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通用32篇)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___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1、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 ) 甲方需要接受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岗位, 人,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岗位, 人,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证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甲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聘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工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依法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于3个工作日内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每月 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 、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 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出现下列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 ) 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2) 甲方因员工生病或请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2.对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六、费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按每人每月 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将2项中( )、(2)款规定的费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东莞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 个月的按 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工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p align="right">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p align="right">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p align="right">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二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劳务费用的构成:
( )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 )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五、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五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十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调整、或者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政策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20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
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地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地址: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根据甲方要求,甲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方式。
第二条 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必须做到随时满足甲方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的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安全卫生标准、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并报甲方审定后执行。
第四条 服务内容
(一)派遣人数: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派遣 名劳务派遣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工作地点:
(三)工作内容及:
(三)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的要求: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调度和安排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并根据自身需要安排或调整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场所等;
(二)甲方协助乙方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四)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
(五)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各种突发情
(六)除本合同约定的劳务费用外,甲方不承担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其他任何费用;
(七)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劳动用工相关连带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三)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等相关手续;
(四)为劳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负责按时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及按时缴纳其相关社会保险,工资发放单及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按月交甲方备查;
(五)乙方应对每位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家族遗传疾病或其它隐性疾病的不得向甲方派遣,如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因此突发疾病致其死亡或伤残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七)乙方派遣到甲方的所有员工,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调换、调动;
(八)乙方有权对甲方劳务派遣服务区域存在的隐患提出合理的书面整改意见。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及时整改,乙方需留给甲方一定的整改时间,整改时间一般为15天、在整改时间内劳务派遣服务区域隐患由乙方重点清洁。因甲方未能按双方商议的整改时间采取相应措施,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甲方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处理;
(九)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做好服务,取得服务费用。
第七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乙方管理费用:每人 元/月;
(二)服务费: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为 元。(大写: );此费用包含乙方派遣人员的劳务费、福利及其社保费、劳务费用代开发票产生的税金;
(三)遇国家法定节日需要安排正常上班的,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上班人员的加班工资。
(四)费用的结算方式、支付时间: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应当于次月的 5号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正式的劳务费发票及各项费用结算明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劳务发票及费用结算明细后 10日内将本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以转帐的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贰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
止。在协议期内,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务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未尽事项进行增项;
(二)可以视甲方服务情况增减劳务派遣人员,同时增减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单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的,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合同期限内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四)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派遣服务内容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月劳务派遣服务费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合同总额【合同期限内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
(五)甲方逾期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须向乙方支付每日5.0‰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指派劳务派遣人员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劳务派遣服务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因过失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负责承担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70%,甲方承担30%的责任。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因故意或失职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100%。
第十条 合同的续签、终止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果当事人一方欲续签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有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按实际天数支付相应费用,双方当事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及时修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其他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劳务人员应严格履行甲方相关制度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派遣所有的劳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管理;
(二)工伤事故的处理:
1.乙方须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工伤保险金;
2.在履行劳务过程中,劳务派遣人员如发生伤亡事故:
(1)若乙方未代缴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负责进行解决,甲方给予配合;
(2)若乙方已代缴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工伤法律法规规定,有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甲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乙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劳务派遣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及工作时间以外造成伤、残、亡,所发生的费用由劳务派遣人员本人及家属承担,乙方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四)在履行劳务过程中,甲方如与劳务人员发生争议和纠纷,由乙方负责进行调解。
第十三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XX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调整、或者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政策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20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
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邮编
实 际 经 营 地 邮编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部门 联系人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乙方:某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某某
邮编: 邮编:某某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调整、或者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政策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 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 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
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 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 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 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 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地点及工程内容
1、派遣工程名称:
2、派遣地点:
3、工程劳务金额:
4、工程内容:
三、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甲方要求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身心健全; 有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并持有岗位合格证书 。
(二)乙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乙方不能随意更换,若需更换人员需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相应人员。
四、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甲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甲方每月 日前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支付到乙方帐户,由乙方支付劳务工资。甲方将劳务工资支付于乙方后,若乙方未支付相应的劳务人员折工资由此产
生的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乙方在结算时需附相应的结算清单。
五、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甲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甲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乙方负责确保劳务费用按时发放,如出现劳务费用未支付引起纠纷事宜,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四)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
(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五)甲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六)甲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七)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4、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七、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乙方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 方: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现就有关问题签订以下协议:
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派遣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作为派遣人员,乙方根据需要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
一、派遣人员的招录、数量及派遣期限
派遣人员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乙方推荐。甲方派遣的人员,最终由乙方决定是否选用。
派遣的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册表》及派遣期限,并签字、盖章备案;被派遣的人员进行变更时,填写相应的《劳务派遣人员增(减)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二、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及工作地点
派遣人员在乙方 岗位工作。乙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派遣人员协商一致变更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岗位由乙方安排,岗位职责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经确定的派遣岗位应在乙方单位内公示。
派遣人员工作地点为 (市/县)。乙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在上述区域内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
派遣人员数量由乙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五、费用的支付
(一)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含:
1、如乙方用工所需人员由甲方提供的,办理招聘工作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由乙方承担;
2、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派遣人员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按照同工同酬的分配方案执行。劳务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派遣期不满一月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按月支付给派遣人员。
乙方于每月 日前将劳务报酬明细单、社会保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交给甲方,由甲方审核后发放。甲方应自收到乙方拨付的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后,三个工作日将劳务报酬转到派遣人员的工资帐户上。
2、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为 元/人/月。乙方于每月的前 日内将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六、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派遣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的种类及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执行的标准以双方确认的《员工名册表》的记录为准。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甲方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代扣代缴。
七、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2、乙方不履行协议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甲方承诺其签署本协议具有合法性,并依法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5、教育、督导在乙方从事工作的甲方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领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6、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到乙方工作。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7、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应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了解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遵纪情况,当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
9、甲方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已不适应在乙方工作的,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待遇由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
2、安排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调换甲方派遣人员工种、岗位;监督、检查、考核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3、如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书面通知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甲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如甲方的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前三十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书面通知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并由乙方按规定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经济补偿金。甲方经核实无误后也同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5、确定和调整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6、乙方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代替甲方与派遣人员(甲方员工)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甲方。在《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甲方不得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的派遣人员另行派遣到乙方之外的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征得乙方同意;《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甲、乙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终止时,《培训服务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赔偿事宜。
7、因派遣人员过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派遣人员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甲方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非因工伤亡、或因工伤残、死亡,其待遇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对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义务。
10、为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乙方按国家规定所执行的工时制度。劳动部门批准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时制度的,乙方应告知派遣人员。
12、派遣人员应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13、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劳务费用。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到期后,乙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人员,则视为协议期限顺延到无派遣人员止。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派遣人员的工资、社保费用没有及时、足额到帐等相关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追偿。
(二)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义务,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务费用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三)乙方依照《民法典》规定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员,甲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被乙方退回甲方的派遣人员,符合《民法典》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由乙方按规定向派遣人员或经由甲方向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劳动争议的处理及其他
(一)乙方与甲方派遣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有关的劳动争议和纠纷,由甲方与派遣人员之间协商解决,乙方协助。有关本《劳务派遣协议》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_____)为一方
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________________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名称(用人单位): ____________人才资源开发(上海)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实际居住地(文书送达地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与固定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将共同尊守本合同所列各条款之约定。
第一条 甲方作为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用人需求依法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合同所指用工单位是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提供劳动岗位,并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 乙方也称派遣员工,是经用工单位选择和确认,并决定与之建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犯罪和违纪违规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法定劳动者。(本条款亦将作为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录用条件)
第四条 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对用工单位和甲方提供的工作条件、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费用报销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及《员工奖惩制度》等)、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状况及工资福利待遇等内容均已经知晓,且无任何异议、歧义与误解。同时乙方愿意承担因执行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第五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
5.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将乙方派往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任何用工单位,从事由用工单位安排的岗位工作。
5.2、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管理需要或者用工单位要求,随时将乙方从用工单位撤回,并重新按排乙方到其他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用工单位上班,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
5.3、乙方知晓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是执行 。用工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A、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作制;
C、 综合工时制;
5.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工作地点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实际生产经营地、分公司、子公司、驻国内其他省市或者国外的办事处、营业门店、营业柜台、临时办公点、项目地、合资或者合作单位所在地、关联企业单位所在地等所有属于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和办公的地点。乙方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通知后,如未到或者拒绝到甲方和用工单位指定地点上班或者参加面试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起共计____________个月。
第七条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和用工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操作规程等,忠于职守、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服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管理与工作安排。
第八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用工单位或者甲方若对乙方进行岗位职责、职业道德、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专业技术技能等培训的,乙方均应当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勤,否则乙方缺勤行为将被作为旷工处理。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岗位职责与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布置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履行劳动的义务。
第十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技能,业绩考核、培训考试结果等情况,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及工资福利待遇。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通知后到指定的用工单位或者工作岗位上班。如乙方在收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通知后未到或者拒绝到新用工单位或者工作岗位上班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 乙方的工资与待遇:
11.1、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是执行标准。
A、标准工资 乙方每月工资数是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B、计件工资
乙方有权在收到当月工资后一个月内,就当月工资总额和明细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异议后立即进行核查,如发现确有漏发或者少发情况的,应当在次月支付乙方工资时予以补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实际支付给乙方的工资应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在病假期间和加班加点期间的工资计算基数均将以本条约定的每月工资数为标准。乙方在事假、旷工及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未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工资。乙方每月应得工资数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11.2、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获得工资的前提条件是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所聘岗位规定的工作内容或者甲方和用工单位布置的其他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在事假、旷工、参与罢工、消极怠工、擅自离岗、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所聘岗位工作内容无关活动期间以及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未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无需支付乙方任何工资。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本条约定不予支付乙方工资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11.3、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考勤记录仅作为乙方进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的时间记录,将不作为用工单位或者甲方支付乙方工资的依据。若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乙方均应当填写书面加班申请,并经用工单位或者甲方的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总裁等人员)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若乙方未履行加班加点申请审批手续而擅自滞留工作场所或者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工单位和甲方均将不予认可乙方擅自滞留工作场所与加班加点行为的有效性,也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加班加点工资。乙方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根据本约定不予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合理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均将无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可以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条件: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本合同。
二、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中乙方如有第(2)项至(24)项情形之一的,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另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试用期内累计缺勤时间达 日及以上(含病假和事假)、绩效考核和培训考试不合格、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布置的生产或工作任务、弄虚作假欺骗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对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隐瞒事实真相的、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则的、未能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提交全部办理社会保险或者住房公积金所需个人资料的、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过或者正存在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等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规定的试用期录用条件;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违反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及政府行政部门等处以限制人身自由的;
累计旷工达三天(包含三天)及以上的;
擅自离岗或者离职的时间达五天及以上的;
因个人原因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达人民币贰仟元及以上的(含贰仟元);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弄虚作假欺骗甲方与用工单位或者对甲方与用工单位隐瞒事实真相的;
非法侵占甲方或、用工单位以及其它员工的财物的;
未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书面允许擅自将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财物带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或者办公场所的(本条所指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生产资料、生产工具、办公用品、考勤卡或者考勤记录正本和复印件、各类合同与协议书正本或者复印件等所有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或者资料)
盗窃、偷窃、破坏及损毁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财物及其他员工个人财物的;
探听或者泄露其他员工工资待遇或者个人信息资料的;
未经用工单位或者甲方书面批准使用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复制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资料和信息的;
有打架、谩骂他人、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殴打他人,吸毒、寻衅滋事、威胁或者侮辱或者诽谤其它员工的、扰乱或者影响甲方与用工单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在工作场所与他人打闹的、性骚扰其它员工或者客户单位和供应商单位的人员、酗酒、赌博、违反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个人信用有不良记录等;
传播、散布及制造虚假和恐怖信息;
擅自向其他员工、单位群发电子邮件且内容涉及侮辱、诽谤甲方、用工单位或者其他员工的;
未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书面允许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在媒体上发表文章且内容涉及甲方、用工单位及其他员工的;(本条所称媒体是指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书籍、图片、照片及互联网络等)
拒绝服从用工单位或者甲方的工作安排;
参与或者组织其他员工进行怠工或者罢工的;
煽动、教唆及放任他人(包括其他员工、第三方人员及乙方亲朋好友)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冲突扰乱或者影响正常生产办公秩序的;
伪造乙方个人或者其他员工或者其他单位或者政府机构的信息、文件、证明材料、印章及签字等;
包庇、纵容其它员工违法违纪违规的;
未经书面批准擅自将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财物、资料等携带出甲方和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
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调查工作不予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接到协助调查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处协助调查的,在调查期间提供虚假陈述、包庇其他员工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与其他员工串通、串供妨碍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调查工作等不予配合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工作的行为。
其他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规定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况。
三、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在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
1、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要求,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者无法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
2、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安排的工作,也不能或者不愿从事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岗位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包括但不限于用工单位被依法取消、破产、乙方在用工单位的部门、岗位、职务发生变化或者被撤消的以及甲方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等情况),同时双方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或者乙方不愿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与甲方进行协商的;
第十四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经甲方、乙方及用工单位三方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如乙方向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提出辞职的,均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工单位与甲方,并应与甲方和用工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包括与用工单位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为乙方办理退工手续和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支付乙方包括辞职当月工资在内的所有离职款项。若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全额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另除了本条款约定的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辞职)的方式外,乙方采取的任何其他解除本合同(辞职)通知方式对于甲方和用工单位均为无效,甲方和用工单位均有权不予认可其有效性。
第十六条 乙方如单方面向用工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即辞职),乙方确认其单方面与用工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务派遣用工关系的行为,亦可作为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意思表示,本合同将自乙方向用工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用工关系(即辞职)申请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当在向用工单位提出辞职后 日内与用工单位和甲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否则甲方可暂缓为乙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支付包括乙方离职当月工资在内的一切法定款项,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其本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
第十七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若甲方与用工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务派遣服务关系,且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甲方亦可以解除本合同或者将乙方派遣到其他与甲方建立劳务派遣服务关系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如接受过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出资培训等特殊福利待遇的,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均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如给用工单位或者其他员工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乙方本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愿意承担因其行为造成甲方的连带责任或者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保密规定,保守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乙方如有泄露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的情况的,将被视为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均将无任何异议。如乙方的泄密行为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正本须经甲方盖章与乙方签字后有效,涂改或者非乙方本人签字的均属于无效行为。
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与用工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时对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进行删除、修改及添加,经修订后的《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即对于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应当严格执行。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
22.1、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认真仔细地阅读过甲方与用工单位的所有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员工手册》、《员工加班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奖惩制度》、《员工聘用及离职管理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员工费用报销制度》、《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说明书》)的内容。乙方确认对于甲方与用工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岗位职责说明书》中所有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歧义及误解,乙方愿意承担因执行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及《岗位职责说明书》的规定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2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和用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社会福利、休息休假、用工单位、用工地点、安全生产及工作岗位是否存在职业危害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一切信息。
22.3、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与甲方和用工单位之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将自愿放弃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就签订本合同前存在的任何劳动争议和纠纷要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乙方也自愿放弃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和不予支付经济补偿,以及不予支付乙方工资的行为与甲方发生劳动争议和纠纷要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条所称的劳动争议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赔偿金、休息休假(含法定年休假)、工作时间、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与终止,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工伤医疗费以及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等所有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的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争议。
22.4、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在本合同中所填写的信息内容均真实、合法及有效。乙方知晓并同意如向甲方提供虚假或者无效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个人信息资料的,均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乙方确认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实际居住地址即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唯一文书送达地址,甲方或者用工单位依该地址寄送(挂号邮寄或快递)给乙方的任何文件资料,凭有关寄件凭证即可视为送达乙方。若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写内容发生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文书送达地址)的,乙方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用工单位,否则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在未收到乙方文书送达地址变更书面通知前,仍可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填写实际居住地址寄送文书资料给乙方,凭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邮寄或者快递凭证即可视为已经送达乙方,乙方理解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乙方理解并同意若由于乙方本人或者乙方同住成年人或者乙方指定代收人等拒绝签收快递和挂号信,导致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寄送给乙方的文书资料未能被乙方实际接收的,该文书资料被退回之日即被视为已送达之日,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出具的或者送达的包括《业绩评估表》、《考核表》、《调岗通知书》、《培训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函》、《上班通知书》等公司文件资料拒绝签收或者签字的将不影响该文件资料内容的生效,乙方愿意承担因拒绝签收或者签字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同时乙方拒绝签收或者签字的行为,将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另乙方对于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行为的有效性、合理性及合法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5、乙方知晓并同意:无论乙方与甲方以何种方式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均应当与甲方和用工单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归还属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一切财物,收回由乙方负责的客户的全部欠款及归还本人拖欠甲方或者用工单位的全部钱款。若乙方未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工作和结清在职期间乙方或者所负责客户拖欠款项的,乙方同意甲方和用工单位可以暂缓支付乙方包括经济补偿、代通金和离职当月工资在内的所有应付款项(乙方辞职的将不享有经济补偿和代通金),直到乙方办理完全部离职交接手续后,甲方和用工单位才将一次性补发相关的离职款项给乙方。若乙方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的行为给甲方和用工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造成乙方自身损失的,乙方愿意自行承担损失。
22.6、乙方知晓并同意:在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若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乙方应在收到用工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派遣用工关系通知后的次日起每个工作日上午九点整到甲方处报到上班,并服从甲方的安排。若乙方逾期未到甲方处报到上班的,应属于是旷工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2.7、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如收到要求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的通知后,应当根据通知要求到其他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若乙方拒绝或者未到甲方安排的用工单位参加面试或者上班的,均将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跟据本合同本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8、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在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后,应禁止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的,乙方在此期间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职业病及疾病等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费用和后果,与甲方无任何关系。如乙方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乙方擅自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然人处上班提供劳动的行为,应属于是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在此郑重声明对于甲方跟据本合同本约定解除本合同和不予支付乙方经济补偿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乙方均将无任何异议。
22.9、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因与用工单位或者甲方发生劳动争议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或者诉讼的,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案件审理期间,用工单位有权立即终止或者解除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并将乙方退回至甲方。
22.10、乙方知晓并同意:用工单位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管理需要,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利委托其他单位或者甲方为乙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乙方确认与受用工单位委托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其他缴费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22.11、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书写内容和签字的笔迹,将作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有文件和材料上乙方的笔迹样本。乙方知晓并同意,凡是任何与乙方笔迹样本不一致的书写内容和签字,应属于是伪造乙方笔迹的行为,其所书写内容和签字也均非乙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属于无效行为,对甲方和用工单位均将不具备任何约束力。同时乙方愿意承担由此给其本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22.12、乙方确认已经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服务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内容。且对于《派遣服务协议书》中涉及到乙方利益的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歧义及误解。
22.13、乙方知晓并同意: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有权对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违纪违规违章行为給予经济性处罚,但是经济性处罚后乙方的实发工资数不得低于本合同履行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三条 除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一方如需对本合同条款做修改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受到对方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违法违规和违背自己意思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 乙方知晓并同意: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对乙方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的,乙方有权在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做出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为之日起一个月日内,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本条约定时间内就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的,且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已经根据变更后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的,即将默认为乙方对于甲方或者用工单位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行为已无任何异议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六条 乙方在此郑重声明: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认真仔细地阅读过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内容的法律含义,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均已无任何异议、误解及歧义,并愿意承担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院)提起劳动仲裁申请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执行。若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相悖的,则应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订时间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将自乙方到甲方或者用工单位报到上班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正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一、专题界定
劳务派遣业务是一种新的使用劳动力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获得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专题针对劳务派遣组织主体资格的确认,劳务派遣三方的权利义务,结合相关法规和案例做了解释和说明。
二、名词解释
1. 劳务派遣 是由具有合法劳务派遣资质的专业劳务服务公司根据用人单位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组织社会劳动力从事各种合法劳动,并帮助其获得劳务报酬和基本社会保障。劳动者是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与派遣机构是雇佣关系,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并接受相关的管理。
2. 劳务派遣企业 是为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多样形式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专门从事劳务派遣活动的新型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劳务派遣组织应该有合法主体资格
【案例】杨先生由于不满公司在劳务派遣中的超强度、超长时间劳动,将劳务派遣方也就是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诉诸法庭。杨先生原本是北京市某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该公司在20xx年后出现了大量的富余人员。20xx年5月底,杨先生被派遣到北京市某电器连锁公司工作。原公司仍保留着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关系,继续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为期两年多的劳务派遣过程中,杨先生的工作并不顺利。该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较多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先后与该公司发生了多次争议,但劳动环境没有丝毫改观。在这种情况下,杨先生申请原公司解决接收公司的这些违法行为,甚至提出回到原公司工作。对于连锁公司的违法行为,原公司并没有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20xx年8月,杨先生不遣接收公司上班,原公司又不予另行安排。僵持之下原公司做出除名的决定。
【评析】据查,原公司根本没有劳务派遣资格。在劳务输出过程中,员工都没有与原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北京20xx年就将劳务派遣机构的资格与申请过程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职业介绍机构开展劳务派遣业务实行专项管理,取得《北京市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证》的,方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申请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资格。
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对于三方的权、责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劳务派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劳务派遣活动的机构应与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劳务派遣机构、员工和接受派遣的用人单位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等等。本案中,原企业在没有派遣资格的情况下派遣员工,并且没有签订派遣协议,是主体不合法,程序不合法,必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案例2 派遣单位双方各应对员工承担什么义务?
【案例】20xx年2月,明子经上海某劳务派遣公司w的推荐,到某美国公司上海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担任部门主管,与w公司签订了期限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明子每月工资5000元,由代表处按月支付。如代表处通知w公司解聘明子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同时明子又与代表处签订了期限相同的工作合同,约定每月税前工资2万元。
20xx年11月11日代表处因结构调整,通知明子自即日起解除工作关系。明子在解除工作同时领取了替代通知期的一个月工资和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他要求代表处按季度考核办
法支付考核奖16700元时,遭到了代表处的拒绝。20xx年12月底明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w公司支付季度考核奖金。w公司认为,双方的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已经进行了明确约定,代表处也按约履行了合同,明子再要求w公司支付该奖金没有依据。
【评析】 派遣单位、受遣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标准的劳动关系,而受遣单位与员工之间上海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特殊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对员工承担的义务中,有三个方面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最低工资、工作时间和劳动保护;其他的权利义务可以由双方来约定,比如工资报酬、保密义务。
至于考核奖,员工与派遣公司没有约定,而代表处有个考核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代表处所有员工,如果按该办法规定明子应该得到,那代表处不发是不对的。就考核奖发生争议的,员工应该向代表处要。双方发生争议的也是按劳动争议处理,先去申请仲裁。最后,派遣公司与员工约定如果代表处辞退员工了,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也终止,该条款是不合法的,否则可能导致受遣单位和派遣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只是该案例中员工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
案例3 员工应对哪个单位承担相应义务?
【案例】劳务派遣公司a按实际用人单位b的要求招聘劳动者甲,并与甲签订了五年期的服务期协议,约定将甲派往实际用人单位b公司培训半年,培训合格的直接留在b公司工作。工作一年后,甲认为b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向a公司提出换家公司。a公司非常为难,因为甲是特殊技术工人,除了b公司以外,没有哪家公司需要甲。而甲又不愿意在b公司工作,并提出自己的服务期协议是与a签订的而不是与b签订的,他对b公司没有服务期的义务。a公司要求甲履行服务期协议,到b公司去上班,甲执意不从,并且天天到a公司上班,并称自己在履行服务期协议,弄得a公司哭笑不得。甲应向哪个单位履行服务期的义务?遇到这类纠纷,a公司和b公司应该如何解决?
【评析】专家认为:甲应向a公司履行服务期的义务,因为他是与a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但具体如何履行时并不一定非到a公司去上班,而应该到b公司去上班,因为他的岗位已经约定在b公司。他现在不去b公司就是擅离工作岗位,是旷工的行为。a、b两公司应该与甲进行沟通,协商不成的,应该这样处理:a和b根据双方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b公司向a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因为约定的员工不来了当然会给b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而a公司可以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要求甲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比如法院判决a公司赔偿了b公司5万元,a公司有权就此向甲进行追偿。
案例4 派遣工、正式工的工资应该不同吗?
【案例】王女士被自己所在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担任文书职务,她很快就适应了岗位要求。但工作后不久,王女士就产生了郁闷感,在a公司她总是“低人一头”,工作再出色,她的工资、奖金水平一直是公司最低的,不到相同工种的正式员工薪水的一半,而且a公司平时的职工福利,如旅游、休假等也从来没有她的份。由于她是劳务派遣工,还常常受到上司和同事不同程度的歧视。
王女士认为自己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不应当受到劳动待遇和精神上的歧视,以此为据,王女士将a公司告上仲裁庭,仲裁庭经过审理,裁决不支持其申诉请求。王女士不服,又将a公司告入法院,要求“同工同等待遇”。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和a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之间是一般民事关系,王女士要求实现“同工同待遇”的劳动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判决驳回王女士的`诉讼请求。【评析】本案中,派遣“身份”成关键。双方对申诉事实均无异议。王女士认为尽管自己是劳务公司派遣到a公司工作的,但是她在法律上是一名正常就业的劳动者,理应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在a公司的工作是自己履行劳动义务的事实行为,而自己相对地也应当享受劳动权利。仲裁庭和人民法院对于王女士的遭遇也很同情,但是认为按照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王女士与劳务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与a公司仅是
依据一份“劳务协议”的一般民事合同关系,这不是《劳动法》可以调整的,故仲裁庭与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不利于王女士的裁决和判决。
劳务派遣中同等劳动不同等待遇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现行《劳动法》对此却无相应的规定,但《苏州市劳务派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却做了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一般由劳务派遣企业按月足额发放。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实际用人单位同岗位职工工资标准,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除依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税费外,不得以收取管理费、劳务税和其他经营税费等名义克扣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劳务派遣企业应当按规定给予劳务派遣人员享受相应的保险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从法律上说是完全意义上的劳动者,应当依法享有一切劳动权利,受到《劳动法》的保障。劳动者在付出同等劳动后,不应当受到任何待遇歧视和精神歧视。法律对此一定要有特殊规定,否则劳动者难以采用司法途径得以救济。
案例5 劳务工也该有加班费
【案例】林先生作为劳务派遣工被派到本市一家从事物业管理的b公司担任办公大楼的保安。半年后,林先生向b公司要求节假日期间的加班工资,但被拒绝,理由是《劳动法》上的加班工资应当由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支付,b公司只依照双方的《劳务合同》的约定,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法律义务。无奈中的林先生只得将自己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和b公司告上仲裁庭,要求两被告共同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
经过仲裁庭调查,查明林先生确有在节假日加班而未获加班工资的事实存在。劳务派遣公司以自己履行为林先生缴付社会保险金等义务并且从未安排其在节假日加班为由进行答辩,b公司则抗辩称:无论是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还是其与林先生签订的劳务合同,均没有约定自己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且自己与林先生和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都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应当成为劳动争议诉讼的主体,且不受《劳动法》的调整。仲裁庭多次调解不成,最终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林先生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赔偿金。【评析】本案林先生作为正常就业的劳动者,依法应当获得《劳
动法》规定的加班工资,但是究竟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b公司履行支付的法定义务呢?仲裁庭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五条“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约定,由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承担或者部分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对劳动者的义务”的规定,裁决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类似于劳务派遣加班费事先没有约定而产生的争议,在现实生活里还是不少。由于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三方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往往造成责任主体不明确,也造成劳动者维权难度高,处理结果争议大的不利后果。实际上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合二为一的时候和劳动者之间就形成完全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了。因此,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作为共同的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是有法理根据的,同时,这样做也有利于实践操作。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法律对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的责任进行合理的规定,也不利于责任分担的公平与公正,所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是必要的。
案例6 他与实际工作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案例】小张自20xx年1月开始在a公司工作,担任司炉工,但从未与a公司订立过劳动合同。a公司为规范企业管理,与河北省b县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由该派遣公司提供人员。20xx年11月1日b县劳务派遣公司与小张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系小张本人签字和b县劳务派遣公司加盖印章。小张仍被派遣到a公司工作,今年2月20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北京医院,经诊断为右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肘关节脱位,右桡神经损伤,于今年2月20日至3月22日入院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伤愈
后,今年7月3日a公司安排小张负责看门。b县劳务派遣公司承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同意为小张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但小张认为本人一直为a公司提供劳动,于今年6月9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a公司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因a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张于同年8月15日向本委提出仲裁申诉,诉请确认其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结果:依法驳回小张的申诉请求。
【评析】依据《劳动法》第十六、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小张在劳动合同上的签字,可以确定与b县劳务派遣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系小张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鉴于小张与a公司从未订立过劳动合同,故本委确认小张在今年2月20日受伤时与a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篇二:劳务派遣合作协议通用版(与劳务公司签订)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须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
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十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条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住所:
注册地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第二条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住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十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______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______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六条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十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
第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第九条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十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______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三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十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十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十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二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十二、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派遣合同》(编号:)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续定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续延事宜,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续定。
备注:本合同续定生效日期:
终止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确认书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现就《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终止事宜,依照
1、合同到期自然解除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与终止。
3、其他原因解除、终止。
于年月日正式解除、终止。
备注:本合同解除、终止生效日期: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省市区
签署时间:年月日
附件:
一、派遣单位及期限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地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岗位性质为下列第______种。
1、临时性
2、辅助性
3、替代性
(二)甲方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工作标准。
______
(三)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作)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
三、工作时间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第______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年/季/月/周)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工作制,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总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周)。
(二)计件工资。
用工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__,计件单价为______。
(三)用工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每月基本工资______元,并根据用工单位工资分配办法正常调整;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即终止吗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应当从继续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合同之日止;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随时可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不是终止的问题在我们生活中是经常遇到的,我们可以这样进行理解,如果双方的劳动合同方面到期的话那么就是双方的权利义务已经算是完结了,所以说应该就是终止了。我们开始新的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在开始的一个月之内签订。
甲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_____人到甲方从事____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一) 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二)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劳务管理费。
第五条 根据派遣人员的数量,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劳务费___元。(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___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 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二) 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 严格贯彻执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四)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
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工伤保险以外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用期满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将派遣人员试工情况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以便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工作、培训、考核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乙方,协助乙方做好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对试用期满后,经实践证明不能胜任甲方工作的派遣人员,甲方可安排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若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保险及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的补偿金等费用。
(八)在向乙方按时支付劳务费的前提下,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延误等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甲方按时支付足额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代扣个人所得税。
(十)甲方不得将派遣人员再派到其他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单位,应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十一)甲方应保证派遣人员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的权利。
(十二)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给予调休。
第七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甲方可对派遣人员规定试用期____天,并有权终止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试用,但应按照规定支付试用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甲方拥有对派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处罚及奖励的权利。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退返乙方,但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乙双方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情况如下: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2) 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元以上损失的;
(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5) 不能胜任工作或连续___次考核为不合格。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八条 乙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一)根据甲方的要求推荐人选,并与甲方审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0天),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半年)。
(二)负责对派遣人员的基础培训,主要包括:1、劳动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2、安全防护、遵章守纪;3、职业技能培训等。
(三)乙方应当与派遣人员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规定乙方在派遣人员无工作期间,即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未满,没有新的用工单位时,应向派遣人员按照乙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四)按月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五)严格贯彻执行《民法典》及用工单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加强派遣人员安全教育管理。
(六)依法为派遣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为新签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派遣人员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事宜。
(七)定期安排派遣人员到制定医院体检,项目包括:肝功能、心电图、内、外科及耳、鼻、喉、眼科检查(招工体检费用由派遣人员自行负担)。
(八)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管理人员到甲方进行现场办公,做好服务工作。
(九)教育派遣人员严格遵守甲方管理规章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十)为派遣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十一)按照《民法典》有关工伤事故处理的规定,负责组织派遣人员进行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由乙方依照人员管理权限及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申报及处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二)由于派遣人员违反服务期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故意或无意造成重大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十三)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到甲方工作。
第九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侵害乙方和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及索赔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意见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乙方有权提出对甲方因违反《民法典》及本协议的约定擅自解除本协议进行经济赔偿的要求,甲方应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及标准向乙方支付补偿金。
第四章 费用及结算
第十条 甲方须于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派遣人员上月出勤考核情况,于每月____日前以支票形式将上月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到休息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可以适当顺延但最长不能超过5日)。
第十一条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须向甲方开具正式#5@p,并按时支付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按时缴纳派遣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如遇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劳务费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甲方不按协议规定的付款方式拨付劳务费用时,乙方可向甲方发出付款要求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30天内仍不能按要求支付时,甲方应承担从拖欠之日起的违约责任,如超过60日仍未能支付的,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追索所欠费用。
第十四条 加班费的计算及发放按照《民法典》及甲方现行规定执行。
第五章 协议终止
第十五条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一) 本协议期满;
(二) 发生不可抗力(自然伤害,经济危机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三) 协议任何一方宣布破产、依法解散、关闭或撤消;
(四) 协议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
(五) 协议任何一方发生本章上述第(二)、第(三)、第(四)条的情况时,应向另一方发生书面通知,经对方书面确认后30日内解除本协议;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因违约致协议终止的赔偿问题,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及本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第六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协商的原则解
决,协商不成时,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七章 其他条款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因颁布新的《民法典》造成本协议条款必须进行修订时,均应以新的法规为准,并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不认真履行协议,造成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本协议的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协议任何一方意欲延长本协议书的期限,则应在本协议书期满前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协议约定。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分送甲乙双方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备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集团
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终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务派遣服务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双方终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甲方劳务派遣服务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该部分劳务人员由乙方整体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劳动关系。
三、甲方因终止双方合作协议而解除与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的,乙方承担该部分与乙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劳务费用)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因生产需要,委托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劳务派遗内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
2.甲方输出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2.劳务费用各项标准: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标准收取输出劳务服务费。
3.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内提供合适人选供乙方考核,对乙方确定的用工对象,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
2.甲方每月日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事宜,由甲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乙方辞退的劳务派遣人员由甲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付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与其签订《上岗协议书》,明确劳务内容以及要求和工资标准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劳务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终止上岗协议,并退还甲方,对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其赔偿。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六、劳动争议处理
与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均有权提起仲裁、诉讼。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一
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工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1、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甲方需要接受劳务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岗位,人,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岗位,人,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另甲方需保证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甲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甲方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劳务派遣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聘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工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代扣代缴劳务派遣人员的个人依法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后,于3个工作日内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于每月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和缴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出现下列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1)甲方因生产经营变化需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2)甲方因员工生病或请假不能正常工作而提前退回派遣员工;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2.对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违章作业责任事故或无故缺勤、擅自离岗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按每人每月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将2项中(1)、(2)款规定的费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东莞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工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其中一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劳务派遣协议书最新样本二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人员的派遣与变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二)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及岗位》,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本月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各类应付费用以及违反劳动保障政策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三)甲方应与劳务派遣人员依法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应执行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五)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被派遣劳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六)项和第四十条第(一)、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三)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务人员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四)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即可终止。
七、其他事项
(一)乙方应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三性”工作岗位的认定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甲方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劳务派遣合同》(编号: )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盖章):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签署地点: 省 市 区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 年____ 月 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____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____ 年 ____ 月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
试用期至多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名称)工作,用工单位注册地 ___________________ ,用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__ 。派遣期限为____ ,从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乙方同意在用工单位 岗位工作,属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岗位职责为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乙方同意服从甲方和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执行下列第 ____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方 2.依法实行以 ____ 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关于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经依法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七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经甲方与用工单位商定,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于每月 日前足额支付:
1.月工资 ____ 元。
2.计件工资。计件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 。
3.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月基本工资 元,绩效工资计发办法为 ___________________ 。
4.约定的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计发标准为 ___________________
或 ____ 元。
第十条 甲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乙方从甲方获得的工资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按照不低于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三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合理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五、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依法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参加社会保险。甲方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告知乙方,并为乙方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 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当会同用工单位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其享受工伤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甲方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乙方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请工伤认定申请。
六、职业培训和劳动保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需的职业能力培训,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对乙方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乙方应主动学习,积极参加甲方和用工单位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并在乙方劳务派遣期间督促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应当事先告知乙方。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预防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乙方上岗前、派遣期间、离岗时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乙方对用工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并采取书面形式。
第二十一条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相关内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协商、申请调解或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用工单位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中记载的乙方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为劳动合同期内通知相关事项和送达书面文书的联系方式、送达地址。如发生变化,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双方确认:均已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内容,清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 )份,双方至少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劳务人员总数 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 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日(不少于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l、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2、劳务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资总额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劳务费专用发票。
第八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项选择。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编号:____
甲 方:____
乙 方: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人:____
注册地址 :____
经营地址 :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 性别 :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号码 :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____ 年__月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
所在地:____省(市)____区(县)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生效,本合同于____年 __月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________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____元或按 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按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
十、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_________________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人员派遣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帐号。
第四条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_____%。
第五条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_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___加班小时数___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_____天后,应享受_____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_国_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派遣符合甲方要求的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协议达成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在本协议期限内,双方同意按以下程序接受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1、甲方向乙方发出《用工需求通知书》包括:____________岗位描述、人数、用工基本要求、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条件、报酬待遇等内容。
2、甲方所需劳动者,由甲方招聘或委托乙方招聘,或双方联合招聘。
3、根据甲方确认接受的劳动者名单,由甲方向乙方开出《用工通知单》。
4、乙方根据甲方的《用工通知单》上确认的劳动者名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甲方开具《劳务派遣介绍信》。
5、劳动者持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到甲方报到,甲方根据乙方《劳务派遣介绍信》接收劳动者并安排用工。
6、对符合退工条件的劳动者由甲方向乙方开具《退工通知单》退回乙方,由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劳动者所从事的具体工作由甲方安排,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及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业务水平等情况,在乙方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范围内,调整劳动者的具体岗位。如需调整到劳动合同约定以外的岗位,甲方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调整,并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动保护,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规定的工时和休息休假等制度。
3、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及薪酬考核办法等,并应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如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告知劳动者。
4、甲方可就有关事项直接与劳动者签订专项协议(如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专项协议需及时送交乙方备案。
5、如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退回乙方,并以《退工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合法有效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提供劳务服务,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或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7)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政策及甲方用工政策调整、或者订立本协议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10)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甲方依据(7)、(8)、(9)、(10)款情形之一退回劳动者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乙方及劳动者本人。
如因乙方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工在国家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因劳动者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
8、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死亡且法律规定由用工单位承担的,由甲方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将相关费用支付给乙方,乙方再支付给死亡劳动者的亲属。
9、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劳务服务情况按时足额计算支付劳务费用(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等),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相关用工手续,依法与劳动者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按照本协议及有关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发放劳动者薪酬福利,办理各类保险的缴费及对应待遇享受。
2、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或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乙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劳动者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材料。如劳动者对甲方的退工有异议,乙方认为合理,乙方有权在六十日内提请复议。
4、乙方派遣的劳动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工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甲方应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在知道工伤事故发生时起24小时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工伤事故的申报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劳动者的工伤医疗费用先由甲方垫付,乙方在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后再将赔付资金支付给甲方。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除工伤保险赔偿外,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按政策规定负责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被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退工人员的再次派遣和再就业工作。
6、乙方负责办理或协助甲方办理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手续。
7、在本协议履行期内,乙方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及劳动者进行信息沟通和工作联系。
8、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劳务管理费用。
9、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应有保密义务。
四、劳务报酬、社会保险、劳务管理费用支付及结算
1、工资发放
(1)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将劳动者的每月工资划到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劳务费的工资部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依照甲方提供的工资明细及时、准确将劳动者工资划入其个人银行工资账户,并按月向甲方提供工资发放凭据。
(2)乙方也可委托甲方按月将劳务报酬及时发放给劳动者,甲方应提供工资发放凭据给乙方,以便乙方了解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情况。
2、社会保险费缴纳
(1)乙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动者,其社会保险缴纳由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年度最低缴费基数和比例不得低于劳动者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布数最低标准。国家对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调整,乙方应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新的规定数额承担。
(2)用工单位应为劳动者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在当月20日前将当月的社保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并提供参保人员名单与参保种类、参保基数、参保时间。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部分由乙方在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乙方委托甲方发工资的由甲方代扣)。甲方划转社保费后,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于当月20日前将下月退工人员名单告知乙方(遇法定节假日时提前),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封存或转移手续。
3、劳务管理费的计算支付
甲方每月应按实际使用乙方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服务情况,按照
元的标准计算劳务管理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4、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发放劳动者工资报酬或甲方在代发劳动者工资报酬时代扣。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提供规范的税务统一印制发票。
五、其他约定的事项
1、甲方制定的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应当及时送乙方备存。双方也可根据需要共同协商制定劳务派遣相关管理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共同做好对劳动者的管理工作。
2、劳动者在工作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晓的所有涉及甲方商业技术秘密的各种资料由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向劳动者索要或要求劳动者向其提供。
3、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为甲方提供服务,应当与甲方办理有关工作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劳动者必须交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与物品(包括各类文件、客户资料、培训教材、办公设备等)及根据有关协议要求劳动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退回甲方的费用等,乙方在得到甲方有关工作交接完毕的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4、劳动者出现违纪、违章、违反保密制度等情况,由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乙方被派遣劳动者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处理。有触犯法律行为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罚结果以书面形式记入劳动者的档案。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延迟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或劳动者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向乙方缴纳或欠款派遣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的社会保险,所产生的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对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均有违约过错,则双方应按违约过错的责任大小,承担和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协议难以履行,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因终止本协议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和赔偿。
5、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6、上述条款内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突的,甲乙双方相互免责。
七、附则
(一)协议期限与协议解除条件
1、本协议期限 年,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2、协议解除条件:
(1)如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应提前六十天书面通知对方,因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部分不能履行时,协议即予终止。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后,甲方提出不再续订的,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共担、友好协商的原则,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共同处理好已在甲方工作而劳动合同及用工期限未到期的劳动者的相关事宜。
2、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国家或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有变化时,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双方按政策规定协商处理相关事宜。本协议有悖于法律政策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办理。
4、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5、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经双方修订和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务合作协议履行地: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劳务人员总数 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 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乙方又无法安排劳务人员工作的;
5、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乙方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必须提前 日(不少于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不得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l、劳务合作协议期限未满;
2、劳务人员在劳务输出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4、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第六条第一项1、2、3除外〕;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务人员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劳务关系:
l、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乙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劳动者人格尊严的;
3、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七条管理费及费用承担
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按 元/人或月工资总额 %的标准收取管理费,由乙方在支付劳务人员报酬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二、按照国家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经济补偿等有关费用,除甲、乙双方有约定的以外,其余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支付给甲方劳务人员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出具经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劳务费专用发票。
第八条违反协议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需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双方约定如下: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事项
一、本协议条款如与《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准。
二、本协议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协议的内容,但变更内容不得侵害劳务人员的利益。
三、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项选择。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根据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确定。乙方进场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进场。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甲方确定。
四、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在业主规定甲方范围内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体目标如下:
1、包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量中所有定额内外用工。
2、生活用水、用电不进行定额用量包干,但在生活区内发现一次无人在场的长流水或长明灯 私自烧水做饭给予乙方元的处罚。
3、包工期目标:乙方必须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的工期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应承担相应违约损失。
4、包质量目标:确保一次交验合格。
六、承包费用
(一)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到甲方要求,劳务承包费用按建筑面积包干。
1、建筑面积按图纸及现行国家规定的预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元。
2、此包干价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钉子、铁丝等施工用所需的辅材及全部木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3、本合同中由于设计图纸变更、合同外工作导致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工作量按实签证并双方现场协商计价。
4、本包干价中包括乙方用于现场管理的全部费用(不含税)。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本工程劳务费用按六层一结算,结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体完工付工程量的 %,剩余部分主体验收合格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结算完成后的7日内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乙方需开具收据。
八、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2、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十、甲乙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和生产临建。包括管理人员住房两间,办公室一间,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栋;生产临建包括钢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员工上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如搅拌机、塔吊等。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点;电接至钢筋棚及木工棚总闸,楼层用电接至各楼层总配电箱。
6、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及支付劳务费用。
7、负责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
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思想品质及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3、负责编制实际使用的工程材料及周转材料计划,并在使用前一周书面报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办法领用、保管、归还材料及机具。
4、配合其它工种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种的返工。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劳动力派遣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_____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________月劳动报酬为________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