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人身损害上诉状(推荐3篇)

劳务人身损害上诉状(精选3篇)

劳务人身损害上诉状 篇1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钢筋工)

工程名称:劳务发包人:

劳务承包人:邵士飞

钢筋工劳务承包合同

劳务作业发包人:高淳建安公司高淳监狱监区改扩建项目第七标段项目部劳务作业承包人:邵士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承包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高淳监狱监区改扩建项目第七标段,本标段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其中备勤楼建筑面积5826.9平方米,五层;门卫室一层,建筑面积71.31平方米;标准运动场一片,图纸尚在设计中;监区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挡土墙压顶等。

工程地点:高淳区花山区建筑面积:5898.21㎡(暂定)劳务分包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含设计变更)内全部钢筋加工、绑扎、焊接、安装,二次结构植筋等工作

劳务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备机械设备进(退)场装卸车,本工种所有材料进场后的验收、卸货、分类堆放、标识,配合原材取样送检;钢筋图纸翻样;断料成型;盘园钢筋调直;柱钢筋接头电渣焊,水平钢筋焊接接头或套管接头的制作安装、配合取样送检;场内水平、垂直运输;主体、二次、砌体加固筋、屋面及楼地面内的钢筋绑扎;垫保护层、马凳;垃圾清洗,钢筋整修维护;监理等部门验收完毕、砼浇捣期间的看护;余料回收等本工程与钢筋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质量自检整改,配合相关部门的质量检查、验收等工作。钢筋加工场地、楼层工作面因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每天清理。工地生产、生活等所需临时设施的建设用工、施工现场日常环境卫生(省文明工地标准)及迎接主管部门检查临时清理准备用工由劳务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自带全部钢筋加工机械和工具,如:调直机、弯曲机、切断机、电(渣)焊机、钢筋钩等。承包人自带辅材有:电焊条、钢筋保护块、钢筋间马凳、绑扎钢筋用镀锌铁丝、植筋所需电锤、钻头、吹气工具及植筋用胶等。

施工现场劳务作业人数:30人以上,并需根据进度要求及时调整人员数量,保证工程整体进度的要求。

2、合同价款

2.1终结算建筑面积按现行20_版《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固定综合单

本工程钢筋集中在备勤楼加工,除备勤楼外的其他建筑物所产生的水平、垂直运输费用:按每平方米元/平方米计,合计:元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增加,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单价继续施工,特殊类型项目单价另行协商。

2.2点工工资标准:男小工130元/天,女小工100元/天,大工220元/天。

2.3劳务承包人委派的劳务结算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100天

4、质量、安全标准

工程质量:按高淳监狱监区改扩建项目第七标段工程施工图纸,国标11G101-(1~3)图集、国家及江苏省现行的相关工程质量施工验收标准等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等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省级文明工地。

安全管理约定:○1人员要求:施工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0岁,有心脏病、高血压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场。乙方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每天不少于8小时,监管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2安全设施要求:安全带、安全帽、要严格按标准方法使用。所使用的临时脚手必须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在没得到专职安全员批准前不得擅自拆除。○4施工现○

场机械设备非专职人员不得操作。○5安全技术要求:每天上工前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接授交底人签收确认。对专职安全员每天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必须经过专职安全员验收确认方可进行施工。○6安全责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教育工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7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提供免费住宿,但不承担在住宿内意外伤亡的责任;如劳务承包人不愿住工地宿舍,自行上下班,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劳务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施工人员

5.1劳务发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项目负责人;

5.2劳务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施工人员为,职务:劳务负责人;

5.3劳务承包人组成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不少于75%。

6、材料、设备、机具供应

6.1钢材由发包方提供,承包方应提前20日申报材料计划。钢筋损耗为1%,超出部分按市场价退还给发包方,大于50cm的剩余钢筋必须使用到工程中,且不得任意切断。如有发现上述情况则加倍返还给发包方。

6.2劳务发包人向劳务承包人只提供大型设备,仅指垂直运输、双轮推车、楼层配电箱,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因劳务承包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发生丢失、损坏,劳务承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6.3施工中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及辅材由承包人自行提供。承包人所提供的机械设备或工具必须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材料必须确保质量,不得以次充好,敷衍发包人,或对发包人带来不良影响,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发包人将改为自购,费用从承包人结算款中扣除。

7、担保

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劳务发包人要求劳务承包人供以下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如劳务承包人违约后,劳务发包人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8、合同价款的支付

劳务承包人与劳务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中间支付:每月5日前支付劳务承包人上月实际出勤工人的生活费用,按50元/人/天支付。发包人现场有专人负责承包人的考勤记录,并根据承包人实际出勤工日数支付生活费。劳务承包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出勤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由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给承包人备查,否则生活费不予支付。

(2)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70%,20_年春节前付至全部工程劳务价款的95%,余5%保修款在工程交付后满一年时付清。为有效杜绝劳资纠纷,劳务承包人还必须提供本工程全部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本人签字的总工资表给承包人备查,否则工资款费不予支付。

9、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承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含中间施工进度节点),每延误一日,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当第二次延误出现时,劳务发包人可直接安排工人加入劳务承包人施工,劳务发包人所安排的工人工资按500元/工日计算,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同时向劳务发包人支付5000元/日的违约金。

(2)劳务承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一次验收不通过,劳务承包人应劳务发包人支付10000元/次违约金,二次验收不通过,劳

务承包人应劳务发包人支付20000元/次违约金。

(3)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劳务承包人应向劳务发包人支付工程总费用10%的违约金,劳务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承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劳务承包人要教育职工服从项目部对宿舍区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职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设备开小灶,第一次发现没收灶具并发出警告,第二次发现则没收灶具并处以1000元/次(点)罚款,第三次发现则没收灶具并处以20_元/次(点)罚款。

(5)进场不戴安全帽、在有防火要求的场所吸烟、随地大小便,每件一次罚款100元。

(6)有打架斗殴的一次罚款1000元。

发生以上行为后由现场负责人当场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在劳务承包人工程费中直接扣除。

劳务承包人违约并被处罚后,劳务发包人要求劳务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时,劳务承包人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0、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壹份;本合同副本叁份,劳务发包人执壹份,劳务承包人执壹份;劳务发包人负责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壹份。

11、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高淳区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

住所:住所: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劳务人身损害上诉状 篇2

原告____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权限:___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电话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地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_______________元;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务关系,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劳动时摔伤手脚,因当时手腕伤重,故对左膝伤情未予重视,后一直带伤工作,遂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许,在劳动时再次摔伤,因疼痛难忍,于_____月_____日入院治疗,并进行手术,同年_____月_____日出院,住院_____天。后经司法机构鉴定构_____级伤残,并鉴定误工损失_____天,护理期_____天,营养期_____天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及相关统计数据计算标准,原告损失共计_____元,因原告年老体弱,加之受伤后,被告未安排其治疗和休息,令带病工作,终致原告受伤,故原告本身无明显过错,被告过错明显,应对原告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协商无果,特诉至贵院,请判如诉请。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人身损害上诉状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总则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_________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_________至_________周岁,并具有_________毕业文化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工资和其他待遇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_____________;人数__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碛凶钌 天有薪年假。

第四条劳保福利待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保险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劳务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面试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证明书;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教育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2.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_________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劳务人员的责任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员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4)怀孕;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3.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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