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劳务派遣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搞好甲方经营管理,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方股东会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经营目标
乙方经营管理,必须完成下列经营目标:
(一)总体目标
每年实现利润80万元,今后年度每年递增10万元,利润任务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兑现。
(二)分类目标
1、客房部(含培训中心)30万元/年;
2、餐饮部(含茶座)40万元/年;
3、桑拿部5万元/年;
4、水电部5万元/年。
三、乙方报酬
乙方报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利润分红四部分组成,计算方法为:报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红利。
四、乙方权力
总经理对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负责,享有下列权力:
(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获取经营管理报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工作;
(三)组织实施股东会和执行董事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聘任合同
(六)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七)提请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九)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十一)批准单笔200元以下费用;
(十二)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乙方职责
1、对完成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负总责;
2、全面执行股东会和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
3、拟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内部管理方案报股东会同意后监督实施;
4、协调公司的各种外部事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5、按月向执行董事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接受执行董事和股东会质询并作出解释;
6、接受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和股东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税务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执行董事和股东会确定的其他职责。
六、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己或者自己的近亲属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3、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4、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5、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6、不得从事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执行股东会及执行董事作出的各种决议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的,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或者解聘处理。
2、对公司经营目标负总责,未完成经营目标的,按照比例扣减应得红利,同时由股东会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决定。
3、对公司安全保卫负总责,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由股东会给予罚款、扣薪、责令赔偿损失直至解聘的`处理。
4、从事本合同约定禁止性行为,赔偿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股东会给予警告、罚款、扣薪直至解聘的处理。
八、本合同聘_____限为一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条件延长一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名称及地点
一、工程名称: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
二、工程地点:博爱县焦枝铁路月山编组站北侧
第二条 施工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施工内容:
(1)危岩清除、排水沟、挡土墙、道路、广场、给排水、绿化工程。
二、施工承包方式:
施工费用按劳务总价承包(包工、包施工质量、包工期)。
三、劳务费用总价:
劳务费用总计大写人民币:¥2600000.00元(贰佰陆拾万元整)。本合同工程量如有增减,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的补充合同为准。
第三条 工期和质保期
一、合同工期120日历天,工期以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二、质保期
质保期一年。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要求合格标准。
第五条 工程量计量和劳务费用支付
一、工程量计量
(1)第二条第一款的各项工程施工按照《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项目内容和数量进行施工。以验收的实际劳务量计量。
(2)施工中乙方材料现场二次倒运等有关作业,均作为乙方应做的附助工作,甲方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费用。
二、施工费支付及结算
工程劳务费随着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拨款进度而支付给乙方,待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留下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15日内退还保证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监控和管理。
2、负责工程施工测量放线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3、协助乙方工程竣工后的资料整理及竣工报告的编写工作。
4、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检查和督促。
5、协助乙方施工现场的对外关系协调工作。
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施工费用。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负责组织施工队伍和现场施工劳动力的组织管理工作。乙方应投入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等,并负责现场施工劳动力管理和调配。
2、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负责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4、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驻在工地,随时与甲方现场项目部保持联系。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技术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凡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必须进行返工并修复至合格标准,并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具备足够的运营资金,维持正常施工和保证劳务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乙方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必须公平合理,保持施工队伍的稳定性,为按期和加快施工进度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7、乙方须设专职安全员。乙方必须按安全、文明和环保施工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所属劳动力负有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的责任。乙方所属劳务人员发生的工伤等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项目竣工验收后出现损毁或质量事故的(特大自然灾害或人为造成的除外),
在工程保修期内,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及时无偿完成修复任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责任
1、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负责维修或返工至合格标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不支付所完成工作量的劳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拨付的全部劳务费。
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停止拨付劳务费。且乙方每延误一天,承担每天不少于合同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合同价格进行结算。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跟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它合同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向对方提供的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4、施工有风险,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即认同本合同的约定,并共同遵守,各自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施工工程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及结清施工费用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区街道
二、劳动合同期限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年__月__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合同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民法典》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