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贸易合同汇编(通用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建设用钢材,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根据甲方要求确定
第二条 验收方法:货到现场验收
第三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验收合格后三日内付款
第四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现场送货
2.交货地点:工程工地所在地
3.交货日期:双方约定日期
4.运输费:乙方全额负担
第五条 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0.1%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0.5%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1%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5%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1%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1%付给乙方,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六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2%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2%的补偿金。
第八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7天与甲方协商。
第九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按以下第(1 )项处理:(1)申请仲裁机构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
订立合同人:
甲方: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用之原则协商一致,双方就 项目采购钢材约 吨、总价款约 万元,订立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
1.1 产品名称:HPB235线材,HRB335、HRB400盘螺和螺纹。
1.2 产品生产厂家。
1.3 产品规格﹑型号:见每次计划单或传真件。
二、质量标准:
质量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标准;螺纹按GB1499.2-20xx执行﹑线材按GB1499.1-20xx执行﹑圆钢GB13013-91执行、冷轧带肋按GB13788-20xx执行。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由乙方运输至甲方 工地,运费由甲方承担(注:每吨20元运、卸车费)。
四、单价确认:
每批次钢材确认单价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价格为准(所有钢材为不含税价格),并在双方协商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另加上20元运费作为双方最终结算单价;每次甲方必须大计划提前七天、小计划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所需钢材计划,实际发生数量以工地收料员签收数量为准。
五、实际的物所有权约定:
所供钢材所有权自交付全款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100% 货款义务时,所供的货物未付款部分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且所供钢材应在双方约定工地上使用,如发生甲方把乙方所供钢材转移或转卖时,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转移或转卖和现场余下钢材,并追究甲方全部法律责任。
六、验收标准及计算方式:
1.1质量按行业标准验收,每批货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立即取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异议在货到工地七日内提出,若甲方七日内对当批货物未提出异议,则视为该批钢材合格。
1.2若当批现钢材发现复试不合格,由乙方退货,所发生的复检费、上下车费由乙方承担。
1.3计量方式:圆钢、直条、螺纹及冷轧带肋全部点根理论计量,线材、盘螺过磅计量;如有数量异议在提货当日或供货当日并保持原包装未动的情况下提出,双方可重新复数。
七、结算依据约定:
甲方授权并指定 为现场货物签收员(身份证号: );对价格、数量甲方予以认可,(即上述委托人所签字的供货清单或欠条为准)作为甲方向乙方结算依据。
八、结算支付及付款期限:
每批钢材运至工地经签收员签收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先支付当批钢材总款的50%(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第一批钢材检测合格后支付钢材总款的50%,限期三天),余款自供货之日起31天内全部付清,以此类推。
九、甲方职责:
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足够的卸货现场并协调节好周边关系,如甲方协调不及时导致乙方卸货延误而影响工程进度,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乙方职责: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及时将钢材及时送至施工现场,并随车配带钢材质量证明书复印件、资料交与现场验收人员;如甲方付款按期到位而乙方供货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 所延误期间产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市场某种规格缺货或其它特殊情况,双方可及时协商延期送货时间)。
十一、钢材的质量及责任:
每批次钢材进场交接完成后,甲方应立即对当批钢材取样并送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复试;如复试
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进行调换,并在48小时内将不合格产品拉出工地。如因甲方对所供钢材没有复试而提前投入使用,所有使用的钢材由甲方自行承担。
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约支付钢材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且自每批供货之日起每日每吨按 元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部分的违约金。
诉讼地点约定: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法》中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补充约定:
本合同中下划线空白部分可手写填入,手写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如须另外签订补充协议,可另外签订,所签订补充协议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生效约定方式:
本合同壹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填写全称)
卖方:______(填写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钢材情况(如有多个规格型号,应另设合同附件,写为见合同附件)
1.钢材名称:______(应填写标的物全称)
2.材质:______(应填写详细的规格,不可简化)
3.规格:______(应填写详细的型号,不可简化)
4.生产厂家:______(应填写全称)
5.计量单位:______(如双方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通行标准计量)
6.订购数量:______(实际供货数量不少于订购数量,但多出的数量也不得超过订购数量%,按实际需要描述)。
第二条钢材的质量
钢材的质量要求为:______(填写我方的具体要求,可包括钢材的标准号以及钢材长度)。
第三条价款
1.合同单价:______元
2.合同价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3.实际结算价款按照供货数量乘以钢材单价计算。
第四条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______(写明是分期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
2.支付时间:______(写明支付的具体时间)。
第五条钢材的运输及交货地点
1.钢材运输由(写明哪一方)负责,装卸由负责,装卸中人员受到的损害及造成的损害由负责。
2.采用(应写明是火车、汽车或者其他方式)方式运输。
3.运杂费用由(写明哪一方)承担。
4.交货地点:(须详细填写清楚),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承担。(对在途风险进行约定)
第六条钢材的验收
1.验收方式:(应写明全部或抽样验收的方法)。
2.验收时间:(应写明具体的验收时间)。
第七条双方的义务
(一)买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钢材进行验收。
2.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
3.若所需钢材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4.其他:(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线)。
(二)卖方的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
2.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
3.交付钢材时提供材质证明书和磅码单、钢材出厂质量证明书、钢材试(检)验报告单、合格证等壹式份。
4.其他:(如无内容,在空白处划线)。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买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赔偿因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钢材价款,每延迟一日,应偿付买方延期付款总额的_%罚款,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二)卖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供应钢材,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经买方催告后日内,仍不能按期供应,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钢材,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各种凭证的,买方有权拒收未提供凭证的钢材,同时,卖方应支付未提供凭证的钢材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只需填写1或者2)解决:
1.向(根据有利于我方的原则,在出租方住所地、承租方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基层法院中选择其一)人民法院起诉。
2.向(具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确切名称,如:不能将“北京仲裁委员会”写为“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第十一条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增加债权债务禁止转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买方(盖章):______卖方(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