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分期付款买卖合同(通用32篇)
甲方(卖方):____
乙方(买方):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分期付款购买货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所购货物明细情况
品牌:____
陕汽德龙自卸车:____
型号:____
生产厂商:____
产地:____
数量:____
单价(人民币):394000元
底盘号:____
发动机号:____
合同总价¥394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柒叁拾玖万肆仟元整。
该价款包含税金。
第二条货物所有权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货物销售给乙方,乙方在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待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并由甲方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后,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确认:____该条款是货物所有权认定的唯一依据。
货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该货物的登记证等资料原件由甲方保管。
第三条付款期限、金额及利息支付
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乙方首付购车款200000元,余款194000元(大写拾玖万肆仟元整)分捌次向甲方按时支付。(时间20__年2月1日-20__年10月30日)
第一次付款:______年03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二次付款:______年04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三次付款:______年05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四次付款:______年06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第五次付款:____20__年07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六次付款:______年08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七次付款:______年09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八次付款:______年10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____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该货款应于20__年10月1日乙方向甲方收取每天按1000元罚款,直至付清逾期货款,并应承担全部货款30%的违约金。
第四条保险费、公证费的标准及支付
1、乙方分期付款期间必须每年购买保险费,保险项目及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费可由甲方代收。
2、本合同需经公证,货物保险、公证费及合同所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项,也可在甲方开户行开立帐户,用以支付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结算。乙方可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帐户扣除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从乙方账户直接划扣款项的,乙方应当保证有足额的存款可供甲方成功划扣,否则,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分期付款期内货物的使用规定
1、乙方必须办理好车管、运管、保险等其它相关的手续,所需费用自理。乙方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运行,分期付款期间无论什么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如造成违约的,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货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3、乙方提走货物后,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厂家售后服务的规定执行,但在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存在商品缺陷或提供相关说明的前提下,合同一经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
4、乙方在使用保管货物的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被盗、火灾、交通事故等情况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经双方认定,均对该条款无异议。
第七条担保或抵押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人。
2、乙方的担保人认可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及签署的所有文件,并且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人在乙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利息及其他费用时,即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将无条件、无异议地支付乙方所欠货款、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费用。如甲乙方协商变更合同部分条款的,则无需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对此均应予以认可。
4、担保人同意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放弃对债务人物的担保优先偿债的抗辩权,无论债务人是否有物的担保,担保人都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5、担保人授权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事项的变更。如果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分期还款期次、还款日期、担保金额的调整,在期次不超过2次、还款日期变化不超过6个月、担保金额变化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0%时,担保人同意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6、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乙方还款开始日至还款时间届满后两年。
7、乙方、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担保人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____“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代偿能力;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当住所、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于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等”。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取货款及其它相关费用;
2、有权监督、检查货物的使用、保养情况;
3、本合同签定后向乙方提供所需货物。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
2、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及其它相关费用;
3、乙方在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不得以该货物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保证),不得存在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如果发生这些行为,其行为无效。
4、当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身份证、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变动时均应及时通知甲方。
5、负责对货物妥善保管、使用、维修,负责落户、审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严格遵守交通及运输管理法规,不得使用货物从事违法活动,对日常驾驶货物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的处罚,驾驶人必须及时缴付罚款、接受驾驶证扣分等处理。如因此给货物所有人造成了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乙方承担货物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甲方选定,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款项未清偿完毕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保险项目及投保金额,对货物进行全额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单正本由甲方保管。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经甲方办理车险续保,如未续保,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并有追索权。
8、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在保险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确定的义务之前,有下列行为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乙方彻底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货物并自行处理该货物。乙方已交的定金、货款及利息等均不予退还。在解除合同之前,乙方所欠应付款项和其它各项费用仍应继续向甲方支付,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甲方收回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也可以选择提前一次性收取剩余全部货款及各项费用,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确定为合同总价的30% 。同时乙方不能按期交纳剩余货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的`,甲方在催收及追偿过程中所发生全部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用、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关于付款时间、金额等约定,或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4、乙方与他人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等文件的;
5、因政策原因或担保人自身原因,致使担保人向甲方质押或抵押的财产丧失担保功能,或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明显下降的,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人;
6、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货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它可能侵犯甲方所有权行为的;
8、其它违反本合同而足以影响乙方履行义务的诚意和能力的情况。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事项
1、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之前,货物所有权依法归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即使为了使乙方使用方便,甲方同意将发票及货物落户手续办理在乙方名下的,货物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甲方。但为保证本交易的安全,乙方货物必须抵押登记在甲方名下。
乙方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乙方。
2、甲方作为货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3、销售发票、单据、保险单正本、保险收据、货物登记资料等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之前均由甲方保管,乙方履行完毕后,甲方即交付乙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及担保人同意甲方随时申请公证处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双方确认,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应按照厂家的保修条款执行维修或索赔,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索赔。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货物质量问题不构成乙方拒付、延期支付分期款行为的抗辩,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应该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2、履行该合同期间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公证与债务核实
1、乙方认可本合同将被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若不能按时还款,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提异议。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付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等因处分标的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关于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时对债务的核实
1、考虑到本合同对合同履行相关情况记载方式的约定,甲方在申请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时,乙方同意公证机构可以凭甲方的记载,直接对乙方债务的履行情况,予以书面核实并签发执行证书。
2、乙方承诺:____如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任何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和公证机构。
3、公证机构在签发执行证书时,如认为需要向乙方核实相关事宜,可以在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者其他任何联系方式中任选一种与乙方联系,乙方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并提供充分足够的证据,否则自愿承担无法举证或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公证机构选择了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后,如发现无法联系或者在工作时间出现无法送达、电话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任何一种无法联系之情形时,均可视为乙丙方自愿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交甲方存档,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乙方构成彻底违约。乙方提交的资料包括:____
乙方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发票、票据等;
财产抵押合同(或经济担保书);
保险单正本和保险收据复印件。
甲乙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以本合同汉字为准。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入档案一份备案,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____(盖章)乙方:____(签章)
地址:____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身份证号:____
联系电话:____联系电话: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电话:____电话: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作为荣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校园代理,为解决部分学生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品牌____型号手机或电脑,数量 台。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项予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 元。
(2)余款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4)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定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 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合同编号: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含保证人)双方就车辆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车辆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
2.付款方式:首付 ,余款 在 年内分期付清。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
(2)余款 ,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 期平均摊
(3)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汇款付与甲方。
(4)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每月 日之前截止。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指定地点,应调试妥当,并先行试车。
3.试车完成后,甲方应将车辆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分期付款的款项支付甲方。
第四条 车辆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 车辆交货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车辆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 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车辆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车辆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 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车辆,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 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车辆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 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车辆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 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需保证车辆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1.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法》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企业向外公布的法定售后服务条款负责车辆的改装部分售后服务。
2.底盘售后服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底盘供应服务商的相关条款进行售后服务。
3.若车辆底盘出现故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其要求底盘供应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但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还款期限与款额。
第十二条 车辆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 对于车辆,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车辆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法定代表: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日
盖章: 盖章: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风险告知: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付清,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4)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定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上列甲乙双方就电脑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电脑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乙方旧主机回收抵扣叁佰元,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即共计_________元,在交货验机完成后,分十二期平均摊付,即从第二个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乙方可以提前还款,利息计息随还款月份的提前而减少。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卖方银行卡号: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乙方每月30号前定时转入。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试机完成后,甲方将电脑交付乙方使用,在保修期内硬件问题由甲方负责保修、更换。
第四条 电脑的配置按双方商定的配置表,不得有差异,否则乙方不提货。
第五条 电脑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电脑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并且要继续完成余款支付,只到全部支付完成。
第六条 甲方需保证电脑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表:具体电脑配置清单)相符,且交货后保修期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七条 乙方若无能力按时付款,需要提前知之甲方,乙方若三个月以上不分期付款,甲方有权提回电脑。
第八条 若因乙方原因,意外变故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一年内可回收该电脑,但只能按原价的50%折扣,并且乙方需要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双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需向被违约方支付剩余款项10%的违约金。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共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经双方签字盖章(按手印)后即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双方必须保证身份及相关证照的真实性。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的可通过当地法院申诉。
甲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所有权登记公司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 ,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__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 ,现在居住地: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
乙方按自己的意愿选购 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kw_____,车架号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个月支付,自 ___年 ___月 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四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银行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种情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银行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3‰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二○年月日
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______ 元。
②余款 ___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寸。
⑧分期付款的交付日期,以订金付日该月的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④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订于机器交付之时。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元。
(2)余款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_____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保证人(丙方):
日期: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以下无正文)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受人(乙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出质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出质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的财产质押,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押担保范围
本质押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出质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质押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若出质人和质权人对质押担保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出质人应当对上述全部债权承担责任。
第二条质押动产及孳息
1.质物名称:_________。
质物数量:_________。
质物质量:_________。
质物所在地:_________。
2.评估价值: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元。
3.质押期限自设定质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4.质押合同中对质押的财产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出质财产与实际移交的财产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占有的财产为准。
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6.质押的效力及于质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
7.合同中未对质物产生的孳息归属明确约定,孳息的所有权属出质人,但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条质押物权属
1.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2.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3.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四条保险
1.出质人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质权人。保险单证由质权人代为保管。
2.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承担。
3.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质权人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五条出质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2.出质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
4.出质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5.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质权人其他财产损害的,应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质权人在质物移交时明知质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质人因隐瞒质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质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质权人支付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质权人损失的,出质人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质权人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出质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六条质权人权利义务及赔偿责任
1.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2.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5.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6.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7.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8.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9.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10.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质权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出质人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主合同履行期间出质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质权人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八条质权人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利息;
3.清偿出质人所欠质权人主债权数额、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与乙方就淮河广场_____层_________号房首付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期付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首次付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 ),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支付。
(2)二次付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 ),于20xx年12月31日前支付。
(3)尾 款共计:_________元整(小写: ),于办理房产证时支付。
第二条: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7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金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款总额的万分之3的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7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之前所交款项不予乙方退还。
第三条:因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本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后,并先行试机。
(3)交货方法:于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予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项第④款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予甲方。
范本引导语: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其中卖方最基本的权利是请求买方付价金并取得价金的所有权;买方的基本权利是请求卖方交付货物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范本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每____月____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 张交付甲方。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
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 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39;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卖方兼所有人)与乙方(买方兼使用者)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__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元
(2)余款______元
(3)月息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元。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______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甲方):买方(乙方):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分期付款买卖手机合同书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付清,每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 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1、乙方携带本人以及配偶、丙方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明》、《声明》、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丙三方同时签订本合同。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手续、车辆营运手续、车辆保险手续等后,乙方填写验车单,方可提车。
一、担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以下担保方式(在选定方式后方框内打对号):
1、保证:乙方特请丙方为其提供连带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四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丙方所有的可抵押财产为乙方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各种税费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乙方欠购车款、应付利息、应付税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有关法律费用(含律师代理费)。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
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由济源市人民法院裁定。
三、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条件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一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 产品交付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贸易合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第五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____,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他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_________,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盖章):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分期付款购买货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所购货物明细情况
品 牌
陕汽德龙自卸车
型 号
生产厂商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产 地
西安
数 量
壹
单价(人民币)
394000元
底盘号
发动机号
合同总价
¥394000元 人民币,大写叁拾柒叁拾玖万肆仟元整。
该价款包含税金。
第二条 货物所有权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将货物销售给乙方,乙方在未付清货款前,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和收益权,待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并由甲方出具所有权转移证书后,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双方确认:该条款是货物所有权认定的唯一依据。
货物全款未付清之前,该货物的登记证等资料原件由甲方保管。
第三条 付款期限、金额及利息支付
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乙方首付购车款200000元,余款194000元(大写拾玖万肆仟元整)分捌次向甲方按时支付。(时间20__年2月1日-20__年10月30日)
第一次付款:20__年03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二次付款:20__年04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三次付款:20__年05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四次付款:20__年06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第五次付款:20__年07月1日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六次付款:20__年08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七次付款:20__年09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第八次付款:20__年10月1日 小写¥24250元(大写:贰万肆仟贰佰伍拾元)
该货款应于20__年10月1日乙方向甲方收取每天按1000元罚款,直至付清逾期货款,并应承担全部货款30%的违约金。
第四条 保险费、公证费的标准及支付
1、 乙方分期付款期间必须每年购买保险费,保险项目及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保险费可由甲方代收。
2、 本合同需经公证,货物保险、公证费及合同所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款项支付方式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支付款项,也可在甲方开户行开立帐户,用以支付货款及其他费用的结算。乙方可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帐户扣除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从乙方账户直接划扣款项的,乙方应当保证有足额的存款可供甲方成功划扣,否则,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分期付款期内货物的使用规定
1、 乙方必须办理好车管、运管、保险等其它相关的手续,所需费用自理。乙方应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安全运行,分期付款期间无论什么原因,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乙方都必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货款,如造成违约的,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货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
3、 乙方提走货物后,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厂家售后服务的规定执行,但在甲方明确告知乙方存在商品缺陷或提供相关说明的前提下,合同一经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支付剩余货款的义务。
4、 乙方在使用保管货物的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或发生货物毁损灭失、被盗、火灾、交通事故等情况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经双方认定,均对该条款无异议。
第七条 担保或抵押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自愿向甲方提供担保人。
2、乙方的担保人认可甲乙双方的买卖行为及签署的所有文件,并且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人在乙方未按约定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利息及其他费用时,即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将无条件、无异议地支付乙方所欠货款、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它全部费用。如甲乙方协商变更合同部分条款的,则无需通知担保人,担保人对此均应予以认可。
4、担保人同意在债权人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放弃对债务人物的担保优先偿债的抗辩权,无论债务人是否有物的担保,担保人都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
5、担保人授权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事项的变更。如果本合同签订后,涉及分期还款期次、还款日期、担保金额的调整,在期次不超过2次、还款日期变化不超过6个月、担保金额变化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0%时,担保人同意按照变更后的合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6、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乙方还款开始日至还款时间届满后两年。
7、 乙方、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担保人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的收入来源和代偿能力;无贷款逾期、欠息、信用卡恶意透支或逃废债务等不良信用记录;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或犯罪记录;向甲方提供抵(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已征得配偶书面同意;当住所、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于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等”。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收取货款及其它相关费用;
2、有权监督、检查货物的使用、保养情况;
3、本合同签定后向乙方提供所需货物。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货物;
2、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及其它相关费用;
3、乙方在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转让货物的所有权;不得以该货物为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保证),不得存在其它任何侵犯甲方所有权的行为。如果发生这些行为,其行为无效。
4、当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身份证、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变动时均应及时通知甲方。
5、负责对货物妥善保管、使用、维修,负责落户、审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严格遵守交通及运输管理法规,不得使用货物从事违法活动,对日常驾驶货物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的处罚,驾驶人必须及时缴付罚款、接受驾驶证扣分等处理。如因此给货物所有人造成了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7、乙方承担货物的保险费,保险公司甲方选定,手续由甲方代办。乙方款项未清偿完毕前,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保险项目及投保金额,对货物进行全额保险,保险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单正本由甲方保管。保险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经甲方办理车险续保,如未续保,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并有追索权。
8、货物一旦发生事故,在保险规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确定的义务之前,有下列行为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即视为乙方彻底违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货物并自行处理该货物。乙方已交的定金、货款及利息等均不予退还。在解除合同之前,乙方所欠应付款项和其它各项费用仍应继续向甲方支付,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甲方收回货物给乙方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也可以选择提前一次性收取剩余全部货款及各项费用,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确定为合同总价的30% 。同时乙方不能按期交纳剩余货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的,甲方在催收及追偿过程中所发生全部费用(包括但是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用、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违反本合同及附件关于付款时间、金额等约定,或拒绝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文件、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对甲方造成损失的;
4、乙方与他人签订有损甲方权益的合同等文件的;
5、因政策原因或担保人自身原因,致使担保人向甲方质押或抵押的财产丧失担保功能,或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能力明显下降的,乙方不能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人;
6、乙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货物进行转让、抵押或采取其它可能侵犯甲方所有权行为的;
8、其它违反本合同而足以影响乙方履行义务的诚意和能力的情况。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事项
1、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之前,货物所有权依法归属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即使为了使乙方使用方便,甲方同意将发票及货物落户手续办理在乙方名下的,货物所有权仍然归属于甲方。但为保证本交易的安全,乙方货物必须抵押登记在甲方名下。
乙方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义务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后,货物所有权即转归乙方。
2、甲方作为货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3、销售发票、单据、保险单正本、保险收据、货物登记资料等在乙方未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所确定的任何一项义务之前均由甲方保管,乙方履行完毕后,甲方即交付乙方。
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及担保人同意甲方随时申请公证处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双方确认,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应按照厂家的保修条款执行维修或索赔,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索赔。乙方承诺任何情况下,货物质量问题不构成乙方拒付、延期支付分期款行为的抗辩,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及乙方的担保人,应该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解决。
2、履行该合同期间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公证与债务核实
1、乙方认可本合同将被公证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若不能按时还款,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提异议。执行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付的全部货款、利息、违约金、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评估费等因处分标的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关于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时对债务的核实
1、考虑到本合同对合同履行相关情况记载方式的约定,甲方在申请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时,乙方同意公证机构可以凭甲方的记载,直接对乙方债务的履行情况,予以书面核实并签发执行证书。
2、乙方承诺:如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任何变更时,将及时通知甲方和公证机构。
3、公证机构在签发执行证书时,如认为需要向乙方核实相关事宜,可以在本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者其他任何联系方式中任选一种与乙方联系,乙方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向公证机构提出并提供充分足够的证据,否则自愿承担无法举证或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公证机构选择了任何一种联系方式后,如发现无法联系或者在工作时间出现无法送达、电话关机、停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任何一种无法联系之情形时,均可视为乙丙方自愿放弃了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交甲方存档,乙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乙方构成彻底违约。乙方提交的资料包括:
乙方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抵押物清单;
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发票、票据等;
财产抵押合同(或经济担保书);
保险单正本和保险收据复印件。
甲乙双方就合同内容发生争议时以本合同汉字为准。
第十五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入档案一份备案,公证机关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出卖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
1.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付款方式: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余款_________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4)为支付上述分期付款,乙方应与丙方以共同汇出的名义,汇出支票二十张付予甲方。支付日期定于机器交付之时。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
1.交货时间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_________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
(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保险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保证人(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出卖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上列甲乙双方就机器的买卖事宜,订立合同如下:____
第一条甲方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机器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买卖价款与付款条件规定如下:____
1.总金额人民币___元整。
2.付款方式:____
(1)于本合同成立时,即付预付款元。
(2)余款元,在交货试机完成后,分二十期平均摊付。
(3)分期付款的支付日期,以定金付日该月的翌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截止。
第三条交货的时间与方法规定如下:____
1.交货时间为月日前。
2.交货地点约定于乙方的工厂,应安装妥当,并先行试机。
3.试机完成后,甲方应将机器交付乙方,乙方则须依第二条第2款第(4)项的约定,将二十张分期付款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四条机器的所有权暂由甲方保留,待乙方付清第二条所列全部货款时,再将所有权移转予乙方。
第五条机器交货之后,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而致机器毁损、遗失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丙方与乙方须连带对甲方保证,对依本合同发生的一切应负债务(除货款债务外,还包括毁损、赔偿债务)负完全支付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或丙方若发生下列事项,则与本合同有关的债务无需通知催告,即自动消失,分期付款的所有余款皆必须一次付清。
1.乙方或丙方的支票无法兑现,或停止付款的;
2.乙方或丙方有滞纳租税,或有破产、和解及其他类似判决上的情形的;
3.机器被依法扣押或先予执行等情形的;
4.机器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以致毁损、灭失的;
5.乙方从未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的;
6.其他违反本合同的事项。
第八条乙方应根据正确用法使用机器,并由优秀的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乙方发生第七条情形的,即失去使用机器的权利,且该机器必须归还甲方。
第十条若发生第九条的情形,甲方可对撤回的.机器作适度的评估,并将货款与评估之间的差额作为损害赔偿金,连同已收取的货款,抵消债务,如有余额则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保证机器的性能完全与说明书(如附文)相符,且交货后一年内自然发生的故障,甲方亦需负责修理。
第十二条机器交货后经三个月的,除前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不负所有瑕疵的保证责任。即使交付后三个月内,亦只容许更换机器,因机器故障而发生的损害,甲方不负其责。
第十三条有关本合同乙方的债务,期满后的赔偿金定为日息四分。
第十四条对于机器,乙方需为甲方办理由总货款扣除预付款的余额作为投保火险的金额,并为_____金请求权设置质权的手续,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认同本合同各条款所列金钱债务及机器给付义务并载明一旦违约应经受强制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出卖人(甲方):____
买受人(乙方):____
保证人(丙方):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今甲方(出卖人兼所有人)与乙方(买受人兼使用人)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 ,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1)前款 元。
(2)余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条 乙方预付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条 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 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 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效力问题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革,合同作为维系经济运行纽带的作用更为突出。正确认定合同的效力,对于保障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当前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只有从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借鉴和吸收国外在合同效力方面的先进经验,对合同效力问题作出全面并且切合中国实际的判断,才可以既保护买受人和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
【案例索引】
一审案号:西安铁路运输法院()西铁民初字第30号(XX年10月14日)
【案情】
XX年10月,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简称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拓能公司)签订了《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约定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提供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模拟机、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收到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后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140万元定金,其余款项以租金形式支付;租售期限XX年,第1年至第2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80%、第3年至第4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70%、第5年至第XX年,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支付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设备利润的50%,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年收入租金保底金额为95.6万元;因资质文件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问题,责任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承担。 协议签订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积极准备履行合同的前期工作,并于XX年至XX年间向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支付了全部定金140万元。XX年3月,设备安装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才得知该设备的放疗系统主要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不得投入使用。XX年12月,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生产厂商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承诺XX年下半年可获得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但截止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起诉时,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和生产厂商仍未提供该产品的资质文件。
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认为: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在设备安装后不能及时提供该设备的生产注册证书,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承诺的延缓期限内仍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资质文件,从而导致成套设备至今无法使用,合同无法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为履行协议投资数百万元,协议签订4年多,从未治疗一例病人,损失巨大。
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并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80万元。 被告上海拓能公司认为: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的协议是名为租售,实为合作关系,而不是买卖关系;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配送的加速器、模拟定位机、放疗系统(含电动光栅)都是合法厂商生产的产品。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自愿选定gk—2100直线加速器,该加速器是新产品,是原告自愿订立的合作协议,因此,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诉称到XX年才知道该产品没有生产许可证与事实不符;原、被告签订协议约定,付款方式为租金,分十年还清。原、被告并未约定gk—2100电子直线加速器获得的许可证时间,应在合同履行期间完成。因此,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并无违约。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选择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作临床试验是事实,双方进行合作也是事实,因此,双方订立协议书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由法院来确定,但缔约过错是双方的,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第二项请求违反法律规定,应予以驳回;加速器、定位机、放疗系统是三个独立的系统,没有相互依赖性,除了加速器外,定位机、放疗系统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正在使用当中。
综上,合同约定了相应义务,但没有规定取得许可证的时间,如约定时间则收取的费用会发生变化。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请求法院判令驳回原告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
【审判】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提供该套设备主要放疗系统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造成该整套设备从安装调试完毕至今未治疗一例病人的事实,由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的违约行为,致使《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最终目的不能实现,因此对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的请求予以支持;对于双倍返还定金的问题。原、被告签订协议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为了履行合同,建设放疗室、培训人员,积极准备履行协议的前期工作。而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未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协议,给原告西安铁路医院造成了损失,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要求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倍返还定金280万元的诉请,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应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双倍返还定金247.2万元以及设备定金16.4万元。
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被依法解除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应将三台设备,即 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返还给被告上海拓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九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判决解除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双倍返还定金247.2万元以及设备定金16.4万元,两项合计263.6万元;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将该套设备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返还给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评析】
买卖合同纠纷是审判实践中最基本、最典型、最常见的案件类型,也是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量最大的一类案件。如何正确认定买卖合同的效力,对处理这类案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案中,在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的效力认定上存在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协议中买卖的标的物没有取得生产注册证书,标的物存在瑕疵,应当认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另一种意见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受法律保护,虽然被告的违约行为使协议的最终目的不能实现,但并不影响该协议的.效力,该协议为有效合同。笔者支持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特定条件或者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违约行为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任何一种情形,仅给合同相对人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不应轻易认定为无效。并且,本案的原、被告双方达成买卖的合意,买卖标的物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模拟机、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双方对该套医用设备的价格、质量等有所约定,买卖合同已经成立。虽然被告明知该套设备中的电子直线加速器缺少相应的生产注册证书,仍与原告签订买卖协议,其过错是明显的,但与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无效没有必然的影响。同时,该买卖合同所涉及的买卖关系仅仅是一般性的经营范围,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范国,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不应认定该合同无效。
二、原、被告所签订的协议符合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
有效合同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成立并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目前,我国现有的法律没有对合同有效的要件做出统一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一规定不仅是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也同样适用于当事人签订合同这种民事行为。所以,合同有效的条件也应当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只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中的“不违反法律”在合同有效的认定中具体表现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原告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和被告上海拓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均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XX年10月,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双方自愿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被告上海拓能公司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提供的型号为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模拟机一台、拓能公司逆向适形调强放疗系统(wimrt)(x刀)及电动多叶光栅一套;并且被告上海拓能公司须向原告西安铁路医院出具该套放疗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具代理授权证书、制造商is0900质量体系认证证明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安全质量许可证以及具有质量体系合格证书。被告上海拓能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的经销商明知gk—2100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没有取得生产注册证书,而与原告西安铁路医院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其过错是明显的。但是,原告西安铁路医院与被告上海拓能公司签订《放疗设备租售协议书》是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双方签订的协议并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应受法律保护。
三、认定为有效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
首先,无效合同过多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也妨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市场经济不发达,对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交易规则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因此在我国已有的合同效力的规定中,许多规则不但没有起到鼓励交易的作用,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对交易活动起了限制作用,这在审判实践中使很多不应当被消灭的交易被归于无效。这种宽泛的无效合同制度,增加了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因为合同被宣告无效后,双方当事人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已经履行的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这种返还不但意味着订约目的不能实现,还会增加不必要的费用和损失。
其次,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要求减少无效合同,增加有效合同。据不完全统计,在现行合同法出台前,在审判实践中确认为无效合同的约占合同案件的半数以上,其中很多是有瑕疵可以挽救甚至是有效的合同。为了纠正这个偏差,在现行《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全国人制工作委员会在下发的关于合同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说:“合同自愿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任意以合同无效来解决纠纷。”无效合同过多,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确认一个有效合同无效,就是消灭了一桩交易,使当事人为订立、履行这个合同的努力变为徒劳,造成资源浪费,使社会交易成本增加,妨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我国现行的《合同法》明确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因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以是无效合同但也可以是可变更的合同,合同效力可追认的制度,合同内容欠缺的补救制度等。
再次,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立法精神已由权力扩张型思路向权力限缩型思路演变。我国现行的合同立法中坚持“尽量使合同得以生效”的基本精神,把合同的无效情形限制在较为狭窄的范围内。应当说,这一立法精神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发展与完善,交易活动日益丰富和多元,极大地刺激了人们对自由尤其是交易(合同)自由的渴求。这种要求体现在法律中即表现为国家对合同之行政干预的减轻和合同当事人自由权利的张扬。我国现行合同法顺应了社会的这一要求,在合同无效制度中表现出较为明显的尊重个人自由意志的倾向:凡是无碍社会基本秩序、仅仅关涉双方利益的合同是否属于无效的问题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也完全由当事人自由裁度。
原告: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
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就 产品分期付款买卖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将 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 本合同的交易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质量:
体积:
其它:
第三条 本合同总金额 元,乙方付首期款人民币 元予甲方,余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 期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如果逾期 日未付款的,甲方可以请求其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或者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乙方可以就本合同提供担保,于本合同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 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五条 甲方于本合同订立的同时,将产品交予乙方,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六条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 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赔偿金。
第七条 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 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价款,并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如果甲乙双方就本买卖合同的效力及其履行产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不愿协商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提交 人民法院法院裁判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今甲方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______就产品分期买卖事宜,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本合约的标的物_________产品分期付款总额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乙方得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甲方。
前款___________元
余款___________元
月息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预付__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与其保证人得就上述提供担保,于本合约成立时,以前条所载的金额与日期,开出支票______张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处理权限属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视为乙方偿还货款。
第四条甲方于本合约订立的同时,将____________产品交与乙方,以交换乙方的支票,并同意乙方对该产品的使用。
第五条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条分期付款金额、及其它应付的各项费用,须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分支付甲方作为延迟损失金。
第六条乙方须以正当的方式使用____________产品,若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约。
第七条乙方若违反第二条的规定,即失去对____________产品的使用权,并应立即将该产品归还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中国移动通讯岳池分公司为解决购机一次性付款难的问题,本着自愿、平等原则,特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标的物及数量
本合同的标的物为_____ ___品牌____型号手机或电脑,数量 台。
第二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甲方:
乙方于收到上述手机并验货后首付_________元予甲方,余款 元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付清,每月____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条 违约责任条款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条所列分期付款相应到期金额,须自应支付日始以手机价款的1%/每日支付甲方作为延迟履行金。
第四条 所有权保留条款
本合同标的物于乙方在上述分期付款期间未全部支付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延履行金迟时所有权仍属于甲方,待乙方付清全部价款及第三条约定的相应迟延履行金之时,手机所有权转移至乙方。
第五条 期限利益丧失条款
乙方连续两次未支付到期价款,或者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请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价款和第三条约定的迟延履行金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条 关于乙方身份信息核实
1 价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应依照下列规定支付款项予
为降低甲方风险及保证该合同优惠政策惠及范围,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应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学生证交甲方核对其真实性,并提供乙方签字的复印件各一份于甲方保留。乙方对上述证件负有保证有效性与真实性的义务,如果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应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七条 交货及验货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时将第一条约定的手机交付乙方;
(2)乙方收到手机应先行调试并检查外观、附件及包装的完好性。
第八条 维修条款
手机维修、更换、退货凭购机时的三包凭证由_________ 指定维修网点负责。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因乙方违约甲方起诉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由乙方一并承担。
出卖人(签字):_______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市场经济条件下,分期付款买卖作为商品促销手段和卖方向买方融资的方式被普遍接受,但同时卖方风险的预防与买方利益免受卖方侵害之间的矛盾也始终存在。本文试从法律角度寻求解决该矛盾的最佳切入点,力求既保护卖方,又能使买方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概述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先行给付标的物于买受人,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分期支付给出卖人的买卖合同。它与普通买卖合同相比,其独特之处仅在于标的物先行给付和价款分期偿付,而在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责任的承担等方面,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与普通买卖合同并无不同。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受到重视,其根源在于:
第一,分期付款买卖可以调和丰富的市场供应、潜在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者有限的实际购买力三者之间的矛盾;
第二,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形式,可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从而扩大商业销售网络,促进市场繁荣;
第三,出卖人可采用这种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减少库存,回收资金,促进生产。正因为如此,不难预见分期付款买卖将成为我国商品销售的常见方式。同时也必须注意它隐含着潜在的风险:
第一,出卖人将商品预先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则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对出卖人而言无疑是一种风险,其权利可能会因买受人拖欠价款而得不到最终保护;
第二,就买受人而言,其权利往往会因实力雄厚的出卖人在订立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时附加一些不利的条款而受到侵害。但相比较而言,出卖人牺牲的利益和承受的风险要大一些,法律应注重保护出卖人的权利,现在实践中大多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采用所有权保留、期限利益丧失、合同解除等条款予以实现,但出卖人借助合同,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买受人权利的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在坚持合同自由原则,注重出卖人权利的同时,对其加以合理的限制,以实现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平衡。下面将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权利保护条款作粗浅的分析。
二、所有权保留条款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作为买卖合同,其所有权转移也适用《民法典》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所有权的转移有下列两种情形:
1、一般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时起转移,即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时起转移,至于是现实交付还是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交付)则在所不问。
第一,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时的宗旨和本意,买受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客观原因(如经济实力不足)无法偿清全部价款,才采取分期付款方式以解资金不足之急,同时出卖人出售该标的物的目的`在于转移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并取得与之相对应的价款,并非转移标的物的使用权从而取得资金(如租赁);另外出卖人为扩大销售量,利用给买受人以“期限利益”的方式推销商品,其目的仍然在于取得出让商品所有权的相应价款。
第二,这种所有权转移方式符合我国民法原理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133条也有类似规定。
2、双方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暂时保留在出售人,用以担保买受人支付价款,这即为所有权保留条款,此时买受人对于标的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如果买受人需以该标的物进行抵押或者进行其他处分行为,都需经出卖人同意,出卖人有权依据对标的物的所有权随时检查监督标的物状况。可见,所有权保留是针对买受人于价款付清之前先行占有、使用标的物的情形,保障出卖人的价款受偿权得以实现的较为理想的担保方式。从法理上讲,保留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行使的是物权方面的救济措施,已让渡所有权的出卖人只能行使债权方面的救济措施,相比之下,所有权保留更有利于保护出卖人的利益。保留所有权,即对所有权的转移附加条件,只有在出卖人附加的条件得到满足时,所有权才转移到买受人。《民法典》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所有权保留有两种情形,
第一,简单的所有权保留,即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仅限于标的物本身;
第二,扩张的所有权保留,即出卖人保留的所有权除及于标的物本身以外,还及于买受人因处分该标的物(如将其出售)或将以标的物制成的产品销售而取得的收益,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