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劳务合同三篇

工程机械劳务合同(精选3篇)

工程机械劳务合同 篇1

乙方: 签订日期: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真诚合作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按甲方提供图纸及技术要求制作,交货时提供产品送货单、检验单等资料。

三、交货期:见备注。

四、交货:

1、交货地点:

2、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费用:

包装标准为纸箱、包装物由乙方供应不回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验收方式:货到甲方厂内后,甲方按照送货单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入厂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质量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乙方。

七、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若对产品有异议应在入场验收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验收合格;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八、质量责任:

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是合格的,符合甲方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甲方将根据不合格情况扣除不合格产品全部或者部分款项。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合同总金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70%结算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合同执行完六个月内或后一笔合同执行完后支付。

2、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给定作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两页,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

经 手 人: 经 手 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工程机械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租赁方):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甲方兹向乙方租用工程机械,该工程机械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用于工程施工,使用期为个月以上,租用时间从年月日起,每台每月租金保底元整,不含任何税金。时间定为小时之内(按30天_____8小时/天计算)超过小时,每小时按人民币______元计算。且当月超过时间,当月结清。特别注明《如甲方需要配二位操作驾驶员,如工作时间达不到300小时,甲方付夜班驾驶员工资,每月______元,如达到300小时两个驾驶员工资都乙方付,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税收发票。

二、工作时间以机械时间表为准,以底表签字,每月到计算工作时间(注:_________________“机械进场时,机械底表时间小时”)

三、由甲方提供乙方机械燃油供应、驾驶员餐饮、住宿。其余如黄油、液压油、修理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在工作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指挥安排,但在施工中有危害机械及驾驶员的安全时,乙方有权停止作业,另每月当中甲方应给乙方三天机械保养时间。

四、乙方机械进入工地后,甲方应负责机械安全、生产、不可预计人员及机械伤害(如被工程车及其它工程机械伤害损坏),并甲方合法、租用乙方设备如当地人员干扰及扣留乙方设备,若乙方机械被偷或破坏,造成的损失一切由甲方全部负责。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机械进场后,甲方先付元整给乙方做机械租赁劳务费用押金,机械劳务费每月底全额付清,押金到最后一个月扣除,如到期甲方拖欠或无法付清机械劳务费导致造成停工等,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且甲方应支付机械费及劳务费,乙方并有权调回机械,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机械进场时,甲方应支付进场拖车费。或不满个月,出场拖车费用应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应保证作业区内的安全,在施工中,如遇到场地内的土地征用费等相关手续及费用未付清而发生各种纠纷,水、电缆、光缆、线路等设施损坏,概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一切经济责任。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机械劳务合同 篇3

甲方:X X X X限公司

乙方:X X X 身份证号码:

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愿意追随甲方以谋求发展,依据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特制定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提供给乙方一个不计费用的办公地点(本公司的一张办公桌和通讯设备)供其使用,同时还提供本公司的相关业务资料给乙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开展业务工作,不受考勤时间的约束,自行安排办公时间。

第二条:乙方自行解决交通费和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甲方应乙方要求,可随时安排并配合乙方开拓业务;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况下,甲方可提供会议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条:乙方的所有客户在终止合作协议后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为己有。

第五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范围包括:铸造,冲压,机械加工。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的业务提成范围依据所述的第五条,其业务提成为方式为:甲方按乙方协定确认的产品加工费的单价计算收取;产品加工费的差价多余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签定的合同价款扣税后核算支付结清;结算付款方式为:以客户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帐户之日起,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按实际到帐金额结清。

第七条:甲方应按乙方委托签定的产品加工合同要求组织生产;其产品质量的检测与验收,乙方按委托加工产品合同的约定来检测并验收产品。如甲方加工的产品与乙方委托加工合同技术不符合,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损坏甲方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九条:甲方提供给乙方业务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领取合同时的备案登记。乙方携带合同的有效时间为10个工作日,此合同须按时返回,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业务提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费用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支付完为止。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作协议。如需变更本协议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再达成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是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协商不成之后,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本协议共壹页,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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