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拨协议(通用3篇)
资产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持内容
1、甲方是 的所有人,甲乙双方约定该资产由乙方替甲方代持。
2、甲方将其持有的 资产交由乙方代持后,甲方仍保留对该资产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和收益权。
第二条 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对乙方代持资产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置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资产;
3.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将代持资产委托第三人管理。
第三条 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代持资产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四条 承诺与声明
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____________代持资产。
乙方声明其仅为资产代持人,对代持资产不拥有所有权、管理权、处分权、受益权,资产的相关权利属于甲方。
乙方保证不因个人原因导致其代为持有的资产被分割、被继承、被保全及其他原因导致代持资产受损。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资产代持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代持资产或甲方权利的,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 省 市 区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现委托受托人,代表本人全权行使作为资产所有人的权利。
委托权限: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资产的权利。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人将其资产转让第三人时终止。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业的发展,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向乙方划拨资产,并制订资产划拨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乙方的全资控股公司,同意向乙方划拨资产____万元;乙方作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接受甲方划拨的该等资产。
二、甲方应就拟划拨的资产向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资产评估立项;立项后,由甲方委托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划拨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应得到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
三、划拨资产中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使用权及专利权等权利转让时,应由双方另行签署有关协议,并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批准或变更登记手续。
四、乙方接受甲方划拨的资产后,应委托有资格的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证明。
五、甲、乙双方在资产划拨完成后,应各自到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分别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动登记。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任一方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相对方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
七、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当事人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原因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时,因上述原因不能或不必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但其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八、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九、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并自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履行批准等手续。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资产接受方):上海杨浦国有资产经*有限公司
乙方(资产移交方):
根据《杨浦区国有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实施办法》(杨国资委【20__】107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最大限度利用资源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依据区国资委、一级企业或主管部门的财务核销的批复文件和“损失资产”处置的授权,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已办理核销审批手续的“损失资产”处置权,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移交范围、方式、期限
移交资产的范围详见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限期年月日前完成移交工作,以核销资产企业住所为资产移交地点、经双方代表清点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成。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具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移交资产的处置权;
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数量、质量、状况的权利;
3、具有确定移交方所移交“损失资产”的范围、数量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具有按照协议配合“损失资产”移交-行为的义务;
2、具有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乙方“损失资产”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费用(以资产处置收入为限)的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具有提交所移交“损失资产”范围、数量的建议权;
2、具有按照协议方式收取所移交资产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具有配合移交资产、并协助甲方储存、保管、运输、清理“损失资产”的义务;
2、具有准确披露所移交“损失资产”真实状况和提供“损失资产”相关资料的义务。
第三条移交税费的承担
1、双方约定,对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双方分别应交纳的税费,采取分别承担的方式解决。即移交方承担移交方应交纳的税费,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交纳的税费。
2、对于本次资产移交-行为所涉及的属于单方交纳的税费,双方约定由____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的声明与保证
(1)移交方向接受方提供的各种“损失资产”的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
(2)移交方在接收方处置“损失资产”期间,在仓储、保管、运输、清理等方面提供相应的服务。
2、接受方的声明与保证
接受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按照移交清单上的数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损失资产”的接收确认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赔偿金额由双方按照合理的原则、依据实际经济损失数额协商确定。
第六条协议纠纷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区国资委或区政府提出裁决请求。
第七条其他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附件:核销资产移交清单
资产移交方(盖章):资产接受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