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施工承包合约书(精选3篇)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 工作内容: 别墅周边约 平方米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施工内容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60 天,自甲方出具的开工书面通知书要求开工之日( 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开始计算工期,非乙方原因或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 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 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商定本项目设计费为 元,本工程暂定造价520xx0元 (具体单价详见清单) ;
2.本工程按甲方审定预算中各项目的综合单价办理结算;
3.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量为准。
4.合同签订后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100000 元整;
5.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5 日内,双方按合同第三条第2、第3 款办理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付至结算总额的95%,余结算总额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 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保修期
1. 保修期:从乙方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植物保活期一年,工程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2.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95%的成活率。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 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4.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 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1.甲方现场代表: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
2.乙方现场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 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1. 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2 .设计材料变更须经甲方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 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本合同签订日期二○一○年 月 日
发包人:
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软景:种植土、绿化和种植。
硬景:园建施工(含部分结构、水电安装、铺装)、景观铺装工程
本工程承包范围与周边标段或市政的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有争议时,以发包指令为准。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合同工期
合同完工时期为月月日
五、合同价款与调整
本工程合同总价暂定为万元整(小写:元),其中绿化种植工程(不含种植土)一次性定价为整(¥元)(工程量清单见合同附件1),其它工程暂估造价整(¥元)。合同结算及价款调整按如下条款执行:
1、绿化种植工程中绿化种植苗木数量发生变化时,综合单价按附件1,该项合价根据数量按实调整:
2、绿化种植工程中苗木规格、品种调整时,承包人组价报发包人审核同意;
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发包人可自行选择苗木并签定确认购买价格(到施工现场价)。调整苗木的综合单价按购买价格乘以费用系数,其中胸径不小于15的乔木系数为1.3,其它苗木系数为1.25。承包人对移植前苗木质量进行检查,合格苗木由承包人负责购买并承担保修责任。
3、绿化种植黄土综合单价为10%有机肥),种植耕植土(发包人提供土源)综合单价16.55元/立方米。土方造价=(综合单价__完成方量)不计入总价下浮。
4、园建工程结算按《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______)及《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______)及相关额定,三类取费总价下浮8.6%(园建工程取费标准见附件)。
5、安装工程结算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20________)、《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________)及相关规定,费工程总价下浮5.6%(安装工程取费标准见附件)。
6、花盆、雕塑、桌椅等简单安装的成品部件,承包人提交部件数量及报价清单、样板或照片,发包人进行核价。作为独立费计税不计费,不计入总价下浮。
7、塑石、堆石、钢构件、木构件由承包人组价,发包人核定后确定综合单价,不计入总价下浮。
8、铁艺制品、车道入口顶棚、成品木制品、塑石工程等发包人如指定分包,承包人收取2%总包管理配合费(不包括税金)。
9、本合同中所有的综合单价不另计税。
六、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
名称:总监:
2、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职务:姓名:职务:
3、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提供水、电线路至施工场地内,提供施工图叁套;
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
负责本工程与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协调;
负责工程验收及签证;
配合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4、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开工前提供工程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质监登记手续,及时办理安监登记手续。
承担工程安全保卫,做好夜间施工照明工作。
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工程师及发包人指派的监理人员的管理,主动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本工程完工后至小区通过综合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完工至通过综合验收如间隔超过90天,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与费用。
七、材料约定
本工程所用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购买,并就材料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各项技术指标,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同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事前封样的进场材料,必须与样板一致。所有进场材料、设备及构件,使用前必须先向业主和监理报验。
2、钢材、水泥、砼、管道按台州市造价信息施工月平均价;
3、铺贴材料、设备等主材,在开工后十天内由承包人提交材料及报价清单、样板、照片,发包人进行品牌、价格核定。承包人提交的清单中应明确材料规格、数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均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补差部分不计入总价下浮。
4、本工程所采用的大型乔木(指综合单价不小于20________元的树种)进场前需由发包人代表认可。
5、部分铺贴材料和窨井井盖采用甲供形式,材料损耗按定额,所有铺贴材料按100元/平方米取费并计入合同总价下浮。
八、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政府各项专业验收。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验收规范规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在进入下道工序前,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工程师所组织的各类中间验收、任何时间安排的随机抽查,承包人应给予配合,这些验收和抽查的实施并不减轻或变更承包人对承包的工程质量应负的全部责任。
3、相关检验、检测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九、合同价款支付
1、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进度款支付办法;
管网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20%。
下列形象部位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硬景完成、大型乔木种植完成;
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及当地验收标准、对口验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
余款支付:综合验收通过、结算审计完成、发包人接受全套资料,付款至合同结算额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退还(不计利息);
3、上述付款条件达到后的次月10个工作日内付款,付款时按规定扣除水电费用。
十、保修
1、绿化种植工程保修期为1年(其中乔木保活期2年),园建及安装工作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2、保修期内承包人承担所施工内容的保修责任。保修期限内承包人应及时对苗木进行养护,枯死苗木应在7天内更换完成(7月1日至9月30日之间枯死的乔木应及时处理,10月12日之前补种完成)。所更换的苗木的保活期自种之日起计。
3、保修期满1年,退还合同结算额的7%保修金,保修期满2年,退还剩余3%保修金,保修金在符合支付条件的次月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赔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第三方的赔偿费用。
2、承包人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支付5000元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赔偿合同总价的5%,并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发包人商品房交付推迟而引起的相关赔偿费用。
3、园建及绿化种植达不到一次性合格标准(指整改问题多,需重新组织验收),或因施工质量未通过政府对口验收和综合验收(指验收后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通验收)的,罚款合同总价的2.5%;
4、主要管理及施工人员未按约定到位的,每人次(按周检查)罚款5000元,累计超过5次的,罚款总价的2%;
十二、奖励
1、承包人提前工期,发包人奖励5000元/天,工期奖励不超过15天。
2、绿化种植工程一次性通过质监、对口验收,经设计、发包人评定较好体现设计意图,奖励5万元。
十三、其它
1、发包人有权无偿使用承包人及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信息,以广告、宣传资料、产品说明书等形式予以公开公布。
2、承包人同意在本工程竣工移交后,继续与发包人指定的物业公司履行本合同。
3、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予以解决,在协商无效情况下,可提请台州市仲裁机构仲裁。
4、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签定订日期:
园林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造兰埔花园园林工程,签订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我公司设计的兰埔花园园建、绿化、及其他部分工程(详见图纸)。
以上项目均按双方会审图纸之要求及附后预算总表所列项目、规格、备注、数量、要求施工。
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工程工期从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共个日历天。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甲方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
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移交施工场地则工期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本合同总承包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壹佰零捌万元整。若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变更需要增加工程,则按实结算。
四、承建方式
乙方对水电及园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建工程的饰面样板,必须经双方确认方可进料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发生的水电费用。
五、工程付款办法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3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订金为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叁拾贰万肆仟元整。乙方收款后第二天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2、待完成总工程80%后,甲方于3天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叁拾贰万肆仟元整。
3、工程竣工后,甲方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贰拾壹万陆仟元整。
4、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壹拾万零捌仟元整。
六、程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及有关园林绿化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督管理,若发现乙方有不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及违反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的事项,甲方有权提出并要求返工、修改,其停工、返工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施工过程必须作好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七、工程竣工验收结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竣工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于验收后五天内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同、补充合同及《有关园林绿化标准》给予合格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合同、补充合同及增加工程的签证清单进行结算,并于三十三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八、延期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须在施工期内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工程。若工程延误,则每延误一天计罚人民币20__元;若工程提前完成,则每提前一天完成奖励人民币1000元。若因甲方责任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令工程延误,乙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在三天内书面确认工期可顺延。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权停工或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围蔽处理,因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质保内容
质保内容按有关建筑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执行。
十、质保期限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园建工程、水电工程质保期为十二个月。绿化保养期为十二个月,保养期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保养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接收。
十一、双方在施工中的几项规定:_________________
1、施工期间,甲方因故进行修改调整,应提前二天通知乙方,向乙方发出修改书或修改图纸。如乙方发现有不妥之处,应提前二天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及设计部门处理后再行施工。
2、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安全施工责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
3、开工前三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应符合“三通一平”要求),施工范围内用水、电位置、测量的基线和水准点的位置,提供施工现场范围内地下管网图。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乙方有权顺延施工工期。
4、甲方负责现场工地的关系协调,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5、乙方派出专人与甲方保持联络,协调现场施工。乙方承建的土建项目,应与相关安装工序密切配合,要求应用书面联系。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十二、合同生效与终止: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质保期满,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可补签有关协议,补签有关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