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转包合同范本(精选3篇)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通用3篇)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的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完成修建等工作,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和执行本合同条款。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一)本合同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

2.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认可或制定下发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开工报告,下达或转发的相关文件、指令、通知、施工计划、会议纪要等;

合同组成文件若有冲突时,采取优先有效原则,按组成文件编号数字排序,由小到大依次优先。除非双方另有书面合同约定,否则双方工程施工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受本合同约束和调整。

第三条:本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炒油路面人工劳务

4.工程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包括星期天和法定假日),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以主合同规定的期限为准[特殊情况可单独约定]。

5.工程数量及单价:

6.1)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2)工程数量及单价:本合同工程数量仅为名义数量,具体结算数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规定计价条件的工程数量为准。

本合同工程单价为相应工程施工完工的全部报酬,含: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管理、保险、合同明示的或暗示的风险、利润、调迁、临建、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现场文明施工。

3)道路工程总数量约为23公里,每公里48万元人民币(不包含各种税费)。

4)工程造价:暂估算为(小写) 元,(大写元整),具体金额以最终累计结算款为准。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应符合主合同对相关工程质量条款的规定,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甲方对工程质量管理

1、监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检查其运行情况。

2、提供相关工程施工图纸、平面位置控制基准点和施工配合比,定期对测量基准点复核及修正。

3、编制下达(或审批乙方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和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与程序交底。

4、参与乙方首件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

5、负责工序检查及协调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报验,对施工过程实施技术指导与质量监控,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交工验收。

6、对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工程质量中存在的缺陷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或修复或返工。

第五条:工程进度

(一)工程进度要求

1、工程进度要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要求,同时符合甲方总体控制计划及阶段性目标的规定。

(二)甲方进度管理

2、甲方本着双赢的原则,协助乙方进行工程进度协调与服务。

(三)乙方进度计划管理

1、乙方应确保合同承诺中约定的人员、材料、设备及资金等资源的按期投入为进度计划的实施奠定基础。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生产。

第六条:临时用电

1、本工程用电:。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写义务

1、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按规定支付工程款。

2、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负责竣工资料的整理和审核。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本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甲方在总合同中对业主承担的相应义务与责任(指本合同涉及的部分),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第八条:工程结算

1、结算原则

1)按每公里结算一次给乙方。

2)甲方给乙方结算时,原则上乙方法人代表应亲自到场。

2、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由甲方计量结算。

1)由甲方现场管理负责人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核算,确定工程数量签认单。

2)甲方收到工程数量签认单后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及乙方负责人现场复核并交乙方负责人签认。

第九条:支付

1、工程结算款支付周期视乙方施工相应工程业主计量支付款到位情况进行支付。

2、按规定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2、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若有违反将按相关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l、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乙方须向甲方上级合同管理部门申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请仲裁(或法律诉讼),仲裁是终局的,双方应予服从。

2、本合同在同时具备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承诺的机械设备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进场方能生效,逾期合同将自动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终止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2

现将 给乙方转包事项为公司合同所有内容,(甲方不存在垫生活费和进度款)乙方需支付甲方元费用(费用为工程利润的四成),分期付完,付款方式  ,无论乙方赚钱与亏本,与甲方无关,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概不退款(注:工程量和单价已进场商谈为准,如中途有变更款和补助款,乙方推四成分给甲方,工程完工乙方未支付员工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转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年月日

劳务转包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订立日期:年  月 日

劳务队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内部劳务承包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承包工程、地点和承包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劳务内容:

二、劳务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劳务报酬

金额(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暂定价)

依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单价。

1.约定不同工程劳务的计时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即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即

3.工作量及单价可附表执行。

四、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依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劳务报酬。

1.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每日提供进场作业劳务人数并由项目部确认。

2.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乙方按月上报已完成工作量并由项目部核实确认。

按上述方式确认后,还需附每月劳务人员出勤记录。

五、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确认的工时及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经项目部质量、安全、预算等相关人员复核后,甲方按 %支付乙方,乙方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制作本承包作业所属劳务工人工资表,由甲方监督承包人或委托项目部代为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由他人代领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

2、工程变更调整

因特殊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变更部分必须于当月经总包方负责人及预算员核准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增加或减少的劳务报酬,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后同期调整,未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补充协议》的,造成任何损失劳务公司不承担责任。

3、未支付的余款及风险保证金待乙方承包任务完成后,经项目部、甲方确认乙方在施工质量,工期、安全施工、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以及综合治理等因素,并核实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及相应费用后,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支付。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质量执行标准: 按工程合同标准执行

1.乙方为承包劳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所施工工程质量执行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项目部的要求。

2.乙方施工完毕,项目部对施工成果组织验收合格后,视为乙方完成了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但项目部与业主间的隐蔽工程 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项目部相关损失。

七、安全施工与综合治理

乙方为承包劳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要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考核规定》(附件1)。确保劳务作业队无刑事、治安案件、无计划外生育现象,确保队内和谐稳定;

八、承包风险处理

1.乙方承包的施工任务必须按项目部即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方(以下简称项目部)的进度计划完成。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满足项目部需求,经项目部向甲方提出解除《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后,甲方及时书面通知乙方本协议自动解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若发现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项目部可直接取消乙方的施工资格,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

3.甲方依据和项目部共同确认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保障乙方劳务队人员工资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不得延期、拖欠员工工资。

4.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明确电话、住址、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保证联系及沟通渠道畅通,如果牵扯到部分事项未明确时,难以联系到对方的,由此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乙方须按本承包协议劳务报酬的15%交纳风险保证金(见附件2)。如乙方未预交风险保证金,甲方可从乙方每月完成的工作量中提取15%作为风险保证金,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拖欠工资。

6.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务作业队管理规定》(附件2)。 在乙方发生劳务作业质量、安全事故及拖欠工人工资等经济纠纷时,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劳务费用及保证金中扣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直接予以赔付,结算后如有剩余的,退还乙方,不足扣除的,由乙方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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