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幼儿教职工聘用协议(通用3篇)
甲方:_______(通常为聘用单位)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任)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_____职务。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为_____个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体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纪律,有权对甲方的违规安排提出批评、申诉、检举和控告。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均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补贴。
2.乙方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工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约定的其他劳动报酬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及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乙方及时足额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中的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后代缴,由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按规定记人个人账户。
2.乙方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以及女教职工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产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任)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严重违反学校制度、工作纪律、违背教育教学纪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读职、营私舞弊、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5)严重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运行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学校调整布局或减少人员编制时,可依程序精简人员。乙方被按程序合理精简时,乙方应该服从。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条第5、6项规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疾病的;
(5)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试用期内;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担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员,如其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给甲方带来教育教学实验和研究项目终止、引发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较大损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终止的条件未具备时,不得提前解除或终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据本条第3、6项及第5项的第(1)、(2)目解除合同时应依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1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续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3.甲方因教育教学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4.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订立后,不因承办人或法定代表人变动而解除。
聘用单位: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类别(原聘人员续签口, 新聘人员合同签订口)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 聘用岗位
第一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能力、任职条件,聘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第二条 聘用期间若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岗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薪酬待遇按调整后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二.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新聘人员包含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乙方工作时间为:在合同期内以完成甲乙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为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双方约定的工作内容之外的事不产生加班费用或其他补贴。
三、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六条 乙方享有法律赋予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关法律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散布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论,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或工作中涉及的绝密、机密信息;不得以所聘用身份从事商业性活动,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者他人之间或间接谋取本合同规定以外的权益;在合同期内不得从事有偿家政服务或在学校周边的家教服务点工作或协助其招生。不准和校外业务人员串通合谋学校集体利益等。
四、工资和社会保险
第七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全额工资的90%,但不得低于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乙方填写转正申请表待甲方审批通过正式聘用后发放全额工资。每月15日前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除遇节假日外。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乙方的工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等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乙方的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及其他,其中基本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第九条 在合同期间内经甲方根据乙方工作绩效,可以调整乙方的考核量化工资及其他补贴。 第十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二条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及因公负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在甲方处工作合同期内学生寒假或暑假休假期间只享受每天拾元的生活补助。
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再签订合同书者,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和执行,合同期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假期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乙方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
第十六条 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一)有违法的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伤害的;
(五)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害的;
(六)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一)合同期满因各种原因不再续聘乙方的;
(二)甲方无法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合同期满不再与甲方续签合同的。
第二十条 甲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按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向乙方支付工资。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可享受经济补偿,为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从乙方劳动报酬中扣除,扣除比例不超过当月工资的50%。离职日期以甲方聘用新人员续接工作为准但不得超过三十天,强行离职者视自愿放弃各项报酬。
第二十二条 乙方离职应填写离职申请表,结算工资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不得追究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解除合同情形的相关经济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符合第十七条解除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视事件或影响的大小追究乙方刑事或经济责任,甲方无需给予乙方任何经济方面的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与乙方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乙方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七、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平等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相关法律法规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八、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省、市、区规定执行;国家、省、市、区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二十七条 本聘用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需聘请乙方 为幼儿园 。为了依法维护双方权益,明确义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议,特订立此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热爱幼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必须持有健康证,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定期进行体检;
3、教师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累计半年以上的学前教育专业培训,获得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4、幼儿园保育员高中以上文化,身心健康;
5、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持健康证上岗。
二、聘用期限:
本协议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协议,协议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教育,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及辅导;
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3、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乙方;
4、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和实绩,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全年考核合格以上,且未出现不安全事故的,酌情发放奖金;
5、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认真执行,定期向园长做工作汇报;
2、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发扬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本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做好本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3、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所内的健康、安全、身心发展,注重幼儿个别差异;
4、严格执行幼儿园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5、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6、做好家访工作,保持经常与家长联系,落实与家长双向沟通,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教育内容,使“优质教育、愉快教学、健康成长”等得到充分体现;
7、坚持正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8、作好交接班工作,对家长要求、物品要登记交接;
9、认真学习,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写出教育教学论文,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10、乙方发现甲方不履行协议,有权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11、做好安全工作,保障幼儿安全,负责自身安全;
12、上级交付的其他任务。
四、工资待遇:
1、甲方按 元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备注: );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及相应待遇。
五、聘用协议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一)聘用协议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按程序变更协议。
(二)聘用协议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协议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协议。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协议:
1、聘期内严重不履行协议的;
2、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失职、违法、违纪、不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随便,不履行岗位职责,在幼儿园内外造成不良影响;
5、乙方知识能力不够,无法胜任岗位工作;
6、乙方如有上述其任意一条,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六、甲乙双方都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如需中途终止协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于从 年 月 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的其他事项,由双方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市教育局(_____)第_____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商定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 教职工调动人员上岗必须实行试聘期制度,期限一年。
二、 甲方聘用乙方到_____岗位工作,试聘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时间一年。
三、 试聘期内,乙方人事关系、档案由_____市教育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四、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津贴、补贴。
五、 甲方依法按月为乙方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
六、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七、 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_____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和惩处。
九、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接触合同:
1.试聘后三个月复检身体不合格的;
2.乙方连续六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试聘岗位正常工作任务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甲方被撤消和宣告破产的;
6.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与乙方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未满,且不符合第八条规定的;
2.患有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并经医学鉴定(县级以上医院)确定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1.经当地县级以上劳动、卫生部门确认,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的;
2.甲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十二、合同双方不得擅自违约。若有违约应解约手续完备,并承担违约金,经鉴证方同意后可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试聘合同不当,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元。
乙方擅自解除试聘合同,按合同期限每提前一个月赔偿人民币________元。如乙方是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违约后应按规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十三、试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甲方应及时报主管部门批准,然后参加甲方的全员聘任;考核不合格,乙方可在教育系统内自主择业,如要求调出,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乙方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十四、乙方的工龄从甲方主管部门鉴证之日算起。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