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汇编25篇)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通用25篇)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

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xx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

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

药品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药品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总金额(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贰拾陆万伍仟叁佰零陆元玖角伍分整。 合同附件数量:采购清单(一份)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令的规定,就乙方购买甲方药品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基于诚信互惠的原则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授权、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同意乙方购买采购清单上的药品。

(二)乙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其法人须具有相应资质,诚信经营,热爱医疗事业,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三)乙方向甲方购进拾万元以上的药品,享受折优惠。

(四)乙方必须具备一定经营能力和市场管理经验,具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等相关经营手续。

(五)乙方所进药品在一周之内,可无条件申请退货;办理换货时,如药品外包装损坏,甲方将扣除5%的药款。

第二条:订购药品、付款和发送药品

(一)乙方每次订购药品须将订购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并向甲方提交订货信息,经甲方确认后,根据订购数量和种类在五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发送药品。如遇特殊情况,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二)甲方发送药品方式为采用货运发货,乙方自提,甲方负责全部运费。

乙方如申请快递发送药品,运费由乙方自付。

(三)乙方如发现药品数量短缺,应由物流部门出示相关证明,然后及时与甲方联系,经过核实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三条:违约条款

(一)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销售价格,不得低价位冲击市场和违反区域销售政策。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价格与区域政策,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根据市场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甲、乙双方任一方若有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者,另一方可以书面催告限期改正,若经催告仍不改正则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依法索求损害赔偿。若双方在合同执行中产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讼,则由甲方注册所在地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条:合同终止与变更

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增删。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若续订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的经销合同。双方中有一方破产、清算、解散或被银行列为拒绝往来户者,另一方可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未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涂改或转让。

第五条:不可抗力

甲方因战争、叛乱、民间暴动、攻击、停工、劳资纠纷、火灾、盗窃、爆炸、地震、天灾、洪水、干旱或恶劣天气以至于无法送达、无法供给、无法生产或因征收或政府等组织所发表之类似命令,而造成本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导致部分履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六条:其他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合约,补充合约与本合约具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为期两年。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电 话: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户: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3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

乙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业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用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收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势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乙方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xx]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4

20__年8月,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件药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基本案情:原告银鑫医*公司与被告旬阳县医院自20__年起就订立了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形成了长期药品供购关系。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旬阳县医院未能及时结帐,逐渐拖欠货款。同时,原、被告双方还对合同项下药品的价格发生争议,银鑫*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在起诉追索货款的同时,向法院主张因被告将大量订单违约转与他人,而导致其业务萎缩,利润下降的期待利益损失。人民法院在审理期待利益的过程中,产生了认识分歧。

所谓期待利益,是指合同如果被履行,一方基于能够享有的,而因为另一方违约,使其在事实上不能享有的交易成果或好处。目的是使非违约一方处于假如合同履行,他所能得到的处境。虽然期待利益这一名称在我国民事法律字面中并没有出现,但这并不影响其对我国相关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

关于期待利益,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该条规定合同违约损失赔偿额包括两个部分:①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②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一种大的损失赔偿原则即为完全补偿原则。但该条有规定,损失赔偿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是损失赔偿额的可预见性规则。该条对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规定是非常全面的,并且,它首次规定了对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期待利益的赔偿问题。从民法理论来讲,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根据民法典律关系的特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及定金。根据民事法律关系的平等、等价原则,违反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更侧重于补偿性,即违约责任重在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害。这种损害就包括了合同未违约方对正常履行合同的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作为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种财产损害后果,具有如下特征:(1)未来性。它是受害人未来利益的损失,在违约行为发生时并没有为合同当事人所实际享有,而必须通过合同的实际履行才能实现。(2)期待性。期待利益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合理预见到的利益,因此期待利益的损失也就是当事人所能够预见到的损失。(3)合理性,该利益必须是当事人所能够合理遇见到的,不能不具备现实性。也就是说,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会被当事人所得到。

对于期待利益的确认,在我国主要有必然因果关系说和相当因果关系说两种理论.很长时期里,必然因果关系说占据我国民法学界的通说地位,其要求合同未违约方证明因被告的违约行为,使自己原本已经履约的行为毫无意义,且期待利益唾手可得,这样才可主张期待利益。随着法制建设的进步和理论研究的深入,这一理论受到了批判。梁*星教授认为它混淆了哲学上的因果关系和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法律的任务在于协调社会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法官在裁判时主要是依据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的观念以及善良风俗习惯和人之常情,而不必探求哲学意义上的“客观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果关系来认定违约责任的成立。笔者认为,必然因果关系太过抽象、苛刻和难以操作,它只能作为一种哲学上的思考,不益于作为司法判案的一种依据。国外许多法律制度都采纳了因果关系的两分法。两分法基本原理的前提是要确认违约行为或者应由其负责的事件是否是守约一方遭受损害的必要条件,即考察是否没有这样的行为或事件,就没有损害的发生。至于未违约方是否履约则在所不问。在我国,必然因果学说虽然受到动摇,但相当因果关系并没有被法律界所广泛接受。相当因果关系说并不要求法官对案件的因果关系去追求其“客观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只是要求判明原因事实和损害结果之间通常存在的可能性。依据相当因果关系说来确定“期待利益”的话,则期待利益的丧失是否是对方违约行为的结果成为法官衡量因果关系是否成立的唯一因素。即法官可不考虑守约方是否已经为交易支付了进货款、运费等成本消耗。除此以外,法官还得依法考察“法律的原因”是什么,再依据可预见规则来确定.

通过对理论的分析,可以看出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对期待利益的构成相对宽松一些。本案关于期待利益的法律适用在判决书中表现为:对第三项增加期待利益诉讼请求的论述,即虽然被告旬阳县医院在合同外购买别家公司药品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但银鑫*司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中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可能获得的合理收入,故原告的期待利益不予支持。

从法院认定理由中,我们得知,原告的期待利益是客观存在的,但法院之所以不支持原告主张,原因在于其主张的期待利益损失缺乏合同关于购买数量的具体约定,且无其他证据证明。

本案法官采纳了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首先认定期待利益的损失是由被告的违约行为造成,同时对期待利益的构成又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思考: 1、期待利益必须是基于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2、期待利益并非基于缔约时的希望,而是基于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对他而言所具有的价值; 3、一般说来,至少一方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代表了合同对他而言而不是对某通情达理的第三人而言的实际的价值,因而基于期待利益的损害赔偿要考虑与受害人相关的所有特殊情形;4,期待的内容是有可能发生的损失的种类及其数量;5、期待利益是违约方合理预见的。

根据以上内容分析,该判决在认定期待利益时,将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种类及各种损失的大小在合同中的明确体现作为期待利益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标准及组成部分,在原告中标后并未约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数量,致使可期待利益难以确定,即法官难以依据合同计算出假如合同履行对原告所能带来的价值。(若要具体计算期待利益又很复杂,大致可分为成本分析法、平均利润分析法等方法。)故原告对损失的举证义务并未完成。同时在我国医药购销领域中,无论社会公众,还是合同双方,甚至是裁判官或律师都很难要求违约方(医院)去合理预见未违约方(供应商)的期待利益损失。这一点,也可能导致本案期待利益损失不能成立。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5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http:// )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6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医疗机构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求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或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7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药品购销责任,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合法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向乙方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证照复印件。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是取得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并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包装和标色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的合格药品;进口药品附盖有质管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盖有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执业机构等有效的法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 乙方根据经营或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订购药品,乙方订货以电话、传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可能满足供应,开票发货,保证运输。

五、 乙方对甲方所供药品应及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在货到之日付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 乙方如需退货,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凭甲方单

七、 双方每年度做一次财务对帐工作。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应有效履行承诺的协议条款,甲方应有专人为乙方服务,乙方委托专人与甲方联系,负责应付帐款的确认及付款工作。若双方原有人员工作调动,双方将有义务派有关人员协调前期工作以保证履约的延续性。

八、 本合同适用于书面合同、电话、电传、便函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二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8

甲方:

乙方: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满足临床用药需求,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 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院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的全部药品,非经乙方同意,不得从其他公司采购。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月采购计划一般不超过两次,同一品种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品规。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提供建立药品周转库的场所及工作人员,乙方分担基础设施及必备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公司五千元(5000元),甲方保证在资金到位后按照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建立药品周转库。

(四)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规格,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产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五)甲方自收到药品发票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结算药款。

(六)甲方对乙方配送药品数量、规格、金额、及时性有考评的权利。

二、 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在《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挂网目录》下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需向甲方药品周转库提供相应的库存药品,以满足药品周转为原则,使甲方能够及时领取到所需药品,库存药品所有权归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提出库存药品的付款要求。合同终止时库存药品撤回。

(三)乙方应具有满足提供甲方双方协商约定的药品采购目录内全部药品的能力,保证及时足量供应,因市场供应或药品生产企业原因,无法配送的品种,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停止网上采购,双方协商解决。同一品种不同产地或规格调换的双方签订《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调换备忘》(附件1)已协商约定的药品终止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卫生院基本药物配送终止备忘》(附件2)新增加药品配送的双方签订《xx公司与基本药物配送新增备忘》(附件3)

(四)乙方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

(五)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由于药品质量出现的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贰万元(20xx0元)甲方在乙方合同履行期满30个工作日内依合同约定退还给乙方(不记利息)

三、 其他

(一)甲乙双方共同建立基本药品配送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共同监督甲乙双方责任履行情况,协调处理双方药品配送及付款中存在的问题。

(二)药品周转库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方应保证药库的安全、设施及设备符合药品监管部门要求,乙方应保证药品库存量满足甲方临床需求,定期查看库存药品效期,及时更新,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出现。对于滞销药品超过两个月的品种由配送公司调配收回。

(三)乙方根据当月药品配送金额的比例分担每月四千元(4000元)的运行管理费用,甲方负责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

(四)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告知甲方且未签定备忘协议,药品配送不到位(含配送数量、质量、时效),每品种、每次罚款一百元(100元),另罚当次配送不及时药品金额的10%.罚款从乙方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完后将自动解除合同关系(见附件6)配送情况最差的公司,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

(五)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至。

四、 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后附6个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9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前提签订。

鉴于医疗机构为取得以下药品跟随同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洽购,并接收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申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雷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局部,并与本合统一起浏览和说明;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要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告诉书。

3、投标人在此保障将全体依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供给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点。

4、合同所波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划定或新的文件决定,按国度规定和新的文件决策履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视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治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一、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诚信经营的原则,经协商达成药品购销合同书。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书有关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有责任赔偿对方损失。

二、甲、乙双方开展药品购销业务前,应按法规规定相互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经质量管理部门对合作方合法资格,履行合同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审核,调查,评价后,建立档案。如因一方证明文件虚假给对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应按许可证规定范围开展销售业务,甲方不得向乙方销售超范围药品。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购销、电话购销等购销方式。甲方在规定药品范围内供应的药品,其质量应保证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批准文号、注册商标、生产批号及有效期。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应符合有关规定及要求。进口药品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同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复印件。生物制品提供加盖企业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签发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因违反上述条款,引起质量纠纷,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甲、乙双方在进行药品购销业务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按生产、运输、贮存、使用等环节承担相应质量责任。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凭法定部门出具有关票据向责任方索取赔偿。质量问题解决前,受损方可暂扣责任方货款或(和)责任方可预支经费先行解决。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解决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五、乙方收货后,在经营过程中发现所供药品质量有问题,应尽快通知甲方或向甲方查询,甲方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因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如双方对质量产生争议,乙方有权送到地市级以上药监部门检验,药品质量以法定检验报告为准。

八、乙方的十五家社区均为独立行使经营权机构,任何一家社区出现药品质量问题自行与甲方处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负责各社区药品票据电脑过账处理。

九、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可约定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1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医疗机构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详见投标报价表)。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⑴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⑵药品需求一览表;

⑶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⑷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附表。

5、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规定或新的文件决议,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

6、此合同一式四份,市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管理委员会,甲方和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规范我公司药品采购行为,保证药品及时供应,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

一、供方必须是证照齐全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向需方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资料等,供需方存档备查。需方应向供方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相关企业资料复印件。

二、供方只能向需方供应规定许可经营范围内的药品,如供方超范围向需方提供药品,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三、供方要对提供的药品质量负责,向需方提供的药品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供方所提供的药品凡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如抽检不合格、药害事件等后果,概由供方承担。如因需方储存和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负责。

四、供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避免污染,需冷藏的药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冷链设备,以防止在转运过程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抵达需方。否则,为此而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五、需方要求供方遵守以下供药原则:1、不得供应“三无”药品;2、不得供应假冒厂牌和商标及无出厂合格证的药品:3、不得供应即将变质或生产日期较久的药品;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供应有效期少于8个月的药品;5、不得供应不符合包装标志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的药品。

六、供方提供药品时,须向需方提供加盖供方印章的《药品检验报告单》和销售票据,且各项内容与该批次药品相符。

七、供方须按需方购药计划的药名、规格、数量、产地等要求供应药品,否则需方有权全部或部分拒收。

八、需方凭供方药品清单票据(清单内容与实物相符),经需方验收员验收符合规定要求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药品验收过程中若发现破损等不合格药品,由供方负责赔偿或扣除供方药款。

九、需方须按双方议定的结款方式按时支付供方货款;需方不得将药品销往其他省份或地区(只限本省地区销售);需方须向供方提供协议药品详细流向,并提供书面材料;需方按供方指定市场批发价格销售协议药品。

十、供方与需方必须签订药品购销合同生效后方可发生业务,且须在需方铺垫万元资金作质量担保金。供方人员不得以需方名义销售协议以外的其他药品,否则需方不予返还质量担保金且供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无违规行为则合同期满后需方全额返还供方铺垫的质量担保金。

十一、需、供方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因受政策等原因所限,双方不能合作,则应依法终止合同及业务往来。

十二、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供方、需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

自 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 年 06 月 30 日止。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需方名称:(盖章)供方名称:(盖章) 需方地址:供方地址:

需方法人代表:宋云东 供方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3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厂家│情况│(元)││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卖方:中外合作____药业有限公司

兹经买卖双方确认,下列货物按照下列买卖条款成交:

第一条 货物名称及规格

品名____规格____商标牌号____数量(单位)____单价(元)____总价(元)____备注____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原厂标准,以药检所药检报告为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原厂包装。

第四条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起点有方式:卖方负责办理运输货物到对方车站。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铁路或公路运输。站名: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方式: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货款应直接汇入卖方________帐户,否则视为未付货款。

第八条 发货通知

卖方应随时提供备货情况,以便买方做好接货前准备工作。在每次(批)发货后卖应将发货日期、品名、件数、货重、到站等情况通知买方。

第九条 买方对货物质量及数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五日内向卖方提出,否则视为货物质量、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 违约责任:买方逾期支付货款,应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卖方逾期滞纳金。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火灾、地区性水灾、风暴及国家法律、法规变更等。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对方提供由公证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拒力的有效证明,并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就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应向卖方所在地法院或有关仲裁机构提起诉讼,由卖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关裁决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得作单方面修改,如一方因故转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备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卖给方办事处一份以备案。

第十五条 本合同1-15条主要条款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买方:___________卖方: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定义

1.“甲方”是指辽宁省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乙方”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经营企业。

3.“合同”是指甲、乙双方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

3.1《辽宁省20xx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文件》;

3.2《辽宁省20xx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投标文件》

3.3中标通知书;

3.4其他相关文件。

4.“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品种、规格及数量

详见附件:《辽宁省20xx年度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同药品明细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包括血液制品、麻醉药品、一类和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必须从公布的中标药品目录中选购,并优先采购医保目录内药品,不得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药品。

2.如选择某生产企业的药品,则应当为其委托的经营企业开户。

3..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乙方配送的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的合格药品。如有变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发现乙方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举报。

5. 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标药品目录所注明的药品质量和价格向甲方供应合格药品,并保证药品的质量。

2.对甲方的订单应及时响应,保证甲方所需药品配送到位。及时对网上采购单确认、发货及到款确认。药品的配送应做到:急救药品4小时内送达,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超过48小时,节假日照常配送。

3. 已中标的品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周期结束,不得自行弃标和不予供货。

4.不得在销售药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利用财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商业贿赂。

5.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

6.遵守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有效期

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提供的药品均应为合理最长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不低于12个月。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包装

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额外包装不得另行收费。

八、付款

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80天后陆续回款。

九、配送

配送由乙方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合同及批次采购合同为准。

十、伴随服务

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1.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1.3对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它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1.4在甲方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现场讲解或培训;

1.5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乙方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购销合同中注明。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购销合同甲方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十四、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一份、一份由甲方交属地卫生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6

(试行)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金额

交货时间

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投标人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编: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7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8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经销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签章日期: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件一),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 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 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6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 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20xx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代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0

甲方:

乙方:

为了做好药品供需工作,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有效,经双方认真协商,特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一.药品包装运输标准、乙方资质

1、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保证药品在转运中不被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2、零散药品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整件药品应附一份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

3、包装箱、标记、药品包装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每次供货每品规药品不超过2个批号。每批号药品应提供一份质量检验报告书(省市级药检所或企业自检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进口药品(含港澳台三地药品)应附上口岸药检所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乙方鲜章)。乙方应将运送的药品从现场搬运到甲方库房。

4、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否则引起的后果,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如有涉及与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纠纷,一律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必须是取得两证一照(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法经营企业。须向甲方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并且有履行合同能力。乙方所供的药品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并取得批准文号。

二. 药品验收

1、乙方获得中标药品独家供货资格,甲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乙方给甲方提供药品,必须保证质量,乙方所供药品必须包装完整、无受潮、无污染等,不得有变质,失效和假劣药品。

2、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药品及包装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3、乙方必须在“随货同行单”上标明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批号、效期、生产厂家等供甲方验收。

4、甲方需要对验收药品送药检所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若乙方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甲方送检后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药品质量检验费由乙方承担。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如发现假药、劣药,按所送药品金额1-5倍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5、乙方必须根据甲方采购计划的品种、规格、数量组织供应,满足甲方的计划需要,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供货,否则一律退回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要求(电话或书面文件)叁天以内、有特殊情况或急救药品应在5小时内送达,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当次所需全部药品和伴随服务。乙方遇到妨碍按时运送药品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如遇乙

6、甲方在验收或使用药品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所供药品品种、规格、数量与原始发票不符,乙方应负责补足,调换或退货。乙方提供的药品,甲方临床用不完或有效期将到,甲方可提前6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退货或调换。如有特殊情况,应征得甲方同意。

三.甲乙双方在药品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四.甲方在所购药品使用中,如遇药品降价,乙方应按其实际降价金额补偿给甲方。

五.甲方在收到乙方配送的药品和发票并经甲方验收后120天内,应向乙方支付货款,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应提前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 不可抗力事件

1、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重大疫情、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七.乙方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陷。

八.合同解除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乙方违约采取的补救措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提供药品或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4、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其他入围品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合同。

5、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应不损害或影响甲方的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时间从 年1 月 1 日至 年12月31日。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甲方重新招标等,合同自动终止,按国家规定和新的文件决议执行。本购销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1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药品购销责任,保证药品质量稳定和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签订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合法的药品经营批发企业,应向乙方提供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证照复印件。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应是取得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生产,并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经检验合格,包装和标色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的合格药品;进口药品附盖有质管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三、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盖有印章的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执业机构等有效的法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 乙方根据经营或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订购药品,乙方订货以电话、传真或便函等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可能满足供应,开票发货,保证运输。

五、 乙方对甲方所供药品应及时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经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在货到之日付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 乙方如需退货,须经甲方确认同意,凭甲方单

七、 双方每年度做一次财务对帐工作。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应有效履行承诺的协议条款,甲方应有专人为乙方服务,乙方委托专人与甲方联系,负责应付帐款的确认及付款工作。若双方原有人员工作调动,双方将有义务派有关人员协调前期工作以保证履约的延续性。

八、 本合同适用于书面合同、电话、电传、便函等方式的购销活动。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二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2

买方:

卖方: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现双方签定药品购销合同,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采购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参见《采购文件》);药品需求一览表(参见《采购文件》);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参见《中标(议价)品种通知书》);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参见《采购文件》); 阜阳市医疗机构2019年第一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购销合同附表。

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有效采购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全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形成相应药品中标候选品种目录时自动中止)内的药品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时向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招标采购活动。

本合同一式四份,买卖双方各一份,阜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办”)一份,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一份。

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本合同加盖买卖双方及招标办和安徽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从“招标办”领取,“招标办”保留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其他条款:

买方 (盖章) 卖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户: 帐户:

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3

甲方: (医疗机构)

乙方: (中标人或者配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临床需要使用的药品,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向乙方发送电子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电子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交易平台发出的电子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电子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中标人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交易平台上中标(挂网)药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 供货期限

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 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交易平台所公布的中标(挂网)药品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 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自行负责,合同范本《标准药品购销合同范本》。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交易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中标(挂网)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附则:

1、甲方和乙方应当在中标(挂网)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2、药品购销合同签订后,甲方和乙方不得再订立背离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所谓实质性内容,是指中标(挂网)药品价格、货款结算办法、价格优惠等涉及甲方和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内容。更不允许甲方以任何方式,在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后向乙方索取额外的利益。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4

编号: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

│品目号│通用名│商品名│剂型│规格│单位│生产│认证│中标价│采购量│

│││││││厂家│情况│(元)││

├───┼───┼───┼──┼──┼──┼──┼──┼───┼───┤

│││││││││││

├───┼───┼───┼──┼──┼──┼──┼──┼───┼───┤

│││││││││││

└───┴───┴───┴──┴──┴──┴──┴──┴───┴───┘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投标人(盖章):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药品购销合同纠纷中的期待利益 篇25

甲方(需方):xx公司

乙方(供方):分公司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对常用药品进行年度采购,乙方为甲方提供药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根据日常使用需要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有效证件。

2、乙方对所售药品质量负责,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3、乙方须提供所售药品的生产批件和产品合格证,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

4、进口药品需附有该批药品的《口岸检验报告》和《进口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并加盖质量管理部门印章。

5、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12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

个有效期的18个月。

第三条 药品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3、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损坏和变质由乙方负责更换或赔偿损失。

第四条 药品检验

1、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产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产品乙方应及时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用药。 因乙方交货不符合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2、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用药暂由其他同类品规药品替代。

3、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

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4、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在购进药品3个月内可向乙方要求换货;超过3个月甲方仍须向乙方换货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除双方书面约定外,失效药品不能退换。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从2019年11月30日至2019年11月30日,采取供需双方一次签约、分批供货、分次付款的办法实施。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

1、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一般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七个工作日。

2、乙方交货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伴随服务:(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

1、合同药品价款为30万

2、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结算方式:大批量采购(一次药品价款5万元以上)实行批次据实结算,平常零星采购实行季度末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

第八条 合同解除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乙方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1)乙方提供的药品存有质量问题。

(2)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3)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影响甲方的正常使用。

(4)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2、如甲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按1000元/日标准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20%,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

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2、乙方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引起事故,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况有权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3、甲方预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每逾期一天,支付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逾期十五日扔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催收通知五日后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4、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无故中止履行经催告后不及时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无法控制、不可预见、不能避免的事件或状况,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疫情等。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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