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供电贸易合同精选三篇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精选3篇)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1

仪器销售合同范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基于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参照《民法典》之规定,就本次产品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产品及报价: (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以上报价按照整套产品报价,不含税,包含硬件及软件,详细配置见附件1)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 元 大 写:圆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经双方友好协商,付款时间以及付款方式按如下方式进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后,付清货款,乙方收到货款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标定的设备。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后,乙方在收到货款3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3、交货方式:

乙方负责运输,甲方签收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乙方负责,如运费、保险、风险防范等,货运方式:送货上门。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当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运送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2、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乙方应保证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提货当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3、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但不视为甲方接受该等货物,甲方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三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5、甲方有责任及义务对本次合作涉及的商务内容保密,不得泄露或告知他人,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相关法律责任。

六、产品验收及异议处理

1、验收时间:

甲方应在货物签收24小时内完成乙方所供设备的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乙方在三天之内未收到甲方验收回复,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符合乙方关于产品的描述、说明和承诺,足以满足甲方的实际需要和使用环境,不涉及任何第三方权利或争议。

3、异议处理

如对设备质量产生异议,应在签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需积极配合给予解决,若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七、产品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一年内免费保修服务。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及运费由甲方承担;在一年保修期内,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故障等,由乙方免费维修及承担更换材料成本等费用。

3、保修期内,如返厂维修,维修期超过7天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备用机。

八、产品培训

1、乙方负责提供免费上门培训,直至甲方指定人员学会为止;

2、培训内容: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设备维护与保养,检测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货时间,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乙方应加倍支付违约金。

2、甲方延迟付款时间,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超过十天乙方应加倍支付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当承担30%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

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约的补充协议,以及往来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仪器销售合同范文2

(下称甲方)向摩托罗拉维修代理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销售仪器(见附件二确认函)

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权利及义务

货物售价为: ,甲方 收到该笔货款后,一周内交货.甲方对所售货物,不承担任何后续的包括但不限于保修在内的各种义务.

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在合同签署后一周内支付货款.乙方负责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并负责货物的运输及支付运费.乙方付款后享有合同货物的所有权.转让、修改、解除与终止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都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和义务。

2.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此合同.签约双方的关系除本合同明确规定外,乙方亦无权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来代表甲方承担或产生任何义务、责任。完整合同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自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此协议为一次性协议。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六,备注

拍卖物品状况声明:此次拍卖活动中所有仪器不能够保证是外观完好无损的状态,且不排除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仪器销售合同范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设备内容

1、设备名称:“闪电手”设备(包含“闪电手”机器、读卡器、卡)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整)。

三、交货期、交货方式及注意事项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货方式:

①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乙方可根据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送货上门,所产生的路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②郊县及其他地区,甲方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乙方快递送货,所产生的快递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甲方购买乙方设备数量超过五台(含五台)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告知乙方。

四、货款支付

签订销售合同后,甲方须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共计 元(大写: 元整);甲方收到乙方“闪电手”设备,验收无误后,甲方须在当日内一次性结清剩下的所有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整)。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提供“闪电手”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至交货验收结束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

2、在质量保证期内因“闪电手”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人为因素造成“闪电手”设备出现故障由甲方自行承担设备维修费用及货物运输来回路途费。

六、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闪电手”设备作出全面检查。乙方须填写完整的出库,加盖公章,由甲方签字确认。此出库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的重要依据,应随“闪电手”设备交甲方自行保管。

2、成都市五城区范围内乙方将按照甲方指定地点上门提供“闪电手”设备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3、郊县及其他地区乙方将通过远程方式,指导甲方进行“闪电手”设备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七、违约责任

1、如甲、乙双方已签订“闪电手”设备销售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闪电手”设备的,乙方将不退还甲方所支付的50%的预付款。

2、验收无误后,甲方未按合同支付时间结清尾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付款逾期超十个工作日,经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收回所有“闪电手”设备,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逾期交付“闪电手”设备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代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诉讼

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和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交易管理条例》及《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及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事宜如下:

一、 仪器基本情况:

型号: 租用数量:

出租方承诺:一年内有质量问题包换,终身免费维修;

二、租金及缴租方式。 上述仪器按日出租, 每日 元出租给承租方作为使用,租用期间的维修费由承租方承担,押金需提前交给出租方,出租仪器按日计算方式租金从押金中扣除。承租方付仪器押金 元给出租方,(租期满协议终止依据为仪器归还出租方为准)租约期满后仪器归还出租方押金多退少补。

三、租期 此仪器租期暂定为 ,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仪器交付承租方使用,租期满协议终止。仪器归还日期: 年 月 日。

四、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协议收回仪器。 1.承租人擅自将仪器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仪器械进行非法活动的; 3.承租人不履行协议的。(以租代买者需在租期第一周内通知出租方方可有效)

五、承租人在使用本中心所出租的仪器时,如发生任何意外,本中心概不负责。

六、租赁期间,承租人对仪器不得损坏,否则按价赔偿;

七、双方协商的其它事项:如果按小时租,1小时租金 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结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结算。

八、租金: 元,送货费用: 元,取货费用: 元,总金额: 元。

九、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增补。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出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仪器供电贸易合同 篇3

本合约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市订立,订立合约双方为:

___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供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市东风三路八号

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用方”)

总办事处设于_______市。

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后,确认为了相互的利益,同意由____电力系统向澳门 供电。

兹订立合约如后,双方必须并同遵守履行其责任。

第一条总则

第一款:本合约经___省及澳门地区有关当局核准并由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 生效,合约总期限为贰拾贰年,即知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 __日,此合同可在到期后续订,为此,用电方最晚应在到期日前半年向供方提出,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续订。否则,供方不保证到期日后的连续供电。考虑在此期限 内有不可预计的各种变化情况。因此,若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约的有关条款时, 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修改后生效。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采用之“供电价目表”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 附件一。

双方商定附件一所指的价目表(一)及价目表(二)将适用于“用方”的供电 量及月最高功率,其确定办法(略)。

第三款:《供电运行细则》为本合约的一部分,为附件二。

第四款:如本合约的条文与附件一、附件二的内容有不符或矛盾时,应按下列 次序为取舍之准则:

(1)本合约。

(2)附件一(略)。

(3)附件二(略)。

第二条供电

第一款:“供方”同意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向“用方”供电。双方 应遵守合约所订明之供电价格、供电条件等规定。 ____年至____年“供方”供应“用方”逐年的“基本限额功率”及“ 超限额功率”的最高值均受下列数值限制(略)。

第二款:每年 月 日前,“用户”将交给“供方”次年分月预计最高功 率值,该条最高功率值不应超过上表所列的规定值。但“用方”提出的该年最高功 率值超过第一款表列的规定值时,须与“供方”协商确定。 一年内每月实际取得“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

率千伏安(KVA)值不应 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限额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案(KVA)值的 ___%。计算由“用方”向“供方”支付价目表(一)的功率费时,“基本限额 功率”等级最高功率千伏安(KVA)值亦按不低于上一年同月实际取用的“基本 限额功率”

等级最高功率值的百分之___为限制。若“供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须对“用方”提出临时减少功率,则该月的实际取用最高功率值,可按该 月的表计实测记录数值计收价目表(一)中的功率费。

第三款:上述电力“供方”以___万伏___赫兹频率供应“用方”。

在第一阶段“供方”将由__万伏变电站的___万伏母线,以两回___万 伏线路接至澳门北面变电站供电。该系统根据将来供电负荷增长的需要,得予以扩 充。

第四款:供电质量标准及供电运行管理制度均应符合附件二《供电运行细则》 之规定。

第三条供电价目

第一款:供电价目以港元计算,“用方”应按月以港元向“供方”支付电费。

第二款:双方同意按第一条第二款附件一供电价目表及第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 规定计算和支付电费。

第四条供电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

第一款:在合约有效期内为满足对用方的供电,在___电力系统内的有关电 力工程建设,其设备及全部建设费均由供方负责。

第二款:由___市二十二万伏变电站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电线路的建设, 在___市境内的建设费用由供方负责,在澳门境内的线路及全部变电设备的建设 费用由用方负责。

第三款:___市至澳门北面变电站的输变电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____ 市境内的设备由供方负责;澳门境内的设备由用方负责。上述所指者按附件二《供 电运行细则》执行。

第五条供电之计量及发单结付

第一款:全部收费及校核仪表,均安装于____市变电站的____万伏线 路出线端。

供电计量仪表由下列两组仪表所组成:

(1)一级称为收费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用方所耗用电量及 月最高功率值,将由此组仪表记录,并据此发单收费。

(2)另一组称为校核用仪表,由供方供给,并属供方所有。 以上仪表的校验由供方负责,用方派人参加共同核定后,共同加封。

第二款:上述第一款所指的两组计量仪表的组成及特点见附件二。

第三款:当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收费最高功率(千伏安或千瓦)指示器停止记录 或被发现该月的计量记录不正确,则应以校核仪表之计量记录数作为收费之根据, 直至缺陷校正后才恢复使用。若因电流或电压回路故障或其他原因使全部收费仪表 及校核仪表均同时不正

确记录时,则双方可参照装于珠海变电站内的其他仪表及装 于澳门北面变电站之线路仪表进行推算后,协商确定收费所依据的数值。

第四款:若用方或供方对任何收费电度表或最高功率指示器的准确度有怀疑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派人员对该仪表进行校验。当仪表的准确度超出±___ %的极限时,即认为不准确,而用校核仪表之计量数作为收费根据。计量仪表之运 行管理按附件二《供电运

行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五款:(1)供方于每月最后一天的上午抄录上述全部电表之读数同时将最 高功率(千伏安及千瓦)指示器之读数摄影两份,对方各执一份存案,抄读表后, 立即将指示器指针拨回零位。

(2)抄读表时用方应派代表在场,并将抄读表之数值签字确认。

第六款:双方将按本条之规定,由供方按月向用方发出收费收单,用方应在收 到收费帐单后的___天内,将应付之电费拨入广东省电力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内。

第七款:若由于任何原因,帐单上之帐目有差错,则该帐目须经双方同意而修 改。

第六条电力供应的中止或减少

第一款:供方应尽量保证对用方供电的可靠性。万一供方电力系统发生故障而 造成供电中断时,供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尽速恢复供电,并按附件二《供电运行细 则》的规定处理。

第二款:当供方或用方电力系统需进行预定的设备停电检修时,双方将根据附

件二《供电运行细则》之规定取得协商和作必要之安排后,按技术上需要的最短时 间范围内暂时停止或减少电力供应。

第三款:供方无需向用方负责第一款、第二款因电力供应中止或减少而导致之 损失。

第七条免除对引起损失、毁坏或不便之责任

第一款:若任何一方因无法抗拒之外力而受阻或推迟履行本合同中任何一条之 责任时,受阻或推迟履行合约的一方对另一方遭受的损失不负赔偿之责任。并且合 约将在该段时间暂停。在引起受阻或推迟之原因停止后,合约应重新充分生效;若 此种推迟超过十二个

月,则任何一方可以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此合约,随后此合约便 告终止。

第二款:上款所述的无法抗拒之外力,是指超出供方或用方的能力所能控制的 灾祸或其他任何偶然事件。

第八条补偿贸易方式的预付款项

第一款:用方同意因取用电力而向供方提供二亿港币的无息预付款项,作为_ __省电力系统向澳门供电的电力工程建设费用,合约正式签订后,用方应按下列 年份及日期向供方支付。

本合约正式签订后一个月以内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____年__月_______万港元

第二款:供方对用方所预付之无息款项以补偿贸易的方式,从____年__ 月份开始,分____年,每年__万元,分十二个月,在每月之电费结算中支付 偿还。

第三款:即使遇供电中断的情况,本条第一、第二款仍继续生效,并以港币支 付结算。

第九条文件的递送

第一款: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之通知及发给对方之帐单,以下述方式递送为合格。 给予供方之通知,须书写供方之名称及地址,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件邮寄往 供方在___市之注册地址;给予用方之通知或帐单,须书写用方之名称及地址, 派送或由已付邮资之挂号

件邮寄往用方的澳门之注册地址。

第十条解决争执

第一款:凡有关执行本合约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款:倘双方不能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获得圆满解决时,可向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适用中国法律解决争端。

第十一条文字

第一款:本合约之中文本、葡文本及英文本,于本合约之订立及解释有相等之 确实性及有效性。

第二款:供方与用方相互间之书信及技术性文件的来往,可使用中文或葡文, 并附有英文译本。

第十二条合约正副本

第一款:本合约的中、葡、英文本各有正本二份,副本__份。供方和用方各 执中、葡、英文本正本合约各一份,副本__份。 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供方:中国_______省电力公司(盖章)

用方:_________市电力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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