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项目施工分包劳务合同(通用3篇)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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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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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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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 集中供热项目安全平稳运行,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监管权利:
1.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安全检查、设备设施维修维护、隐患排查等。
2.乙方建立安全运行保障组织体系的情况,包括: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
3.乙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及台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验收等情况。
4.乙方应急管理情况,包括:制订供热应急预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备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及修订,建立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应急抢修设备、物资、车辆以及通讯设备,采暖期内、国家和本市重要活动期间、重大节日等时段,按规定实行24小时应急备勤;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报告。
第二条 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的供热服务,建立健全供热运营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下列规定:
(1)建立供热设施巡检制度,对管理范围内的供热设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共用供热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发现用户自用采暖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2)供热前应当进行供热系统充水、试压、排气、试运行等工作,并提前在供热范围内进行公告。
(3)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字。
(4)采暖期内24小时服务,及时处理和回复用户反映的问题。
2.采暖期内,乙方不得推迟、中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经营活动。
3.积极配合甲方对供热采暖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4.乙方应做好资金与能源安排,保障供暖、供汽运行工作的平稳有序;保证应急抢修队伍的人员充足、设备完善,做好应急抢修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遇突发情况及时处理。
5.乙方应按照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供热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积极落实本单位应负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安全生产检查
1.甲方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乙方应根据供热运行保障的工作特点,对本单位供热设施设备检修,燃料储备、调运,采暖试运行,初寒期、严寒期、末寒期等不同时段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
3.下列时间段甲方和乙方应当重点进行相应地安全检查和抽查:元旦、春节、全国及本市“两会”等重要节假日和采暖季内全国及本市安排的重大活动期间;遇强风、强雪、气温骤降以及根据市政府决定需临时调整采暖期时间等。
4.供热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乙方管理范围内供热设施设备的运行工况。
(2)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4)供热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以往薄弱环节整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5)查运行作业人员岗位安全技能和知识教育培训情况;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持证上岗制度的情况。
(6)查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5.甲方对乙方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采取发放整改通知书、复查复检、内部通报、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
第四条 危害供热安全的禁止性行为
1.乙方发现下列危害供热安全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劝阻并向甲方报告,由甲方根据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予以处理:
(1)在规定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
(2)在规定地下热力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堆放物品,或进行挖掘、取土、钻探、打桩、埋杆、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业;
(3)向供热管沟内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业废液、垃圾;
(4)擅自接入供热管网;
(5)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危害系统安全的设备;
(6)擅自排放或者取用管道内热水或蒸汽;
(7)擅自拆除、毁损警示标志;
(8)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热阀门,损坏共用阀门的铅封,改动或者损坏供热计量仪表及其附件等。
2.甲方发现或收到乙方报告上述行为的,应及时制止并在甲方行政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决定,或移送有权机关。
(以下无正文)
附件:1.乙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乙方《供热应急预案》
3.乙方应急抢修队伍人员名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____%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劳务管理费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__月_____日
委托单位(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
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7.甲方自愿将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
工程总造价计圆整,大写金额:圆整(附报价清单)。
二、施工时间
工程期限日,时间自起至日止。
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四、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五、验收和标准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
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
付款时间
付款百分比
金额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质保期
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字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委托方(甲方):承揽单位(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