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正原则,双方经过反复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房屋买卖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 房屋面积平方米,卖给己方居住使用。
二、房屋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此价款含房地合一价。
三、付款办法: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乙方一次性付清房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整)。
四、房屋款全部付清后,即日起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管理居住使用,房屋所有权也随之转移,今后若遇国家占用或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赔偿款归乙方所有及回迁安置房政策。
五、乙方使用该房屋后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今后社区及小组对该房屋的一切事项均由乙方全权办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本合同双方遵守执行,不得反悔违约,否则惩违约方房屋买卖价款的双倍违约金 元(大写人民币: ),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条款双方认可无争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乙方:___、男、汉族、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门店房买卖协议:
一、甲方门店房状况该房屋位于,建筑面积是88.35平方米。甲方保证该门店房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纠纷,并承诺在乙方任何时候办理过户手续,甲方都全力无偿配合;
二、该门店房价格及付款方式本门店房双方约定购买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协议签定后,乙方给甲方首付人民币万元,于何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付清剩余万后,甲方将该门店房及其相关的产权手续等全部移交乙方,该门店房产权转移到乙方,归乙方所有;三、产权过户及费用承担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付清所有房款,甲方交付房屋给乙方。在乙方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乙方承担办理该门店房过户的相关所有费用。如因甲方提供的该门店房的资料不全面影响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该门店房的交付及所有权转移时间自甲方交付该门店房时,该门店房的所有权即转移到乙方,甲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即交付乙方实际占有经营,所有权即转移给乙方,期间相应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及权利救济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应该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引起诉讼,还应该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六、其他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出卖方:
出售信息挂牌登记表编号: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机构】证照类别:
证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政策法规之规定,出卖方通过,自愿将以下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卖给买受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⒈坐落:苏州市区。
地号:幢号:室号:。
⒉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
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⒋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
产权登记附记:阁楼;
汽车库;
自行车库。
⒌房屋用途:。
⒍建筑结构:。
⒎房屋建成年份:年。
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
⒈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
【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
⒉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⒊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
【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
【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⒋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
【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
【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
⒌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房屋价款。
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
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约定为下列第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
【2】分期付款: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
【3】贷款支付:
【4】其它方式:
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⒈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
【2】。
第六条:房屋交付。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
【1】年月日。
【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
【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
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
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
⒈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
【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
〖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
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
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
【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
【2】。
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
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
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
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⒈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⒉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
⑴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⑵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
⒈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⒉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出卖方承担。
【2】。
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
⒈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
【2】。
⒉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
【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
【3】。
⒊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
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
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受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外,买受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设备,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第十六条:遭遇不可抗力,且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天内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的,免除其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提请房屋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应当在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内协商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不得约定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的条款。
第十九条: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选定的提示性部分的文字、添加的补充性部分的文字与其它固定部分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及签章页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电子文本存入苏州市区存量房买卖网上管理系统备查,打印文本由出卖方、买受方、房屋权属登记机构、
各执一份。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网上备案以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或退房权的,对方应当及时配合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共同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对方不能配合的,有权解除方或有权退房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确认单方解除合同或单方退房权利,然后再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本合同网上备案注销手续。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之日起生效。
卖 方: 简称甲方 【 身份证号: 】
立合同人 买 方: 简称乙方 【 身份证号: 】 居 间 方: 简称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丙三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约定购房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签订本合同后需追加定金的,其定金数额以甲方实际出具的定金收条为准)。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元整,房款支付具体约定为:
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乙方已充分认识到贷款利率、贷款额度会受个人信用状况、家庭住房情况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乙方不得以上述因素变化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丙方对此也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甲方于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和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应负责将该房屋内落户的所有户口于 年 月 日前清空,不能按期将户口清空的,每逾期一日应支付乙方房屋成交价千分之 壹的违约金。如甲方未清空户口乙方也能正常落户,甲方则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六、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保证能办理交易过户,如有产权共有人的已征得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甲方承诺于并在此后3个月内保证配合办理完毕乙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并另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受定金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乙方表示接受。
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并另需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不接受定金责任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的违约金,甲方表示接受。
一方不接受另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应继续充分履行本合同。
八、乙方未能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房款的,逾期未超过七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予以没收,乙方并按日(约定付款之日起至甲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止)向甲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如果乙方需继续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房屋成交价千分之壹的违约金。
九、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方承担,营业税(包括带征税收)由方承担,印花税由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方承担,向房产交易部门交纳的手续费由方承担。其它税费约定情况:。十、丙方提供给甲乙双方的服务为:居间媒介服务,即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信息,促成甲乙双方订立此合同后,甲乙双方应全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支付丙方的佣金为:甲方乙方佣金支付的时间为:,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乙双方的三证过户手续由丙方免费办理。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提供给丙方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并告知真实的意思表示。各方有欺瞒事实、弄虚作假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在交易过程中对于甲乙双方的信用无担保之义务。甲、乙双方应自觉履行支付丙方佣金的义务。甲乙任何一方中途违约,不影响丙方对佣金的收取,甲乙当中受损失一方可向对方要求赔偿。
丙方办证进度,完全按照房管部门承诺的工作日和甲乙双方的配合程度进行,在此期间产生的税费、贷款政策调整全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风险,丙方不做任何担保,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加快办理,则由甲乙方负责敦促相关部门,丙方对此没有义务。
十一、本合同经三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如是受产权人或共有人委托,在签订本协议时,委托代理人必须保证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及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本合同一经签署,即对此买卖行为负有连带责任。委托代理人如隐瞒事实,未经产权人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出让该房产,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委托代理人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
十二 、权证交割。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应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
《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等权利证书交由丙方保管,并由丙方办理三证过户手续。甲乙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过户费用。在甲乙各方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乙丙三方均无任何异议后,丙方将过户完毕的权证交给乙方。否则,丙方有权滞留相关权证。
十三、合同当事人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之条款。一但产生违约,合同当事人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甲乙双方约定成交价已包含以下附属装修设施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验收交付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成交价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1、甲方如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上涨,甲方还需按照违约时同一地段同
一类型房屋的市场价,将上涨部分全额补偿给乙方。乙方中途违约,违约时出现房价下跌,则乙方同样需将下跌部分全额补偿给甲方。市场价由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市场比较法确定。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经纪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房屋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甲方愿将 私产房一套卖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签订本合同。
一、房屋规格结构: 该房屋结构为 ,面积为 ,杂房 ,楼层为 楼共 楼,建成年份 年。
二、房屋性质及证件:该房系私产房100%产权,证件齐全, 房屋所有权证 号,土地房屋契证 。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房屋总价 (房屋现成交价),付款方式: 。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产产权一份、地税局税费征缴中心一份、国土局一份, 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_____楼房_______室_______厅_______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_____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_____ 共有权证号为 :__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
2. 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____________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____________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
(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
(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
见证人:_____ (盖章)身份证号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第_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第二条:付款方式
2、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待乙方交全款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条: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三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如乙方违约,定金不退。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共____页,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现 住 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编号:
卖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共有权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买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经纪方: 电话:
填写说明:本合约中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将选择的内容以“√”表示选择,不选择的内容以“×”表示删除,本合约空白部分三方不作约定时,应以“×”表示删除。
第一部分 买卖关系
第一条买卖双方经协商以下列条款委托经纪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之物业。卖方持有【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证件号: 。
第二条 该物业之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楼价包含已缴纳的管道煤气、有限电视、维修基金。该物业有关付款方式详见《附件》,买卖双方均同意按照《附件》所约定条款付楼款。买方须按该付款方式按时付清楼款,卖方应提供合法的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买方。该《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面积为准),建筑结构以【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如该物业未核发房产证,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约定的建筑面积与房产证列明的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则由【买方】【卖方】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规定与发展商进行多退少补。如需由发展商出具同意转让证明,相关费用由【买方】【卖方】支付。
第四条 买卖双方税费缴付方式:【按税务部门规定各付各税】【买方承担】【卖方承担】,买卖双方确定税费最终以税务部门的最新计算标准执行。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
第五条 该物业的产权情况为 (只可选择其中一种)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各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约义务。
1、 该物业无任何抵押情形;
2、 该物业是抵押状态,卖方应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并将房地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托管至经纪人方处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
第六条 该物业以现状售于买方,而买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获该物业,对该物业的包括但不限于座向、面积、结构、楼层、间隔、质量、装修、产权情况等均予以认可,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该物业之现状是指:
1、【不带】【带】家私电器。如带家私电器,则卖方须按《家私电器清单》将该物业交付给买方使用。
2、【不带】【带】租约。带租约出售,卖方承诺已在签署本合约前征得承租方放弃购买该物业的声明,买方同意连同现有之租约一起购入该物业,卖方须协助买方与租户签订新的租约。
第七条 买卖双方同意卖方交付该物业予买方使用之日期为: 。
第八条 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卖方同意交人民币¥ 元给经纪方保管作为该物业之杂费保证金。卖方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期前,必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经纪方无息全额退还该保证金给卖方。卖方在交楼时协助买方办理该物业包含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电话机有线电视等的过户手续,上述事项的原开户押金退还给卖方,相关转名费用则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第九条 卖方须保证对上述物业享有完整所有权,并拥有全部的收益、处分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有关该物业的产权纠纷、债务、税项、租赁及清还抵押等,卖方应在交付该物业给买方使用之日前清理完毕。
第十条 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定金罚款或支付相当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保证及时提供与该物业有关的完整资料,且真实、合法、及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缴交该次交易所须支付的各项费用,直至该物业交易过户完毕为止。买卖双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如因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合法,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则视为提供不真实不合法资料的一方为违约方。
第十二条 本合约取代任何过往之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且经纪方已就本合约所有条款向买卖双方作出详细解释,合约三方对上述每一天款之含义均清楚明白且并无异议。
第十三条 在本合约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向东兴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约首页记载的合约各方通讯地址为所有的通知、法律文书、文件、资料等送达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本合约其他各方,否则一经投递则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 本合约连同附件共肆页,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买方、卖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以上条款经经纪方予以协助、指引,如因非经纪方原因导致该交易不能正常进行或者交易取消的,经纪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三方约定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居间关系
第一条 经纪方就该物业为买卖双方提供中介服务,并促成买卖双方签署本合约,非经买卖双方同意,经纪
方不得泄露买卖双方的信息资料等。基于经纪方已促成本合约成立,经纪方之居间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同意在本合约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其中:
卖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方应向经纪方支付中介代理费人民币: 元整(¥ 元)或详见《中介服务收费确认书》(NO );
买卖双方或其中任一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经纪方支付滞纳金,直至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如买卖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经纪方赔偿中介代理费。
1、 如买卖双方分别或共同出现违约行为,或其亲属、代理人私下成交该物业,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导致未经经纪方的情况下成交该物业时,即视为违约,买卖双方应共同向经纪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中介服务费。
2、 签署本合约后,如买卖双方在未征得经纪方同意下取消本合约,则买卖双方将同时及分别成为本合约之违约方,并共同连带向经纪方支付上述中介服务费。
附件 (付款方式):
填写说明:下列条款中带“口”的内容供填写时选择使用,请打“√”选择;每一条款中有数个选项的,只能选择一项。
□一、物业无抵押登记情况使用
A、 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卖方。买卖双方须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4、买卖双方应在签署存量房合同后 年 月 日前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B、银行按揭付款 申请贷款种类:□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担保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 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7、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二、物业有抵押登记情况适用
C、涂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
时自行交付给卖方。买卖双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房屋买卖交易的全部资料。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买卖双方同意在成功办妥该物业的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予经纪方后 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4、□(一)买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签订存量房合同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支赎契(卖方垫支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5、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房管部门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卖方须承担提前还贷及涂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
D、涂销抵押后按揭贷款 申请贷款种类: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自行交付卖方;
2、定金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自行交付卖方;
3、卖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的资料,且协助买方申请银行按揭。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本合约后委托按揭机构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 年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
4、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经纪方完成本次交易的过户递件手续。
5、□(一)卖方自行赎契
(1)卖方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卖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还清所欠银行贷款,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银行经审批同意贷款后,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二)买方垫资赎契(买方垫资代卖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1)卖方同意在收取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2)买方同意在收到银行接受还贷通知后,在银行通知预约扣款日或之前,买方提取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转入卖方贷款账号内,银行到帐后即视为卖方已收取相应楼款;卖方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涂销抵押及领取房产证交给经纪方。
(3)首期楼款余额人民币 元整(¥ 元),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交付:
(A)买方应在 年 月 日(不迟于递件日)前直接支付卖方;
(B)买方在房管部门成功受理本次交易过户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6、楼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元),由贷款银行直接划给卖方。
7、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少于买方申请的贷款金额,二者相差金额,买方须在房管部门成功本次交易递件当天直接支付给卖方。
8、买卖双方均知悉并同意若办理公积金普通贷款,则本次交易的流程须依照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办理。
客户须知:
一、 阁下凡向我司缴付款项,我司将根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
二、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收条或作出承诺,而未加盖公司印章的,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合约为签约实用范本,签约前买卖双方应仔细阅读本合约内容,对合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我司工作人员咨询。
四、为体现合约各方的自愿原则,本合约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各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合约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各方同意内容,本文本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 项为优选。
【重要提示:无论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拒绝网签报税,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卖方: 买方: 经纪方:
三方签约于 年 月 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位于 号楼第____层 户,共______,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乙方对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共同财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将全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全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金。逾期不超过30天,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_10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30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10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并在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实际交付之日起_15_天内交付房屋。
2.终止合同,甲方将乙方累计已付款全额还与乙方。
赔偿损失等同于乙方全额的房款。
再按_10%_利率付给乙方利息。
第六条、本合同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但本合同不经过任何法律公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公正费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张。
甲方产权人及甲方委托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见证方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备查。
第八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决纠纷。
1. 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由甲方,乙方,见证方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
购买方:
见证人: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电话_____ 身份证号:_____现住址: 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电话_____身份证号:_______现住址: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电话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于 私有楼房住宅一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证号为朝私号土地使用证号为:,使用面积为_____平方米,使用年限年____月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此房屋实际售价_____元整(元)。此售价包含公共维修基金及室内所有固定装修、固定配套设备。
第三条甲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证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薄;
2、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卖的证明;
4、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欲出售的房屋不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无合法证件的房屋(包括违法建设的房屋);
2、有产权争议的房屋;
3、经批准用或划拨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
4、经人民法院裁定限制产权转移或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得出卖的房屋。
第五条乙方应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户口簿;
2、办理房屋买卖及过户手续应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况发生,甲方子女必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六条上述房屋在甲方实际交付乙方之日前所发生的费用(取暖费、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电话费等)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房地产交易部门的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八条定金在_____年____月_____日见证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币元作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条付款方式;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时将首付款_____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余款:在签订本合同____月之内付清(留有三千元作为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房产证的保证金)。注:过户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则定金不予退还,扣除见证人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甲方;如甲方违约则见证人扣除代理费后将余款退还乙方,同时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币_______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交房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三页,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
第十五条此合同与出售委托合同、承购委托合同及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__
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卖方):
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信息描述
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该房屋用途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以该房屋产权证标注面积为准)。
该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甲方同意在与乙方介绍的买方达成买卖协议后,自愿到公证处公证。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净房价等于或者高于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的价格介绍、联系买方(不含税费)。
第三条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费用
与该房屋交易相关的税款、费用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另行定。
第四条委托事项和服务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寻找合适买方、协助价格谈判、促成房屋买卖成交、代收代付定金、代拟房屋买卖协议等服务。
甲方应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以下简称基本服务费),同时甲方承诺,如果实际成交价格高于300万元,甲方将按照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以下简称额外服务费)。
第五条服务费的支付
基本服务费的支付:
双方约定上述2%的基本服务费在买方支付购房定金时,由乙方直接从定金中扣除,即: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的,买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20万元,甲方同意由乙方代收定金,并从定金中直接扣除服务费(按实际成交价格的2%计算),扣除服务费后的定金余款,乙方应及时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定金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定金20万元。
额外服务费的支付:
在甲方收取定金后,乙方应及时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协议书。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后,在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具体支付方式为:首付款中金额等于额外服务费的部分款项(按照实际成交价格超过300万元的部分的50%计算),由买方直接支付到本协议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余部分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甲方应在收到后立即出具首付款收条给买方,收条金额为首付款全额(含服务费金额)。
第六条后续事项
甲方、买方在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纠纷处理均按房屋买卖协议执行,后期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由买卖双方自行处理或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并担任双方交易事项的见证人。
在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协议书正式签订并结清首付款后,乙方的基本义务已完成,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即使此项房屋买卖因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违约原因、或者其他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产权过户、按揭贷款手续,也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支付基本及额外服务费的义务。
而应由无过错方按照买卖协议的约定向过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甲方与买方已达成该房屋买卖意向且买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后,甲方未向乙方支付基本服务费的,甲方构成违约,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用外,还应另行按照基本服务费的30%支付违约金。
2、在房屋买卖协议书签订且买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支付额外服务费,除应及时补付服务费外,还应另行按照额外服务费的50%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对于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市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