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推荐3篇)

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精选3篇)

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 篇1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职工食堂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采购内容及履行期限

为保障甲方职工食堂的正常运行,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蔬菜类;

2、水产类;

3、鸡鸭猪牛羊肉类;

4、禽蛋类;

5、副食调料类等货物。

合同期限:暂定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批次订货与临时订货

批次供货:甲方每(日/周/月)向乙方订货一次,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安排供货。

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如临时口头订货,乙方在送货时有权要求甲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

三、交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批次订货以订货单为准,临时订货以通知为准。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3、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职工食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做到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票据。如发现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乙方应做到及时调换,造成失误中毒或名誉损失,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4、禁止以下食品送入甲方职工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不洁、混有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 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非定点屠宰及未经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盖章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

四、价格确定

1、乙方供应的水产类、鸡鸭猪牛羊肉类、禽蛋类、副食调料类等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格,蔬菜类货物价格随行就市,可根据市场价实行浮动。

2、乙方价格高于市场其他商户同类同质的食品价格,甲方有权按市场付款;乙方不得随意提价或以次充好,如有此类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厨师、库管员负责检查验收。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4、无论甲方所购买的食品数量多少,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送货。

5、乙方必须是固定专人长期送货,不得指派来路不明的临时人员送货。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月采取支票)方式支付,以甲方实际购买的种类和数量据实结算。乙方必须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甲方收货单核对,无误后,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予以付款。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除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并负相应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不诚信经营,甲方将随时取消乙方的供货权,另行定点采购。

3、对私抬食品价格,不能确保食品质量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供货资格,结算时甲方有权扣回多付款项。

争端的解决方法:

1、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人员伤害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万元并赔偿甲方人员损失。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若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方式加以解决,可以向管辖区法院提起诉讼。

3、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该继续履行。

七、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的基础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对所售食品保证质量达标,并在该食品规定的条件和保质期限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变异;否则,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 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需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限上海市区)。

第六条 检验标准:乙方按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检疫。

第七条 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到货物后_____天,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余款。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也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卫生部门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乙方保证所售食品不侵害第三人合法权利;如因所售食品产生商标权等权利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卖人(甲方): 乙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际贸易食品采购合同 篇3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四、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五、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六、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七、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八、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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