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书(精选25篇)
经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_________省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见证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关于_________省政府采购_________号_________省_________大屏幕彩电采购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2)乙方的投标报价单、服务承诺和投标澄清材料
(3)资格证明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2.合同范围和条件
3.设备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台。
4.合同金额
5.付款条件
本合同设备的付款条件详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6.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设备的交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十天内;交货地点为_______省______县(市、区)______主管部门指定地点。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以及本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见证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方(单位盖章):
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授权代表:_________(签字)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1.付款
1.在乙方向见证方开具中标项目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函并向见证方缴纳政府采购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向中标人预付合同金额的______%;2.乙方的货物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初验后,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3.乙方的货物经甲方授权的县(市、区) ____________部门验收合格,项目集成验收完毕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_%。
2.履约保函及履约保证
1.甲方完全履行合同,见证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退还甲方履约保函;2.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3.甲方完全履行合同,项目验收合格三年后,由见证方向乙方退还合同金额______%的履约保证金(不含利息)
3.其他
如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单位非乙方的,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非乙方的,中标人必须和代其交纳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的单位以及货款的接收单位签订协议,双方在本项目中承担连带责任,此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条款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具体采购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大屏幕彩电、备件、工具、手册、技术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所有辅助服务,比如运输、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乙方应承担的义务。
(4)“甲方”系指_________。
(5)“乙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_________公司。
(6)“使用单位”系指_________。
(7)“见证方”系指负责_________省_________招标的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中心。
2.技术规格和标准
3.专利权
3.1 乙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_____权、版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全部责任。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相应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使用方指定场所。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标识。
5.采购程序
5.1 合同签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采购数量、设备配置和交货地点,由乙方直接供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提供服务至使用单位。
5.2 货物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提供相应单据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汇总后,交由甲方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6.伴随服务
6.1 除服务承诺外,如甲方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
(2)在乙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保养、维护,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3)在交货现场就货物的启动、运行、维护对甲方指定的人员进行培训。
6.2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货物价格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7.质量保证
7.1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最近生产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乙方应保证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生产厂家或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7.2 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内在质量、性能或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索赔通知。
7.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检 验
8.1 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性能、质量(包括货物的外观)和数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
8.2 目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将在乙方交货后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同意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由县级教育主管单位的职能部门负责验收,货物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及完好情况由系统集成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价格与投标文件相符,并且乙方提供了教育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施工单位的验收合格证明,甲方应及时办理货款支付给乙方;如果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质量、数量与投标文件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甲方并可报请本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8.3 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在服务承诺规定的时间内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逾期按交货延误处理。
9.索 赔
9.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9.2 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_____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单位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能接受的数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和/或有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单位及甲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和/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乙方交货延误
10.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注明的或约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单位验收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2条规定的除外)。
10.2 如果乙方交货延误,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乙方被甲方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被甲方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
10.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乙方进行制裁的权力。
11.误期赔偿
11.1 除合同条款第12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每天计收0.2%合同总额,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总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0条、11条和18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将不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使用单位。除甲方和使用单位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60天以上时,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税费
13.1 货物交付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前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14.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
14.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照合同规定向江苏省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合同金额3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_________年12月31日。
14.2 乙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账户:X7108X0001)。
14.3 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本票、汇票、支票,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4.4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5._____
15.1 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使用单位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省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_____。
15.2 _____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_____机构申请_____。
15.3 _____裁决为最终裁决,对甲方和乙方均有约束力。
15.4 在_____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出现,在甲方和使用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并视乙方违约情况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_____》、_________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a、给予乙方通报批评b、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c、向为乙方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发出乙方违约通知书,要求银行无追索权地支付给见证方不超过合同总价30%的金额d、在1-3年内不与乙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3)乙方因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仍不能满足合同的规定;
(4)乙方未能按招标文件基本服务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履行的;
(5)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17.破产中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中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18.转让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合同应在甲方、乙方双方及见证方签字,并在乙方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五份,以中文书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见证方执二份。
19.3 本合同签订后所发生具体采购方面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自行处理。
19.4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见证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供、需双方根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_________
交货地点:_________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_________采招办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_________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开户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附件一:谈判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就_________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_________
2、采购项目内容:_________。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_________元(如需邮寄另加_________元),售后不退。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
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
7、谈判时间:_________。
8、谈判地点:_________。
9、投标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_________元整、标二_________元整、标三_________元整。
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_________,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_________签订合同。
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标三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8、交货地点:_________。
9、验收:由_________组织人员验收。
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附件: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
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
6.2谈判一览表
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
6.6工程业绩表
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8、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
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
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_________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_________,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
附件五:投标书
致: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为_________项目的投标邀请_________(招标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_________(投标方名称、地址)。以_________(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大写)。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_________。
投标方(公章):_________投标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投标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贵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_________(采购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_________(货物名称)和_________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由_________签发的我方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产品的代理、专卖等资格证书。
3、其它:_________。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签字人:_________
附件七:投标保证金保函
致:_________为采购编号_________的_________货物的投标提供的投标保证金。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方)对采购编号为_________的投标邀请提供_________(货物名称)和_________服务的投标保证金。_________(开具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或其后继者和其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标的名称: 多媒体教室安装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指定地点。
4.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货物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单位):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3 品牌、厂家、型号、规格、配置: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
1.4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交货要求
3.1 交货期: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3.4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参数、性能要求、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全新、完整、未经使用的货物。
4. 履约保证金
4.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质量保证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2本项目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5.3 如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及时处理。
5.4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与该货物相关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合同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5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处理解决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并承担一切费用,所有非故意性损坏以及正常使用范围内造成的损坏均要免费维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乙方也要积极帮助采购人修理,并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和服务。
5.6 超过质量保证期的货物,乙方提供终生维修、保养服务,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5.7 乙方随时优惠提供备品备件,优惠提供产品更新、改造服务。
5.8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不一致时,甲方可以在报经南宁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数量提供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数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6.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1.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要求。
8.2 乙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8.3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9.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9.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保修单据、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9.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9.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9.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10. 调试和验收
10.1 乙方将货物运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对外观、说明书符合要求的,给予签收;对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不予签收,可立即要求退换,乙方不得拒绝和延误。
10.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0.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0.4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
10.5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合同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1.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1.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逾期超过本合同约定交货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2.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2.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2.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2.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3. 诉讼
13.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4.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4.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投标报价表;
(5)投标产品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6)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7)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4.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一份,二份由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送代理机构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竞标人):
根据_________园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服务名称:
1.2负责围墙内主楼公共区域(包含楼道、卫生间等)的日常清洁、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大门出入口的保安定岗及区域内巡查等。具体包括:
1.办公楼1-6层各办公室室外部位、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一楼大厅、电梯的清洁;
2.围墙内公共区域路面、停车场和相关设施的保洁,以及绿化养护;
3.大门出入口24小时保安定岗服务;
4.清洁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5.负责办公楼水电设施(含电梯)维护服务;
6.区域内保安巡查服务等;
7.电梯定期年检。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履约保证金
4.1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服务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持验收合格证明和银行转账单向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提出退付申请,将在核对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5.产权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技术资料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验收
7.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招标人服务进行评价合格后,支付50%进度款,剩余款项待合同期满后支付;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合法含税发票。
9.售后服务要求
9.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2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竞标人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量保证金。)
9.3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在服务期到期后10日内对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使用清单及相关其他物业管理材料移交手续。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竞标人澄清函。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 (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采购项目品牌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 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
交货地点: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 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 采招办和 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附件
附件一谈判邀请函
经研究决定,就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的厂(商)家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
----fddpage----
2.采购项目容: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以上设备生产、销售或代理能力的,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4.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到 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谈判文件和投标书。本标书售价 元(如需邮寄另加 元),售后不退。
5.技术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以传真方式于 月 日 时前传至采购人或采购中心。
6.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公司简介、近二年的业绩及其它资料。
7.谈判时间:
8.谈判地点:
9.投标方应于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标一 元整、标二 元整、标三 元整。
附件二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是 ,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谈判货物一览表》。
2.投标方要求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对所供货物有维护能力,有相当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商)家。
3.投标方所提供的货物须为全新、原装,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并符合《谈判货物一览表》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
4.投标方须提供至少一年的质量保证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
5.投标方须提供制造厂家、技术资料、合格证等书面资料。
6.合同的签订:成交单位凭《成交通知书》与 签订合同。
7.交货时间:标一、标二为 年 月 日前,标三为 年 月 日前。
8.交货地点: 。
9.验收:由 组织人员验收。
10.特殊条款(货款结算方式):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附件三谈判货物一览表
标一: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套)备注
标二: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标三:
序号采购项目规格及技术参数数量(副)备注
附件四投标方须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2.1采购方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 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方系指向采购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货物系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3.合格的投标方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报价
5.1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货物价款、途中运输搬运费、(标一、标三另含安装费、划线费、土建施工费、材料费、配件费)税费等费用。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报价。须由中标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5.2投标方必须按《招标货物一览表》一一报价,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并可在谈判中进行修正。
5.3投标方应在投标书的《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作为谈判第一次报价的依据。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在确认投标货物技术指标等满足采购人要求后,再由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最终最低报价。
6.投标文件的组成
6.1投标书
6.2谈判一览表
6.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含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
6.6工程业绩表
6.7产品设备的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
6.8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6.9售后服务的内容、措施和承诺
6.10其他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方资格的证明文件
7.1投标方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8.投标保证金
8.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8.2投标方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向招标方提供足额投标保证金。
8.3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保函或支票、汇票形式提交。
8.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5若发现有意串标者,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6未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
8.7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8.8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日内退还(不计息)。
9.投标有效期
9.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30天。
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0.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公章。
10.2投标书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时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1.1谈判地点即为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采购方在谈判仪式开始前,即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1.2谈判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采购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1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
12.1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
12.2投标文件未密封;封面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
12.3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2.4逾期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提供投标保证金。
12.5谈判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13.开标仪式中,向投标方宣布开标、评标办法。
附件五投标书
致: 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方 以 (提供形式)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元。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支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即 (大写)。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30个工作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
投标方(公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使用方)
乙方:_________(供货方)
签证方: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经过询价_________采购,确定_________为标项_________中标单位,乙方、甲方、签证方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__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前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等见清单)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四条售后服务
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各使用单位当场负责验收。
2.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_________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与质量保证金
1.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货物总价的_________%,同时,乙方需交纳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交入签证方帐户,货物送达验收合格_________个月后,如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签证方退还乙方。
2.如甲方为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如甲方为非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签证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会计核算中心发起支付。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逾期_____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签证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签证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签证方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叁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执_________份。
3.相关询价文件、报价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签证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表编号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时 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 价(元)金 额
1
2
3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地点:柳州市市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完毕并运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质量保质期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在提交请款申请同时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执副本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一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验证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二
供方: 编 号:局-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文三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
(2)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标的名称: 多媒体教室安装
2.合同标的及金额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签订后十天内指定地点。
4.付款: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
为需要印刷的_________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刷单位”)。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
包括指定信封印刷品。
三、定点印刷产品的价格
(一)指定信封印刷品价格表,见附件一;
(二)常用纸张的实际进价及最高限价(注:实际进价可随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见附件二。
四、定点印刷时间
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五、定点印刷方法
由印刷单位在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中自行选择。选择乙方时由双方签订“定点印刷合同单”(一式四份),明确印刷的具体要求和印刷费用等,乙方提供免费接印、送样、送货等一条龙上门服务。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刷单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结算,由印刷单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本岛外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七、质量保证
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刷单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八、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
(三)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四)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五)根据印刷单位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六)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印刷单位特殊用纸的价格在实际执行中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将随同统计报表报甲方备案。
(八)按季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业务统计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并如实按季上报《_________季常用纸张实际进价表》
(九)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九、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刷单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刷计价方式和规定标准计价的;
(3)在定点印刷期间,有弄虚作假、多计费用、以次充好等违规行为的;
(4)为非定点印刷企业代开印刷发票的;
(5)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或将承接的印刷业务转包的;
(6)未履行印刷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刷单位有效投诉的;
(7)未履行《投标人承诺书》中的其他承诺的。
(三)乙方有违反本条第二款2、3、4项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甲方记录在案并收取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协议期内第二次查实的,发函通报并收取4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第三次查实的,甲方有权没收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同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协议期内被查实二次以上或同时违反多款内容的,甲方并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理,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定点印刷招投标活动。
十、诉讼
(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玉林市。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报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执行。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授权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需方:____________部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供货时间
1. 货物名称:________救灾专用单帐篷。
2. 数量:____________顶。
3. 价格:货物单价:_____元;货物总价:____万元;装运费:____万元;合同总价:___万元(货物总价+装运费)。
4. 供货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后__天。
5. 产品编号:本批帐篷的编号为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见合同附件。
三、交货地点、方式由乙方送货到_________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如因救灾需要,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但不增减装运费。
四、装运费由乙方向承运单位支付。
五、包装要求见合同附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和方法
1. 验收标准:见合同附件。
2. 方法:
(1)首件检验、封存。在签订合同后__日内,乙方提供首件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专业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封存。首件检验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乙方不得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2)最终验收。在产品全部交货后,如需运抵指定仓库,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验收。如需运往指定灾区的,由甲方和其指定的专业检验部门在乙方生产场地对货物进行检验。
A. 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
B. 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C.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D.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 首件产品检验合格后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按合同总价的___支付预付款(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2. 全部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时间以银行票据为准)。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或退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
4. 乙方逾期交货的,逾期__天内(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的违约金;逾期__天至__天(含第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___的违约金;……
5. 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 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要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发货,并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8.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 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分送财政等部门各留存一份。
需方(甲方):_________(公章) 供方(乙方):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订
合 同 附 件
(技术标准)
1. 规格:
1.1底面积:长×宽 4m×3m=12m2
1.2檐高:1.6m
1.3脊高:3m
2. 样式:
2.1两坡起脊直立墙。
2.2山墙上开门2个,净尺寸为:宽×高0.8m×1.8m
2.3直立墙开窗口共4个(每面两个对称),洞口尺寸各为宽×高0.6m×0.5m
2.4门窗均有帘,窗帘两侧加拉链和尼龙搭扣(尺寸略大于洞口)以保证关上时的密封性及开启方便性。
2.5两侧直立墙均可形成一个遮阳篷,如不宜支起时,亦应可以卷起,以利通风。其放下时和山墙的连接应保证密封性良好。
3. 骨架:
3.1 主体为Ψ22×1.5或Ψ25×1.5高频焊接喷涂钢管。
3.2框架式各部分采用插接式并用鱼尾声螺丝紧固。做防锈喷塑处理。
3.3骨架设计要求稳定牢固,有底杆,门侧杆及门上横杆,以保证门和面料连接的牢固性。
4. 面料及其他:
4.1面料为天蓝色阻燃防水涂层化纤帆布,单位面积不低于500g/m2,成品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下列要求:
A. 断裂强力(N/5cm)≥经向20__,纬向1500
B. 静水压(mmH2O) ≥20__
C. 阻燃:损毁长度≤150mm
D. 续燃时间≤5s
E. 阻燃时间≤5s
4.2帐篷底铺4×3m尼龙或涤纶PVC涂层防水布,单位面积不低于400g/m2,四周(含四角)不少于8个与帐身连接的固定搭扣。
5. 包装:
5.1篷布、骨架、地毯内层各用同帐篷外层面料布包装。
5.2外层各用五夹层纸板箱包装并印字。
5.3工具等用同帐篷外层面料布包装后,与篷布包共放一处。
5.4外包装上,根据包装大小,印制“救灾帐篷”及个数、毛重、净重、包装尺寸、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生产等字样。
6. 外固定:
6.1 为保证帐篷的稳定性,在支立起来后,外围应均匀设立拉纤绳8根,绳系为Ψ12锦纶绳,强力不低于10KN。用4根40×40mm三角桩,净长度不少于 450mm,在顶部焊圈;4根Ψ18圆头桩,净长度不少于400mm,与拉纤绳连接。篷布下沿铆篷圈12个,用Ψ12钩桩12个,长度为300mm,通过铁圈插入地下,将篷布与骨架及地面连接并固定。
7. 印字:
7.1在帐篷顶坡上,两面印有“救灾专用”字样,字体为平头黑体字,白色,每字的尺寸为340mm×340mm。字排列均匀印在顶坡中央。右下角萤?监制”字样,字体为平头黑体字,白色,每字高150mm,宽120mm。
7.2在帐篷门两侧萤?救灾”两字,字体700mm×700mm,平头黑体字,距地650mm为字底尺寸。
7.3两侧直立墙右下角适当位置,在长550mm×高400mm的范围内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字体为平头黑体字,白色,均匀排列。
8. 技术要求:
8.1制作工艺采用缝纫做工并刷胶或热合成形,以保证不漏雨。
8.2 缝纫要求:分别用29×3(拼接处)和29×6(钉带袢处)涤纶缝纫线(标准见GB6836—1986)缝纫,缝制针码:9—13针/30mm(指明 线)。缝制应规整,针码均匀,不得有开线、断线。起止线重缝3—4道线,断线接头处重缝20—30mm。幅面拼接相搭25—30mm,缝三道缝纫线。
允 许缺陷:a.跳针:50mm内允许跳1针;b.污渍:直径不大于20mm限3处,直径小于6mm不计,但不得密集;c.断线:重针、补缝处或“十”字交叉处允许断1针,限5处;d.残留针眼:非缝制部位不得有针眼,缝制部位修复时残留针眼长度不大于100mm,每面限4处;e. 出套返线:不得超过布基平面,长度不超过100mm,每面限4处。
8.3 面料与构架的连接,应采用尼龙搭扣(见后图),每个搭扣宽度不少于40mm,扣合强力不少于3430N/cm2,接开强力≥1320N/cm。保证连接的 牢固性和拆搭的快捷方便。构架与篷布的连接处(包括缝铆篷圈环处)要求有垫布,垫布缝纫强度达到布面强度70%以上。
8.4在篷布上与拉纤绳部位对应处缝出长100mm的铆篷圈环,将篷圈与篷环铆紧,接结要求牢固,铆后不得转动。
8.5帐篷所有焊接处应手感沉没,无毛刺,牢固无击穿现象。
8.6面料的接地处应有培土安全帽,宽度为25cm。
8.7整体屋架外观进行喷塑处理,颜色为白色,色相均匀,光洁,不得有锈斑和漆膜脱落等缺陷。
8.8屋架安装完成后,整体强度要求可靠,能抵抗6级大风的冲击。
9. 配安装说明:
附:一、技术图纸(略)
二、引用标准
救灾专用帐篷技术引用标准
1. GB/T 39231―1997织物性能断裂阻力和断裂的测定条样法
2. GB/T 4669—1997机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3. GB/T 4744—1984纺织织物抗渗海洋污染性测定静水压试验法
4. GB/T 5455—1997燃烧性能试验垂直法
5. GB/T 3820—1998纺织品和纺织制品厚度的测定
6. FZ65002—1995特种工业用绳带物理机械性能试验方法
7.FZ66303—1995特种工业用锦丝绳、涤丝绳、锦棉绳、涤丝套绳、双层涤丝绳
供方: 编 号:局- 需方: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通过 管理办公室 年 月 日所发的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供方)为本项目 采购的报价,甲乙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一、采购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订日期:
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成交人提交的货物明细及报价表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2、政府采购计划通知书;
3、本合同补充协议及有关补充资料。
三、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货物明细及报价表。
四、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五、验收标准及方法由供需双方约定:按双方约定的。
六、付款条件由供需双方约定:工程完成后将材料送采购办办理付款相关手续(每个月结束后十天内办理)。
七、违约责任由供需双方约定:供方需要按时完成工程,逾期没有完成的,供方向需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桂林仲裁机构仲裁及向桂林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两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合同编号:
供货商:
采购单位: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循“关于做好第3期全省计算机、打印机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招标编号:zzcg20__a-gk-004)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的相关规定和采购〔20__〕6号“关于做好20__年第3期计算机、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承诺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来源构成为:
预算内();预算外();自筹()。
付款方式为:会计核算中心支付()。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计算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注: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购买的数量确定不同的协议价格。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0万元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协议供货总价=数量×基准价(1-根据购买数量的适用优惠率)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 )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 ()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 ()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 )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供货商于年月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 装箱单;
3. 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采购中心反映;
(4)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5)提请仲裁;
(6)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需方凭《______县协议采购(计算机)发货通知单和验收结算付款书》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通知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通知单》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2)______省 年 季度 年 季度计算机协议供货(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和“______市计算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4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招投标中心各1联,由供货商每月在结算时统一向采购中心汇总上报。
(4)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5)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以及财务部门章) 供货商(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订日期:年 月 日
采购人:
中标供应商:
目 录
一、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二、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9、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南宁市政府采购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 采购内容
1.1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报价表
1.2 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中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详见投标报价表)
3.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 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5. 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 技术资料
6.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 验收
7.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 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 合同款支付
8.1 付款方式:
8.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财政局提交《南宁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证明和资金支付申请表》等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宁市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8.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延期支付合同款。
9. 售后服务要求
9.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9.2 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9.3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 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供应商澄清函。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中标人)
甲方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项目编号:),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项目清单
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 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
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3. 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5.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期
5.1.1.交货期:
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
交货联系人: 电话
测试验收
5.2.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
5.2.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2.3.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 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
6.2. 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6.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
6.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
6.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
6.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时支付余下%质保金。
8. 保密条款
8.1. 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8.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
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9.3. 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0. 索赔
10.1.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根据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或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10.1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2. 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能交货,除了按11.2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赔偿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1.6.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2. 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2.2.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3.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交由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邵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14.2.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4.3. 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附件2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
14.4. 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_____》,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_____》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_____》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相关法律有关条文处理。
二、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单价(元) 合计(元) 中标总价格(大写):
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供应商):
需方(采购人):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项目、政府采购协议承诺书、“关于吉安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签订此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品目、型号、数量、时间及金额
货物名称 型号 配置 采购时间 单价 数量 小计
合计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二、保修期:依据吉安市级供货协议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条款。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四、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验收标准:
1、装箱单;
2、供方保证一次合格率在于98%(百分之九十八)。出异议时间:
五、付款方式和期限:
供方开户名称:
帐号:
六、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5%的经济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从供需双方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或投诉到永新县政府采购办,或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需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本合同为供应商与政府单位买卖合同,一式三份,供方需方各执一份,永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执一份。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验证方(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_________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市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___小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___小时。
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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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xx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余款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1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 应 商(乙方) 项目名称和编号: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序号产品名称商标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位单 价
(元)金 额
(元)
1
2
3
…
N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 ¥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地点:柳州市市区内用户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
第七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
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
第八条付款方式和保证金
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2、资金性质; 财政性资金 。
3、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安装完毕并运行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按程序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在质量保质期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按程序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乙方在提交请款申请同时开具发票给甲方。
第九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十一条、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 3‰ 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 5% 。
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4、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柳州市财政局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2、乙方提供的采购投标(或应答)文件;
3、投标承诺书;
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执副本一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副本一份。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柳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单位地址: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采购合同频道小编为大家提供范文《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更多内容欢迎访问。 甲方(采购单位):__ ,_电话:_ 乙方(供货单位):__ ,_电话:_ 甲乙双方根据___年____月____日政府采购中心第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元) 合计(大写) 配送物品: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 ;交付地点: 。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第四条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报告
2、结算方式:_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监督和管理
1、合同订立后,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送其备案。
2、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将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条_无效合同 甲乙双方如因违反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宣告合同无效的,一切责任概由过错方自行承担。
返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型号 _________数量 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元),中标总价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__________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采购编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一、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二、 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保密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签定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日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