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合集五篇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精选5篇)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篇1

委托方(甲方):代表人:设计方(乙方):设计证书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设计进行协商,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范围:

3、承包方式:

4、设计期限:以甲方交付定金时开始计算设计期限,计划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计前基础资料,并保证交付资料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2、按照合同的规定,甲方的设计要求不得与法律相违背。

3、甲方应按期支付设计费,不得无故拖欠。

4、工程开工前______天,甲方应组织施工队、乙方进行设计和技术的交底。

5、工程竣工时,应通知乙方参加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的强制性规定设计,并对甲方的设计意见进行修改。

2、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3、若因甲方或者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图纸需要修改,则乙方应当负责,且不加收设计费。

第四条、设计变更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提出设计进行大规模修改的,甲方应增加设计费,工期顺延。

2、因其他原因设计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

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

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第五条、保密条款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披露,若因乙方的泄密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责任方均应赔偿。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第六条、设计费支付方式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签订合同之时,甲方先支付设计费的_______%,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设计草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_______%的设计费。

3、乙方提交效果图,经甲方审核后,支付_______%的设计费。

4、乙方提交全部施工设计图时,经甲方审核后,支付余下设计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

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1、合同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甲方超过_______天未支付设计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质量标准的,乙方应负责修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争议解决因合同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双方各执_______份,并交_______份到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留存。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承包范围:

4、材料说明:

二、 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电路布置图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之处要求返工;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外,亦有单方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装修项目及质量进行施工,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负其法律后果;乙方承担其施工人员安全问题,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装修材料由甲方购买,自甲方将装修材料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篇3

合同号: 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_年第三期基站房的修建和维护工程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市

_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中国联通_______________年第三、四期移动通信基站房的修建和维护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市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根据甲方要求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协助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用水、用电需要及场地清理(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年方可用于工程。

3、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没,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

4、施工现场的退场清理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365 天。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双方商定。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个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2、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4、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影响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商定要求达到:优良。

二、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或地方有关的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三、 在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凡因施工告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或赔偿。

四、 无论保修期内外,凡因施工告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给人员造成的伤亡,或给设备造成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全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

第五条: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由承包方采购。

第六条:安全

一、在施工过程中, 承包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到底。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丢失,除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外,概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到底。做好防水、防盗、防事故、保质量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和支付

一、经发包方批准的本工程的包干合同总价为:¥____________元。

二、本合同签定开工10日后,发包方向承方支付合同的20%作为备料款和工程启动款。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交付使用后,由承包方提供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评定表,经发包方承审批后确认后,支付给承包方包干费用合同总价的70%。

四、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根据发包方认可的竣工技术文件并扣出工程总价的10%作为质保金。

五、保修期结束,如工程复合本合同的质量要求,未因施工原因造成大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存在的问题得到完善的解决,经双方代表签证后发包方须在终验合格结束后10日内向承包方支付保质金。保质金不计利息。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承包方应:

1、 完成承包项目的施工内容。

2、 完成竣工技术要求。

3、 完成现场卫生等清理工作。

二、 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邮电部制定的有关验收规范和中国联通制定的有关竣工验收范围和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技术为依据。

三、 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验收通知单后,发包方须在确认已达成竣工验收条件后30日内安排竣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责任:

一、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过逾期违约金。

二、 工程不能按合同的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以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工程总价为基数,每逾期一天扣出此基数的0.3%。

三、 严禁将本工程转包他人。若承包方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四、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若承包方看守、施工等原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和赔偿。

发包方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履行自己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的实际损失。

二、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或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

三、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下述方式和程序解决:

一、 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一、 合同一式二份,承包方执合同正本一份,发包方执合同正本一份,共两份。

二、 本合同为双方协商的协议,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三、 本合同签定后,承、发双方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本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电话及手机:______ 电话及手机:_______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篇4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实现本合同目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会所外墙泛光照明系统工程

3、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珑源一品会所外立面效果图,按照泛光照明的设计规范,结合勘查实际现场情况,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范围。本工程的界面划分,会所照明控制箱下桩头至泛光照明全系统,包括控制装置、灯具,管、线缆、配件、支架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施工、包调试、包一次通过验收。

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闭口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全部工程安装完成,系统调试完毕并一次通过甲方或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14天内,甲方付至乙方工程结算金额的97%工程款。

3、质保期满后并经物业管理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及无维修遗留问题后14天内,甲方无息支付乙方质保金3%。

4、合同总价中包括泛光照明(含附属配套控制装置、灯具,管、线缆、配件、支架等)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包括预埋)、脚手架、调试、管理、利润、税金、保险、验收等一切费用,工程量乙方报价已经包含所有内容,实际工程量大于报价部分,甲方不予追加报价。

三、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按国家有关泛光照明施工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保质保量。

2、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要求乙方遵守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要求乙方保证施工质量,督促乙方施工进度;

2、甲方需尽最大可能为乙方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甲方需负责提供乙方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沟通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4、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办理乙方工程结算。

6、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现场专业负责人。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需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与泛光照明相关的手续。

2、乙方须按照_________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程实际施工状况,绘制________________会所泛光照明工程竣工图及资料一式四份。

3、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满足使用要求,达到效果图基本效果。

4、接受甲方的监管,服从甲方协调管理,在施工中与其他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验收完毕后及时退场并保持工地的清洁,并负责其施工产生的垃圾清运及费用;

5、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结构坍塌和装饰损坏、火灾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经营损失,也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6、负责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完整的施工安全制度及相应的突发事件预案,乙方在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负责按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保证工程如期完工。

7、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为本工程负责人。

六、质保期服务

质保期贰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报修热线电话,并保证随时有人接听;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报修后于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保证于24小时内排除故障。逾期,甲方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七、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本工程总工期为30天。由于乙方原因延误工期,视为乙方违约,由于甲方原因工期顺延。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则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如施工过程中工期延误达30天及以上,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同意无条件服从并在甲方发出退场令的3日内全面清理彻底退场,并全部赔偿甲方因工期延误所带来的各项损失。所有未结的工程款项,待全面退场之后再与甲方结算。

5、甲方未按本合同付款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缴纳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6、因乙方质量问题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甚至造成因使用该设备造成的业主财产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灯具、控制装置、线缆等均需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且相互匹配。如不合格或不匹配的',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如乙方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应承担全额价款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施工合同书 篇5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4本合同所提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序号分项目名称设计阶段

及内容项目投资额

(万元)设计

费率暂估设计费(万元)

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

1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项目立项批文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①工程设计任务书的内容至少包括:本工程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主要功能描述;立面造型要求。

2策划建议书、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

31:500地形图及用地红线图(电子版)、市政管网图1方案设计前

4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书及红线图1方案设计前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规划方案册5发包人提供以上1、2、3、4项资料后20天内本项目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应以发包人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给设计人为前提,否则,设计文件的提交时间可相应顺延。

自发包人提交相应阶段资料并如约结清上一阶段设计费用为计时前提,设计时间不包括与发包人审核、政府和审图部门审批、各类资料文件的交邮在途时间及“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清明节、中秋节等主要法定节日。

注:1.设计人负责将图纸送达发包人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由设计人负责。

2.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必须满足项目报批报建的要求。

3.设计人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资料及文件应同时包括书面文本和电子文件(包括结构计算书和计算模型),书面文本文件按上述要求提供,电子文件(包括结构计算书和计算模型)2套以电子光盘形式提供。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人民币 (¥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万元)付费时间

(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清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实际设计费按最终施工图确定的实际总投资/总建筑面积核定,多退少补。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现行国家标准。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中超出设计人资质范围之外的工作服务,由设计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服务,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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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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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日期:20__年 月 日 鉴证日期:20__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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