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钢管扣件租赁合同(精选30篇)
出租方:_____(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经济合同》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现施工临时需要租用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经甲方核实,同意租借,以资共同遵守,乙方同意按甲方规定标准和期限交纳保证金及租赁费。
二、租赁品种、数量、租赁费及赔偿费标准:
三、乙方与甲方租赁合同时,就携带具有法人资格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并就在合同后立即提交一份钢管、扣件、配件、配件的.进场时间表,以方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四、租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需延长合同,应在合同到期后十天重新办理续租手续。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仍在使用,合同也随之顺延并有效。
五、租费每月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天之内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承租人全部返还租赁物质并经出租人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七、承租人须在每次提取物质五日前告知出租人,并办理出租手续,否则,由此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未规定的期限办理续租手续,甲方除按乙方实际租用天数并按照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外,逾期每天加收总额金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3、乙方如有以上行为,四方除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外,同时有权解除合同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钢管每二百五十米为壹吨,扣件壹千只为壹吨,租金税由乙方自负。
十、缺损赔偿及修理费计算标准:
1、乙方租借钢管不得截断,归还时必须在提货单上注明的尺寸归还,如另外规格代替,应在甲方允许的前提下,按照以长代短的原则,若以短代长,每米赔偿3元或拒收。
2、乙方不得在钢管随意钻孔、切割、焊接或以次充分,发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收。钢管缺损每米赔偿20元;扣件扭曲变形、断开裂缝作报废处理。扣件每只赔偿6.5元,缺扣件螺丝每套赔偿0.88元。
3、扣件每只收清理上油费0.15元,钢管返还清洗转堆费0.06元/M,钢管弯曲度超过5%——20%以内,校直费每根1根1元元,自行纠正后不变形,不收变形整理费。
4、乙方应遵照建筑安全操作规范安装,施工时,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违章使用或违反操作规程,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租赁的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在甲方仓库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验收数量,出入库堆放等一切运杂费由乙方承担,提货单由乙方等签字均生效。
十二、本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纠纷由本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担保方要督促乙方保证履行合同所有条款,否则乙方违约的责任由担保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可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各执数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担保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__ )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 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 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 75% 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施工现场:
合同签订地点: 资交货地点: 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根据乙方需要甲方将租赁物资、钢管、扣件平面钢模、阳角模板、联接角模、模板附件 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设备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以出、入库单为准。算作报废;模板的报废标准见本合同第五条;钢架管长截短的按以下约定赔偿价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烧洞、砸扁,出现死弯、断裂、焊接物、粘结物、无法清除者属于报废,按80%赔偿;对所租赁的钢管以长切短者,视切断的具体情况赔偿其原值的10%~80%,其它物资按市场价或以上约定赔偿标准的100% 进行赔偿,物资(包括丢失、报废)作价赔偿的,赔偿款支付之前,租金继续计算。
第四条:定金:经双方协商,甲方收乙方定金人民币(或支票) 元〈以收款收据为准,不计利息〉,乙方缴纳定金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满甲方验收入库后,扣除乙方应付租赁物资缺损、丢失、维修后定金余款退还乙方。
第五条: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乙方对租用物资应妥善保管,以退单加注说明为依据,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管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价格,由乙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注:模板以边筋或主筋破损、底板造成孔洞,不能改型视为报废,按价赔偿)。
第六条:跨年度工程租赁需冬季报停,乙方必须做到: 1、当年结算当年当月的租赁费用; 2、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停 申请并经甲方认可。3、乙方负责租赁物的保管。如果乙方有其中任一项未按要求做到的,报停无效,乙方仍应支付此期间的租赁费用。
第七条:结算时间及价格变更
租赁期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租赁费,超过一个月的,以实际发生的天数计算,租赁费用自提货之日起(以库单为准),每月为一个结算支付单位。乙方必须于当月的25日到甲方对帐签收结算清单并支付租赁费用。逾期未来对帐签收结算清单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的结算清单为准支付租赁费用;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45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30%;每个结算单位期满后60天内未支付租赁费用的,该月租赁费用上浮60%。三个结算单位未来支付租赁费的甲方有权收回物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逾期每天按所欠租金的日万分之六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拉回租赁设备,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1)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支付租赁费用的;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租赁设备使用地或转租的;(3)倒卖、顶帐、抵押租赁物等与合同不符的行为。
3、双方对未归还的物资视为丢赔物资已做结算的,乙方必须即时付清视为丢失物资的赔偿款,如违约,该批物资不做丢赔处理,仍然计算租赁费,直至归还为止。
4、如本合同发生纠纷,在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
第九条、其它
1、在租赁期间,设备从甲方场地的进出均由甲方负责装卸、分类、码垛,由乙方支付装卸费用,上、下车各13元/吨。
2、租赁设备由乙方当面验收合格后方能装车进场,乙方必须按设备的性能、用途安全使用。提货后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委托为现场经手、结算对账人,第一次来库房装货,必须要有乙方的委托书和现场经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核对后归还。
4、担保人或担保单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乙方还清所有租赁设备,并将租赁费本息还清时为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租赁租单,退单、结算清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规定执行。
备注: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地址:帐号: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手人: 现场经手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出租方:
承租方:
保证人:
乙方为承建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甲方为乙方承建(简称甲方)(简称乙方)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钢管、扣件、顶托),经双方协商工程脚手架建筑器材 供租商,注:当甲方成为乙方此工程唯一指定供租方时,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保证乙方所需物资供应,同时乙方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得以其它理由再签约其他(包括自己在内)供货供租商,否则视为违约。
一、乙方租用甲方钢架管、扣件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凭时间预计个月,实际使用时间不得少于约定时间的80%,租赁期同届满,乙方未归还租凭货物,视同乙方仍承租货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凭期期限为不定期。
二、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如有异议及时向甲方提出更换,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数量和质量合格的确认。甲方概不承担使用中的任何责任。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检验。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和运输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押金不计利息,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
四1、租凭物资租金、押金收取标准、成本价值 物资名称钢管扣件顶托扣件螺丝顶托螺丝
2、租赁物资:校正费、洗油费、装车费、卸车清理费物资名称校正费洗油费钢管扣件顶托根/1 元 套/ 元 套/ 元 装车费米/ 元 800套/ 元 200套/ 元 卸车清理费米/ 元 800套/ 元 200套/ 元 备 注 所有物资的装卸费、码堆费、挑选分类费、运输费都由承租方付费 租金单价 元/米 天 元/套 天 元/套 天 成本价值(元)米/套/ 套/ 押金标准
3、以上租赁价格不含运费、不含装卸费、不含税、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租金不给予减免,乙方提货或还货必须提早一至二天通知甲方。甲方以便作好准备。
4、以上租赁价格为固定合同价,在本合同签订执行期间不得调整。
五-1、甲方现在钢管为定尺钢管:Q48X1.5m, 2m,2.5m,3m,3.5m,4m,4.5m,6m,其中(2m,2.5m,3.5m,4m)属特种规格,必须在写合同前预算,或者提货前报计划与甲方协商数量比例。
2、钢管与扣件配套租用按每250米配 个计。如承租方租用的扣件少于钢管的比例,出租方则另行按该批钢管租金的10%收取配套调剂费。
3、乙方租用物资的提货,送还地点均为甲方仓库,供货,还货凭甲方的发货单,收贷单才有效,并作为合同附件使用,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六、租金支付:每月租金在次月5日结帐,最多宽限5天,乙方拖欠租金,按每天以欠款额的5%计算滞纳金,超过贰个月还没付清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租赁物资还清时,所有款项必须同意付清,若不付清,甲方有权拿乙方工地上的任何有价物资作为抵押折价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七、租赁物资验收规定:
1、承租方交还钢管必须为圆形无缝钢管,不得有裂缝,不得擅自裁切改制。打眼,焊接。必须清除泥沙,杂物,恢复钢管原状,如未清理,甲方按每米收取贰角清洁保养费,若钢管改制,按每根收取壹元切断费用。
2、承担方交还扣件,顶托不得有裂缝,变形,缺角掉棱,为确保扣件,顶托的出租质量,承租方不得自行洗油,损坏扣件有维修价值的,四套可折抵壹套合格扣件。
3、出租方将严格按照本合同供货规格,型号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丢失、损坏物资的赔偿标准:按送还物资时期的市场价格的100%(成本价加油漆,人工费,运输费,)赔偿,承租方工地所用物资全部退回,所有丢失物资没有及时还清或赔偿,出租方则按2倍的租金收取,租金、赔偿费等一切费用全部付清给甲方以后,合约自动解除。
九、租赁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没有归还租赁物,则甲方可以视同租赁物已被乙方丢失,甲方有权要求赔偿,但在赔偿款支付前,因乙方相当于实际占用租赁器材,仍需要按租金标准支付费用。代为乙方履行租赁合同,代为指定或变更合同经办人,代为进行租赁合同项下的预算,项目负责人的预留签字为 乙方合同经办人有权代表乙方提货,结算,乙方现确认合同经办人为 十一、保证人愿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租金,违约金,赔偿费和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所有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之日起算两年。
十二、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出租方)(章) 乙方(承担方)(章)
名称: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指定提货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年 月日 签订日期:
出租单位:(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按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详细表 租赁内容
租赁标准
缺损赔偿标准
钢管规格表80-100
(二)乙方提货或退货时均应按以上规格表执行。
(三)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立即提交一份钢管规格及使用时间要案表,甲方应尽量按照乙方的要求供应,如确实无法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租借的钢管、扣件及各种配件由甲方指定地点提供或退货(限岛内),租赁总量及时间以发货单为准(每吨按260米计算)乙方在开始领物前应按照标准交纳押金。押金在最后一次结算时可抵扣租金,多还少补。
(五)乙方提货或归还时应承担运输及装卸费用(装、卸费每吨各5元),并按规格堆放使双方及时清点验收。
(六)租费每月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乙方应在次月五日前结算当月租赁费用,逾期每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以交押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2、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给第三者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乙方如有以上行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同时有权将乙方承建工地上的任何货物收回作为抵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归还时,应按规格、数量归还(以发货单)为准,供方材料不得截断,否则按钢管长截短原则,截断部分每米按五元罚款,截断一米以下按一米计算。
4、乙方在提货时必须当场验货,如发现质量,规格不合要求的应当场退换,否则视为符合要求,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本合同与乙方签收发货单构成合同整体,签订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争议由违约方负经济、法律责任,因履行本合同所引发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由出租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并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因本次诉讼所支付的一切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等。
(九)担保方应督促乙方履行所有合同条款,担保方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提供担保,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担保方愿意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担保方应向甲方提供工商执照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十)乙方指定领料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负责办理提货或退货手续,该领料人也可对甲方提供的《发货单》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同时,该领料人有权对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问题与甲方进行结算,其签字字样为 或有效印章为
(十一)材料还清,租赁费用结算付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担保方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详见附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暂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2、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物资要货计划,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将钢管(扣件)按时送达承租方工地,并按承租方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运输装卸费由出租方承担,对出租方送来的钢管、扣件分规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负责接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清点并且签收,收货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员及财务保存一份,以此收货单作为今后双方计算租赁费期限和归还钢管扣件数量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价格、押金(保证金):
1、钢管为/米.天,扣件为/只.天,租赁期的计算按承租方租赁起止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租赁期另行协商(如春节前后的停工时间、国庆节、其他原因临时暂停施工时间,具体报停时间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并办理书面手续)。
2、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开始送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及时还给租赁方。
第四条: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以下第
1、前个月期满双方结算一次,支付前个月的%的租赁费。以后每,支付租赁费。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余款于双方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的
2、双方每个月结算一次,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 日内办理完结结算手续。租赁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不能付
清的,违约金时间按照双方办理完毕结算签字之日起算,利率计算基数按照欠款余额每月 %计算。
3第五条:租赁物资标识
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将钢管涂刷油漆进行标识,颜色由承租方指定,费用由 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资退场
承租方租赁结束,由 租方将所有的租赁钢管、扣件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 租方承担。物资退场须有承租方、(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出租方指定进行清点接收,并在退料单上签字。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钢管调直,扣件锣杆、锣丝补齐,租赁物资退还时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缺损、保养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缺损钢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赔偿,损失部分租金按计算。如将长料锯割成短料,视具体情况给予损坏部分/T的协商补贴。允许少量的零星损坏(如钢管头卷、微弯曲等)。
第八条: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原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出租方违约:
1、出租方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达标,应向承租方偿 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对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响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如发现出租方贿赂承租方有关人员,致使租赁物资严重缺少,损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负责赔偿项目同类租赁物资的全部缺少部分,并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租方违约
1、如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新的'付款时间。经协商新的付款时间后仍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新的付款时间计算利息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3、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以下的第种方式执行。或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
1、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金额的承租方予以赔偿。
2、承租方不负责修复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种执行。
1、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物资还清、租赁费结清后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承租方:
出租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
九、结算、付款方式: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75%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75%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传真: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____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
1.4.1甲方个月,以乙方第一车材料进场日期起的实际日期计算(室内安全防护架及室外施工电梯架不作为计算工期)。
1.4.2正负30天内甲乙双方均承诺不增加也不减少合同造价。如正负超过30天,甲乙双方均可按30天外的天数计取或扣除钢管、扣件的租赁费。租赁单价:钢管每米/天___元,扣件每套/天___元,工字钢每米/天___元,插扣每吨/天___元。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2.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清单(钢管、扣件、工字钢、插扣、丝杆等)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所提的数量和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运输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延误乙方施工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进行赔偿同时在结算租赁费中扣除。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______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甲方负责租赁材料的进出场运输费用,材料出场的卸车和周转材的指定堆放甲方自理。
4.1.5乙方人员到现场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三级教育)。
4.1.6乙方自己搭设板房(甲方指定位置)。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负责保证乙方材料进场道路额畅通。
4.2.2乙方委托为履行本合同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3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4负责教育工人不得乱裁钢管及砸坏扣件。如工人有意损坏材料,乙方可要求工人所属分供方单位按市场价赔偿,木工所用材料有木工归堆至乙方车能到的地方装车。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本工程的租赁费用以项目的建筑面积/m2(不含税)包干;甲方负责派安保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保工作,在施工期间或材料退场前的缺少和损坏都由甲方自行承担。
5.2本工程的租赁费甲方垫资到地上三层结构封顶,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5日经公司审核后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60%,付款宽限度为15天。主体封顶后付到85%。
5.3合同总价:按照陕西省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建筑面积;外墙保温材料和二次结构不得计算建筑面积。
5.4材料退场后,甲方一周内通知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6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5.5甲方提供租赁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
6、其他约定
6.1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字:签字:
日期: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 项目租赁乙方脚手架构配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物
1、本合同租赁物为建筑用钢管、扣件等脚手架构配件
2、租赁物具体情况
2、租赁物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脚手架构配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的要求,并提供该批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
3、乙方的钢管尺寸(长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应配备套管,套管不计租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工程需继续使用的,租赁期限延长至工程结束时止。
三、租赁物的交付及退回
1、甲方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需承租的租赁物的数量、规格和送到日期,乙方应在要求送到日中午前将租赁物送至甲方工地并负责卸车。
2、租赁物送至工地后,甲方指定工作人员对构配件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清点确认。
3、租赁物使用完毕或需更换规格,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自行从工地运回,运回时乙方清点归还的规格和数量,并出具收(退)料单。
四、租杂费的结算及支付
1、甲方承担租赁物的装车费、运费,装车费 元/吨·次,运费 元/吨·次(钢管按250米/吨、扣件按1KG/个折算重量)。
2、甲方承担租赁物的堆放费、清理费,钢管、扣件堆放费 元/吨,扣件清理修复费 元/只。
3、租赁物的租用时间和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的收料单及退料单为准,租金单价以本合同为准。租赁物在中午之前送到的,送到之日起算租期,下午送到的,次日开始计算租期。乙方逾期运回的,逾期部分不计算租金。
4、每月底乙方与甲方项目部财务对帐并经项目经理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本工程乙方垫资 万元,垫资金额超过后的租金甲方在次月底付清上月租金,以此类推。工程竣工验收后 个月内无息付清垫资租金及杂费。每次领款时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不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发票应由其相应人员签字,如果乙方提供虚假发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遇农历春节,甲方减免租金15天。
五、租赁物赔偿
1、除非乙方提供的钢管长度不符合甲方的要求且未提供套管,否则甲方不得锯断钢管,钢管归还时允许误差±10cm。
2、甲方承租租赁物如有丢失,甲方应以货币或实物予以赔偿,货币赔偿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折旧情况协商确定,甲方如用与租赁构配件同规格、质量的实物赔偿,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丢失租赁物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或双方结算之日(如一方拖延结算,则以通知结算之日为准)或自最后一次归还租赁物之日起不再计算租费,其中以在先的日期为准。甲方应在确认或结算后及时赔偿丢失的租赁物或支付赔偿款。
4、扣件破损的,按破扣件两只抵一只归还。
六、租赁物权属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仅对租赁物拥有使用权。
2、租赁期内,乙方将租赁物转让、抵押给第三方,应在转让、抵押事实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不因此丧失对租赁物的使用权,如第三方在取得所有权后要求终止本合同或改变租金致使甲方使用受到限制或影响,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不得用于合同以外的其他工地或甲方以外的公司。
七、租赁物使用地
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地点 项目工地为本合同租赁物的使用地点和交付地点。
八、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乙方确保提供的租赁物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真实有效,无论甲方查验及知情与否,均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因乙方提供的租赁物质量问题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2、在甲方提前三天通知情况下,乙方应保证甲方所需租赁物及时、足额供应。因乙方提供不及时,断货或因市场价格波动不供货,甲方有权向其他出租人承租,由此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停窝工及租金上涨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费的,乙方有权延期迟延供应租赁物并可向甲方主张损失赔偿。
九、特别约定:
1、甲方指定人员的权限仅限于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期间租赁物的规格、数量和租赁时间的确认,超出权限的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拘束力。甲方指定人员对收料单及其他单据的签收并不代表对单据上印刷或手书的权限以外其他内容的确认,对甲方不发生拘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需要补充或履行过程中需要变更,双方必须另立补充协议,并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未以书面形式订立或未加盖合同专用章的补充协议对甲方不发生效力。
3、甲方对项目经理 的授权,仅限于在财务对账单据上签字确认。甲方项目经理及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代表甲方出具承诺、出具欠款证明、签订补充协议等,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4、甲方项目技术专用章仅限于所涉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用于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以外事宜的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十、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乙方是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乙方属个人的,应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
十二、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乙方确认已充分了解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的相关约定及内在含义,并愿承担违反相关特别约定事项的不利后果。
3、本协议除双方签名盖章外均为印刷条款,除非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否则手写条款及修改均无效。
4、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指定工作人员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5、甲方合同履行期间书面通知乙方后可更换甲方指定工作人员或撤销授权。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项目经理: 签约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租赁甲方物资,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现行租赁办法、制度规定、价格的前提下,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物资名称、单位、日租金、成本价、委托修理费、租金结算支付办法
具体数量以收发料单位准。租赁费由发货之日起计算,交回验收入库之日终止,每月的 25 日至 30 日为结算付款日,物资在该工程租用完毕后 日内结清所有经济手续。
第二条、履行方式:
私人凭所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证件及押金签订合同。
第三条、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提供合格的租赁物资供乙方使用,并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情况,乙方有权拒绝接受不合格租赁物资。
2、 乙方承担租赁物资的维修,丢失赔偿,按时结清交纳有关费用的责任,乙方没有维修保养的,甲方按规定收取修理费。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抵押或移作它用的租赁物资。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1、 丢失或不能修复的物资,根据该物资现在市场价,乙方应在当月内照价赔偿,付清赔偿金,否则,丢失、损坏物租赁费继续计算。
2、 可修复的物资由乙方修复完好,交给甲方。如乙方无力修复,由甲方代为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租赁期内乙方不按照约定方式结算付清,甲方并用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从双方约定结算付款之日起,乙方每拖延付款一天,承担欠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超其30天仍不付清欠款的,乙方在承担欠款总额10%的赔偿金。
第六条、进退场费用
1、 进场物资费用(运费、装费)由甲方承担,退场物资费用(运费、装费)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单位来人在甲方检尺或在乙方施工现场检尺(含检验质量与数量)。
3、 退场前乙方必须将所租用物资修理好后,归还给甲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方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第八条、其它事项:
乙方在工程交工后超期不还租赁物资,而不延续合同的,除过交租金外,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总租金总额的30%收取。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来往信函、发料单、收发料单等均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
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至甲、乙双方结清经济、物资手续之日止。未尽事宜均按《合同法》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承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出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内容及单价
乙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套,出租给甲方使用。
租赁钢管、扣件的详细规格型号及租赁价格和计算方式见附件一《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
第二条、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30-20__)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
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运输及运费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甲方负责租赁期满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
租赁时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租赁年。
分批次提供租赁物资的,具体时间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第五条、乙方必须提供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督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第七条、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第八条、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
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
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第九条、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
(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清实际发生租赁费的%;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直至全部归还后,剩余款项个月内付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每日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原价格的%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日。
4、乙方每月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第十二条、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南充浩林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米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木材厂地块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确保达到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后两天内必须进场。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甲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负责材料的进场运输费用,及材料出场的指定堆放点。
4.1.5负责材料进场后在乙方指定地点的卸车和上码堆放并承担其费用。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乙方委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2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3负责材料退场的运输(限市区范围)。
4.2.4对以签收材料负责保管工作,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在退还材料时按价赔偿。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材料进场前,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或押金。
5.2每月月底结算一次。
5.3材料押金:
5.4材料退场后,乙方一周内通知甲方办理结算手续,退场后材料无损坏无丢失,甲方无偿退换全额押金。
6、其他约定
6.1租赁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与甲方的材料无关。
6.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签字:
乙方:(盖章)
签字:
日期: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
1.4.1甲方个月,以乙方第一车材料进场日期起的实际日期计算(室内安全防护架及室外施工电梯架不作为计算工期)。
1.4.2正负30天内甲乙双方均承诺不增加也不减少合同造价。如正负超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2.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清单(钢管、扣件、工字钢、插扣、丝杆等)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所提的数量和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运输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延误乙方施工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进行赔偿同时在结算租赁费中扣除。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 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 甲方委托 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 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 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 甲方负责租赁材料的进出场运输费用,材料出场的卸车和周转材
4.1.5 乙方人员到现场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三级教育)。
4.1.6 乙方自己搭设板房(甲方指定位置)。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负责保证乙方材料进场道路额畅通。
4.2.2乙方委托为履行本合同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3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4负责教育工人不得乱裁钢管及砸坏扣件。如工人有意损坏材料,乙方可要求工人所属分供方单位按市场价赔偿,木工所用材料有木工归堆至乙方车能到的地方装车。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本工程的租赁费用以项目的建筑面积/m2(不含税)包干;甲方负责派安保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保工作,在施工期间或材料退场前的缺少和损坏都由甲方自行承担。
5.2本工程的租赁费甲方垫资到地上三层结构封顶,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5日经公司审核后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60%,付款宽限度为15天。主体封顶后付到85%。
5.3合同总价:按照陕西省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建筑面积;外墙保温材料和二次结构不得计算建筑面积。
5.4材料退场后,甲方一周内通知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6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5 . 5甲方提供租赁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6、其他约定
6.1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
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xx )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钢管、扣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以双方验收签字的单据为准)。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注:一律要求用支票等票据形式支付,杜绝直接用现金交易行为)
(2)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 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 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质或按量提供租赁物品时但不限于此几种情形)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 75% 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均需盖章)。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__)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
承租方:
出租方:
因甲方建设工程施工需要,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建筑施工钢管扣件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内容及单价:
二、所租用材料质量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脚手工具,材质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对构配件的要求,并提供该批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和检测证明。
乙方对因出租脚手架材质的问题而引起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责,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工地,运费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甲方负责退货时装卸及运费费用。
五、乙方必须满足该项目按施工进度所需的钢管的扣件,直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六、所租材料如有丢失,甲方应做出赔偿,所赔偿材料的价格,双方根据市场价的6折计算,如甲方自行购买赔偿乙方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七、乙方允许甲方根据施工要求对其提供的钢管进行合理切割下料。
八、合同单价包含钢管扣件回收后的修理、调直、保养费,可以修复的乙方均应收回,钢管返回时按实际延长米结算。退还的钢管如有弯曲,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调直,甲方不承担此项费用。甲方退货时,将物资在乙方租赁站点清,双方检查验收后办理退租手续。
九、结算、付款方式:租用数量和日期以领货单和退货单为准,单价以本合同为准。付款:开始送货两个月后付至实际发生租赁费的50%;此后,每月付当月租赁费的50%;直至全部退货后,五个月内付清。
十、违约责任:如果乙方违约,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其应当承担合同暂定价的万分之三/日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违约,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的,其拖欠租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需要货物的日期和数量应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乙方。
2、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而严重影响甲方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租赁费按75%结算,同时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3、春节报停不计取租赁费,报停时间经双方协商为20日。
4、乙方每月10号前到甲方核对上月租赁材料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将以下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各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十二、解决本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住 所:
承租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钢管、扣件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详见附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暂定自20xx年天。如果承租方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2、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物资要货计划,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规格将钢管(扣件)按时送达承租方工地,并按承租方指定地点分规格堆放。运输装卸费由出租方承担,对出租方送来的钢管、扣件分规格由承租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负责接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清点并且签收,收货单一式三份,一份出租方保存,另外二份由承租方保管员及财务保存一份,以此收货单作为今后双方计算租赁费期限和归还钢管扣件数量的依据。
第三条:租赁价格、押金(保证金):
1、钢管为/米.天,扣件为/只.天,租赁期的计算按承租方租赁起止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租赁期另行协商(如春节前后的停工时间、国庆节、其他原因临时暂停施工时间,具体报停时间提前三天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并办理书面手续)。
2、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出租方开始送货。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及时还给租赁方。
第四条:租赁费的结算与支付:
按照以下第
1、前个月期满双方结算一次,支付前个月的%的租赁费。以后每,支付租赁费。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通知后余款于双方办理完毕结算手续后的
2、双方每个月结算一次,租赁结束出租方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 日内办理完结结算手续。租赁费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不能付
清的,违约金时间按照双方办理完毕结算签字之日起算,利率计算基数按照欠款余额每月 %计算。
3第五条:租赁物资标识
出租方应根据承租方需要将钢管涂刷油漆进行标识,颜色由承租方指定,费用由 租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物资退场
承租方租赁结束,由 租方将所有的租赁钢管、扣件运送到指定地点,费用由 租方承担。物资退场须有承租方、(项目管理人员及保管员)两人以上经手签字,出租方指定进行清点接收,并在退料单上签字。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钢管调直,扣件锣杆、锣丝补齐,租赁物资退还时经双方检查验收,如有缺损、保养不善等情形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缺损钢管按 元/T,扣件按 元/只赔偿,损失部分租金按计算。如将长料锯割成短料,视具体情况给予损坏部分/T的协商补贴。允许少量的零星损坏(如钢管头卷、微弯曲等)。
第八条:出租方、承租方的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书面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但新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原出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 出租方违约:
1、出租方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如不达标,应向承租方偿 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的数量和送货时间送货,对承租方造成 工程影响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3、其他违约行为:如发现出租方贿赂承租方有关人员,致使租赁物资严重缺少,损害承租方利益,由出租方负责赔偿项目同类租赁物资的全部缺少部分,并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承租方保留依法追究出租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承租方违约
1、如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赁费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新的付款时间。经协商新的付款时间后仍未能按期支付的,应按新的付款时间计算利息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或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偿付出租方的损失)。
3、如有转让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规定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而造成的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按以下的第种方式执行。或参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
1、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
2、按租赁物资损坏或损失金额的承租方予以赔偿。
2、承租方不负责修复或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按以下方法的第 种执行。
1、向市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承租方住所地,一式 份,本合同附件 份,共 页,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承租方和承租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租赁物资还清、租赁费结清后自然终止。
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地承租方住所 。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形式予以完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每次上货时必须按比例上货,比例为钢管每米上扣件 套,还货时同样按比例退还。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时,按所租用物资总金额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最后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每天钢管 元/套。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方收发材料明细表为准,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乙方退还租用物资给甲方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锈、清污、刷机油、防锈漆、工时工资及原材料等所需维护费用。乙方支付材料维护费用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七、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库房的上下车,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车,费用由乙方按 元/吨支付给甲方,标准为钢管 米/吨,扣件 套/吨,租赁材料交接地为甲方租赁库房,乙方负责运输和运输费用。
八、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给付所差租用材料赔款,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资交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租赁物资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物资和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一次性按损失物资总金额的 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该工程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补助。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其他物资抵押拍卖偿还所欠租金和费用。
十二、乙方委托物资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
1.4.1甲方个月,以乙方第一车材料进场日期起的实际日期计算(室内安全防护架及室外施工电梯架不作为计算工期)。
1.4.2正负30天内甲乙双方均承诺不增加也不减少合同造价。如正负超过30天,甲乙双方均可按30天外的天数计取或扣除钢管、扣件的租赁费。租赁单价:钢管每米/天 元,扣件每套/天 元,工字钢每米/天 元,插扣每吨/天 元。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2.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清单(钢管、扣件、工字钢、插扣、丝杆等)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所提的数量和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运输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延误乙方施工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进行赔偿同时在结算租赁费中扣除。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 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 甲方委托 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 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 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 甲方负责租赁材料的进出场运输费用,材料出场的卸车和周转材的指定堆放甲方自理。
4.1.5 乙方人员到现场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三级教育)。
4.1.6 乙方自己搭设板房(甲方指定位置)。
4.2乙方工作及责任
4.2.1负责保证乙方材料进场道路额畅通。
4.2.2乙方委托为履行本合同全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2.3提前二天将材料进场计划电话或口头报至甲方。
4.2.4负责教育工人不得乱裁钢管及砸坏扣件。如工人有意损坏材料,乙方可要求工人所属分供方单位按市场价赔偿,木工所用材料有木工归堆至乙方车能到的地方装车。
5.租金结算及付款方法
5.1本工程的租赁费用以项目的建筑面积/m2(不含税)包干;甲方负责派安保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安保工作,在施工期间或材料退场前的缺少和损坏都由甲方自行承担。
5.2本工程的租赁费甲方垫资到地上三层结构封顶,每月25日甲、乙双方预结一次,作为付款的依据,乙方每月5日经公司审核后支付当月结算款额的60%,付款宽限度为15天。主体封顶后付到85%。
5.3合同总价:按照陕西省定额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建筑面积;外墙保温材料和二次结构不得计算建筑面积。
5.4材料退场后,甲方一周内通知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在材料退场后6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租赁费用。
5 . 5甲方提供租赁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 号:
6、其他约定
6.1在执行本合同时若发生争议,应相互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诉之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仲裁。
6.2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样效力。
6.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保证人:
乙方因承建工程,租用地点需向甲方租用钢管扣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各方商定,签定本合同:
1、租赁物资名称、押金、租金及其他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上表所列租用数量为计划租用数量,租赁物资规格、数量以发料单为准,结算以发、退料单为依据,乙方应按租用物资的数量规格归还租赁资质,不足部分按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2、钢管租金每一天每一米元。
3、预计租赁时间:自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按发料单起租之日计付,租期不满九十天的,租金按九十天计算,满九十天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截止至乙方将所租用物资全部返还完毕之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时间归还租用物,如需继续租用,则应办理延期手续或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发货和退货地点:甲方仓库。提货和退货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5、乙方对租用物资承担正确使用,退还时,应保证租用物资完好无损,本合同全额市场所值钢管元,扣件元,乙方不能按原租用物资规格返还的,甲方可视市场价格要求赔偿。
6、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提货前按合同规定的押金单价向甲方付押金,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发给乙方押金相应的物资。
7、每租赁一个月进行一次中间结算,乙方应付清前期租金,按合同规定若延期付款,则每日按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二交滞纳金。
8、如遇市场物价调整,甲方可根据调整幅度调整收费标准。
9、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场所使用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使用场所或将租赁物转租,更不能将承租物非法占有、抵偿债务或转卖,乙方如擅自转移,转租租用物或进行其他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全部租赁物资,并按租金标准的三倍收取租金。
10、保证人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代表或其他组织。
1、保证人是保证乙方履行合同的关系人,对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承担边带责任,保证期限自合同成立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其义务止。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和担保单位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租赁费用付清后失效。
甲方:乙方:保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因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__)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__)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因甲方 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甲方向乙方租赁钢管、扣件用于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单价
材料进场后,甲乙双方当场清点数量,提货单(附磅单)、结算单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生效。
2、结算与付款
2、1租金结算方法:以提、退货的数量及日期按实际天数计算(送货当天不计租金,归还当天计算租金)。
2、2结算方式:每月20日双方进行对账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月结算单上签字确认,乙方开具等额有效机打发票。
2、3付款:(根据与供应商洽谈结果为准)。
3、送货及归还方式: (两种方式供甲方选择)
3、1采用传统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后,钢管按照实际清点数量验收,扣件按双方当场约定抽取包数的比例进行抽查,如有缺量,则整车扣件按此比例进行扣除,甲方归还时也可按此方法归还;乙方送货到甲方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卸车,归还时由甲方负责装车,乙方到甲方现场验收归还;盘扣式钢管发生弯曲变形等,乙方有权不予退回,由甲方自行处理。
3、2采用过磅方式:
①每车进场、退场先过磅,并将电子磅单附在送、退货单后面,租金仍按实际米数论天按实结算。
②钢管、扣件尽量分开装车,如果钢管扣件混合装车的,扣件按1130只/吨扣除重量,余下的为钢管重量。
③归还时扣件单独过磅,按实际过磅重量折合成每吨1130只计租金,缺损螺丝均不再计费用。
④退还时:钢管按1%计损耗,扣件按2.5%计损耗。(损耗含垃圾、破损、弯曲、开裂、变形、螺栓缺损等)
⑤退还时:盘扣式钢管和顶托点数退还,盘扣式钢管按清点米数的`1%计损耗,顶托按清点只数的1%计损耗(损耗含破损、弯曲、开裂、变形等);盘扣式钢管和顶托在工地现场按照规格整理清点,双方共同点数验收,顶托缺损的螺帽按实计数。
⑥租借时项目部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租赁公司电子磅单为准,归还时租赁公司复核误差不超过千分之二的,以项目部的电子磅单为准,项目部地磅必须为数字地磅。
4、其他费用计算及缺损赔偿标准:
4、1送货费用:乙方免费送货到甲方项目。
4、2退货费用:归还时乙方代办运输,甲方每吨支付乙方运输费 元。
4、3钢管缺损赔偿按当时市场价(参照西本会员价)进行赔偿,盘扣式钢管缺损赔偿在钢管单价基础上加元/米,50cm顶托缺损每套赔偿元,扣件缺损每只赔偿元,盘扣式钢管托架缺损每个赔偿 元,缺损的设备须赔偿款全额到位后才能停止计算租金,甲方也可自行购买归还;如甲方采用3。1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归还,缺扣件螺杆螺丝每套赔偿元,缺顶托螺母每个赔偿 元。
5、产品质量
5、1钢管质量标准:按照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xx)执行。
5、2盘扣式钢管质量标准:按照《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xx)执行。
5、3产品质量同时需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
6、双方责任:
6、1因该项目大量使用钢管、扣件,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将保留库存,积极组织货源,以尽量满足工程使用的需要。
6、2甲方提前二天向乙方提出送货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货源,按时送到工地,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6、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采购计划》的规格、数量和要求进场时间及时组织进场,若乙方屡次未能满足甲方现场的施工需要,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全部租金的%作为处罚,特殊规格除外。
7、违约责任:
7、1乙方必须按时送货至甲方工地,延误 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供货和终止本合同,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7、2甲方如将设备转让、变卖、抵押或不按时支付租金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即时结清租金,甲方未归还的设备按缺损价一次性赔偿给乙方,租金结至赔偿款到账日。
7、3如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超过 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8、安全责任
乙方应对其派出的送货和卸车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且进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乙方人员应服从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在产品的运输及装卸车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的行为造成甲方、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向乙方追偿。
9、环保要求:
乙方所送租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标准,否则,将在验收时全部予以退回。
10、通讯
10、1 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下的通知或其它通信均以专人送达、EMS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相应收件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地址。若以专人送达的,则视为在实际交付时由收件人收到;若以EMS专递方式发送的,则在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收件人;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则以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服务器等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即视为送达收件人。
致甲方: 致乙方:
收件人: 收件人:
手机: 手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自变更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其他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1、其他:
11、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2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供货能力和履约能力或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重新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1、3合同签订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并加盖公章。
11、4本合同签订后,如甲乙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该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自动终止。
注:若乙方非法人签署本合同,请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传真: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详《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年。
三、乙方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当日开始计算租金,以后按各批次收货当日计算租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钢管每米每天 元;扣件每个每天 元。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乙双方签字的《租赁材料收发明细表》为准,租金按季度结算,税金由乙方承担,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在租赁期满乙方退还甲方材料时,达不到甲方交与乙方时的原样、长度、质量,乙方则必须赔偿甲方损失。
六、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七、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
九、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办清结算并
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给甲方,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租金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
十、乙方委托材料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甲方委托材料发货人 ,甲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
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
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施工的 工程因需要,甲方愿意向乙方出租钢管、扣件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工程工期:
1.4.1甲方个月,以乙方第一车材料进场日期起的实际日期计算(室内安全防护架及室外施工电梯架不作为计算工期)。
1.4.2正负30天内甲乙双方均承诺不增加也不减少合同造价。如正负超过30天,甲乙双方均可按30天外的天数计取或扣除钢管、扣件的租赁费。租赁单价:钢管每米 天 元,扣件每套 天 元,工字钢每米 天 元,插扣每吨 天 元。
2、周转材料的规格、数量、租用价格
2.1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清单(钢管、扣件、工字钢、插扣、丝杆等)
3、材料的进场时间及结算期限
3.1进场时间:乙方电话或口头提前两天通知甲方,甲方无条件满足乙方所提的数量和时间到达施工现场。(运输由甲方负责)如甲方延误乙方施工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进行赔偿同时在结算租赁费中扣除。
3.2租用期以材料进场起,至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甲方材料报停日起,自报停日至材料运出现场的天数,乙方不再支付租用费。
4.甲、乙双方的.工作及责任
4.1 甲方工作及责任
4.1.1 甲方委托 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4.1.2 按乙方需要在接到乙方电话或口头通知后,两天内应组织材料进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材料的进场时间。如不能及时按排材料进场,因此引起的乙方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
4.1.3 保证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能满足乙方的需要,保证进场材料的良好使用性能。
4.1.4 甲方负责租赁材料的进出场运输费用,材料出场的卸车和周转材的指定堆放甲方自理。
4.1.5 乙方人员到现场必须听从甲方安排(做好三级教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