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出口合约书(通用3篇)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甲方为建设项目所需商砼,特委托乙方为甲方指定的工程供应商砼之一,为确保商砼按质、按量如期供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供货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供应价格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供应范围:甲方指定
4、供应价格:C20每立方米290元 ;C25每立方米310元; C30每立方米322元;C35每立方米332元。项目预估约需商品砼共计5万方。 以双方价格确认单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数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在施工现场验收过程中,甲方及施工单位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砼量进行过磅检查,发现运输车内所装的数量与“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中标示的数量不符,出现短斤少两,双方经核实无误,则乙方前一月所供砼的数量均以此次抽查的实际数量百分比例结算。
2、按现场签收的乙方商砼验收单实际方量结算。
3、甲方可根据工程款情况,向乙方配供双方认可的散装水泥,以冲抵商砼款。水泥品牌及价格,按双方价格会签单执行。
第三条付款方式
1、乙方供应商砼每满3000立方进行结算。甲乙双方于每月15日进行供应量统计,累计量满3000立方结算,次月初支付上期供应总量的80%货款。
2、乙方所供楼号封顶后,六个月内付清乙方进度余款。
3、乙方所供楼号全部封顶后,必须把所供商砼的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以备查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及卸料过程中甲、乙双方均不得加水,若私自加水由加水一方承担本次施工部位混凝土质量责任。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项技术指标满足甲方所填写的“需货通知单”中之各项技术指标。
3、质量检验的试块,双方必须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有资格证书的试验工制作,在现场制作试块需办理双方确认签字。所作的试块必须在标准养护箱内进行养护。
第五条 技术资料
1、甲方需商砼进场,应提前7天向乙方提交技术委托单,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单后进行专项技术准备,及时完成后交甲方给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归档。
2、在未浇灌砼之前,乙方应将砼配合比、砂、石、水泥、外加剂、试验报告二份加盖乙方试验室专用红章送交甲方。
3、本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负责将有关试验报告单,技术资料正本二套送交甲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由甲方委托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检查验收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塌落度、和易性以及数量并在随车携带的“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上签字认可,砼的质量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执行。
2、为乙方提供浇注砼的必要条件。
3、每次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填写“需货通知单”。
4、因施工原因造成砼车在施工现场等待时间过长有可能造成产品报废时,应及时通知乙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外部协调,如占道、停车、环卫等。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
6、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执行,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二) 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砼强度等级、塌落度要求,保证砼的连续供应,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检查、监督。
2、保证砼的质量。商品砼运抵现场后,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目测有分层离析现象及砂、石粒径、塌落度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退货。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按规范要求做好砼的检测工作,提供必须的资料。
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商砼配供,配合甲方协调供货数量、频率的调整,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5、乙方要保证充足及时供给,保证施工现场砼连续浇筑,不间断。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设备、商砼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进行处罚。
6、双方应严格按规定操作设备。因乙方机械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7、在合同正常执行下,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拒绝按时供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与其他供应商另签合同,乙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泵送管道
1、乙方应提前将满足施工需要长度的泵送管道及其相应配件送至需方施工地点。
2、甲方应签收乙方送到现场的管道、管夹、皮圈,并妥善保管,以防丢失。
3、施工完毕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按验收单清点拉回管道及配件。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盖章后,双方都必须承担合同中各自的义务。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科学、认真的态度分析和处理争议;如双方意见不一致,聘请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质量仲裁并根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未涉及的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形式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当地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概要
乙方给甲方 工程项目的混凝土按照《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的要求进行供货。
第二条:合同标的、结算单价、交货方式、供货时间与期限、混凝土浇筑部位及工程技术质量要求,详见附后《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附件一)商品混凝土价格表(附件二)》。
第三条:供货质量检验及验收确认
3.1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进行,并以由甲方签字的砼发货单作为双方数量结算的依据。(质量有瑕疵的除外)
3.2商品混凝土使用的水泥、水、掺合料、外加剂等材料和混凝土配合比的确定以及计量、搅拌、运输必须满足《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的要求,当相关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时按地方标准执行。
3.3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甲方《混凝土申请单》数量和技术质量要求分批次进行供货,乙方供货到现场浇筑的混凝土如出现离析、坍落度超标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乙方的应立即将本车次有问题混凝土退场。
3.4商品混凝土在浇筑、养护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电话或书面)24小时内派专业人员现场解决问题;双方不能达成共识,由乙方负责,请第三方鉴定部门鉴定责任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并出具鉴定报告。如有质量责任,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5因乙方供给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使甲方工程延误及与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双倍的赔偿。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货款支付期限
4.1乙方依据合同标的、工程技术质量要求及供货时间和洽商变更的指令,履行完供货义务后,双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2货款结算。甲乙双方均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单价,另有质量瑕疵以洽商为准外,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作为最终结算数量。
4.3结算依据。经甲方现场收料人员签字确认的商品混凝土发货单作为双方数量结算的依据。
4.4结算方式:凝土浇注完毕 个月内付清。
第五条:甲方责任
5.1应按国家、工程所在地省市及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浇筑后的混凝土进行合理振捣、抹面和养护,不得随意添加任何材料。由于甲方施工和养护不当造成混凝土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2应在使用混凝土12个小时前以电话形式向乙方提供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证乙方有足够的准备时间,并按照所提供计划进行施工。
5.3指派人员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运输发货单所列项目进行验收确认。
5.4承担由于对施工浇注过程中混凝土跑模,涨模或多要方量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责任
6.1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场合格证、混凝土检验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材料检验报告(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对其真实性承担一切责任。提供的开盘鉴定及各项材料配合比试验单等技术性资料,必须随每次浇注部位车辆同行,以免延误报验,如出现资料不随车同行,罚款1000元。
6.2应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计划提供混凝土。
6.3严格按照技术质量并符合当地主管部门对混凝土要求提供混凝土。
6.4在混凝土供货期间,乙方必须有调度及技术人员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对混凝土运输车辆、质量、数量等问题负责;并及时报告车辆行程,乙方的车辆及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管理制度,如混凝土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全部责任归乙方承担,并双倍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6.5甲方提报计划后乙方保证12小时内商品混凝土供应,混凝土出搅拌机时间与混凝土到达工地时间不超过1小时,连续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罐车不能中断,混凝土入模温度无特殊要求时不低于5℃。如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出现混凝土不能卸料的情况,甲方有权不签收该车混凝土,乙方无条件将此车混凝土运出施工场地。罐车出现中断,甲方扣除乙方此次供应的混凝土的50%工程款。
6.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性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杜绝罐车混凝土撒落、污染路面等情况发生,清洗车辆必须在指定地点污水不得随意排放。乙方车辆不得损坏施工院内树木、绿地及施工现场内外道路,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罚20xx元。
6.7乙方在供应混凝土期间不得无故以原材料、设备、其他等原因为借口停止供应,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双倍赔偿甲方损失。
6.8乙方保证冬季正常供应。符合冬季施工的技术标准,严格保障冬季施 工措施的执行(后附冬季施工方案)。
第七条:甲方在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施工的特殊要求,需要变更、调整原合同约定的标的的部分,经双方协商后及时调整。其中发生的各种变更及调整不计入本合同,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附件一)、商品混凝土价格表(附件二),与双方签字生效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第6.1条约定的,按其已送货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供混凝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无条件予以更换,逾期交付的,每迟延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百分之五十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无力继续履行合同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实际经济损失。乙方在机械施工的过程中由乙方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无条件予以赔偿。
9.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未付款的每延迟一月按未付款部分千分之一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当自停用之日起六个月内分期付清未结货款。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若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经协商未果,乙方可停止向甲方加工混凝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双方未经一方同意不能将债权债务转交第三方,如一方擅自将债权债务转交第三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转交方负责。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乙方应按国家规范、地方标准等要求及时提供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混凝土碱含量报告以及商品混凝土28天强度等相关资料。
2.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甲方会随时抽检,乙方供应混凝土如出现亏方现象,甲方将按照以下形式向乙方结算:当期结算总量=当期总量减去抽查的亏方比例乘以当期总量。
3. 甲乙双方应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其合同内容。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数量、单价、总值:卖方有权在3%以内多装或少装。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金____%按FOB值计算。
第三条装运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第七条
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
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_______国的____
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前开出。
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15天在________国到期。
第八条单据:卖方应向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第九条装运条件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只、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条
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
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
但卖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买方。
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第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盖章)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