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三方协议的内容(精选3篇)
对于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人员,甲方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管理:
1.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1)本合同所称的不合格人员是指不能从事甲方具体项目的人员,下列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不具备甲方要求的专业技能、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不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具有赌博、打架、偷盗、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其他不良行为、或者甲方认为存在不适合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的人员。为保证甲方项目的稳定推进,工伤人员、怀孕人员视为不合格人员。
(2)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以替换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未超过一个月的,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超过一月的,乙方在收到甲方重新指派技术服务人员的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供甲方选择。
(3)甲方重新确定人员后,该人员须于一个月内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未提供服务期间对应的服务费用从每月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减。
(4)在人员更换期间,如因工作交接而有两个乙方指定技术服务人员同时为甲方项目服务的,甲方仅支付给乙方一个技术服务人员的服务费用。
2.设备配备
(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而常用的固定资产(如:笔记本、台式机及其他可能的设备)通常由甲方提供。设备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妥善保管并及时返还。
(2)如由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前述设备毁损或丢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如甲方需要乙方自备相关的设备时,甲方应根据设备的配置而付给乙方一定的使用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但双方不得因此而使乙方的技术服务停滞或受到影响。
3.考勤管理
(1)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享受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此之外,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其他日常考勤管理由甲方自主决定。日常上班时间为8:30-17:30,其中11:30-12:30为午休时间。8:30-9:00区间内打卡为迟到,超过9:00按照请假处理。每月迟到累计达三次(含)者,每次扣除50元。
(3)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事假、病假等需由甲方管理人员批准。病假、事假视为缺勤,甲方扣减相应的服务费用。
(4)其他约定: 。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共计 天。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号码:
丙方(招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电话号码: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________岗位,________人数,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年_____月___日)。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丙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丙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丙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丙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__元人民币),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币(每小时________元人民币);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丙三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________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署地:
中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制定本协议。双方共同确认:
一.甲、乙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或彼此之间须承担任何连带经济责任。
二.乙方属合法的经济实体,有独立签订履行本协议能力。
三.乙方不得代表甲方从事任何民事商务活动,不得以甲方及甲方下属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
四.协议主要内容为乙方为甲方的新增无线固话及宽带业务销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专职人员”是指乙方为完成双方所约定的业务而委派的工作人员,该人员应当为乙方员工。
2.“服务标准”是指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载明以下内容的合同附件:外包所涉及的岗位、岗位胜任能力资格要求、建议的专职人员数量、建议的工资标准等内容。
3.“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战争、恐怖行动、内乱、暴乱、封锁或禁运、火灾、爆炸、流行疾病、洪水、风暴。
4.“规章制度”是指甲方就其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劳动纪律管理、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规范性准则。
第二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
20__年__月__日起至
20__年__月__日止。
2.本协议期满时,协议双方如需延期,双方可经协商续约。
第三条合作形式
甲乙双方就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的营销进行合作,安排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达到甲方服务标准(详细标准见附件),合作内容包括:
1.乙方负责营销及装维团队人员管理以及组建工作。主要包括规章制度的建立、人员招募、团队组建、入职培训、日常考核、离职面谈等工作,通过专业的人员管理工作来进行营销团队的业绩提升。
2.乙方负责管理TD-无线固话、有线固话和宽带渠道(TD-无线固话推广及其他社会渠道)专项营销及装维工作的推进,解决销售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时反馈责任部门协调及跟踪,负责销量提升和每月销量分析、评估工作。
3.甲方根据乙方管理销售及装维团队带来的销售收入与乙方进行结算。
第四条代理费结算
1、乙方负责管理的TD-无线固话和宽带业务结算办法和代理费提成标准按以下标准执行。
(1)TD-无线固话代理费的结算方式,以每月实际签收量为准,根据发展区域不同,代理费结算标准:
首次放号酬金为
元/部,月销售量达到
部及以上,放号酬金另行增加
元;月销售在
部及以上时,达量奖
元/部,月销售量在部及以上时,达量奖
元/部;话费分成比例%,话费分成时限为个月。
(2)光纤宽带的代理费的结算标准为:元/部。
(3)新时速宽带的代理费结算标准为:元/部。
2、代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获取代理费时,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制度要求的正规发票。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甲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或甲方内部政策变化,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2.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纠纷,甲方有责任与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
3.甲方按协议支付佣金给乙方。
4.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以及协议内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协议其他规定以外,乙方还拥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协议完成约定的基本业务量客户的维系工作。
2.在业务外包过程中,如出现有关法律上纠纷,乙方有责任与甲方共同协商,一致对外解决有关问题。
3.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本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第七条免责条款
1.乙方承认本办议条款符合国家法律及行业法规,对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效力及合法性不持异议。
2.本协议项下的条款部分或全部被行业主管部门或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时,甲方负责协调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均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之规定限期向违约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当限期届满时违约方仍未按协议履约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目下的一切权利、义务随之而丧失。
2.如在经营中构成侵害对方声誉的,视为违约,被侵害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任何一方对对方违约行为的任何宽限,均不应视为放弃对方的追究及索赔,也不应视为对该等违约行为的认可。
4.甲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未能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2)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
3)甲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
5.乙方违约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协议期内,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协议。
2)乙方因不能兑现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影响本协议执行。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本协议自行中止,直到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之日起恢复执行本协议,本协议期限因此而顺延。
2.不可抗力发生的一方应当尽快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条协议终止
1.下列情况之一出现时,本协议被视为即时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协议;
3)因甲方上级部门统一调整协议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按新协议条款签署新协议;
4)本协议项目下的条款内容被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法院、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而导致本协议完全无法执行时提前终止。
5)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
2.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在30天内办理清算手椟。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由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应协商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且协商不成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并经双方签章后,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甲方为乙方人员明确工作岗位和职责,提供执行技术服务项目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相关工作条件。
2.甲方因项目管理及规划需要,可随时决定退、换乙方的全部或部分人员;在甲方相应项目提前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即行通知乙方终止相应的《补充合同》。但是甲方需按时结清已经实际发生的服务费用。
3.甲方为管理项目需要,有权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另行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合同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可对该合同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甲方可视情况对合同进行调整。
4.甲方需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5.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技术服务人员信息,包括:人员专业技能及掌握程度、工作经历及经验、教育背景、获得证书等;并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可靠,以保证服务质量和数量。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分派技术服务人员或替换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工作场所,保证甲方项目如期进行。
7.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遵守甲方的内部规定,勤于工作,服从甲方管理,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务。
8.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得擅自从事甲方指定内容以外的工作,不得擅自与第三方发生任何形式的劳动(务)关系,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9.乙方应保证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性。乙方人员需要离岗的,至少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应至少在离岗日15日前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交接人员,并保证不得对甲方的项目进展造成影响。
如乙方不能按期提供合适的交接人员,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照 元/人天扣减费用。如给甲方造成其他任何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乙方与技术服务人员应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乙方对技术服务人员的管理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乙方与其技术服务人员的任何劳动纠纷,与甲方无关。
(1)乙方应依法为其技术服务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工资及加班费或提供相关福利,与甲方无涉。除本合同及《补充合同》上列明的技术服务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或其技术服务人员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发生病假、工伤以及女职工孕产事宜时,乙方作为用人单位,需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劳务外包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效成立并存续的法人实体,乙方保证具有向甲方承接劳务外包业务的合法资质,现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将部分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外包给乙方进行劳务服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服务费用结算方式: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向甲方寄送上一个月乙方技术服务人员考勤确认单,甲方收到并确认后,给乙方发送确认回执。乙方收到回执后一周之内向甲方寄送全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当月实付金额=《补充合同》约定的当月服务费用—当月扣款+当月额外服务费+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
当月扣款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当月的缺勤天数所对应的服务费用。计算方法为:当月扣款=该人员当月服务费用/当月应出勤天数×当月缺勤天数
当月额外服务费用是指乙方服务人员在国家法定工作日及日常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间付出劳动所取得的额外服务费。乙方服务人员额外服务时间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书面确认方可计入。额外服务费用计算标准为:
工作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周六和周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每人每小时服务费标准的 %支付。
若乙方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或其它类似文件中约定的工资高于此基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需支付。
当月出差服务费补贴以甲方正式员工的补贴标准相同。
(3)其他约定: 。
3.甲、乙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税法的规定各自缴纳其就本合同应缴纳的税款。
4.双方《补充合同》中对费用结算做出其他约定,从其约定。
1.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费用的 %的违约金;若甲方无故不支付服务费用达6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甲方迟延支付是因为乙方未及时寄送考勤确认单或提供发票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若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供服务人员,或经甲方面试确定的人员未如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人员月服务费的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总体服务费用或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涨幅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退回乙方人员。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之间的框架合同,本合同的签订,仅说明乙方为甲方潜在的合作对象,双方之间是否发生真实的业务往来,取决于甲方的具体需求以及乙方是否能够满足此种需求。
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人员,用以支持甲方的特定项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从管理上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的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相应人员抽调或挪作他用。
双方之间的合作按照以下模式进行: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具体需求时,会向乙方发出服务需求。乙方在收到甲方需求后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及相关人员简历发送至甲方。
2.甲方根据简历筛选,认为符合要求的,通知乙方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试。甲方确定面试合格人员后,该等人员于一个月内到甲方指定地点、指定岗位上提供技术服务。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人员面试合格后,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对劳务外包人员的服务期间、服务费用、人员列表、付款方式等问题做出约定。
4.《补充合同》未尽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5.乙方及其技术服务人员均非甲方之雇员、代理人或员工。乙方的技术服务人员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合同的》的相应义务。
6.因甲乙双方存在长期合作关系,乙方的技术服务费用每年涨幅不得超过前一年的 %,该涨幅即适用于总体服务费用,亦适用于单个人员的服务费用。(本条需要双方具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