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押汇合同实用三篇

进口押汇合同(通用3篇)

进口押汇合同 篇1

关于进口直流电机电刷国产化协议书

_________(下称甲方)和_________(下称乙方),双方经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目的与要求

1.通过双方合作,努力使甲方的电刷完成国产化,用性能优良,价格适中的国产电刷取代进口电刷:

2.通过甲方电刷国产化工作,以提高乙方电刷制造技术水平;

3.乙方提供的国产化电刷的技术性能必须达到或接过国外同类电刷的技术水平,并保证今后长期供货时各批量性能保持稳定与试用样品一致,确保甲方的生产能顺利运转。

二、国产化内容

1.先从轧管厂连轧机用1400kw直流电机,限动芯棒用384kw电机电刷开始;

三、国产化进程

1.在此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对乙方的设备能力,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行了调研,认为有能力承担进口电刷国产化的研制工作;

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试用电刷在1400kw电机(1号下位)进行试用考核,在各种工况下能满足运行需要,并将乙方提供的384kw电机复合电刷装机试用;

3.甲方将在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向乙订制一批国产化电刷做为扩大试用;

4.经三个月考核期,若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甲方使用条件,则甲方向乙出具试用签定材料并批量订货。

四、双方职责与工作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所需要的有关电机,电刷,工况条件,技术参数,电刷实样等供乙方参考,分析和测绘;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刷试样装机试用,并及时将使用情况反馈乙方;

3.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刷国产化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服务与调研所需要的条件并积极配合;

4.乙方应调研资汇编成册,将电刷制图编号一同归档并提供甲方一份,以作备案;

5.乙方负责国产化电刷的分析,选型,试制全部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研制相应使用的电刷;

6.乙方应提供国产试用电刷的技术性能数据与该进口电刷的有关技术性能数据,提交甲方参考;

7.乙方将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积极配合甲方安全顺利的搞好国产化工作;

8.双方均持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合作,对在国产化中现反复应以谅解的态度直协商解决,确保电刷国产化顺利进行。

五、费用:甲方不另行向乙方去付研制费,但对国产化成功的电刷按优质的精神在订货价格上予以体现。

六、约束

1.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双方在国产化过程中的有关试制情况,文件,技术资料;

2.待国产化电刷成功之后,甲方尽快地向乙方定点订货,推广电刷国产化的成果;

3.乙方保证长期批量产品与试制产品质量一致,不得有质量的波动,并将甲方作为重点售后技术服务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服务,以保证国产化电刷的稳定使用。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友好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保留贰份,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口押汇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定义

1.1 “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 “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 “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 “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 “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 “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范围

2.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 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 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 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 价格

3.1 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 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 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 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 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 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1)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甲方:乙方:

进口押汇合同 篇3

编号:进口押汇字第号

甲方(申请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押汇行):信用合作联社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传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所称进口押汇是指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在单证一致的情况下,以进口货物做抵押,在付款到期日为其垫付资金的短期融资。

第二条进口押汇前提条件

乙方为甲方做进口押汇,甲方须满足以下条件:

1、向乙方预留与签署本合同有关的公司文件、单据、印鉴、相关人员名单和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2、开立乙方要求的为完成本合同下业务所必需的账户;

3、办妥做业务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按乙方要求提交相应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4、甲方同意做出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声明与承诺;

5、甲方已取得乙方的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如需要);

6、乙方认为甲方应予满足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押汇币种和金额

押汇币种为:

押汇金额为:(小写)

(大写)

第四条押汇期限

押汇期限为月/天,自乙方将押汇款项(即信用证金额与信用证保证金之间的差额)以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之日起连续计算。

押汇到期日为前述期限的截止日或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立即到期日。

押汇的最终期限以乙方确认的为准。

甲方应在押汇款项到期日按期足额归还押汇款项本金及利息。

第五条利率和付息

1、双方同意以年利率%核算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进口押汇款项的利息。

2、逾期进口押汇的利率和付息

如截止于押汇到期日,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押汇款项未获清偿,则该笔押汇款项的本金、利息构成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债务,乙方可按本条第一款确定的利率加20%的水平核算利息,并有权向甲方追偿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甲方声明与承诺

甲方声明如下:

1、甲方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己经并将按期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并能以自己名义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已经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甲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已经按照公司章程或者企业的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如需授权),且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

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凭证等资料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4、甲方申请向乙方叙做的进口押汇交易背景真实、合法,未用于洗钱等非法的目的,甲方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任何文件不得解释为乙方对于甲方从事交易的真实、合法性负有审查义务和责任;

5、甲方未向乙方隐瞒可能影响其和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事件;

6、甲方在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事项时,保证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条违约事件

下列事项之一即构成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对乙方的支付和清偿义务;

2、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3、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4、甲方在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5、因单据存在不符点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甲方要求拒付或迟付;

6、收款人所在地发生动荡、爆发战争、发生金融危机、收款人倒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等可能导致甲方要求拒付或迟付;

7、因单据在邮寄中遗失或者延误、电讯失误等导致甲方拒付或迟付。

出现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宣布本合同下的融资款项立即全部到期;

2、无须向甲方提前发出任何通知,直接从甲方开立在乙方和南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辖属机构的账户中扣收甲方应予偿还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汇差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款当天乙方确定的汇率折算;账户中的未到期款项视为提前到期。账户币种与乙方业务计价货币不同的,按扣款当天乙方确定的汇率折算;

3、处分担保财产,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者向保证人追索;

4、乙方认为必要和可能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条权利保留

乙方如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权利,或未要求甲方履行部分义务,并不构成乙方对该项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该项义务的豁免,亦不构成乙方对本合同中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对甲方在本合同中其他义务的豁免。

乙方对甲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得视为乙方对上述权利的放弃。

第九条本合同是的子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及司法管辖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如下第种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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