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短期聘用合同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提供场地与品牌资源,并负责整体运营及市场招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乙方的任务:乙方负责的相关教学工作。
课程名称:
教学时间:由甲方统筹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教学工作需求的条件;
2.根据工作需要和--艺术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本协议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3.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4.依据考核、考查情况对乙方实施相关奖励;
5.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教师,给予相应奖励。
6.按照本协议及--艺术培训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从事教学工作应得的课酬及奖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认真如实填写教师信息表;
2.严格按照课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授课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中心教务处审查,合格后备查;
3.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督查,并及时参加中心组织的教研活动,参加中心组织的相关会议;
4.在乙方工作期间,须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在甲方进行招生过程中,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招生;
6.在合作期内,必须服从统一管理,不得擅自解除合作协议;
7.根据本协议及--艺术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取得甲方支付的课酬及奖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报酬的形式:
1.课时费的支付:每次课程为180分钟,90分钟休息一次,每月按课时计算:8人(含8人)至16人(含16人)保底100元/次;超过16人每多1人加5元/人次;8人以下按照学生实际人数五五分配(注:安排免费体验试课的学生则不算人数。)
2.课时费支付时间:每月15日支付上月课酬。
3.甲方将对乙方在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合格后甲方在学期末可视情况给予乙方奖励。
第六条协议生效后,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若确有实际困难,不能履行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擅自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与本协议所教全年课时数相应全额酬金的违约金。
第七条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在甲方周边2公里以内进行相同教学活动,并且不得将甲方的生源直接或者间接转入其他同行机构或个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第六条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或向相关部门提起申诉。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即自行终止。
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学校不能正常运营的。
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学校工作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甲方因自身原因变更本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没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由于身体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变更工作内容的,并提供相关证明,但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
全民所有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_学历: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居住地址: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户口所在地: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室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完善事业单位岗位(项目)聘用制度加强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规定》(沪人[x]29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35号)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沪府发[x]4号)文件精神,以及《上海市卢湾区第二中心小学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本校各项配套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双方解决人事争议的依据。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甲方聘用乙方为本校教职工,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以甲方每学年(每年月份)下达的岗位任务书为准。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安排。
二、岗位职责要求及岗位纪律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岗位职责所规定的工作任务。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
三、工作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支付方式,发给乙方工资待遇。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和税收的规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待遇。
4、甲方根据乙方每年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并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5、乙方因工负伤及女职工孕期、产假和产后长休假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6、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各类法定节日、婚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寒暑假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1、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甲方应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设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严格要求执行。
3、乙方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单位及个人人身安全,对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五、奖励与处分
1、乙方工作表现优秀,有突出贡献的,甲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岗位纪律,给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奖惩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聘用单位被撤销、解散。
(二)续订:本合同期满前,根据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且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满前30天时按照规定的程序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
(三)变更:
甲乙双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无法履行合同有关内容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签订补充协议。
乙方经业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并相应变更聘用合同。乙方应当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内,若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甲方利益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损害甲方利益的;
3、违反本聘用合同约定经甲方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给国家或甲方造成大损失的;
4、连续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7、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竞聘岗位不成功,又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条件的。
(六)在合同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条第(四)款列举情况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目前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除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又不属于第六条第(六)款规定情形的,乙方应当继续履行本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单位协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下列情况下,必须经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担重大科研项目任务未完成的;
2、承担研究课题任务未完成的;
3、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学期未结束的。
七、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及赔偿责任
(一)聘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给予其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资)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作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竞聘无岗位的或不服从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从岗位调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而甲方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内,乙方由甲方出资接受教育、培训、购房(包括货币分配)出国等,必须为本校服务一定年限。如服务年限超过本合同期限的,根据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应当续延。因乙方个人原因未到服务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违纪、辞退、开除、自动离职等)的,需按甲方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四)关于违约补偿和赔偿按照《本校有关费用赔偿、补偿的规定》执行。
八、人事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申请调解。人事争议调解小组受理的人事争议,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结案,到期未能结案视作调解不成。如调解不成,双方均可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行使权利。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如乙方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为聘用制干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继续聘用在干部岗位上,则由甲方按工人身份进行管理,并享受工人待遇,按国家对工人身份的政策办理退休手续。
3、根据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特点,除特殊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在学期结束前30天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计无故迟到10次,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应聘材料或职务评审提供材料中有虚假行为的,甲方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合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2、《x市x区第二中心小学岗位任务书》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归入人事档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订立的其他各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签章:______乙方签名:______
(盖章)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