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施工协议书(通用19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
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在 拟建 ,该基础工程采用 桩基,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次桩基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范围: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与承包方式
1.工程预算总值:
2.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期
1.开工定于 年 月 日
2. 竣工定于 年 月 日
3.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②.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场地的平整、地基石的开挖、道路的疏畅造成的窝工;
④.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
第四条 材料供应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3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作为乙方进场及备料的费用款;
2.工程完工,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到工程总造价的 ;
3.桩基工程经检验合格,余款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的平整、清除砼地面、开挖地基石及地下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责任
1.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桩基的施工。
2.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计划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夜间使用的照明、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护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定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的规定进行施工,加强技术管理保证工程质量。
2.为了共同把好质量关,甲、乙双方互派施工代表,随时检查施工进程,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有关质量。
3.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为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在施工中乙方工程符合质量要求,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当天未在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已认可当天工程质量,乙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5.由于设计原因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施工。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施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6.在竣工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的部分工程分清甲、乙方责任,研究修补方案,由乙方施工。因返工而造成的一切费用,由造成责任方承担。
7.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质量监督部门仲裁。
8.工程验收标准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设计图纸进行验收。工程竣工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共同验收签署验收证书后,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9.接受当地质量监督站的检查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在特殊地段、环境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终止合同。在工程结算,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本合同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约定付款时间内,未能及时清结工程款,甲方按每天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工,每超过一日,偿付给甲方每天1‰的违约金。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的变更、返工或窝工,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延长工程工期,具体完工日期双方另行议定。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工程拖延或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
4.因故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未经双方同意,合同仍继续生效;未征得双方同意,单方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事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为工地代表,随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xx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xx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xx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 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 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打桩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桩基工程
4、 工程承包范围:打桩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施工日历时 天。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及设计变更等,则工期相应顺延,并按实际开工日期计算工期。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预制桩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2、上述单价均为闭口包干价,以后不做调整。
3、 合同总价:本合同打桩总价为 ,如需增减3.1款中所列型号的预制桩的数量,就增减部分按本合同第3.1款所列单价以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总价。
4、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a. 本合同签订后桩机进场、同时50%桩全部到现场并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30%,计 元。
b.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打桩款的65%,计 元,累计支付至打桩款的95%。
c. 打桩的剩余的5%待桩基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后满________年后付清。
d.每次甲方付款前 7 天,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迟延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四条:各方的责任
1、 丙方应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并提供在打桩区域内的电缆,煤气、上下水管道等分布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交底,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做好三通一平,提供运输车辆进出道路交乙方使用。
2、 丙方必须在开工前提供勘探资料、桩基础图纸等。
3、 由甲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负责复核验收,保证桩位准确无误。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由甲方提供,并在开工前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在施工现场交给乙方。乙方在打桩过程如遇到地下障碍物无法施工时,由乙方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须在三天内提供处理方案,超过三天由甲方补偿给乙方机械台班费(台班费用另行协商)。
4、 甲方于开工前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在施工现场内提供接口,乙方在开工前到甲方处办理安装计量表具手续后,安装计量表具。场内接管、接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对于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进行书面确认,乙方未确认而直接开始施工的,视为乙方认可现场已符合施工条件。
6、 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与完成,乙方应提供所有为保证质量和工期所必须的工具、机械设备以及材料、人工等。乙方收到甲方施工图后,在3天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甲方、监理确认后实施;乙方需保证有 2 台打桩机同时正常工作。
7、 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对周边环境(建筑物,道路,管线)的安全进行保护,同时对已完工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若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赔偿。
8、 在工程进行的全过程中,乙方应时刻保证现场有足够的和合格的操作工人和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操作,保证工期按时完成和按计划执行。如甲方认为乙方现场管理人员不能胜任或者数量不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特殊工种和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岗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因乙方不能遵照本规定而引起的整体工期拖延或阶段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同时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9、 乙方必须为自己的所有人员办理人身保险。乙方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和费用,施工期间持续性保持完整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达到____市文明工地要求,如乙方原因达不到,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 如因乙方工作不利给工程带来工期和费用上的损失,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队伍完成该部分的工程,相应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单位选定、进场、退场、合同款、甲方管理费等都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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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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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图纸、文件等乙方应妥善保管,乙方擅自将上述资料等复制、泄露给
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间合同部分,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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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管桩由乙方进行验收,乙方发现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拒收该部分不合格的货物,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对经验收的货物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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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属乙方操作的机械、用具的调试、保养、维修及妥善保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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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如果图纸和甲方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市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任何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质量较高者施工,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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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涉及变更、工作指示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甲方交办的临时工程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拒不执行或拖延时间完成,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支付 500 元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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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乙方所施工的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要求和各种规范要求施工,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地整改完毕,甲方有权委托其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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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对于返工修改的项目,乙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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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在每天内将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点,每拖一天乙方应按照200元次的标准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计算,无上限。
20、 对违反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乙方应按照甲方所指派现场质量和安全监督人员的要求承担违约金(工人每次30元以内,管理人员每次100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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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一经发现,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质量与验收
1、 乙方在验收管桩后对已验收部分的桩制作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和有关桩基础施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乙方保证工程达到一次验收合格标准,否则乙方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应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修复整改时间计入工期。
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乙方自己检验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地点及部位,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和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填写报验申请单给甲方,甲方收到报验申请单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桩基础未经验收甲方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 乙方在桩基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条:保修条款
1、 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约定质量保修期为工程桩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2、 保修内容:
乙方对于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承担保修责任。
3、 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的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救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乙方或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4、 其他
施工期间,围护桩若发生位移、变形、渗漏等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修复。
第七条:违约、索赔和争议
1、 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若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应付款项的 0.3 %的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内容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的验收,若造成逾期竣工并通过甲方有关部门验收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的0.3 %的违约金。若超过 10天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打桩费总额 5 %的违约金,同时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5、 乙方有正当索赔理由成立后14天内依据相关证据向甲方提出索赔通知,超过14天视为放弃。
6、 若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无条件退出工程现场;合同解除后并不解除乙方对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工程量由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7、 乙方必须于每月____日报送给甲方一份详细帐目(副本抄送施工监理单位),详尽列出当月乙方根据合同条件有权获得的所有索赔项目(应当包括索赔事项发生的时间、原因、具体工程部位、工程数量、索赔估算总金额,如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不列在此帐目中的额外索赔视为乙方放弃此等索赔,甲方将不予考虑。
8、 三方因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履行完毕全部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 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 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综合单价中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压桩费、截桩费、电费、自然地面至桩顶变更间的送桩费等,如设计桩长有变更价格另定。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为工地代表,随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__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__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__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遵照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加强施工管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及时按时完工,特签订本工程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宝塔区川口乡冯坪村灾后重建安置小区。
2工程地点:川口乡冯坪村冯坪盖。
3工程内容及质量:3# 3A# 4# 5# 6#桩基按图纸要求和现场管理人员,包括监理在内指导和要求实施。
二、承包工程期限
具体施工期限由甲乙双方现场拟定,如甲方在正常施工场地能满足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工期,假如延期工程,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设计变更,停水、停电、天气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等,所引起的工期耽误,甲方不予任何补偿。
三、工程选价及标准
1成桩每米190元,如遇塌桩方需要加固套筒甲方不在另行计费。
2成桩后甲方按排验收和清桩。
四、工程款的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以借支生活费,所有桩完成后,总工程款在一周内付到80%,剩余部分在三个月内付清。
五、甲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指派技术人员负责放线。
2甲方由安全指导及检查的权利。
3乙方按甲方技术人员放线为准,确保桩移位和错位的发生。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建设工程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倘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应听从现场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xx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xx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xx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将______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
3、工程内容及工作量:______
4、承包内容:______
5、工程日期:______
6、质量等级:乙方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文件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7、合同单价:______
8、合同价款:暂定____元,按实际完成量结算。
第二条 图纸、资料
1、甲方应在开工前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正式的施工图纸四份。
2、甲方须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堪察资料,总平面图及周围地下综合管线图,并保证其资料真实、准确。
第三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
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若需撤换,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代表须按合同规定,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道路、清除地上地下障碍及明沟浜回填。
2、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
3、提供设备进出场道路出入口及施工道路,确保运桩车辆通行。
4、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5、组织乙方与有关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签发会议纪要。
6、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迟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7、甲方如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每迟延一天按每天千分之二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以及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因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正式开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提交甲方,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批准或修改意见,逾期即认为已经批准。
4、按批准的施工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与现场监理的检查、监督。
5、乙方应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各种安全事故,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作量增加和设计变更。
2、在施工期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三天。
3、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火灾、雷电、爆炸等)自然灾害。
4、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障碍物的影响。
5、因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原因,限制压桩速度等;
6、因明暗浜不及时处理。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方式:工程量变更,如低于10000米,甲方给予乙方进场费补贴1.5万元,如超过10000米进场费补贴不计。
2、沉桩综合单价包括机械进场费、压桩费、接桩费。不含水电费、税金及卸桩费。
3、工程款支付办法:压桩全部完成付总价款的50%,余款验收合格或压桩结束三个月内一次付清。
第八条 竣工与结算
1、竣工验收,由甲方和监理方组织进行,乙方派员参加,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施工规范标准进行。
2、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一份。
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向甲方提交工程决算书,甲方在收到决算书后一周内审核完毕。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通知文件、委托证书以及招标文件和询标纪要等书面文件均视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 ______
地址: 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电话:______
工程发包方:(甲方)
工程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 工程顺利施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 合同工期
1、工程施工日期 年 月 日机械进场。
2、打试桩结束时间 月 日。
3、正式施工全部工期为 天有效工作日,正式施工为 年 月 日,正式施工日期有提前或退后业主提前 天通知承包方。
4、因雨天、停水、停电、设备变更、群众阻碍、地下障碍物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影响则工期顺延。(发包签证为准)。
5、试桩检测时间不包括在有效工作日内。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方施工的管桩必须达到一、二类标准。不得出现三、四类桩。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施工费用约 元( 元),管桩材料费用约 元( 元),结束后按实调整。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路通、水通、电通电源至施工现场100米内、施工现场平整),由发包方在机械设备进场前3日内完成,并能满足桩机运输车辆正常通行,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图并负责清理现场障碍物(便道位置由乙方指定,甲方负责实施)。
2、负责在开工前3日提供施工图,场地地质勘探报告各二份,并组织图纸会审,形成书面纪要。
3、负责协调建筑物主轴线的定位,确定现场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负责管桩的及时供应且运至桩机施工地点的30米范围内。
5、有权监管承包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生产活动,但不得强行干涉或违背可观规律去乱指挥,否则造成一切安全生产质量事故由发包方承担。
6、有义务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四邻关系。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完成工程桩基设计图纸及相关变更内部内容。
2、提交承包方有效的资质文件。
3、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场内定位放线,设备进场并调试完毕做好施工人员的组成工作。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开工报告于开工前报业主或监理,经审批后方可正式开工。
5、现场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国家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按章操作。
6、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后再上岗,做好文明施工,确保无安全质量事故。
七、工程量确认
1、工程量计算办法:
(1)桩长度计算方法:按设计图纸及相关设计变更有效桩长以延长米计算。
(2)施工综合单价:PHC600(130)AB: 元∕米综合单价中包括机械进出场费、压桩费、截桩费、电费、自然地面至桩顶变更间的送桩费等,如设计桩长有变更价格另定。
(3)材料单价:PHC600(130)AB: 元∕米
2、工程桩检测合格,甲方在接到决算报告30天内,按图纸核定已完工程量。若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决算报告30天内未进行计量或以各种理由不计量,则从第31天起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3、决算审核,承包人必须派专人配合,如无人配合审计,中途缺席超过2天,甲方直接审计或事务所审计,结果仍然有效。
八、工程款的支付
针对桩基工程的特殊性双方约定:
1、施工至 付至工程量的 %。
2、施工结束后付总价款的 %。
3、桩基检测结束后质量齐全已完工程量的 %。
4、桩基工程资料提交主体封顶付至合同额的 %。
5、材料费用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付材料费用的20%。
九、竣工验收
1、桩基竣工验收由甲方组织。
2、乙方负责提交三套完整的桩基技术资料在验收后15天内提交给发包方。
3、工程未经验收若发包方自行上部施工,出现一切问题由发包方负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顺延的工期,并支付违约金。
4)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由此造成承包方桩机台班停置费按1000元/天计算。
2、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能按协议所约定的工期或监理工程师(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
2)因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内义务的其他情况等,则承包人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4)开始正式打桩后,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不能满足经现场监理审批的工期要求(合同天数),发包方有权另加工程队伍,承包方不得阻挠。
(二)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有效证件;
2、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送交报告,受理方要在28天内予以回复,否则视为该索赔已认可。
(三)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或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有关事项
1、为保证工程能顺利实施,发包方委派同志为工地代表,承包方委派为工地代表,随时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项。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行废止。
3、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相抵触时,一律以国家、省、市法律法规为准。
十二、其它
1、合同价款中含第一次试桩检测期间的机械停滞周期为15天,超过此期间停滞费用另计。
2、如因第一次试桩结果未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次要求打试桩,机械停滞费台班按投标报价所报费再行结算。两种规格一种试桩合格不计停滞费,两种都不合格按20xx元/天/台。
3、如需引孔或增加其它的技术施工措施所造成的费用另行协商结算。
4、按照合同工期,乙方每提前或延期一天,甲方予以奖励或处罚20xx元/天。因付款不及时造成工期延误,按机械停滞台班补偿。
5、合同签订后,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机械设备不进场或甲方无故拒绝乙方进场施工,则违约方赔偿另一方10000元整。至合同签订后2天内。
6、甲方要满足本合同签订幢楼桩基工程连续施工,如果中途停滞时间超过一周,甲方补偿乙方一周以外每天停滞费20xx元/天,需要临时桩机退场,甲方补贴进退场费陆万元/次。
7、合同中未尽之处,以现场实际进行签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建设需要,委托乙方承建打桩工程。为明确双方各自的相互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信守遵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内容:
1、单桩深度暂定 米,共约 条, 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KN,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为 KN。
2、本工程乙方包工包料,包打桩人工费,包施工用电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普通桩尖、包焊条等辅助材料。
①打桩单价:Ф500桩按 元/米,此单价含桩管材料费及辅材费、人工费、施工用水电费、普通桩尖( 元/个),含税金。如使用标准桩尖,价格另议。桩接头采用焊接接头,接头不宜多于3个3。
②竣工结算时,按实际施工量计算,单桩计算方法,从自然地面计算到桩尖。送桩深度要求,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公司现场书面通知为准:送桩深度不得超过甲方书面通知送桩深度1米或露出自然面以上,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指浪费桩或送桩过深产生的接桩费用)
③工程结算以甲、乙方双方确认的最终结算为准。
第四条、施工工期:
1、自试桩之日起计 个日历天,要求桩机在 年 月 日前进场施工。并于 年 月 日前完成全部打桩施工任务,如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迟一天罚款合同总价的1‰,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如因政府停电、设计图纸变更影响施工进度,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时,如因台风、暴雨造成停工,导致乙方出现停工、窝工24小时以上,经双方协商,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3、因其他意外情况的停工,双方应共同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其损失由责任方负担,由于停工,窝工原因而造成损失时,属甲方责任的,工期顺延,窝工半天起开始签证,窝工的桩机按每台每天1000元补尝。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自行赶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延迟一天罚款20xx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 乙方须持有加盖公司财务章收据及发票支取工程款。
(二) 乙方在保质量的基础上,甲方同意以下付款方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进度款报表后应在七天内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及时支付进度款;
2、打桩完工,桩测试合格付到总工程进度款的70%;
3、余下30%工程款于桩基础验收合格三个月内支付清。甲方须在乙方打完最后一根桩的三个月内完成桩基础验收工作;验收时间越过三个月,甲、乙双方视桩基础为合格工程,并同时支付工程余款。
第六条、承包方式:
1、技术要求:根据设计图纸和地质资料,乙方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以静载法检测抽样试验结果为准。试桩合格,费用则甲方负责;试桩不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保证返工合格为止,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税金负责:由乙方负责,本工程价格为含税价。
3、水电费负责: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监理公司应委派人员驻工地负责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签证。
2、交施工图纸两份和地质资料一份,并组织有关部门会审。
3、按乙方施工要求搞好施工及进桩现场的“三通一平”,提供水源、电源到桩基础施工现场,保证施工场地人员、机器、材料进出畅通。由甲方负责清理好场地地面,地下一切障碍物,如场地下陷不能正常施工,甲方必须回填到乙方可以施工为止,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材料送到指定施工区域。
4、甲方负责以书面形式提供细线基点、±0.00标高及送桩深度;待乙方将轴线及桩位放好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如乙方所放轴线及桩位复核无误后作书面的确认。
5、施工报建手续和报建费由甲方办理和承担,乙方负责提供有关资料。
6、甲方提供桩基础施工图2份,工程地质勘查报告1份,组织有关部分进行图纸会审,乙方整理后各方盖章后,自存留底。
7、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进桩计划,及时提供合格管桩。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及项目指挥。
2、组织各种机械进退场,开工前向甲方提供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图、网络图及负责人名单),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乙方负责压桩工人住宿及饭堂费用。
3、进场时须向甲方提交桩机证及机长、桩机手证。
4、如实做好单桩施工记录及各种交工验收资料。
5、确保单桩设计承载力,如经检验不合格,乙方负责因此而导致的经济责任。
6、听从甲方及监理人员的指挥管理及现场代表提出的各项意见及要求。
7、严格控制工程进度,不得拖延工期,及时按阶段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以便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乙方应将驻现场施工人员名单报当地公安部门备案,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注意施工安全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注意用电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现场应设置安全员。
10、乙方应做好现场保安工作及教育,做好四防,加强防范措施,设置专人负责。
11、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城市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竣工验收文件移交甲方(一式四份)。
第九条、注意事项;
1、乙方按桩基础施工图及设计更改通知施工,如质量不合格属乙方造成的,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按施工图及国家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断桩问题,如属施工技术问题,则由乙方负责;如属地质和桩自身质量问题,则由甲方负责。
4、打桩过程引起的桩偏位超出桩基础规范允许范围而导致承台或基础梁加大,相应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因地质原因所致压桩机不能施工,甲方可改用其他方法施工如冲孔灌注桩,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列入本合同工期内。
第十条、当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协商变更、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其它条款:本工程甲方已全权委托中山市火炬建设监理公司进行质量和工程建设管理。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补充合同条款解决。双方签定的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力。如遇合同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委员仲裁,或依法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当工程款付清后自行终止,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集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境内
3、工程内容:钻孔桩工程
4、承包范围:霸王河大桥26#、27#桩基钻孔施工
5、工 期:自开工之日起至20xx年6月5日。
本工程按工序单价承包,如果实施中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不能令甲方满意,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时,合同条款自行失效。
6、质量等级: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7、结算方法:按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数量和相对应的合同工序单价进行结算。
第二条 承包单价及方式
1、承包单价:2600元/米
承包单价包括:钻孔、护筒制作及安装、泥浆外运、下钢筋笼、混凝土灌注、桩头破除等全部工作内容。
2、承包方式:承包单价一次性包死,本单价在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四台钻机的进场调遣费:¥10000(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
2、协助乙方做好上场准备工作,乙方钻机全部就位后,每开钻一台机械甲方支付¥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作为乙方的工程预付款。
3、甲方负责将施工用电接至施工现场;乙方用电按0.45元/kw〃h在每次计量支付中扣除。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进行控制测量。
5、及时组织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监控、检查,负责对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技术指导。
8、负责根据工序承包单价对满足质量要求的工程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
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9、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呼铁局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1、负责将钢筋笼、成品混凝土等材料供应至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灌注时吊车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负责生产及生活区的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维护,费用自负。修建地点、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按承诺上满足施工要求的钻机四台,并服从甲方管理及安排。
3、严格按照铁路既有线施工规范及要求进行施工。
4、劳务人员应办理人身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5、协助甲方搞好日常施工测量,并保护现场桩厥。
6、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交底及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凡因违规操作及不服从甲方质量管理所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7、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主抓安全工作。乙方承担施工期间所发生安全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含连带责任),并接受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自负法律责任。
8、负责施工的单元,必须有一名合格领工员兼质检员对其工作全面进行管理;如乙方无此人员,则甲方有权委派,其工资奖金每月不得少于2500元,由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9、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及技术资料收集等工作。
11、严格现场管理,按甲方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接受地方环保组织的监督检查。达不到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12、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和工期要求,如甲方需要对施工任务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3、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拖欠,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代为支付。
14、负责合同条款中乙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本合同工程质量应达到: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0% 以上,创国家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交底、甲方的创优规划标准、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人员的监控。
3、乙方应按甲方贯标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资料,完成与此有关的工作。
4、乙方在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并接受甲方的处理,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质量的奖惩执行甲方制订的《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6、甲方对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计价。因质量不合格而发生返工费用及造成的工期延误均有乙方负责。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劳务管理
劳务的提供与管理:乙方应提供与其承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各类专业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上场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乙方应负责劳务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技能培训,加强组织纪律教育,防止违法乱纪和刑事案件发生,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实行工效挂钩。
第七条 计量与支付
1、已完工程量的计量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甲方计量的工程量如有异议,由双方现场核实确定,并需由甲方项目部总工、现场技术人员、计量人员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签证认可。如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在项目审计中因工程量的计量依据不足进行扣款时,甲方对乙方的计量支付也相应进行扣款。
2、对设计变更和洽商的费用计量支付或结算应以业主最终批复并经甲方认可的数量为准,在此之前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临时措施,不代表甲方已接受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3、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以甲方对乙方批复的计量支付资料为依据,在上级支付进度款到位后及时向乙方支付;
(2)乙方同意甲方在每次计量支付时扣留工程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业主初验合格后返还5%,整个合同工程竣工后缺陷责任期满,若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剩余的5%,若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生维修,其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出;
(3)甲方按计量支付批复金额的90%(扣除电费及其他代付费用后),向乙方分期拔付。如甲方拨付工程款后,乙方不按计划支付应付的人工费、材料费,而从中截留,甲方一经核实,有权督促乙方支付,如不执行,暂停下期工程款的拨付;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工期奖罚
1、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2、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停工行为,一次罚款壹万元。
3、乙方成孔施工,总体工期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每滞后一天罚款1000元。
4、由于本工程工期的特殊性,当工期无法满足业主要求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按业主及甲方要求增加施工机械及人员。
第九条 终止合同的条件
乙方在执行合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期的措施费,并按甲方要求时间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
1、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出现偷工减料,影响工程质量,经两次下令整改不执行的,或出现较大质量事故的。
2、乙方上场人员、设备满足不了施工需要、或管理混乱造成工期滞后,影响总体工期时,经两次督促无改进的。
3、安全防范措施不严,造成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
4、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包他人,或工程第一负责人长期不在施工现场的。
5、劳务人员法制观念单簿,纪律涣散、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6、合同中规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签认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时交回所有的设计资料。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施工的工程按规定负责保修。
第十一条 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争端,在双方不能自行调解时,提交甲方企业所在地(即北京市怀柔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交甲方企业所在地北京市怀柔区法院判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 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 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 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工程总施工费用:有效进尺费用: 元+空桩费用 元。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协商而定。(因天气、地震等不可预料以及正常监理规范引起的误工不计)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否则,乙方应自费修理、重做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程延期的,按本合同条款承担工程延期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建设单位):
承包方(施工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厂区桩基工程
二、工程地点:*开发区
三、工程承包范围:一栋加工车间、一栋仓库进行水泥土搅拌桩地基加固处理,包工包料,(包括成空、喷灰、复喷复搅、成桩))按当地水泥市场价格:复合硅酸盐水泥32.5,335.00元/吨
四、规格及工程量:水泥标号:32.5级。总桩数约1252棵,设计桩长6.5米(含桩头),桩径500㎜,总进尺约10000米
六、工程造价:约29万元
1、桩基施工单价(中标价)29.00元/米,大写:(最终结算按实际工 程量计算,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一并进入结算)。
2、税金另加0.99元/米
七、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八、施工工期:
本工程有效工期 25 天,暂定于自 年 月 日开工,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方签证后,工期顺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施工中停水、停电8小时;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九、工程师职责
9.1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监督及协调有关单位、周边群众关系,报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同意,审批现场签证,参加分部工程验收。
9.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方委托的职权:负责该工程的工期、质量及安全管理,在施工过程进行旁站、巡视等检查及验收。
十、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的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占道许可证等。
2、负责开工前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地下管网资料,处理管线、电缆、原有旧基础等地下障碍物。
3、提供建筑物的坐标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技术资料进行会审,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3天内提供设计图纸2份,并在3天内将承包方上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定交与承包方。
5、按协议条款的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6、承担本工程的桩基检测费用为:
(二)、承包方责任
1、按双方确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及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前的各 种准备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施工,确保按时竣工和移交。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4、在开工前 3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5、做好建筑物的定位验线工作,及时上报施工资料。
6、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十一、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
1、本工程竣工结算按中标价加签证方式结算。变更签证部分根据双方现场设计变更签证的工程量按照综合单价计算。
2、工程款拨付: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要求,双方签定合同后分期付款:
(1)设备进场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50%
(2)桩基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10日内拨付全部工程款。
十二、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及相关说明、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现场代表的监督。
2、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3、工程竣工后,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手续。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请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质量监督部门勘验鉴定。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十三、工程保修期从开始强夯施工时至夯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终止。
十四、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
1、 -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为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损失。
2、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造成承包方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双方结算完后,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每日向承包方偿付拖欠工程款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二)、承包方责任
1、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发包方为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
2、工程未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每拖延一天,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十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东营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6份,其中发包方3份,承包方3份。
十八、补充条款
1、场地电源.变压器必须按规定接到施工现场50米处
2、强夯施工前按施工方要求由发包方开挖排水沟并承担费用。
3、由建设方定位放线(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验线核实.签字方可施工。
4、工农关系由建设方处理并承担费用。
5、《试夯》,如有设计图纸变更,所造成强夯施工桩延误,设备进出场费用由建设方承担
6、设备进场前,先签订施工合同,设备进场时支付施工方工程总造价的50%的工程款。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未尽事宜,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方协商一致的,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青年公寓C3#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凤城十路和文景路交汇处
2、承包范围:
西安绿地国际城青年公寓C3#楼灌注桩。
3、工程期限:灌注桩总工期为45日历天。
二、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约为
三、承包方:包工包料,总价包干。
四、付款方式:
由乙方办理该合同工程款,款项进入甲方账户后,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乙方,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五、承包人工作:
1、乙方严格履行甲方与上海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和同编号为(X08NO004)中的所有内容,并承担合同(编号为X08NO004)中乙方应承担的所有责任。
2、乙方桩基施工结束后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2、因工程施工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工程质量: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乙方必须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八、安全施工: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人员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争议: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 工程地点:____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 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 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 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 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 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 65 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 工程进度款:
1、
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
1、
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 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XX条 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 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 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 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 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 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省汕头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m至60m,工程单价280元/m。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5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1日至3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 %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 %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 %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 %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