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与劳务分包消防协议(精选3篇)
发包方: (下称甲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的有关规定,现将 潜江市浩口原种场住宅楼 工程的钢筋分项工程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本工程自基础开始,至结构结顶的所有钢筋及屋面钢筋工作,具体内容主要包括:1、基础及主体结构的所有钢筋下料、制作、绑扎、焊接、安装等工作;2、所有预制构件、预埋件、拉结筋的制作、焊接等工作;
3、所有扎丝、钢筋分项所用的焊材及其它辅助材料(除钢筋、埋件外的所有材料工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4、钢筋的搭接焊、竖焊(焊接资料、焊工的上岗证、焊剂的合格证必须齐全。)
5、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标化施工,扬尘治理。
6、安全帽自购,费用由乙方负责。
7、各种机械设备自备,所有机具维修(包括配件、各类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现场一次、二次及多次转运。
二、承包方式:
按建筑面积: ㎡,清包单价:_ 元/㎡,清包工程人工及扎丝焊条等费用:¥ _元整。
大写: 元整。
三、工程结算
按清包工程项目,基础完工验收合格付:_ _元,二层完工验收合格付:_ _元,四层完工验收合格付:
_ 元;六层完工验收合格付:_ _元,屋面完工验收合格付:_ _元, 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四、质量要求
1、料表准确,必须经甲方钢筋工长、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核后,方可下料。严格按照审核的料表先作试件,试件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批量生产,所有制作过程中,不允许出现长材短用现象发生。
2、对焊、竖焊、间隙焊、绑焊、搭接焊必须先做试件,待试件合格后方可批量焊接,对焊、间隙焊、竖焊的同心度≤0.1d且≤2mm,无夹渣、弯曲现象发生。
3、绑扎质量:严格照施工图施工,不允许出现漏扎现象;垫块必须按800×800间距,梁按800间距,板凳铁按@600×600梅花型布局,所有箍筋必须绑扎牢实,并要求横平竖直、无扭曲,按钢筋砼结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4、乙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质检表,否则甲方给予乙方每次30元的罚款。
5、 钢筋绑扎成型后,成品保护尤其重要,在砼浇筑过程中铺垫好木板,成品保护时乙方必须派人看守修复,此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否则甲方以100元/次处罚乙方。
6、所有构造柱钢筋预插的位置必须准确无误,楼梯预留钢筋间距必须准确,垫块必须到位。
7、水电预留洞口处的钢筋必须按规范处理。
8、所有工作必须按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否则每点处罚款100元。
9、乙方必须派专业质检员1名,配合甲方质检,跟班作业,严格执行三检制。
七、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按照甲方编制的每天工作任务单必须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300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安全生产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中如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安全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
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 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50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
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
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材料要求
1、损耗钢材指标为1.5%以内,超出损耗的钢筋量由乙方负责按
4500元/吨赔偿。
2、所有钢材进场由乙方、材料员、工长共同过磅后,全部交给乙方。
七、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钢材必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制作房的半成品必须堆码整齐,挂牌醒目,标明部位、生产日期、制作人。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元/次处罚乙方。
3、钢筋加工、绑扎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当甲方项目需要统一服装时,乙方承担80%费用,甲方项目部补助20%费用。
5、每间工人宿舍内的被盖、碗、鞋、毛巾必须整齐,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
6、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八、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钢材、铁件、施工图、变更通知单、会审纪要)。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原则上乙方自备生活费,但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饭菜票,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元,迟到每次50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50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所有提供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项目部存档。
11、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2、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钢筋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100元处罚乙方。
13、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4、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5、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8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人员。
九、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十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________市消防条例》,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制定本协议。
外施队应履行如下条款:
一、外施队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负全责、认真落实《________市消防条例》和《消防法》,保证实现无重大火险火灾责任事故。
二、接受总包单位对防火工作的监督,接受公安消防机关的监督检查,对指出存在的消防方面的隐患,须及时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三、外施队须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安全。
四、确保本队全体队员及时参加项目工程组织的入场教育和其它培训活动,经常组织学习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技术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外施队应建立防火领导组织机构和义务消防队,领导和组织开展活动和训练。使每个队员掌握一般的防火知识,具有一定的灭火技能;会逃生自救:发生火灾事故,须及时抢救伤员、扑救火灾;妥善保护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六、严格遵守总包单位各项用火、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及防火安全规定、制度。电气焊工、电工、防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电气焊工须持有效证件到保卫部门登记备案认可。严禁非焊工从事电气焊操作。电气焊工进行明火作业时,按规定开具动火证,
七、施工现场、生活区、料场等,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热水器、电褥子等电热器具,特殊情况须经上级消防保卫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八、生活区宿舍内的照明灯具,不得超过60瓦,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照明,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总包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作业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石家庄建设局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2、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3、分包单位进场前,配备专职安全员,有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现状和高压线路防护搭设安全技术交底。相关材料报总包单位。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保证机具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6、由总包方提供给分包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三、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分包单位进场前应手续齐全,把承包合同复印件提供给总包单位。预交水电费用、配合费应按协议要求交予总包单位。所有进场作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员工,都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分包方班组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
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参与危险部位的作业。超过60岁以上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5、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料从高处往下抛掷。现场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6、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大雨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过后应进行检查,现场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7、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拒不执行总包安全管理交底的分包单位,总包有权终止其作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清退分包单位。
8、未经总包方同意许可,分包方员工不得随意私自动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或私自开升降机等,发现一次处500元罚款。
四、事故处理
1、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2、由于总包方或总包方以外的责任造成分包方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3、劳务分包方提供的证件、资质证书必须保证符合国家规定,且真实有效;所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操作证,必须是由建设部监制的统一制式的建筑施工特种工资格操作证书,并且保证现场作业人员和证件持有人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必须由分包方承担。
4、分包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办理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并向总包单位提供复印件。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总包方、分包方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分包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