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的合同合集(汇总三篇)

关于施工的合同合集(精选3篇)

关于施工的合同合集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需要,现同意将本工程施工任务落实由乙方施工队进行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书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根据设计图纸和双方已协商的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实际原因需要,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作微小变更施工方案。

二、施工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7个自然日完成。

三、甲方负责工程的报建、报批相关手续,并为工程提供所需的PVC管、井框井盖、光缆、角铁、支架、钢绞线、电杆等材料给乙方施工。除上述材料外,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其它材料和施工以及修复等全部任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施工现场邻里关系协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损坏邻近设施、人员伤亡、工程质量等事故,概乙方负责。如遇障碍无法开挖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到场确认。

五、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长度乘以承包单价计算:

1、管道部分:水泥路面及步道砖每米60元,土路路面每米20元,直埋光缆每米12元,包封每米10元,基座每个300元。

2、光缆部分:管道光缆(48芯以下)1.4元/米,96芯以上(含96芯)1.6元/米,五孔子管1.4元/米, 新设吊线3元/米,加挂光缆2元/米,安装引上钢管45元/根。

3、防雷地网:水泥路60元/米,土路20元/米,挂墙10元/米。

4、电力电缆布放:10元/米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可在完成总工程量并经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初验合格,申付至总工程量8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20%余款。

六、本合同书自签名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施工的合同合集 篇2

发包人(甲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承包人(乙方):合同签订地点:大连万地恒市政建设

有限公司办公室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约定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后石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世茂大道及玉兰街道路工程-电力隧道 工程地点:大连后石

工程内容:电力隧道的钢板桩施工(含打桩机、钢板桩进出场费用,钢板桩打、拔),沟槽内支持(含钢管、工字钢、内支撑),沟槽排水、土方工程(挖土方、淤泥和外排)。钢板桩设置为封闭长方形,维护净宽度不小于4.5米,每一封闭长度不小于100米,打桩深度满足甲方施工需求为标准。

合同签订后,乙方对施工现场情况和施工内容视为了解,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额外费用。

二、工程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为:20__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指令为准;竣工日期为:20__ 年 月 日。

因以下原因,工期可顺延(但必须办理书面确认):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台风、水灾、地震、瘟疫、)的影响;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开工条件;

3、因现场业主代表、监理非正常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或验收不能通过,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员进场施工,并接受业主代表及其委派的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督促。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批准后执行。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即使甲方代表批准同意进度计划调整,但总工期不能顺延。

乙方必须熟悉并掌握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地勘报告

等,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情况,乙方根据上述资料考虑施工中各种风险自行组织施工。乙方不对现场进行考察确认,风险自负。钢板桩施工原始记录按规范要求填写,同时每天报送甲方。

三、承包范围

世茂大道电力隧道的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会审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属于大包方式,即包工、包料、施工用电乙方自己负责。

五、工程质量及检验验收

1、乙方的施工质量以现行的国家施工规范、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设计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为依据,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质量合格等级。

2、钢板桩施工严格按照乙方上报甲方并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钢板桩施工方案》、《钢板桩施工安全方案》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双方约定的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停工和拆除、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顺延。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随时接受业主、监理的检查检验,并有义务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5、工程达到阶段验收条件,乙方应准备好自检资料。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如因乙方原因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业主罚款及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甲方经济损失。

6、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分项质量控制,如在过程控制中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罚款,罚款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工程量的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完成且达到质量要求的工程量报送甲方核实,经甲方项目经理或经甲方授权的相关负责人确认无误后作为结算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支付方式:与业主支付甲方工程款同期。

4、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雇佣农民工工资。如果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导致法律后果和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税收的正规发票。

七、安全施工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甲方应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乙方必须按时完成。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分项工程安全交底、签字手续要齐全;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班前活动工作及做好记录,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5、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却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生活用品、工作服、安全帽必须统一,由甲方统一购买发放给乙方,按乙方实际进场人数核发,费用由乙方承担,完成该工程时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6、乙方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和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8、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整体规划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按照甲方要求,配合悬挂安全、质量、CI宣传牌(幅)。施工现场每天下班前作到材料排列、堆码规范,应将作业层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点,不得到处乱扔。

2、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修补、清理,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

4、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生活区管理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九、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施工垃圾应进行清理和组织外运,对生活、施工污水的处理应达标后排放,对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噪音等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所需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其他非甲方原因发生环境保护方面侵权行为及法律纠纷应自行承担责任,如连累甲方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甲方赔偿。

十、双方权利、责任、义务

(一)甲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与项目部及监理的业务接洽和联系。

2、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设计文件和技术交底,质量标准等资料。

3、负责工程项目之间衔接,协调现场安全检查,协调与外部有关事宜。

4、负责现场施工流程的统筹安排,负责工序施工过程中及完成后的质量检查。

5、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支付工程款。

6、与乙方通过《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生产交底,定期组织检查、提出整改措施,实施奖罚办法,明确安全事故责任。如乙方严重违章甲方有权停止作业。

7、负责提供相关图纸。

(二)乙方权力和义务

1、负责完成本合同确定施工范围内的全部作业内容。

2、乙方负责设备、材料的进出场运输。

3、乙方承包人必须派专人进驻现场组织施工管理。

4、承担本合同范围内甲方向业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认真执行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防止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发生。如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妥善处理,按甲方处理意见及时修补缺陷并承担经济责任,经济处罚为合同总额的20%。

6、合理组织人力、资金,保证施工工期,乙方须设现场管理人员1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以及与甲方协调、沟通。

7、执行甲方、业主、监理发出的通知、指令、决定等。

8、协调好与当地群众关系,施工中保持道路畅通,环境不遭破坏。

9、乙方需保证施工人员相对稳定,不准滋事斗殴,如有发生按本工地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乙方的财务、税务、劳务等一切责任和纠纷由乙方自己承担。

11、施工中发生的交通及安全生产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12、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伙食。

十一、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合同未违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0%,并保留追究合同违约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2、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要求加价,或中途因乙方原因造成劳资纠纷或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无法满足甲方和业主的要求,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勒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后,再另行协商办理双方经济往来事宜,并处乙方罚款金额为合同总价的20%,并保留追究乙方的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二、其它事项

1、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由各自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生效,在甲乙双方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 (签字)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关于施工的合同合集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就建筑装修材料供货一事,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供给乙方装潢材料,确保质量,产地不限。

单价按现行市场价:

免漆板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张

釉面板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张

套线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根

套装门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樘

单扇门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扇

其他零星材料详见供货清单(附后)

第二条甲方供给乙方建筑装修材料,甲方确保此批材料质量,并提供厂方质量检验报告单。

第二条我处所供材料价格随行就市。

第三条乙方在我处所供材料入场后,乙方必须先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否则,乙方提出的一切质量问题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甲方根据乙方的材料进货单供货给乙方(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必须把提货计划5天前通知给甲方,甲方组织车辆供货,直发或库提,车辆运输费及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

现金支付,每半月支付货款。

第七条在生产厂家正常的情况下,甲方保质,保量急时供货给乙方,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和付款方式结算付清甲方材料费。如逾期不付,甲方立刻停止再供货,且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合同所列材料总货款的200元1天的违约金,直到乙方付清甲方货款为止。

第八条乙方在未付清甲方货款以前,不得到其它地方去再提货,若经甲方发现乙方到其它地方提货一次,甲方要求乙方立即付清所欠货款,并视乙方行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第九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十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供货方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二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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