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涵施工安全合同(通用25篇)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风险提示:
发包人或者发包单位审查承包人主体资格,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人的企业形式,如果承包人是个人、合伙企业、或是个人独资企业,按现行法律法规将不能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审查承包人企业是否具有建筑企业资质,资质等级是否与合同的建设项目相适应。按《建筑法》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的发包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联合体承包的,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审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挂靠情况,挂靠导致合同无效。
发包人在签施工建设合同前应当注意审核承包人资质,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情况,避免合同无效。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第一条施工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管理小组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定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风险提示:
施工现场情况复杂,有的一个施工工地,会同时有几个不同的分包单位在施工,因此,针对安全生产来说,就是要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的安全责任也应当明确界定,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双方应当做好沟通与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时候双方相互推诿。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
4、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发包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风险提示:
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3、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在施工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7、对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环境的情况,有权拒绝施工并向甲方汇报。风险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违反以上规定或者违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规定的,其行为严重影响另一方正常生产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双方可以据此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执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出险理赔责任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X后生效。甲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施工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生产现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尤其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护品以及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联系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6、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酒后禁止进入生产车间。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甲方现场6S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8、注意叉车作业。叉车工作时,注意不要站在叉车运行线路上,尽量远离叉车、避让叉车,不要被叉车轧伤,碰伤等。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下简称甲方)
乙方:(下简称乙方)
因独立除臭装置安装涉及高出地平(2米)为高空作业,为确保乙方人员人身安全,甲乙双方本着互相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甲方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程,甲方针对乙方本次安装工程对乙方作如下制约,凡高空作业者必须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效监督施工人员的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可以及时制止。
2、对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及其他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出处理,处罚金额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3、乙方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高空作业禁止禁止打闹喝酒。
3、不准带情绪和带病作业。
4、不准使用老弱病残及童工。
5、如因高温特殊原因或自己身体承受不了的可拒绝施工。
6、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史及正在患各种病吃药的施工人员不准在高空作业。
7、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周围安全和隐患,如造成他人伤害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8、不准在所在施工厂区内吸烟,如发现吸烟情况甲方有权制止,并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200元/次,款项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
9、不准偷拿毁坏厂区内的一切材物,若出现偷拿、毁坏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如遇4级以上大风的原则上不允许高空作业,若乙方坚持高空作业,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1、遵守《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一切相关规定。
12、乙方必须遵守以上条约,如有违反,轻者罚款处理,款项在工程款中扣除,重者或引发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及所辖的相关工作人员与甲方无关。
三、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期限与《独立除臭装置安装工程合同》同时终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协议生效时间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时间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全”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生产经营中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承包合同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本协议书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5《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承包内容(范围)及合同金额: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4承包期限:见施工总承包合同
5甲方责任和权利
5.1要求乙方提交承揽该项目应具备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备查。
5.2
要求乙方提供承包工作安全措施方案、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事故应急预案、安全规程、安全管理负责人名单及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及安全使用许可证、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合格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资料的复印件备查。
5.3
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管理考核办法,按照甲方用工安全教育培训要求,负责组织对功能承包单位用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各个具体的施工项目,组织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交底教育,告知乙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各项安全措施,提供作业范围地下、上方和相邻关系可能影响施工安全的资料,向乙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
5.4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5
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备案,便于协助支持乙方执行。
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未落实的有权停止生产作业,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5.6
对乙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向乙方提出指令性整改意见。
对不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对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7
甲方发现乙方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生产作业,撤离现场作业人员,待隐患整改完毕,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恢复生产。
5.8
甲方按其监管职责配合地方政府、上级部门对乙方在合同约定作业区域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督促乙方按调查组要求落实整改工作,未经调查组批准,不得同意乙方恢复生产。
5.9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互助协作关系。
5.10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要求乙方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强行生产作业。
5.11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1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工作中需用的风、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5.13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甲方负有责任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6乙方责任和权利6.1
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是乙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6.2
乙方对承包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设计、管理、资金、技术、设备、设施和人员)实行自主管理,对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3乙方负责将相关安全资质证照复印件交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并保证从甲方承揽的工程项目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
6.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围绕本工程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标准。
6.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6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6.7乙方必须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6.8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
6.8乙方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为在高危行业岗位或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6.9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所属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备查。
对所属从业人员经常性进行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教育,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本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6.10乙方必须为所属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劳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和自救器材,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职业卫生标准。
6.11
乙方必须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所属从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依法对用工职业危害后果负责。
职业健康检查费由乙方承担。
6.12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
6.13
乙方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将评审发布的应急预案交甲方备案,便于配合救援。
6.14
乙方必须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向甲方相关部门报告隐患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6.15乙方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的各级危险源点的日常控制和管理。
6.16
乙方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生产现场前进行查验,确保符合作业安全要求。
6.17乙方投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特种设备,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定期监督检验合格,并将《检验报告》和《安全使用许可证》复印件送甲方备查。
6.18生产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和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6.19
乙方必须在作业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溜井口、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根据作业要求安排相关管理责任人进行管理。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6.20
乙方必须根据具体施工项目、不同生产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防范措施,作为本协议附件报甲方备案。
生产现场暂时停止生产作业的,乙方必须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
施工中需要使用到甲方的水、电、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点以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6.22乙方指派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与甲方协调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6.23乙方必须接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
6.24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甲方报告。
事故发生后,乙方应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级别,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谎报。
6.25乙方人员在该项目承包工作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中划分的责任范围,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安全工作考核7.1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7.2乙方出现“三违”行为的,按甲方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8协议效力8.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8.2本协议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一致。
9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文明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特签定本安全施工协议。
一、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在 煤矿井下硐室装修工程项目施工期间,进入 有限公司 煤矿地面和井下所有场所范围内。
二、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训,贯彻学习入井人员入井前的登记、乘坐人车的具体规定和施工现场个人行为规范的安全要求。
3、在施工前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根据工程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4、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不定期地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施工监督、检查与指导。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安全隐患整改单的形式通知乙方限期整改。
5、生产中需协调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和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隐患进行协调解决。
6、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限期整改。对于不听指挥的,可采取相应强制措施,直至解除工程施工合同。
7、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若确有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导致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8、协助乙方解决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乙方应搞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开工前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报甲方审批。对审批过的措施认真贯彻学习,并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批准的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系统,对本单位施工现场及要害场所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4、入井前由当班负责人到井口检身处登记入井人员,并按规定有序排队和乘坐人车,乘车过程中不得将身体部位伸出车厢外,人车停稳哨声响后方可下车。
5、乙方人员不得在副井运输线范围内及要害场所行走或逗留;
6、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本人岗位在作业范围内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得随便触摸和使用其它电器及设备。
7、对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8、乙方在要害场所以及确有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要有特别醒目警示牌或防护措施,严禁他人进入要害场所。
9、对新招收的工人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殊作业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10、乙方在施工期间如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应与甲方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乙方必须对设备和工具完好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责任人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不准迟报、隐瞒或谎报。
12、有权拒绝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指令。
13、须由乙方完善的安全设施或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完善。
14、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早调会和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对会议安排的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要积极组织,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15、由非甲方责任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和罚款,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全部责任,并负责伤亡人数的统计上报。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作为合同文本附件一部分。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完毕自行终止。
3、本协议同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在生产、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相关安全生产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现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协议:
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三、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乙方进厂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岗,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五、施工人员由工程负责人向出入门岗的保安报备,并按甲方门禁管制规定进行
换证登记,以规定的门岗为专用通道。
六、接受甲方交通管制,车辆在厂区内限速行驶。
七、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
八、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领导同意,方可使用。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双方权利与责任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方负责对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及相关规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纪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责任、权利;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施工任务范围内全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施工无事故。
2、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对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的制度,并严格组织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乙方应针对重大危险因素建立安全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演练。
3、乙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当由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有关特殊工种考核合格证明的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4、乙方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季节或天气特点,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事故易发区域,设置专项的安全防护设施,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二)现场各类危险警示标志齐全、整洁、设置合理。
5、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和处于安全、可靠的使用状态;
(二)来公司施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
(三)确保施工作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现场必须备齐足够的消防器材,摆设位置合理,并对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灵敏有效;
(四)来公司施工单位动用明火前,到行政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带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1份,动火证办理后,方可动火施工,否则公司有权停止一切施工;
(五)施工单位动火前应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消除隐患,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后确保火源熄灭;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前要制定防火应急措施,备好灭火器或其他防范设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六)禁止在易燃易爆物附近动火;
(七)高处焊割作业要防止焊花落入易燃易爆物中;
(八)禁止焊割有压力的容器、管道及未清洗处理过的各类油桶油罐;
(九)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要专人保管,专库存放;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有严格的领退料手续和审批制度;
(十)氧气瓶、乙炔瓶和液化气瓶等压力容器要专人保管,单独存放,气瓶上有橡胶保护圈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附件。
6、乙方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所必需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防尘面具等。
第五条:安全监督检查
公司行政部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或者抽查。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可以责令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立即改正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以下六项附件:
(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二)提供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三)提供施工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提供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等;
(五)提供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十一:施工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缴纳安全抵押金20__—5000元。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和标准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纠正,以后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安全押金100—500元,连续三次受到处罚者责令停工整顿,停工期间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本公司概不负责。造成安全事故者,扣罚安全押金1000—5000元,并由肇事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对严重违反规定,屡教不改者我公司有权取消施工资格。凡安全施工无违章者施工结束后押金予以退回。
十三:乙方自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事件),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此安全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此安全协议书自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外来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北京鹏跃供暖有限责任公司桥梓供暖站蒸汽锅炉拆除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金宇瑞产业基地内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1000元至3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八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施工生产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北京铁路局安全管理规定,就施工现场安全制定本施工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内容:
地点(范围):
施工日期:
二、对乙方的安全要求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施工现场乙方必须设安全负责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和双方联系等事宜;如有紧急情况或非正常情况要迅速处置,同时向甲方报告。
4、乙方在铁路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北京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京铁师[20__] 755 号文件要求。如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既有设备的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并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负责检查指导从业人员施工中的安全规章的执行情况,以及本协议安全内容履行情况。
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施工噪音声扰民。如由此出现纠纷或投诉,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应确保施工现场的甲方设备安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碰触、使用或者破坏甲方设备。否则,凡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
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设置施工区域张贴警示标志。
9、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如施工内容需要动火作业,乙方应办理动火证,明确消防负责人,做好动火区域的防火措施的落实方可动火作业。
10、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按要求佩戴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1、特种设备操作和特种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安全规定。
12、乙方施工结束后,要检查施工现场工料具和施工作业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确认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开。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3、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4、乙方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甲方指出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按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15、由于乙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乙方施工人员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及事故善后处理由乙方独自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
1、施工期间,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员工或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毁损或灭失,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乙方施工安全必须保证,甲方有权予以监督。一旦甲方发现施工中的问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导致甲方损失或责任的,乙方还应全部予以赔偿。
3、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依据本协议就工程施工事宜向乙方提供工程安全监督服务的,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施工等责任,且甲方无需就监督服务的提供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施工完毕日终止。
2、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其它未尽事宜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力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项目: 储罐钢结构涂漆工程。
二、施工地址:
三、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人员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甲方生产区内作业时由甲方负责签发作业票证,甲方对作业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作业票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8、发生以下情况必须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和《鄯善分公司登高作业规定》等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建隔离墙或隔离网与甲方生产区隔离开,并设置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五、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款中的2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和设备损失等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无证上岗的,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20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力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限:自20__年6月4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 〕 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 ] 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 〕 号)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无线铁塔维护保养,
3.线名里程:临策线
4.作业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或以铁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
5.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
区间影响设备:无线直放站和G网基站的铁塔、馈线、天线。
站内影响设备:无线铁塔、馈线、天线。
具体施工影响范围以当月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为准。
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1. 施工责任地段:临策线。具体施工地点以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质采购招标书(标书编号:12-118-5)标注的维保铁塔地点为准。
2.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规程和规范: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呼和浩特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3.《铁路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规范》、《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铁路通信维护规则》等有关施工安全规章标准。
4. 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号),《呼和浩特铁路局电务部门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电〔______〕______号)。
5. 铁道部、呼和浩特铁路局有关施工安全的其它规章、标准、文件、纪要、电报等。
四、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安排、施工内容、施工范围,为甲方提供具体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并将每日施工范围、内容开工前告知甲方配合人员。
2.甲方派技术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和赛汗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集宁通信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呼和G网车间主任______(电话:______)参加施工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通信设备运用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通信设备运用情况制定施工安全预防措施,确保甲方通信设备的安全运用,否则不准施工。
3.凡在既有线范围内的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点”内进行。
4.甲方监护范围为协议写明的施工内容和线名里程所规定范围。超出协议规定范围作业造成通信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施工前,乙方与甲方现场管辖通信车间签订《施工安全监管方案》,明确双方配合方式、监管人员、现场负责人、双方联系协调方式、施工范围内设备防护方式等具体事宜。《施工安全协议》经甲、乙方双方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与签订的《施工安全监管方案》、《通信设施排干方案》一同生效。
6.甲方指定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任施工现场配合监管负责人(I、II及施工按照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由相关级别人员担任),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7.乙方明确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协调解决涉及有关施工安全及施工配合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8.乙方应严格按铁路局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决不允许超计划、范围、内容施工。如施工计划需要变更,乙方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准变更。
9.施工前,甲、乙双方共同确定施工范围内铁塔下方的安全防护范围并拉安全警戒线进行防护,乙方应专门设立防护员,禁止行人铁塔附近通过及在铁塔周围逗留。
10.每次铁塔施工作业,必须经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未征得甲方监管防护人员同意,乙方不能进行施工作业,杜绝点外施工作业。
11.乙方施工必须有甲方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防护,甲方监管防护人员未到现场乙方不能进行铁塔施工作业。
12.乙方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有效登高证件上岗,乙方登高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13.无线铁塔毗邻接触网及电力高压线带电部分作业最小接近距离不足2米,回流线不足1米时,必须在接触网或高压电力线停电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高空作业使用的工具、器材不得上下抛递,必须用绳索吊上、吊下。
15.在天窗点内和封锁点内的施工,施工前乙方现场负责人和甲方施工监护负责人要分别下达施工作业单。施工作业人员和配合施工监护人员都要明确施工及监护的内容、地点、时间和影响范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到岗。并提前40分钟到达施工地点做好施工和配合前的准备工作。
16.乙方申请施工计划时应充分考虑甲方配合作业时间,同时与现场车间加强沟通确定配合工作量,在作业中预留甲方恢复设备时间,如甲方能力无法配合乙方大量作业时,乙方应调整作业量,以便甲方顺利完成监护配合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施工延时开通责任。
17.甲方现场监管、巡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对既有通信设备有可能造成妨害时,应立即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签认后留存备查。乙方应按照通知书要求及时整改。如发生乙方未签认、未整改、继续野蛮施工的,甲方监管人员有权终止乙方施工,并将《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报通信段调度。
18.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电务基本安全工作制度,确保既有通信设备正常运用。施工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装通信设备或进行可能对既有设备造成损害的作业。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和监督(配合)一切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协调小组,由乙方项目经理 郑子瑞 任组长,甲方分管领导 主管副段长李成祥 任副组长,甲方 安全科科长赵小平、调度科科长石建国、无线通信科科长王承中、赛汗通信车间主任张祎、集宁通信车间主任何全胜、呼和通信车间主任路明华、呼和G网车间主任陈勇、包头通信车间主任郭旭华、包西G网车间主任闫培忠、临河通信车间主任文天云、乌海通信车间主任白玉堂 和乙方 路洪忠、王景叶 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现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施工封锁计划审核盖章),3日之内予以答复(施工组织、方案审查适当延长)。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铁塔设备、设施的核查和铁塔设施的防护工作,并对核查工作做成书面记录交乙方。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施工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现场的铁塔维保施工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由于乙方施工作业造成对既有铁塔设施、通信设备、引线、馈缆的损坏,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对乙方施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5.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危及既有通信设备安全的隐患应责令乙方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
6.施工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三) 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并制订确保施工行车安全的对策、措施。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在既有线施工范围进行的施工作业,必须提前3日以《营业线施工监护(配合)申请书》【附件9】书面形式告知甲方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内容包括施工地点、里程,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双方签认生效后,甲方指派配合人员进行配合。乙方在既有通信设备影响范围内施工必须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做好责任区段既有设备、设施的巡视养防和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对现场作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填发营业线施工监管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7.施工作业工具、机具、器材不得侵入铁路限界,在站内运送器具必须保证旅客和行人的安全。
8.在施工期间对施工范围内的网围栏及其门、锁和路外安全负责。
9.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10.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时,按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_______〕_______号)及《呼和浩特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呼铁运[_______]_______号)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报铁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八、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____________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________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带给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
二、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务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务必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贴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贴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职责:
1.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务必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现场操作中,务必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务必征得甲方的许可。
3.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贴合安全规定。
4.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贴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一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职责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务必及时整改。
9.乙方理解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状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职责。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北XX集团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地址:办公地址: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监督施工现场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管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设备、以及甲方运行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因操作不当导致发生公司内火灾等安全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见必须认真听取。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证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设备的完整性,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进行赔偿。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应立即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人员未按安全工作规程操作,甲方一经发现,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8.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规范施工,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施工现场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2)安全技术交底书。
(3)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4)安全设施验收书。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6)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7)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1)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2)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
(2)施工现场特别需重视并做好防爆方面的工作:
① 爆破及引爆物品的储存、保管、领用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
② 各种气瓶的正确运输、存放、使用。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以外,要防曝晒,气瓶防振圈、瓶帽等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瓶阀的嘴禁止沾染油脂,手或手套和工具上有油脂时,不准开启瓶阀。
③ 对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都必须熟悉其运输、保存、使用要求,并根据其性能特点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在运输、保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
(1)对新入的职工、调动工作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都应进行严格的三级教育。
① 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了解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学习一般电气安全知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发生事故后,如何自报、抢报等,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② 在工区或项目部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生产情况、劳动纪律、生产规则、安全注意事项、了解工作地的危险部位、危险机电设施、尘毒作业情况等。必须遵守安全生产规程,紧急情况下安全处置及疏散车。
③ 在班组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了解工段、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学习机具设备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危险机件,危险物的控制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紧急防护措施等。
(2)特种作业教育
①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 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理论和实际考核,成绩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准钱库镇独立作业。
③ 无证上岗,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和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④ 取得操作证,必须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
(3)变换工作岗位的工人教育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通过减员,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要求职工一人多岗,一专多能,工人换岗后应进行从新教育。
① 新岗位的操作规程。
② 新岗位的安全操作方法和安全技术知识。
③ 新岗位的设备常见的故障及其排除方法。
④ 该岗位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⑤ 经教育后,方准上岗操作。
(4)外来务工人员教育
随着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走上了生产岗位,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差,生产技能不熟练,在工作时,有章不循,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疲劳作业,从而引起较多的伤亡事故,因此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①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② 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基本知识、危险岗位及通用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③ 一般职业危害的预防,常见职业伤害的现场急报。
④ 交通、用电、消防及日常生活安全常识。
⑤ 经教育取得《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可从事企业的生产劳动,但学仍需参加企业组织的三级安全教育。
(5)采用五新作业人员的教育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学习。
① “五新”的基础知识。
② “五新”的性能、特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害。
③ 采用“五新”后新的操作方法。
④ 为避免事故而采取的防范措施,选用正确的劳动防护用品。
⑤ 采用“五新”后发生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在熟悉基本性能、基本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后,才能上岗操作。
(6)经常性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把它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经常性的教育内容包括:
① 上级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及有关的文件、指示。
② 各部门、科、室和各个职工的安全责任。
③ 安全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
④ 事故案例及教训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等。
⑤ 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
(7)安全管理干部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教育,培训职工的安全知识。
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工会应对安全生产作出全面系统的检查,是领导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组织,推动检查督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 监督检查本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制度和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定期研究分析职业危害趋势和重大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植。
(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查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对安全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
(5)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和安全措施项目完成情况。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和问题有权提请安全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制止其施工和生产。
(7)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8)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配合安全监察机构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9) 制定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10)负责事故统计、分析、参加事故调查,对造成事故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1)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12)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和先进经验。
(13) 在业务上接受地方安全监督机构和上级安全机构的指导,并如实反映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
(1)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2)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3)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4)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5)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6)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8)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9)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安全注意规定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安全。
3、员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4、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选择有安全保障的巡视线路。
5、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与设备及施工车辆、坑槽、洞口等位置保持安全距离。
6、严禁在吊装区域逗留。
7、严禁饮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8、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9、服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和建议。
10、与施工人员沟通应文明友善,主动协调好双方关系。
11、所有员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六、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公示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雇佣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间,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职责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结束之日终止。
二、甲方的职责:
1、甲方应遵守国家的劳动安全法规和规范,搞好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并对乙方遵守劳动安全规范的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2、甲方对于检查当中发现安全隐患和乙方不贴合安全规范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纠正。
三、乙方的职责:
1、乙方在作业期间务必服从甲方的管理,务必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施工安全规范和技术规范,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2、乙方在作业前,应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绳等;
3、乙方在任何状况下都不得酒后上岗、疲劳作业、违规作业;
4、乙方不得在该项目工作时间里进行其它作业,不得随意进入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区域,不得随意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
5、乙方应对自己使用的工具经常保养、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于作业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一岗双责,既是项目负责人也是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职责,若对公司造成损失,乙方赔偿损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
甲方:乙方:
盖章或签字: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发包单位:__________
承包单位:__________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分包形式: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_____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实情况。甲乙方双方应经常联系,进行项目安全检查等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制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10.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备,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须尽心检验。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损坏遗失或造成伤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来承担责任,负责赔偿。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不准任意玩意,损坏偷盗。动用明火必须有三级动火审批手续,并制定防火监护人员,签发监护工作交底书,落实监护措施。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生活设施内,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准私自拉接电线插座,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电饭锅、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应到指定的专间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遵循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障碍物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办理从业人员的登记注册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其他:
(1)为认真落实安全管理等规定以及责任制方针,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安全风险保证金_____元,以作为甲方对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考评的奖罚。
(2)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奖罚办法具体参照附件。
2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盖章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二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 乙方安全责任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锅炉工程
第二条 施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区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由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电网、设备等事故,甲方有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于检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对未按照规定时间整改的,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
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以下规程与规范:
(1)《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等压力容器生产、安装规程。
(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
(3)甲方关于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并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在技术交底后,制订《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备案。
5.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____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____同志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6.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量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9.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0.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或第三方的防护设施及标示。
1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3.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设备严重损坏;
(3)发生施工现场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1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5.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当面通知或工作联系单、电话等形式联系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甲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给予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罚款,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量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____元/人次的违约责任及当地安监部门的处罚。
6.乙方使用甲方或第三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或第三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____元至____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协议执行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遵守协议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九条 协议有效期限
自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之日止。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协议份额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施工的____铁路跨____连续梁工程,需在____车务段管辖内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铁路行车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铁道部铁办[20__]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上跨架桥施工签订以下施工安全协议。
(一)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段及影响范围: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防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__】190号)
3.《关于公布“武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武铁总[20__]331号)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保证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并按有关规定明指派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进行营业线施工、行车等规章制度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准上道作业,并设立专职的检验员、安全员、防护员,严格按照各工种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后方可开工。施工前必须与甲方车站充分协商,现场调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护方案后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____设施工防护员联系协调工作。施工影响甲方既有线行车时,乙方必须派驻站联络员提前____分钟在甲方信号楼(运转室)进行联系防护和施工登销记工作。驻站联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乙方驻站联络员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施工登记要点,登记运统____时,应先拟后登,经甲方车站值班员同意并签认后,乙方驻站联络员方可通知作业人员施工。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结束施工并进行施工销记。
5.乙方进行桥梁架设施工中影响行车安全时,须按路局施工命令要点封锁施工。甲方车站值班员应作好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点请求后,及时和列车调度员联系,并将联系结果反馈给乙方驻站联络员。
6.乙方在施工封锁点外不得在站场上空进行气、电焊工作,对工作面要进行全部封闭,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响客专的正常试验和运营生产。
7.乙方不得在防护网内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当需要工程机械及大型吊车、汽车等进安全保护区范围时,要做好防护措施并落实“一人一机”的防护制度。乙方施工人员(含劳务工)进入铁路防护网或站区施工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身着防护服装,遵守车站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穿越铁路和在铁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擅自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造成后果(行车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及完毕后,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清理。
9.乙方施工时,人身安全防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施工人员及施工地点发生的人身伤害(亡)责任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乙方必须加强进入铁路安全防护范围内上空作业的人员、器具和机械的管理,防止发生坠落,危及行车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间加强值班和应急处置,并同车站加强信息沟通。甲方一经发现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时,能随时通过乙方的联系电话发布应急抢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职责:乙方在甲方管内施工期间,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违反铁路有关安全规定。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职责:甲方必须加强对营运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安排胜任人员盯岗检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尽量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条件,积极配合乙方的意外抢修作业,确保行车安全畅通;发现乙方有危及行车安全、调车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现象或其它违反既有行车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如一方未按本协议条款执行,发生施工延点、责任事故的,按武汉铁路局有关规定考核。
(八)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
本工程安全监督费、配合费用根据工程影响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费用共计____元整(____。收款人:____车务段;帐号:____;开户行:____,施工结束前结算完毕。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报路局设备主管部门和安监室核审各一份。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统筹,以施工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及管线施工单位为主体共同推进管线建设,统一签署管线安全保护协议。各管线建设相关单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查询和探测施工区域的既有管线情况,并根据查明的情况形成既有管线情况一览表,各参建单位共享。既有管线的产权单位以及相关勘测单位对查询和现场探测工作必须给予支持和配合,不提供或不配合现场探测工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在工程开工前,参建各方应制定管线保护措施方案,签定管线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的管线保护责任领导和现场责任人,编制处理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在开挖施工前,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管线保护责任人必须及时到现场进行管线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四、建设单位统筹、监督其所委托的施工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管线保护方案和保护协议;管线权属单位必须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管线权属单位未派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导致施工损坏管线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协 议 内 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已探明存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既有管线,为确保现状管线运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线安全保护协议:
一、各方职责
(一)前期准备
1、管线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提前通知建设单位,向其取得各类既有管线的图纸等相关资料,建设单位在合理时间内配合完成资料提供,并委派专人进行现场既有管线情况交底。
2、管线施工单位必须在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的指导下制定管线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交道路建设单位备案。
(二)施工过程
1、在施工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管线安全保护方案及本保护协议。
2、在施工前,各施工单位必须结合既有管线资料及交底内容进行人工探挖,确切掌握地下管线的实际走向和埋设深度。当管线实际情况与资料内容不符时,暂停施工并立即向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反映。相应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现场责任人到场指导,管线施工单位需在现场责任人的监护、指导下继续施工。
3、在遇到既有管线较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管线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既有管线权属单位和建设单位,请其安排现场责任人进行现场指导和监护,相应单位要给予配合支持。
4、既有管线监护人员须积极配合支持施工单位,负责指导其在既有管道附近开挖探 管及施工的监护工作,同时在既有管道设置警示标志,并进行监护。对连续施工需要跟踪监护项目,须派人24小时做好监护工作。
5、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设置警示标志,积极配合既有管线权属单位监护人员工作,严格按其指导施工,如有危及既有管道安全的行为,既有管线权属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不得强行施工。
(三)事故处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管线损坏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相应管线权属单位进行抢修并做好原始记录,严禁晚报、瞒报。管线权属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做好事故抢险和处理工作。在事故处理完成后,各方应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本安全保护协议的规定做好责任认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专项补充内容
本协议参建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施工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止。
各方确认的管线图作为本协议附件附后。
三、安全责任人
本协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领导及现场安全责任人如下:
单位名称
安全责任
领导联系电话现场安全
责任人联系电话
四、签章确认
建设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管线权属单位(盖章)
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安装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装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吊篮安全合同。
一、出租方责任
1.对出租吊篮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当接到承租方报修通知后,应及时维修,维修后应对故障或损坏情况、产生原因、更换零件内容、事故性质等做好书面记录。
2.出租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指导与拆卸,并对承租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出租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承租方吊篮移位后必须经出租方专业技术人员检验认可方可运行。
4.当出租方技术人员对设备检查时,发现有带病运行或违章操作时,有权指令停工或检修。对不听劝告的操作人员及负责人,出现安全事故及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配合安装或操作人员出现的非吊篮机械故障出现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出租方维修技术人员在工地时,严禁酒后作业,戴好安全帽等。必须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二、承租方责任
l.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制度执行使用吊篮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杜绝违章作业。
2.吊篮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3.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严禁打闹,必须精力集中。
4.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火种。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一人上工作平台。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及楼顶的悬挂机构,配重数量进行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数次,确定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砂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
9.发现钢丝绳被卡在提升机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关闭电源,严禁继续操作电器箱,按下按钮,并通知出租方抢修。
10.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工作台,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严禁人员从一台吊篮直接进入另一台吊篮。
11.吊篮额定载重量ZLP630(630kg),严禁超载运行。工作平台内荷载应大致均布(荷载包括人体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篮工作平台应从紧靠工作平台的楼层窗口、阳台进行。
13.电器箱不得作为其他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严禁摆放杂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打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花溅到钢丝绳上。必须对钢丝绳等作好安全防护。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锁和提升机,当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电器箱出现电器元件烧坏、工作钢丝绳断裂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并切断电源,撤离工作平台,并通知出租方及时抢修。
15.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严禁夜间操作,违者自负。
17.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雨、雾天和大雪天,应停止使用吊篮,风雨过后,操作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全面检查吊篮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篮电源为380 V/220V,必须可靠接零(接地)保护。吊篮内如需设置照明,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19.吊篮不使用时应停放在地面上,必须切断电源,电器箱应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篮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应用绳索固定好工作平台方能离开。
20.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将工作平台降到地面。
三、其它事项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开展例行安全生产检查和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一为安全生产例行大检查,周二为安全生产例会,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产技术问题;
(3)加强对桩机、吊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防机械带病作业;
(4)及时清理场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尘土,控制扬尘;
(5)设立基坑外沉降监测点,严密检测深基坑围护作业对居民围墙、楼房的安全影响,制定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甲方厂区及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
(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6、乙方工地食堂整洁,有防蝇设备,炊事人员持证上岗,职工宿舍通风、明亮、整齐、卫生。
二、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对新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
4、帮助乙方总结文明安全生产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
5、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6、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7、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参加脚手架、吊篮、井字架、电气设备等验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双方在同一场地交叉作业时,双方统一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担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伤害及损失。三、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建造师)、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长沙湘江枢纽王家咀泵站低排管涵工程建设需要,在甲方所辖高速公路K0+200处占用公路用地进行顶管施工,为确保双方生产运营及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道路交通安全:
乙方对施工期间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负责。在高速公路范围施工作业,乙方必须制订、实施严密的交通安全措施和方案,并得到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审批,实施过程必须安排专职现场安全员,负责督促一切施工人员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范围。甲方负责对该项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二、公路质量安全:
1、乙方该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并通过高速公路行政许可部门的批准;
2、乙方施工方案必须由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通过高速公路部门组织的方案审查;
3、乙方必须严格对施工单位、施工工艺、材料等与施工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把关,确保施工期间及工程完工后高速公路的质量安全。
三、双方生产运营安全:
若因乙方工程建设的问题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路政安全督管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
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督管所需的车辆、人员及装备等经费_______________,以上费用在本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负责支付到位。
五、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愿,达成如下协议:
二. 协议内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在现场设计翻漏方案。
2.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尽力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和服务;
2. 乙方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学校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
3.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须戴安全帽;
4.学生上学期间,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警示学生远离施工危险区域,并提醒学生课间不要在施工危险区域逗留或玩耍,以防发生危险。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5.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6.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施工单位经甲方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
7.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对施工中发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保证所作的工程质量和进度,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
乙方: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__________露天煤矿采煤、剥离工程在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为了创造更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本项目矿主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续订本安全生产合同:
一、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成立五人以上并有乙方参与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机械操作规程等相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条款。同时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督促检查、评比等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经理和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疾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施工时,应及时撤离到驻地或安全地带。司机不得开车返回驻地。
5、乙方参加施工的人员,上岗后应到本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作业。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调配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做到持证上岗,未经过专业机构培训、未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和驾驶证,不准上岗,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安全责任。
6、乙方须加强火区及生产区道路的灭火工作,高度重视火区的灭火安全管理,对火灾事故负全部责任。
7、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应由专管人员妥善保管,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工人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品给予、易货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也不允许和容忍上述的行为在自己的眼皮下发生,一旦觉察及时阻止或举报。
8、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应戴安全帽,夜班人员须穿夜光服并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9、严禁无证上岗、严禁酒后上班、严禁超速和违章行驶、严禁违规和冒然作业。
10、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的责任人。
12、因乙方管理不善,不论矿内矿外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设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积极主动处理善后事宜,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如果因乙方处理不当或推脱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向_____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露天煤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
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人员超过300人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持有资质证书。
1.5人员名单、年龄、身份证、健康证明。
2.开工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开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方批准。
4.发包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发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 。
6.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铁路安全规程、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承包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
5.承包方施工前,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必须编制“三措一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交发包方审核,对“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作业。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8.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隐患,要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隐患确已消除后方可准许继续施工。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交通、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4.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备(含造成向莆线既有结构损坏等)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响向莆线联调联试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七、施工安全保证金
项目开工前,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预留工程款的1.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50万元;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20万元;
5.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8万元;
6.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7.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8.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10 万元;
9.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10.发生一般事故,每次处罚1~5万元;
11.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监理单位或发包方有权处罚50元至1000元。
12.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处罚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罚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处罚10万元/次。
18.承包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承包方签字同意,发包方按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承包方在2日内将罚款交到发包方,超时未交按2倍罚款金额在保留金内扣除,对超出保留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对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讨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19.本标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未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适当奖励。
九、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各执二份。
十、其他事项
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监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