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 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 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 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以方协商就粮食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应当保证其具备《粮食收购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 定条件的经营者。
二、收购品种:20xx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稻花香水稻发、639号、苗香)。
三、收购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四、合同数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数量,乙方供应甲方稻花香水稻 吨,水分不得超过16%,单价2.05元,出米率不得少于64%的米。639号水稻 吨,水分不得超过16%,出米率不得低于65%,单价1.98元。苗香 吨,水分不得超过30%,单价1.94元。如不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拒收乙方所提供稻谷。
五、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粮库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六、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20xx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甲方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七、结算方式、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货到验收合格入仓后现金支付乙方货款。甲方负责组织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20xx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20xx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黑龙江镜泊湖瑞雪食品有限公司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本公司正常的收购秩序。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订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甲、乙双方按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年限:
三、质量标准:
四、储存指标:
五、数量: 万吨整。
六、价格: 元/吨。
七、总金额(大写): 。
八、包装、运输及小麦质量的具体要求: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 年 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 年 月底。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 按每吨 元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 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 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谅予接收,收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 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间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 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三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 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 )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购(需方) (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表:品 种质量标准数 量 (百公斤)价格收购投售时间全年合计 早灿谷(国家标准) / 公斤 月— 月 日中 晚稻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优质 杂交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晚粳谷(国家标准) 月— 月 日
二、价格:早籼谷每 公斤 元,(其中市场 元,政府价外补贴 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 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 生效,于 失效。
合同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甲、乙双方按 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年限:
三、质量标准:
四、储存指标:
五、数量: 万吨整。
六、价格: 元/吨。
七、总金额(大写): 。
八、包装、运输及小麦质量的具体要求: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 年 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 年 月底。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
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 按每吨 元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 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结算数量以 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谅予接收,收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 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间向农发行申请贷款。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乙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 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三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 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 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 )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 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 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 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甲方负责收购散玉米,并烘干至乙方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甲方出库价格,双方确认后,签订收购合同,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乙方确定出库运输方式。若乙方采取铁路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将玉米倒运至铁路站台结算;乙方采取公路运输方式,甲方负责出库装车后结算。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单价、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0 (单位:吨)
2、玉米的单价:根据国家保护价格,单价在2100元-2140元,总价≥2100000元。
3、玉米的质量(2等老标准):容重≥685g/L 霉变粒≤1.0%杂质含量≤1.0% 水分含量≤15.0% 色泽、气味:正常(在商定质量标准,签订本合同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作价方法:
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净重25公斤/袋;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包装物不计价不返还,编织袋扣皮重120克/件。
第四条 重量要求
产品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买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退回。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2)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2.运输方式:货车
3、到货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的,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制用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20xx年1月15日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甲乙双方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七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3)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3.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甲方预付货款60%,即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货到二十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款项以转账方式汇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八条 验收方法:
以甲方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为准,或国家标准GB,或以样品为准 。乙方送货到达后,甲方立即抽检验收,或甲方自提货物三日内抽检验收,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质量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规格、品种)。若出现质量争议,协商不成,共同封存样品,委托第三方检验。
第九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十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十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5%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回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回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回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十一条 安全提示:
1、本合同商品为粮食,必须按商品说明存储,才能保证保质期内食品安全。因存储不当,导致粮食不安全,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只能在本合同商品保质期满前20日销售,在本合同商品保质期满前食用。因超过保质期,导致食品不安全,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 相关规定:
1、本合同未尽适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履约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履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有效期限:20xx年3月1日前产品全部抵达甲方指定地点,货款两清止。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乙方供给甲方玉米1万吨(从合同生效日期起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每天供应粮不少于300吨),单价1.92元/公斤。
二、乙方将玉米运到甲方指定的仓储库,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供给甲方的玉米水分≤14%,容重650克以上,国家标准三等,酶变粒不超过2%,杂质不超过1%,不完善粒不超过2%,玉米颗粒均匀,无异味。入湿粮出干粮质量关均由乙方负责。如果粮食不符合国家收储粮食标准,所产生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四、结算方式:甲方每天以乙方所进潮粮玉米款,进行结算。
五、乙方将符合国家三等玉米送到甲方指定的仓储库,数量以甲方实 际过磅数量为主。
六、供粮方以烘干场地,烘干塔及附属设备作为抵押。
七、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质量和数量,否则乙方付给甲方违约总粮款的3%。
2、甲方必须按时给乙方付玉米款,否则按所欠货款的3%付给乙方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效力同等。如果甲乙双方出现争议,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订购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交售方):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____________________公斤(____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收购(需方):__________(简称甲方)
投售(供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信守合同”的原则,从今年新粮登场起,乙方愿向甲方投售当年地产以下粮食品种。甲方根据合同进行收购。现为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投售时间,具体见下:______________
二、价格:早籼谷每公斤________元,(其中市场________元,政府价外补贴________元)。杂交谷、粳谷按政府出台价格。
三、乙方投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并应主动把粮食运送到甲方收购地过镑,入仓到仓内指定点。
四、甲方继续执行粮食分等论价,优质优价政策。
五、甲方按当时收购价即时付清乙方投售的粮售货款。
六、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次年1月底终止。
七、如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生效,于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盖章)合同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一、标的
车辆简况: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_____
坐椅颜色/材质: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挡或手排挡:_________________
新车或二手车:_____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_________________ 元
2、购置税 _________________ 元
3、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元;
4、牌照费_____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_________________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
(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中文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吨)包装规格单价(元/吨)金额(元)合同总金额(大写)
1、 生产年份、产品名称、产地、数量、包装、单价、金额:
2、质量标准: 本条没有规定的质量标准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民法典》62条第1条款规定办理。
3、交货期限、地点、验收方式、重量计量、超欠幅度、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3.1、交货期限: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2、交货及验货地点: ;
3.3、验收方式:重量计量标准以 计量为准,双方应相互进行数量确认并书面签字,确认后总数量视为本合同的交付数量,在现场如果任何一方对计量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并核实;买方以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指标为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如对本合同货物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以 的检测为准;
3.4、重量计量: ;
3.5、超欠幅度: ;
3.6、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4、包装及计价办法:包装物由 方提供,为 包装物,甲方按照净重 kg/包装袋交付;包装物不计价,不计重;
5、损耗承担及计算方法:
6、付款方式、发票交付及期限:
7、合同的补充、变更、转让及终止:
7.1、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7.2、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3、合同的转让: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在转让前必须得到对方的同意并签订书面转让协议,书面转让协议签订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7.4、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特殊情况时,需要终止合同,须经双方同意,并签订合同终止协议后方可生效。
8、不可抗力及风险转移条款:
8.1、不可抗力条款: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时,应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7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或部分履行的书面资料。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履行或解除进行协商。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乙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按照民法典规定处理。
8.2、货物的风险自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货物之日起转移至乙方承担,对于乙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在乙方验收合格并实际接受前,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对于乙方拒收的货物(包括但不限于因验收不合格而拒收、因甲方不按时交货而拒收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9、违约责任:
9.1、在甲方完成交付后乙方必须提取货物,乙方逾期不提取货物遇价格上涨按市场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按照合同价格执行。
9.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如果毁约不提取货物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按照不提取货物金额 %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货物。
10、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协议签订同时双方均应该提供各自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收购许可证等证件,及所签订货物的质量卫生检验报告。
10.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单据、函件等履行中的文书作为合同履行的证据是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11、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发生争议后,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1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鉴定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若以传真件签署,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件有效,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正本在传真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邮寄对方。
甲方(出卖方):
乙方(买受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