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合同(汇总三篇)

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合同(精选3篇)

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学院二期工程五栋宿舍楼发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此作为双方互相信守的依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宿舍楼;

2、 工程地点:西安户县东大西安华光科技学院内;

3、 工程规模:五楼宿舍楼,地上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

二、 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施工图所涉及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 。

三、 工程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四、工程进度要求:具备施工条件后,经甲方乙方协商确定。

五、乙方进场施工时间:甲方须在20xx年11月10日前满足乙方正式进场、能正常施工的条件,如会审后的施工图纸、三通一平等发包方应具备的发包条件。

六、工程结算方式:按《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和《20xx年陕西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进行结算,并做如下调整:

1、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人工费的计取:按定额工日数量×100元/工日。

2、按费用定额中一类工程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即设定项目直接费为A、其他直接费为B、现场经费为C、间接费为D,差别利润为E,则,B=A×3.84%,C= A×7.38%,D=(A+B+C) ×5.85%,E=(A+B+C+D)×11%;贷款利息根据计费依据,分别按直接工程费的3.02%计取和按人工费的15.39%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补贴按不含税造价的1.6%计取;甲方分包工程,乙方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5%(人工费的20%)的配合费,并收取分包部分直接费的8%(人工费的30%)的管理费;甲方借用工按每工日100元+100元×25%进行结算;养老统筹和四项保险分别按3.55%、0.8%的费率计取费用。

3、项目直接费中定额基价机械费的计取:按定额机械费×150%结算。

4、定额中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含水电、土建安装主材、地材和辅材),按定额基价计入取费后,并按市场采购价+采保费(费率为3.2%)+装卸费+运输费和途耗费用进行价差调整,市场价以双方认质认价为准;若双方认价发生争议,以采购期间陕西省工程造价信息公布价格为准;定额中没有明确价格的材料(如辅材等),按定额基价×150%计入并取费。

六、付款方式:乙方完成到单位工程主体结构±0.000七日内,甲方支付±0.000以下工程款的80%;以后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完成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结算总款的95%,余额5%作为保修金,工程竣工满一年15日,甲方支付3%,满两年15日付清尾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50万元;本合同生效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承包定金人民币150万元;乙方进场5日内,甲方返还工程承包定金10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完成±0.000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单位工程主体结构三层封顶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工程承包定金50万元。

八、其他约定

1、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不能按期开工,甲方应支付乙方双倍保证金;

2、因甲方施工手续、不能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缔约过失,致本工程施工中发生停工、窝工,甲方按日承担所欠款金额的3%的资金占用费,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3、因甲方施工手续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和本合同的缔约过失,致本工程开工、中间施工、工程竣工不能正常验收和工程竣工备案,由甲方承担完全责任和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在甲方不能支付工程款,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连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共4页,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至双方无债权债务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年月日:

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年 月 号

发包商: (简称甲方)

承包商: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特征: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本工程由乙方总承包管理,既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按照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图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主体部分或关键工序进行转包。

2、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通风设备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集成系统、电话网络系统、防盗门、防火门等不在乙方承包范围之内,甲方另有安排,除消防工程外,涉及到上述工程土建预留洞及管线管道预埋工程的,需由乙方各工种完成。

3、因室内外设备安装及其它配套设施施工,对室内外装饰有损坏的地方(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乙方应进行无偿修补,达到验收标准。

4、工地临时设施,根据需要由乙方现场解决,工人住宿,生活由乙方自行安排,甲方不予负责。

第三条 开工、竣工及总工期

1、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2、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竣工备案制报告中所注明的日期作为工期计算的竣工日期。

3、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大写 天),其中基础工程,地下室结构工程工期为 天,主体、装修及其它附属工程工期为 天。

第四条 工程质量等级及安全生产目标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工程。

2、本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为:在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为平安工程。

第五条 承包价格、结算办法及工程保修

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需要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万元。

2、乙方签订合同后五天内应向甲方交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万元。超过五天后未交纳质量保证金的,视为无效合同,合同保证金

万元,不予退还,按违约处理。

3、乙方进场开工后15天内,甲方将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其余 万元待一期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全部完成后全部退还。

4、乙方按建筑施工图及变更图施工,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河南省20__建筑和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标准结算。其总价下浮8%(即在总价中扣除8%不计工程款)基础隐蔽工程以甲方,监理签证单作为工程量计算依据,签证单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理各执一份。

5、乙方需垫付基础直至主体工程封顶的全部工程款。

6、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合同约定编制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由甲方组织,委托有关单位按合同及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达成的相关文件审核结算报告。

7、主体封顶后,甲方按预算总价的 %支付乙方工程款。室内外装修完成后按总价的 %支付乙方工程款,其余 %待工程验收合格

月结清。

8、工程保修:具体以国家现行标准为准,保修金按工程总价3%暂扣,一年无质量问题退还1%,两年后无质量问题退还1%,五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退还,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将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计息。

9、主要建筑材料调差部分,以当地建筑主管部门发布的季度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报告为准,在结算中结合实际差价进行增减,差价只计算综合费率和税金。

10、乙方凭国家正式税务发票与甲方结算。

11、建安营业税、企业上缴利润、建筑材料检测费、保险费、施工管理费、施工用水用电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措施费等其它相关费用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

12、其他配套工程进场施工,乙方收取其工程总价2%配套费。

第六条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道路通,乙方自装计量表具,并负责日常维护。

2、向乙方提供地质勘察报告一份,施工图2套(监理1套、报建1套、消防送审1套、审图1套、城建存档1套、甲方1套、备份1套视情况可减少)。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4、以书面形式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

5、依照竣工备案制的要求组织协调建设参与各方(监理、乙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对基础、主体结构及竣工验收的评定、校验工作

6、组织乙方、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定期组织(或委托监理)召开施工协调会,质量检查会、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会议。

8、甲方派出技术人员指导、监督管理现场工程质量。

9、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职责及安全生产

1、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机械、施工人员进场,配备好合格技工,严格按施工图和变更图施工,严格按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一次合格。

2、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自检、互检合格后,交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钢筋砼工程在浇灌前必须要有甲方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浇灌令,方可施工。

3、乙方进场后,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提供下列证件以供备案,公司法人代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证、项目机构技术人员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上岗证等证件,(可以是复印件)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4、乙方如因管理不当,造成质量事故或因资金问题拖欠工人工资,引起工人中途退场,停工、闹事、无力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应负全部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乙方需服从甲方及监理技术人员的监督、指挥、如因操作不当、出现质量事故,应及时返工,所需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需严格管理好自己的施工队伍,进场人员须登记身份证、建档立卡。定期进行思想道德及基本法律教育,做到施工过程无犯罪活动。无扰民事件,不准在外闹事、嫖娼、盗窃、赌博等违法犯罪。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7、乙方应定期组织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施现场管理,应有完整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2人(不少于2人,根据工程规模性质可要求人员必须持证但可兼职它岗),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并负责为所有的施工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管理措施不到位,发生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年满6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严禁进场施工。

8、乙方进场后,应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图进行认真阅读,编制图纸会审前施工图存在的问题记录。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送甲方或监理工程部进行审查。

9、乙方需与各施工队签订劳务合同,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若乙方拖欠工人工资,造成施工人员到建筑主管部门上访、游行、闹事,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至壹拾万元经济处罚。

10、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整理一套合格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伍份,交有关部门审核存档。

第八条 建筑材料要求

1、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和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经甲方代表,工程监理检查外观及资料手续合格,现场抽样封签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不准先用后检,乙方应对工程材料质量负责。

2、室内外排水、给水管道、线路预埋管线、管件均采用全国著名品牌,联塑系列产品。电线、钢材、水泥、电气设备均为河南省名优产品或甲方指定产品。

3、本工程所有砼,为 生产的商品砼。

第九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执行河南省建设厅颁发的“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2、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垃圾,做到无污水,环境整洁。搞好保卫、防火、防盗、防爆、防哄抢工作。

3、在施工工地区域内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的现象发生,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可参照监理监理细则等规范制度)

1、对现浇构件中出现大的空洞(范围在20cm×20cm以上,蜂窝麻面面积在0.5平方米以上,楼面平整度超过3cm,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每处处以300元罚款。涨模面积在0.3平方米以上每处罚款200元。

2、模板支撑系统垮塌,引起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至壹拾万元罚款。

3、重大质量缺陷,甲方要求乙方须在12小时内进行修补,超过12小时,未进行修补的,甲方对乙方每处罚款200元。

4、对装修工程不按要求施工,偷工减料,工艺很差的,责令返工,不改正的每次处以500元罚款。

5、地下室车库,各幢号地下室结构验收完成,顶板结构渗漏。屋面结构完成验收,结构屋面出现渗漏,厨房、卫生间结构验收完成,出现渗漏,外墙渗漏,乙方除返工外,每处罚款200元。

6、乙方施工工地达到文明工地验收标准,甲方奖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在上级建筑主管部门每次质量,安全大检查中,认为不合格并受到通报批评,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甲方将对乙方处以壹万元至壹拾万元的罚款。

8、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引起客户退房的,所退房屋价款由乙方负责。房屋由乙方自行处理,总价在工程款中扣除。(此条可做参考或加注释:由质量鉴定部门鉴定质量存在缺陷或加固修正后仍存在质量缺陷由乙方自行处理)

9、以上所有罚款在当月进度款中扣除,如有争议可直接向甲方公司申告。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及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和合同要求,安全施工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各项义务及承担的责任,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代表没有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责任。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如需解除终止合同,违约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驻马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受害方可依据有关证据及法律规定事项向对方索赔。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商贰份,承包商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商名称:(盖章) 承包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1.2开工日期:年月总日历日期:

1.3质量等级:

1.4 承包方式:第2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2.1合同语言:汉语

2.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省、本市的部门规章或地方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3条 双方责任

3.1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的书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3)提供保管乙方材料及设备的材料场地。

(4)保证乙方施工用电及供水。

(5)主材由甲方担保。

3.2乙方责任:

(1)签定合同后必须提供施工进度表,并报给甲方确认。

(2)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如期竣工交付甲方使用。

(3)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

(4)做好施工现场建筑物、构造物及其它专业成品的保护。

(5)施工残渣和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第4条 工程保修期

4.1工程保修期为竣工后12个月。

4.2保修期内非甲方使用原因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修复完善,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发生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包括相关费用)。

第5条 质量保护措施

5.1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甲方提出的要求及符合监理要求。

5.2一切要按国家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5.3首先自检应合格,最后按国家验收规范组织验收。

第6条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

6.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事故或灾害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6.2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及甲方提出的要求。

6.3对出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并监督执行安全措施。

6.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6.5全体职工必须戴安全帽,穿安全鞋(乙方责任)。

6.6现场内原则上禁止吸烟,吸烟在指定场所。

第7条 设计变更

7.1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甲方必须做出书面文件通知对方,经设计单位和双方签字后按变更组织施工。若发生需要增加造价或增加时间的工程指令,乙方必须在指令发出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供预算(含所需时间及费用)。

7.2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与其他专业管线冲突,应及时通报甲方,不得自行解决。

第8条 保险

以下列出的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1)对于现场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人身保险;

2)社会保障保险;

3)材料、设备保险

第9条 废除或终止合同

甲方在以下情况下时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1)乙方未能按合同期完成工程时;

2)出现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时;

3)乙方宣告破产时,将终止合同。

第10条 现场作业人员

乙方必须按中国法规合理采用工作人员,并对现场工作人员做全面保证。

第1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1、按竣工完成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2、根据江苏省古建园林最新定额及省市最新的规定定额取费结算。人工工资单价根据苏建最新文件进行调整、调整人工差价、材料按照镇江当地市场信息指导价按季度结算,如有变更或增加,其价款按实结算。

3、本工程按结算价下浮点含管理费,税收由甲方代扣代交。

第12条 工程款支付:(计量单位:人民币)

1、在完成暂定工程量10%即600万元后,按月进度付已完工程量的60%,道路工程完工付到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付到95%,余款保修期一年后付清(付款依照大合同付款方式)。

2、合同履约金人民币万元。

3、如不缴纳:视为违约、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13条 本合同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14条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15条 本合同正本中文签定,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分别保管。

第16条 注意事项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或工期延长,甲方应补贴乙方工人工资或日常开支,并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额的3‰天进行处罚。

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则按合同额的3‰天进行处罚。

4)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的7天内应组织验收完毕,并协同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于乙方,并办理验收手续而提前使用或验收过期即视为验收合格。

5)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签证,款项结清后自然生效。

如果发生无法合理控制、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的延迟履约或违约,包括天灾、政府强行禁止地块和厂房的使用、战争、暴乱、火灾和洪水,任何一方均不对由此导致损害的损失以及延迟履行或违约承担责任。

第17条 补充合同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不抵触本合同及中国的法律、法规的条件下,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8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并由其解释。由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索赔,包括涉及合同的存在、有效性或终止,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书面通知存在争议后15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调解。

第19条 违约

如果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内容,任何一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背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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