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公司
承包人: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所建项目
2、工程内容: 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范围:
A、给水排水工程:施工图中所属给排水工程、空调排水管道工程。
B、电气照明工程: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设备的安装)。
C、消防工程:
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工期:
以甲方指定某一项目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总价:
按图纸所定的工程范围(量),以20__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市场调差计价标准(主材参考《照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执行),按实际工程量包工包料,并结合施工图数据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变更项目经甲方签证,乙方认可按实结算。
六、竣工验收: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通过消防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七、材料采购:
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进场后由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八、工期延误:
出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外,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工资,不得延误土建方施工进度,而且不能因为预留及预埋影响工期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九、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因素外),乙方承担一切保修责任并负担其费用 ;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2%,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
采用预决算制方式,按照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95%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与遵义市城乡房产开发公司共同验收且所有消防、水电相关手续全部到位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留2%质保金)。
十二、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水电消防安装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天人世纪城-世纪嘉兴
二、工程地点:六盘水凤凰新区天人世纪城小区内
三、承保范围:
1、设计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安装工程全部内容。(如施工图纸变更,按变更后的内容施工)。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含主材和辅材),进行安装、调试、和开通使用及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并通过六盘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消防部门验收等全部手续完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乙方负责所属工程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消防系统、用水的安装及维护。此项工作内容不列入工程结算、不计取费用。
四、承包工程保证金
1、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万元),结构封顶后全额退还。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之规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自行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验收手续并承担验收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交证明其工程质量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相关备案资料后,甲方再行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4、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所有材料必须有合格证、质量证明相关资料、所进场材料必须报经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六、工程资料:资料统一由乙方负责按规定报验、整理、装订成册,工程完工后完整的交给甲方。
七、质量保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工程安全事故
1、如承包给乙方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事故产生的金额伍万元(5.00万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担;金额伍万元(5.00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九、工期:开工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开工日期为 日历天,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因施工图纸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延误的工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顺延)
十、结算方式:按照《贵州省安装工程20__计价定额》下浮 9 %后,进行结算,税金由乙方负责。(注:主材按照六盘水每月的信息价为主且不下浮。)
十一、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有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十二、结算标准:
(一)定额标准
1、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20__计价定额》。
2、执行本协议之后按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
(二)主材和设备的价格标准
该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同期《造价信息》;
2、六盘水市同期市场价格、须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价格为准。
3、乙方所采购的主材和设备的档次必须与附后预算清单价格、档次、品牌相同,且乙方须经甲方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购买。
十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自身防护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经济费用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的支付:支付每一笔工程款或进度款时,甲方须扣除下浮的9%后拨付给乙方。乙方垫资至转换层,转换层以后每月按实际工程量进度报表的85%支付进度款。
最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经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合格
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7 %,剩余 3 %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该工程工期保修期(二年)满后返还,(保修范围及保修金的返还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十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场地所具备的开工条件,办理相关的开工手续(其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进场后协调解决作业场所,乙方所属工程施工用电及用水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方的协调工作。
4、甲方应按时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办理乙方工程移交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资料及报表整理、报送。
5、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国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时提交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及各相关报表的与施工相关的技术参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并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检查与监督。搞好安全施工,承担并负责本项目施工安全及安全相关责任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3、乙方负责编制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格证的施工员二名,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安全员一名,姓名 ,联系电话 常驻施工现场工作。
4、按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范围: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所有资料)、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及其它施工形成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完成的竣工资料6套交予甲方。
5、乙方自行解决办公用房,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7、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原因延误工程,甲方将从乙方结算总金额中扣除10%作为对
乙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其他违约责任均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9、本合同中明确,但在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了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承担其相应承包部分的责任和义务。
10、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建设方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它制约措施: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行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且可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施工操作的乙方人员全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
十七、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使用。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堆积、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由于乙方
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身防护不力所造成安全事故、伤亡事故,
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及责任。
十八、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有完成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关技
术资料、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组织
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若验收结果未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收
规范》,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验收,其工期不予顺延。如因乙方施工质量
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十九、其它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
关条款执行。
二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A、给水排水工程:
B、电气照明工程:
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
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设备的安装)。
C、消防工程:
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工期:
以甲方指定——一项目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总价:
六、竣工验收:
由乙方负责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并通过消防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
七、材料采购:
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进场后由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八、工期延误:
出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变更外,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工资,不得延误土建方施工进度,而且不能因为预留及预埋影响工期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
九、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因素外),乙方承担一切保修责任并负担其费用 ;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2%,保修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付款方式:
采用预决算制方式,按照月进度完成实际工程量95%支付,余款待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与遵义市城乡房产开发公司共同验收且所有消防、水电相关手续全部到位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留2%质保金)。
十二、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
身份证号: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