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文明建设施工协议(精选3篇)
发包人:(全称)天津市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天津电子有限公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小区4-8号楼智能家居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小区4-8号楼共 平米、 户智能家居设备及安装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智能家居设备、安装、综合弱电布线等全部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整(人民币)
¥: (每平方米总价 元)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市 有限公司 承包人:(公章)天津众和*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总包单位: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班组: 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分解到乙方分包项目。
三、在安排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复验身份证件,按名单对乙方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确保安全生产的劳动作业环境,所提供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等。
六、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中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班组施工中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二、对本班组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三、各施工班组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四、不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从事挖孔作业。
五、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或设施。
六、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七、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
八、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其它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协议签订地点: 项目部办公室
甲方负责人: (签字)
乙方负责人: (签字)
总承包方:有限公司(或简称甲方)
分包方(建设单位外委): (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辽宁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长春中海?m庭四期工程与建设单位外委分包方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
工程地点:
二、协议内容
1. 甲方责任及义务
1.1. 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上报甲方审核。
1.3. 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单,直至清退出场。
1.4. 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5. 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甲方安全员有权停工和采取强行措施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2. 乙方责任及义务
2.1. 乙方须严格遵守长春市关于施工企业用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2.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3.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4. 乙方应保证隐患整改率为100%,并达到长春市文明安全样板工程标准。
2.5. 乙方应杜绝死亡、重伤、火灾、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事故轻伤率控制在3‰以下。
2.6. 乙方必须尊重并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
2.7.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需报甲方审批。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2.8. 乙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长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9.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检查。
2.10. 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2.11. 乙方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机具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具有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
2.12. 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预防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13. 凡重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购买正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
2.1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
2.15.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2.16.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长春市政府、长春市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消防保卫制度及甲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对甲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就此事有权向建设单位汇报情况,让建设单位参与监管。
2.17. 凡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等灾害事故及其它所有安全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立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2.18. 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保持和平安定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方自己负责。
2.19.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长春市政府有关施工扰民、噪声控制、扬尘控制、固体废弃物排放及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施工中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使之降低至现行文件规定允许的程度,并且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2.20. 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甲方关于施工技术管理、现场防护、施工用电、机械、化学危险品管理、消防防护及保护女工的各项程序。
2.21. 乙方应对接触职业病危害源的现场工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品,并对其健康定期进行检查,并承担其相应费用。
2.22. 乙方须按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并及时清运。
2.23. 现场狭小乙方不能在现场设置食堂及宿舍。
2.24. 对于乙方负责处理的废弃物,甲方有权监督、跟踪检查乙方废弃物处理情况。如乙方在处理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废弃物处理,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采取其它处罚措施的权利。
3. 外保温吊篮的使用
3.1. 甲方责任及义务
3.1.1. 甲方负责提供吊篮给乙方做外墙保温使用。
3.1.2. 甲方负责吊篮租赁安装调试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
3.1.3. 甲方提供的吊篮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相关资料齐全。
3.1.4. 吊篮配重块数量及重量按厂家要求设置,不允许减少。
3.2. 乙方责任及义务
3.2.1. 吊篮内作业人员数量不得超过2人。
3.2.2.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用安全锁扣挂置在独立设置的专用安全绳上。
3.2.3. 乙方每天在使用吊篮前必须对吊篮进行全面的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2.4. 吊篮在雷雨、雾天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使用。
3.2.5. 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有污物,不得接触油类,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内,工作钢丝绳不得有砂浆、杂物,如发现钢丝绳开裂,乱丝、变形必须通知总包方更换。
3.2.6. 安全锁锁紧钢丝绳时,安全钢丝绳在受力情况下,严禁强制开锁,应将平台提升,在安全钢丝绳不受力时自动打开安全锁。
3.2.7. 提升机如发生异常噪声应停止使用。
3.2.8. 吊篮使用结束后,将提升机、电控箱、安全锁用防水物品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3.2.9. 由于乙方使用不当及人为原因造成吊篮损坏的乙方按价赔偿。
3.2.10. 吊篮内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允许进行高空作业,工作期间不允许饮酒。
3.2.11. 吊篮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操作不当及违章作业等自身过错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非乙方原因责任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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