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按揭或乙方通过其他汽车销售商购买汽车后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相关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三、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_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
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_________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延安路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__________,按揭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汽车销售商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通过其它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乙方负有审查所购车辆证件,发票、手续是否齐全、真实,若因此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6.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协助乙方或协助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的,乙方应切实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自提车之日起至银行贷款发生之日止,须配合甲方及银行的资信调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
2.乙方提车后,须及时上牌,并把车辆登记证及购车发票原件交与甲方。
3.按揭期内,乙方未经银行同意,不得将抵押车辆私自转让给他人;如私自转让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在按揭期内,须严格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以经营状况不良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5.乙方不得以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为由,影响还款义务的履行。
6.乙方签订的本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后,应严格履行,不得私自更改抵押权人,若由此而生的抵押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甲方为乙方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费用(含保证金、续保定金、担保手续费、工本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贷款期内必须履行保险义务,乙方的续保定金在贷款期最后一年充抵保金,相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若乙方不履行保险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乙方承担。
8.乙方若变更住址及联系电话,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甲方及贷款银行,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乙方不履行按揭付款义务的,除按按揭贷款合同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利息、罚息、调查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
买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卖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买卖双方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买卖汽车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买卖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____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____
生产厂名称:____
排气量:____
车牌号码:____
出厂日期:____
已行驶公里数:____
车辆类型:____
厂牌型号: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
颜色____
发动机号:____
车架号:____
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编号:____
养路费缴付凭证编号:____
有效期从____至____
最后一次年检时间:____
二、质量要求
1、卖方向买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买卖车辆本身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其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2、卖方向买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卖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车辆不是国家禁止的走私车、拼装车或明令淘汰的汽车产品,也不是违反交通安全、环保等法规要求的汽车产品。
三、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数量:____台
车辆总价: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运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出库费:____元,由____方承担
四、履约保证金
1、买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天。
3、如买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卖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卖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天内退还买方。
五、付款方式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第____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卖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履约保证金可抵作车价款。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_%,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余款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日内支付,合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分期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买方支付卖方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可以抵作车价款。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型号: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产地: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ps:汽车交易设计许多专业性问题,在购买的请务必要慎重!!再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带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前去帮忙。
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这种注意一下问题:
1:销售方的主体资格。销售方是否具有出售你要购买的汽车的资格,在购买以前请销售方或者销售员出具授权书,务必明确销售方的身份以及资格。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2: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3: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4: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要明确各个进口原件的制造地。
5:对于车辆的外观颜色,车内的装饰,是否有异味等等这些问题,请在购车当场确认,一旦有什么疑问,一定要明确提出来,如果销售方保证不会有什么问题,请销售方出具书面保证并明确约定保证责任,如果不,请当场拒收。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定金
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大写。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分期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年月日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应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本合同所定配置有出入的,以及甲方没有提供上述第五条第五款必要文件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其它条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或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未能实现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3、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4、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5、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
7、保修期中,乙方所购车辆出现质量故障,甲方在日内未能修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每延期一日应赔偿乙方因延误使用该车辆造成的损失元。
8、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9、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 10日内提供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215;,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乙方(买受人):国籍:
性别: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所(址):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居住证护照永久居留证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生产国别或生产地:生产厂名称: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元,大写。数量:台。车辆总价:元,大写。
运费元,由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
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2.2 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________年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
3.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
(1)100公里
(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
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________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________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____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____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____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a、申请仲裁。
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
附件
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
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市汽车买卖合同范本精选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
经双方协商,甲方售出如下商品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给乙方:
汽车品牌及型号规格: ,车辆代码: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排气量: 。车身颜色及内饰: 。
车辆主要配置:发动机号 车架号 生产号 。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人民币(大写) (¥ 元),数量: 台。
车辆总价(不含税费和其他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直接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付清合同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首付合同价款的 %,计人民币(大写) (¥ 元)。
(2)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
(3)乙方如需甲方提供贷款事项的相关服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贷款购车事项委托协议》。
3.其他付款方式: 。
第四条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等,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使用要求。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公告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3.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付前已作必要的检查和清洁,并按生产厂的技术要求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或 (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后填写)。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委托运输方代提车(甲乙双方指定的运输方是 )□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 (2) 公里□
(注:以上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车辆一致性证书。
(3)三包凭证(家用汽车)、维修保养手册、修理网点信息。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应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查验,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方式处理。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相关物品及随车文件,并向乙方告知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情况和已发现的汽车故障或瑕疵的排除情况。双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乙方委托运输方代为提车的,甲方与运输方签署《商品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交付时,该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9.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业务,双方应另行签订相应的委托协议。
第六条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包修期限,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如适用),为 年或者行驶里程 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2)其他约定: 。
2.生产厂(或甲方)指导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以及其因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生产厂)应明确承担维修任务的维修站(厂)负责维修,若乙方自行选择维修站(厂)自费维修,不影响其继续依法享有汽车“三包权利”。
5.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
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召回。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每日按乙方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每日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时验收接车,且经甲方通知后超过1个月(也可双方协商期限)仍未验收接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乙双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经甲乙双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存在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其他机构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双方特别约定
1.甲方对乙方信息具有保密义务。甲方保证乙方相关信息仅用于本次车辆交易过程中相关手续办理及向乙方提供后续服务用途,除国家规定情形或特殊情况,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乙方信息。
2.乙方是否同意以电话、短信、邮件等形式接受甲方推送的商业信息:是□ 仅短信、邮件□ 否□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可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如阿拉伯数字与大写数字有矛盾时,以大写数字为准。
3.双方通讯方式若有改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变更方负责。
4.标的车辆为交通事故车辆、泡水车等特殊车辆时,甲方应尽到告知义务并以书面形式详述标的车辆情况,车辆单价及总价中已包含了车辆损伤及修理等所有因素的影响。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买卖协议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一辆 轿车(车牌号: )需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购买甲方该辆轿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价格为 元(此款包括支付银行车贷款),乙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支付 元给甲方,剩余车贷款由乙方直接到银行付清还贷。
二、乙方付清车款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三、甲方必须保证该车没有其他纠纷,如有其他纠纷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返回购车款,并承担 元违约金。
五、协议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反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
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__________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
合同编号: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由汽车销售企业出售的新车。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公司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身份证 居住证 护照 永久居留证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第二条 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 元,大写 。数量: 台。车辆总价: 元,大写 。
运费 元,由 方承担。出库费 元,由 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于 年 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 元,大写。
3.3 年 月 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小于:(1)100公里(2)公里以上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或(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一),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关于修理、更换、退货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执行生产厂保修条款的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以先到为准,下同),同一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修理2次(以修理单据和发票为准,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关键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无法使用,乙方有权退车。
4、在车辆使用1年或行驶2万公里内,同一关键零件或总成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2次仍不能恢复使用;或由于质量问题及修理,使得该车停用的累计工作日超过60日(扣除进口零件进货在途时间);或累计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驶,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换车或退车。
5、按照本条上述约定退车的,甲方应当负责为乙方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车款,但应减去乙方使用该车产生的合理折旧。
6、非车辆质量问题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或无有效发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可免除本条上述第3项、第4项规定的甲方责任。
7、由于人为破坏、使用或保养不当和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公布、约定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8、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9、生产厂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4、因车身超重、尾气不合格等情况导致乙方无法上牌照,乙方有权退车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该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特别约定: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a、申请仲裁。b、依法起诉。
2、双方选择仲裁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a、上海仲裁委员会
b、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
c、仲裁委员会
3、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约定向下列其中之一的人民法院依法起诉:a、车辆交接地人民法院 b、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c、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因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
附件一、车辆交接书
附件二、委托服务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号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行驶公里数:__________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_万元;大写 __________万元整 。
买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
运输
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
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
生产厂商 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配置(标准配置/选用配置)
车身颜色 内饰颜色
单价(人民币)
数量
总价(人民币)
备注
第二条 定金条款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_______%(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元。
2、分期付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3、汽车消费贷款方式:首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
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与银行办妥有关抵押贷款事宜(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办理贷款手续的,甲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预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预付款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余款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_ 时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 质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质量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为:_________ 公里。里程表记录均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方将汽车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条 售后服务的约定
1、车辆售出后,其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可供选择的、由生产厂商认定的维修保养网点,由乙方自行选择。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汽车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4、如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如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保修条款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___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_______ %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的汽车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违约责任。
3、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乙方所购汽车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财产损害,如甲方无过错,乙方有权向生产厂主张赔偿,甲方有积极协助的义务。若甲方在该车有缺陷或存在其他特殊的使用要求时,应当明示告知而未明示告知,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面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 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 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照名称: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汽车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厂商
生产国及产地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数量
车架号
单价(人民币)
车身颜色
首选:次选:
总价(人民币)
大写:
内饰颜色
首选:次选:
备注:
第二条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
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可扣除定金),大写---元,于年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
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
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3)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
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
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
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
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地点:
附件: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月日时,甲、乙双方在对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乙方经过初步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的约定(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购车发票□;(2)合格证□;(3)说明书□;(4)保修卡□;(5)海关证□;(6)商检证□;(7)进口车关单□;(8)进口车商检单□;(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外观及漆面
灯光
天线
内饰
反光镜
/
转向
轮胎及备胎
收放机
制动
雨刮器
点烟器
手刹
发动机、离合器
钥匙及遥控器
离合器
空调
千斤顶
排挡
门窗锁及车窗
随车工具
仪表盘
电动天窗
警示牌
4、里程表显示数: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
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交接完毕时间:年月日时分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购买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 元 ;
2、购置税 元 ;
3、保险费 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3、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4、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5、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5、对于进口车辆,购车人需要写明,不要只简单的写是进口原装,最好要明确制造地,因为现在跨国汽车公司都已实现全球采购制造,在泰国、马来西亚制造的与在日本、美国本土的质量、价格都会有很大的差别。
甲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代码证号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和《二手车交易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车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基本情况
1.车辆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车身颜色:
发动机号:
车辆识别号码:
表征里程: 万公里;
使用性质:□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2.车辆相关凭证
登记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3.车辆配置
燃料:
排量/缸径:
缸数:
发动机功率:
气囊:
驱动方式:
排放标准:
变速器形式:
车辆价款及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
本车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2、支付时间、方式
买方应于卖方交付车辆时当场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余款应于登记机关受理车辆转移登记资料后日内支付。
(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由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办理方。
定金
买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支付车辆价款的%(≤20%)人民币元(小写:元)作为定金。
定金可以抵作车辆价款。
买方交付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收受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交易不成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车辆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及风险负担
1、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应向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提供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协助买方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包括保险、养路费等移转手续)。
2、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买方交付车辆及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所列相关凭证。
如是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车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卖双方应与第三方约定,该第三方应于交易车辆的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办理完成的当日向买方交付相关凭证。
3、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在车辆交付给买方之后,由买方承担。
但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买方应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条所指风险负担是指交易的二手车辆因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应由哪一方负担。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自买方提车之时起,由买方承担。
但是提车之前产生的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产生的车辆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买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卖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
2、卖方应当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同时卖方还应当保证其向买方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3、卖方应向买方充分披露车辆的质量状况,包括车辆事故情况、车辆损伤情况、车辆修理情况等。
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应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提供售后服务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未经买方同意的服务项目。
4、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在将二手车销售给买方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使车辆能够达到安全使用要求。
5、卖方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如果车辆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营运车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质量保证范围为发动机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等。
6、卖方的车辆如属退出营运的营运车辆,应将车辆上的营运设施和营运标示清除。
7、买方应于车辆交付前就卖方披露的车辆状况进行查验、确认。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在合同履行之前,买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买卖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车辆如果存在权利瑕疵或者质量故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卖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规定的义务,故意隐瞒或者虚假陈述车辆质量状况,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及其相关凭证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迟延履行,经买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4、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买方迟延履行,经卖方催告后日内仍不履行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损失。
5、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车辆转移登记、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7、有关违约的其他约定: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买卖合同
(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田(双方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
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