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石材销售合同范文3篇最新

我国石材工业经过走过后20多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对于石材销售合同你是怎样理解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石材销售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石材销售合同范文1

甲方(供方):

地址: 电话:

乙方(需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订购的石材产品名称、单价及异形加工费详见如下:

石材异形加工费用为:合同总价以乙方在订购单上确认实际订购数量乘以本合同约结算单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标准、交货时间:

1、甲方必须确保表面光洁度在80度以上(光面板),几何尺寸厚度按国际标准允许(±1.5毫米),确保大面积基本无色差。

2、交货时间以甲方收到80%预付货款之日起, 日通知乙方来厂验收。

三、验收、提货方式:

1、甲方负责装车,运费、卸车费用由乙方自理。

2、石材是天然产物,色泽花纹可能有差异,请客户在提货时当场验收。出厂后如有破损毁坏,甲方概不负责。

四、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支付甲方 元订金后,甲方安排技术人员上门实地测量所需石材尺寸。( 注:此订金冲抵最后一笔货款)

2、甲方测量尺寸填写订购单经乙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货款(含加工费)80%后,甲方安排下料生产。

3、乙方验货签收后,付清余款,方可提货。(货款未付,一律不予提货)

五、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以任何理由不购买甲方石材的,视为乙方违约,订金不予退还。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石材销售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就乙方销售甲方石材产品合作一事,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独立销售甲方生产的全系列石材产品,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单价(见产品销售单价表)给乙方销售,乙方在该单价基础上可自行决定销售价格,销售差额部份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该部份利润支付给乙方,如客户采用分期付款的,则甲方在收到每笔货款后按该货款利润比例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因开拓业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该费用。

3、 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甲方应予以配合。

4、 乙方可以自行聘请其他人员对外销售,均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及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甲方应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以下标准:石英含量达到93%以上,同一批货之间的色差误差不明显,一级产品(达到以上两个标准且不存在人工修复的石英石板)与二级产品(不能达到一级产品标准的其他产品)不得混在一起销售。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退货等损失由甲方负责,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6、 甲方同意乙方可对客户承诺最长付款期为__天,超过该期限应经甲方同意。在付款期内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签订超过本条约定付款期的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开拓的客户资源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与乙方客户自行签订合同销售产品,否则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8、

9、 产品销售单价见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双方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销售合同范文3

订立合同双方: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一、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 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和GB/T18601-20_标准执行;天然大理石按JC/T202-20_和JC/T79-20_标准执行。

2. 需方所购石材为工程规格板或异型的,需方必须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布局图,如因未能提供布局图而产生的色差,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按双方确认的尺寸或图纸加工和验收,需方在供方出库单上签字即视为对质量认可。如规格板或异型与确认的图纸的形状、尺寸有变更的,价格可另议。

3. 每次货到现场3天内,需方应组织人员进行签单验收。

三、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货物采用木架加泡沫包装,由供方负担。

2.如需方对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按情况收取包装费用。

四、货物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定金到帐,自规格尺寸、图纸确认后供方收到订金后7天内供500㎡ 到工地,20天内供货完毕。

2. 交货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天泽路新恒基大厦

五、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付总货款之 15 %计 ¥146250.00 元(作为定金),每次货到工地后3天内需方应组织验收并付至总货款的95%给供方,剩余货款待供货完毕并且货物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

六、违约责任:

供方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1‰的违约金。

2.供方如未按需方提供的现场施工排版图加工,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应承担未能交付部分3‰的违约金。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需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承担未付款部分1‰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仍未能付款的,供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如终止合同还应偿付供方合同未履行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需方未按规定向供方提供现场施工排版图而造成色差等质量问题,由需方自行承担。

3.中途无故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应偿付供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4.自提产品如未按期提货,超过30天起每天收取10‰的违约金。

5.实行送货或代运的货物无故拒绝验收卸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七、不可抗力:

供、需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供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需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九、 解决办法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为电脑打印文本,非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修改部分,手写修改一律无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典石材销售合同范文3篇最新相关文章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