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精选3篇)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专项法律顾问委托合同样本
精选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范本
最新20__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20__最新法律顾问聘应合同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格式范本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聘请经济与法律顾问合同样本
聘请法律顾问合同(二)
学校聘用法律顾问合同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学校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聘期为____年。
第二条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为甲方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甲方的重要会议,为学校的重大决策提出建议;
(三)接受甲方的委托,参与重大民事法律活动;
(四)接受甲方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五)每年对师生进行____次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
(六)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第三条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及项目谈判等,收费按有关规定另行议定。
第五条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以保证其能够正常地履行职责。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_(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附:
1.关于“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示范文本中只明确了一般的职责,各学校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作更详尽更明确的约定。但所有的约定的内容,都不得违背《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2.关于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及工作方式,双方可以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也可以在合同签仃以后根据需要和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一般地说,律师在学校担任法律顾问只能是兼职的,他不可能像学校的教职员工一样,每天按时在办公室八小时上班。因此工作时间、地点只能是一个概括的约定,工作方式也只能是比较灵活的,具体怎么做,双方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协商。但不管怎么约定,法律顾问履行职责不得打折扣,甲方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
聘应法律顾问合同
顾字( )第 号
聘请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受聘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E-mail:
邮 编:
订立合同日期: 年 月
聘请方与受聘方双方本着诚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由聘请方聘请 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签订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经聘请、受聘双方协商一致,受聘方委派 律师担任聘请方的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为聘请方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1.为聘请方的重大决策、民商事行为、行政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2.协助聘请方建立健全依法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参与聘请方重大决策和其他法律事务的调研、谈判活动;
3.草拟、修改、审查聘请方在依法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4.代理聘请方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5.受聘请方所属机构的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指导和协助聘请方及聘请方所属机构的法规工作,向聘请方工作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法律顾问应确切及审慎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应确切及审慎履行一切由法律、惯例及传统使其对聘请方所承担的义务,而不以上列1.2.3.4.5.6.为限。
三、服务时间和方式
受聘方委派律师接受聘请方通知随请随到。
法律顾问提供服务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以知悉聘请方的请求为准,不以时间为限。
法律顾问直接与聘请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工作联系。
四、聘请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法律顾问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对不称职的法律顾问,有权要求受聘方更换。
五、聘请方应向法律顾问提供本系统行业、部门和单位制订的有关法规、政策性文件、资料,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重要会议,应邀请法律顾问列席。
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法律顾问后,基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和本合同的约定,对任何直接或间接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负有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该职业保密(权利及)义务及于法律顾问的助理、雇员或任何在提供职业服务上的协助人。
职业保密义务不受时间限制。
法律顾问应依法律及正当程序,使用其一切经验、知识及业务上的资源尽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就聘请方所提出的权利或主张是否可行,向聘请方认真提供意见;对于受托处理的事务应谨慎研究,并热心处理,不得无故延宕,并应及时告知关于受托处理事务的进展情况。
六、聘请方应为法律顾问及其助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用品,为律师及其助理人员提供食宿等。
七、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八、聘请方每年法律顾问费为 万元整(¥ ),于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支付。贵阳市城区以外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在征得聘请方同意后实报实销。
九、法律顾问受任的聘请方、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专项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收购、资产置换、破产,以及诉讼、仲裁,于本合同外另行签订专项合同并按不高于80%的比例优惠收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聘请、受聘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可以补充完善。如果需要变更、终止、延长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照新签订的合同履行。
十一、本合同在聘请、受聘双方签订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均应全面认真地履行合同。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聘请方: 应聘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