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合同格式(通用3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人):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为在乙方登记的投资人,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需要资金方;而乙方亦获知了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寻找、介绍需要资金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需要资金方,并尽可能促成甲方以出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需要资金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居间人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相应的资金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资金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出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需要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万元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酬金的支付方式为:在签订融资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 。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 %的比例支付滞纳金。双方同意,由 为甲方所应支付的全部酬金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在乙方登记在册,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年。
第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一份留交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居间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就向投资方: 融资 万元(大写: 整)的相关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居间代理服务,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10%作为居间服务费,乙方不提供税票,相关税金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委托期限
自本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融资成功之日止。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居间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
2、甲方具有选择合作伙伴的最终决定权;
3、甲方保证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有关合作伙伴相关资料,及其涉及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保证该材料不得被用于除本协议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4、在委托期间内和委托期终止或在撤销委托后三年内,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如与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签订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等任何方式的融资合作协议的,甲方承诺按本委托合同中
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额佣金。
5、若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的上述融资服务与投资方
达成投资意向后,甲方拒绝与投资方签订融资合同(或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资合同),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规定范围内,寻找合适的投资合作伙伴,同投资方积极沟通,以达成甲方或其关联公司项目合作之目的;
2、根据甲方与投资方的洽谈情况,安排有关的谈判会议,合理地推进甲方与投资方的谈判进程,并努力达成合作的目标;
3、对甲方因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
第五条 佣金支付
乙方促成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成功签订融资合同(或股权投资合同、借款合同等任何方式的投资合同)后,在投资方或其关联公司、关联人将融资款项(或借款款项)划拨到甲方账户的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须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计算公式:融资总额(或借款总额)10‰)支付给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该笔服务费,须在总服务费之外另向乙方按日加付服务分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六条、合同终止
本合同到期时自然终止。若需要续约,则应提前七个工作日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续约合同的内容并签署。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条款的,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或履行如发生任何歧义或争议,双方应互谅
互让,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经协商解决不成,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向乙方住所地(湖北省荆门市九渊路六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所称“居间合同”的含义: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捺手印)生效,各执一份存查。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捺手印):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居间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居间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融资,乙、丙两方可为甲方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甲方同意委托乙、丙两方寻找、介绍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的出资方,乙、丙两 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此,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丙两方共间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丙两方共同接受甲方委托。
1.2乙、丙两方共同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款或委托贷款等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每次乙、丙两方共同所提供的客户信息双方均应记录,由甲方签署确认,乙、丙两方共同负责保管。
1.3甲方委托乙、丙两方共同协助以下抵押物融资,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年限:2~3年,年利率18%左右。融资资金予以取的年利息和费用为_____以内。
1.4本次融资所指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保证对上述的抵押物拥有物权,甲方有权以上述抵押物对外融资借款。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应如实向乙、丙两方共同陈述项目及融资的相关情况,提供所需的一切资 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2乙、丙两方共同应为甲方与出资方签署融资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2.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丙两方分别支付居间报酬及相关费用。
第三条:居闻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的报酬为实际融资额的百分之三( 3%);
3.2丙方的报酬为实际融资额的百分之四(4%);
3.3因办理融资所需支付的税、费由甲方承担(税、费是指包含但不限于乙、丙两 方分别收取报酬后应缴交的相关税款、融资利息、保险费、公证费、律师见证费、抵押 费、中介费等)。以上款项需资金方同意使用。
3.4甲方应于每笔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三个工作日,按实际到帐金额比例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报酬,以等值实物的黄金向丙方进行支付(黄金价值按当日中国黄金的投资金条价格计算)。
第四条:特别约定
4.1出现以下情形的,视为乙、丙两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须按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一)甲方与客户信息确认单中所确认的客户达成融资合同并且资金到甲方账户;
(二) 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个人或单位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抵押物,与客户信息确认单中所确认的客户达成融资合同并且资金到甲方账户;
(三)出资方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在资金方配合甲方过桥作业的情况下 因甲方问题导致抵押物无法进行正常抵押登记的。
第五条:甲方承诺与保证
5.1、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特别是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及特别约定,保证不会以任何理由对居间报酬金额及支付方式提出异议。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迟延履行报酬支付义务的,每迟延一日的,应按迟延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向乙、 丙两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管辖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福建省厦门市有管辖 权人民法院管辖,并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守约方因实现债权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 三十天,期间甲方与资金方有签署融资合同有效期则延长,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