座。
五、施工造价:
如按施工合同内容1执行总价:壹万壹仟伍佰元整。(新建7500元,迁移4000元)
如按施工合同内容2执行总价:壹万伍仟元整。(新建一座7500元,7500x2=15000元)
六、签定合同后乙方负责为甲方制作门楼。施工完成一座新建门楼,甲方按一座门楼单价70%三日内付给乙方,施工内容完成100%后甲方按合同内容向乙方三日内支付合同款至95%,合同总价款5%待该项工程完工后支付,支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七、甲方按合同期限付款,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制作的门楼,并保留法律诉讼权。本门楼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变更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形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在合同发生所在地,进行经济合同仲裁或法院起诉。
十、双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需要的场地、占道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协调相关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乙方在门楼施工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不得损害现有设施,由于自身安全因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在自然情况下,如刮风、暴雨等导致门楼倾覆、坍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相关赔偿责任。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门楼损坏的,如车辆外力碰撞、偷盗等由甲方负责。需要乙方修复的,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支付修复费用。
十一、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广告客户单位名称(甲方):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工程师: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费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双方约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价款中提留,用于工程缺陷修补的款项。
1.14 接收证书:指发包人在工程或分项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工程接收凭证。
1.1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负有修补责任的期限。
1.16 履约证书:指发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于缺陷责任期满后签发给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约的凭证。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后,对所建工程在一定时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有保修责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证书上注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质量保修书(合同)约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9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1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2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过失,而是因对方原因造成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 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属强制性标准的,发包人、承包人必须遵守。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本合同终止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其职权应与发包人派驻现场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区别。二者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此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经发包人同意,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通知,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承包人代表
7.1 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代表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承包人代表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承包人代表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方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承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承包人代表。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如将前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或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雇用的其他承包人所造成或引起的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或停工;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不可抗力;
(8)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前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施工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因承包人原因未达到约定的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方案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己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2.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23.3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因素发生成本变化的,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期超过十二个月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的7天后,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的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当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 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 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比例,提留保留金。
26.4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并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的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5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按专用条款约定,制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写明所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所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造成承包人损失和(或)延误工期的,由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和(或)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的,应经工程师认可。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28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3.2款、23.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28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28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28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工程师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竣工结算时,工程师应确认将保留金的50%支付给承包人。剩余保留金,承包人可用保函等形式替代。
33.4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5 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56天内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7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缺陷责任
34.1 承包人应在缺陷责任期限内完成接收证书上注明的收尾工作和缺陷修补,以及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缺陷责任期内暴露出来的缺陷或损害修补。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34.2 因承包人负责的设计、施工或提供的设备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承包人未能遵守合同约定而造成的工程缺陷,由承包人负责修补,并承担相应费用。
34.3 承包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补好前款范围内的缺陷,发包人可自行修补或选择第三方修补,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4.4 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满,工程师应签发履约证书,并在14天内支付剩余的保留金或退还保留金保函。
35.质量保修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6.违约
36.1 发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24 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2 承包人方面: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6.3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
37.索赔
37.1 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因已方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7.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项相同。
37.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前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8.争议
38.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选择其他方式解决。
38.2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9.工程分包
3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未经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9.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9.3 工程按约定分包后,并不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因疏忽导致工程损害,以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承包人的损失,由其按分包合同自行解决)。
39.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40.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40.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损失程度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相关资料。
40.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0.4 因合同双方的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1.保险
41.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己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1.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1.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己方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1.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1.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2.担保
4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应各自向对方提供以下担保文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己方有支付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支付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己方有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或与其赔偿能力相当的第三方出具的履约担保。
42.2 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承担相应责任。
42.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3.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3.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1 工程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对现场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2 工程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5.合同解除
45.1 本合同经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5.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9.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5.5 一方依据45.2、45.3、45.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8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5.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己方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5.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6.合同生效与终止
46.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6.2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46.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7.合同份数
4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附件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
(6)已完成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与调整
23.2 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计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金额或占合同价
发包单位:湖南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湖南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考察与乙方的投标报价,同意将娄底市东方财富广场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侧墙,转换层顶板。
第三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含税金等总包方式。
第四条防水材料和工程单价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为防水材料。
2、地下室底板防水采用
3、地下室侧墙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4、地下室顶板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本合同单价是指材料费加上施工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再读取其它任何费率。
第五条工程计量
按实际完成的防水基层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其中审计图纸图集所要求节点附加防水层经双方协商按实签证,刚性层上面伸缩缝处防水油膏及防水附加卷材另外计算。每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价格元。(因甲方要求另行加强部分或增加部分按实另行签证)。
第六条合同工期
工程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第七条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3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5万元(到期不付视乙方违约),于完成地下室一层防水工程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以每完成两层为支付周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5%进度款,乙方完成甲方前期指定的工作,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施工区域之工程款的85%,±0.000m以下完成后半年内无渗水时再付10%,留5%作为保质金,一年内退还5%保证金中的3%,其余2%两年内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第八条质量标准
乙方所施工用的产品必须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认可并颁发的使用认可证书和合格证书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如发现使用假冒产品或偷工减料,甲方有效拒付工程款项,并且甲方有权索赔。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必须严格按现行的国家、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GB5028—20x、
GB5027---20x验收规范的要求验收,并接受甲方和质监部门的监督。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性合格。
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利要求其整改到位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根据验收规范,应无条件整改到位,防水局部完成后出现渗水由乙方负责返工处理,直到不渗水为止,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不得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第九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发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项目章后方可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十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15天提出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协调必要的填运输、脚手架和材料场施场点,其费用乙方负责。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矛盾。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整改返工。
(6)工程验收后,对防水层成品,甲方应督促施工单位保护成品,谁破坏谁负责。
防水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出收申请,经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向质监
部门申请,质监同意后,乙方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天内就按
合同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四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作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核,听候甲方通知,及时组织防水材料进场,及时向甲方与监理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他档案资料,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乙方应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所有工伤事故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对施工所有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配合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5)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规章制度制定的处罚。
(6)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竣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
(7)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非正常情况(人为破坏,私自改动防水层、自然灾害等)下漏水乙方不予以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再次转包,如发生此情况,属违约,乙方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就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返工维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工程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乙方义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根据双方附属工程总承包合同,乙方有权进行分包、转包,甲方无权就此终止合同并索赔。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中若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约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合同有效期,逾期自然失效。
5、乙方在与分包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分包方的起诉及经济纠纷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处理相关事宜。
6、本合同价款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乙方指定付款帐号为:
户名:湖南x有限公司
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商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中心小学15间平房吊顶。具体如下:阳光塑料扣板吊顶,采用白色木质T 形凹槽龙骨; 角线采用3CM 塑料线条,油面漆二遍。
二、承包单价:按实际吊顶面积计算。包工包料:吊顶每平方米30元整; 线条每米2元整。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乙方人员的中午生活,施工用电。
2)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监督、实施与管理。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变要求施工,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与经学校认定的样板一致,进场材料需经学校验收后方可使用。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
2)严格本施工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执行各项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 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甲方的要求。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进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根据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六、付款方法:
工程完工后,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结算并付清所有工程款。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工程款时失效。
发包方(甲方) :(盖章) 乙方:
代 表: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20--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基地房屋建设。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县。
第三条 工程量按实际工程结束后计算。
第四条 承包双方施工方包工包料,单价:______元每平方米。本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做任何调整,单价综合包括了完成本工程量人工、材料(运费、周转、加工),小型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付款方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六个月内分期(竣工后首付20%,后续在六个月之内)付清工程款;如竣工验收不合格,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不予以结算,并不对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保修:按国家有关条例、规范施工。因人为和自然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造成的破坏,不在质保范围内。保修期________年。
第七条 在保修期内,活动房出现质量问题,直甲方通知乙方起____日内到达现场并修缮完毕。如乙方未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内修理,影响甲方使用及安全的,甲方有权租用其他劳务队伍对活动房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修缮,期间所发生的劳务用工、材料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在乙方交纳的质保金中扣留。
第八条 主要内容:屋面、墙面板制作安装,连接槽、铝合金窗、防盗门的制作安装缆风绳的安装等。
第九条 具体要求:
第十条 甲方责任:负责乙方施工中的水、电、路三通。因甲方变动施工地点,给乙方带来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严格按照《彩钢房》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并承担一切施工中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ZS--[20]-号)
甲方:(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2。1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主要工程量
序号项目单位数量备注
2。4合同工期
2。4。1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节点工期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完工日期备注
2。4。2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b。不可抗力;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含%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B《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5。2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以上。在设备进场后日内及退场前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乙方确认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6、施工辅助设施6。1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米处,由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其它:。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费用收取材料款。
统供材料表
序号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统供价格备注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加%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5。2。9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部门签证及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9、质量要求
9。1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优良率达%)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9。2。4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其它:。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C,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11。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职业健康
11。1。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其他要求:。
11。2环境保护
11。2。1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其他要求:。
11。3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E。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人力资源投入
序号岗位数量进场日期简要工作业绩备注
14。2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序号设备型号/规格数量进场日期现在何处备注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计量原则
16。1。1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工程量确认
16。2。1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部门审核,经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支付方式
17。2。1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日至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为质保金、%为履约保证金、%为安全生产保证金、%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不超过25%)。
17。2。6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2。4。2、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19。1竣工验收
19。1。1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其他要求:。
19。2完工结算
19。2。1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经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5。2。16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23。1甲方违约责任
23。1。1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2乙方违约责任
23。2。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元。
23。2。2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
23。2。7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业主指:;
监理指:;
设计指:。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市区(县)
甲方:(项目部全称)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
1.2工程名称:__________
1.3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
1.4工程户型:__________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方式:__________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⑴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二)。
⑵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一)。
1.6工程期限日;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1)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
(2)编制报价单以《绵阳市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项目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⑴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工程项目预算表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⑵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施工工程项目预算表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__)的要求。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4.7凡必须涉及4.6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应告知乙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__)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_标准执行:
(1)《绵阳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绵阳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具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如甲方7日之内未组织验收,乙方视为合格。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按工程款支付比率_100%_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开工前三日5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45%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5%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轻体墙拆改完毕,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厨房或卫生间其中瓷砖铺贴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具为工程主要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在约定付款期限5日内未支付,乙方可作停工或不交付使用。
12.4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1‰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⑴向_绵阳市__人民法院起诉。
⑵向_绵阳市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14.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装饰装修工程项目预算表
附件2:施工验收表格
甲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