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劳务合同十篇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安保劳务派遣服务内容
1、受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园区的所有安全保卫工作,兼顾一般日常工作,并对甲方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防止侵害甲方财产及园区业主、客户的人身安全的行为发生,维护甲方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2、乙方安全保卫人员的具体值勤岗位,职责范围和勤务安排,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应在本合同中明确)。
3、计划分区管理后附明细(必须有且应经双方确认)。
二、配备安保人员的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1、乙方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名。乙方负责调整人员岗位和日常轮休,节假日、培训、特殊情况下。乙方在保障正常的岗位工作情况下,做到缺人不缺岗。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服务地点:物流园区。
三、工作时间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天24小时门岗和巡逻检查,管控人员、车辆秩序,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安全保卫工作。休假期间勤务由乙方调剂并保证完成任务。
四、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安全保卫人员服务费实行包干价为每人每月2100安保服务费包括安保人员的工资、社保、意外保险等,招聘、培训安保人员的费用、队长、经理、带班员、骨干特长安保人员的补贴、乙方管理费等费用,安保执勤基本设施、警具器材(如值班室、办公桌椅、巡逻灯具、雨具、通讯设备等)。
2、付款方式:
(1)安保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制,第一月安保服务费168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陆仟捌百元整,作为乙方的合同保证金,次月服务期满后,按季度支付服务费;
(2)甲方于次季度第一个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服务费。
(3)乙方根据所服务的费用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配备的安保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为甲方服务的安保人员,并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2)因乙方安保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提出赔偿。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原则,经协商做出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造成经济损失确定为乙方责任的由乙方赔偿。
(3)甲方应尊重安保人员的工作,对安保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和配合;
(4)安保人员在执勤中与甲方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协调解决,如与进入执勤区域的外来人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配合乙方协调处理或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甲方的管理制度安保人员做出处罚,如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于乙方承担;
(6)甲方有权审核乙方提交的执勤方案和工作细则,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发现的园区内安全隐患向甲方及时报告或提出整改建议;甲方应研究解决。
(2)乙方有权不承担甲方提出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允许和合同服务内容以外的职责任务;
(3)乙方负责安保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安保人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4)乙方安保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派驻的安保人员非在工作时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情都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6)乙方应提供符合合同的约定条件、执勤方案和安保人员的花名册及个人基本资料交甲方审核。
(7)甲方提供、许可乙方使用的财产设备,乙方应保证合理使用该财产设备的完好,乙方如造成该财产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合理调配乙方人员有法定的学习、培训和休息时间。
(9)乙方应当与本合同约定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缴纳我国法律规定的各项保险。
六、乙方派驻甲方安保人员的标准及安保服务标准
1、派驻安保人员的标准
(1)年龄:18周岁35周岁;
(2)男安保人员身高:170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学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派驻安保人员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对甲方的各项工作安排、紧急调配及加班安排,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与支持。
2、安保服务标准:
(1)上岗人数符合设岗要求,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履行安保人员职责;
(2)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维护甲方的利益,保障甲方的人员、财产安全;
(3)维护甲方的园区、办公区域、园区停车及进出门车辆的有序正常运营秩序;
(4)对进出目标区域的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登记和验证,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危禁非法物品进入园区;
(5)做好服务区域的防火防盗工作,禁止打架斗殴、流氓滋扰及违法犯罪等行为,发现区域内有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妥善处理;
(6)上岗安保人员应着装规范,站姿端正,精神饱满,树立良好的安保形象。执勤中态度温和,文明用语,做到文明执勤、礼貌站岗。
(7)乙方人员应与甲方积极配合做好园区的管理工作。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方可变更该合同。
2、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所约定事项履行双方的职责。
3、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届满前两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大写: 。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安保服务费,延迟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3、乙方安保人员不服从甲方合理安排,不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为甲方提供服务,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提供服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全部保证金。
5、本合同到期之日,双方仍未达成延期服务合同的,乙方应在没有其它纠纷的情况下,期满之日撤离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逾期撤离的,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限期改正,如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属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其它
1、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
住址(以身份证为准):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 鉴于乙方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因经营需要,雇用乙方为甲方提供临时性劳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
二、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和要求
1.乙方所承担的劳务内容为:承担甲方管理辖区的物业安全管理服务(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停车场管理、装修管理、绿化和保洁的监督、突发事件的处理和预防)。
2. 劳务要求
1) 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在提供劳务期间,保持个人卫生,保持个人良好的仪容仪表。
2)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时纠正或上报给甲方指定管理人员。
4)协助甲方收集及处理客户的日常咨询及投诉。
5)按照甲方的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甲方公司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时间,提供违法违纪事件线索和行为人。
6)、甲乙双方自发生劳务关系时,按照此劳务合同解释并执行。
2.乙方提供劳务过程期间,接受甲方的管理,就所提供劳务成果接受甲方的验收。乙方故意或过失违反应尽义务致使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第三人代为提供劳务。
三、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所承担劳务必需的劳务条件和必要设备。因甲方提供条件或者设备不合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必要损失。
四、劳务报酬
1.乙方劳务报酬的计发按以下约定: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规定劳务的情况发放劳务报酬;
(2)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为税前收入,乙方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劳务报酬发放时代扣代缴;
(3)乙方的劳务报酬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劳务报酬,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一般提前到最近工作日发放。如遇特殊情况延迟发放,甲方应向乙方说明。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报酬,亦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五、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的,本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本合同终止。
3.因乙方过错,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仍应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内,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6.依据本条上述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除本条特别约定外,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补偿金或赔偿金。
六、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1、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三日内,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和诚实信用原则办理交接手续。
2.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对于合同期内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尚未全部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赔偿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是依法成立、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专业防护卫公司,具备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现应甲方需要,派遣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甲方维护交通秩序。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现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派遣保安人员的任务
甲方使用乙方保安人员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巡逻、报警监控、车辆秩序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条 派遣保安人员要求、数量、服务期限和地点
1.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必须为男性,且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政治合格,无违法违纪前科记录;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作风严谨;
(3)具有驾驶资格、从业资格和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热爱公安工作;
(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年龄为35周岁以下。
2.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人员的具体人数以实际人数为准。
3.服务期限:1年(x年xx月xx日开始至x年xx月xx日,具体人员的到位时间以实际到位时间为准)。
4.派驻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管辖区域。
第三条 保安人员服务费
1.服务费标准:甲方根据派遣保安人员的实际到岗时间,在每人每月x元的基础上折算、支付保安服务费用。
2.乙方的保安服务费由甲方每季度支付一次;甲方需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季度的保安服务费。
第四条乙方保安人员到达岗位后,接受甲方领导,具体工作由保安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安排落实。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职能工作方面的管理监督权,同时应仅限于在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
2.因工作特点要求,需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由甲方负责。
3.甲方若发现乙方保安人员不尽其责,违反工作纪律和相关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除遇劳动法规定的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有权要求乙方在3天内予以调换,乙方应予满足,并将符合甲方要求的保安人员及时送至甲方指定场所上岗履职,因未及时予以调换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人员从事与职责不相符的工作,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在听从甲方指挥、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因职务行为导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的,且甲方负有责任的,由甲方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甲方无责任或因乙方派遣人员个人原因产生的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该类侵害、损失被相关权利人追究赔偿责任并先予赔偿的情形下,甲方有权就所其承担的损失最终向乙方进行追偿。
5.被派遣的保安人员在甲方的具体领导下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疏导交通秩序、保障安全工作,保安人员在执勤过程中遇到重大突发事件,保安人员应立即向甲、乙双方领导汇报。
6.与甲方管理部门保持经常联系,随时沟通情况,及时解决执勤与管理中的问题。
7.乙方负责为保安人员配备开展工作的制服、标志及基本安保装备(制服、标志及装备的标准由双方另行确定),并负责为保安员缴纳社保等各项法律规定费用,发放工资。
8.乙方根据甲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向甲方下属部门派驻保安人员后,未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在各部门的保安人员人数。乙方未经甲方下属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调动派驻到甲方下属部门工作的保安人员,如须调动,应提前征得保安所在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9.因乙方派遣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不足额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未支付金额的5%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至甲方付清之日止。
3.如任一方在合同期间无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对方合同期总金额25%的违约金。
4.一方因政策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时,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不按照约定提前通知对方,由违约方承担支付对方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终止,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均不影响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的效力。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未详之处,由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3.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或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派甲方所需的 岗位的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职责及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甲方应予以表扬或奖励。
4、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5、甲乙双方应对保安人员的工作做定期考核,按月填写保安人员信息反馈表。
6、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多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依据《保安手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的职责及保安范围: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酒后上岗,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治安防范区域:。
三、甲乙双方的管理与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者将按全年保安费总额的 %做为违约赔偿。
2、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当月保安费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确因工作失职,造成治安防范区域被盗,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查清事实后,立案三个月未经破案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双方认定后,由乙方负责部分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岗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 %,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的赔偿范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安费。在治安防范区域内,甲方门窗完好,无被盗痕迹,室内丢失物品及外围攀爬发生盗窃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无法证实其价值的物品发生丢失不负责赔偿。
4、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由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当保证合同约定所需的岗位无缺岗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则扣除当月所缺天数的保安费。
四、保安费结算:
甲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即向乙方支付 保安费,每岗每月 元,合计 元(大写:)。
五、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2、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须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另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增加与保安业务无关的工作。
六、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导致保安员伤、残、亡等,甲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商定。
七、附则:
1、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保安费也要相应增加。
2、本协议自款增设,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选派甲方所需的 岗位的保安人员维护甲方的正常秩序,并做好甲方的安全保卫工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甲方的职责及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和值班室。
2、甲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参与。
3、乙方保安人员提出的有关安全及治安方面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应积极采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甲方应予以表扬或奖励。
4、甲方应在乙方治安防范的区域内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5、甲乙双方应对保安人员的工作做定期考核,按月填写保安人员信息反馈表。
6、保安人员应服从双方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如有不胜任保安工作,多次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调换。乙方依据《保安手册》处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乙方人员的职责及保安范围:
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合同,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协助甲方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2、乙方人员在工作中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工作要认真负责,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酒后上岗,上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忠于职守,确保甲方警卫目标的安全。如发生被盗、火灾、抢劫、打架斗殴等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甲乙双方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4、治安防范区域:。
三、甲乙双方的管理与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违约者将按全年保安费总额的 %做为违约赔偿。
2、甲方应按时按月支付乙方保安费。每迟付保安费一天,乙方则按当月保安费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3、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确因工作失职,造成治安防范区域被盗,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查清事实后,立案三个月未经破案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法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双方认定后,由乙方负责部分损失,最高赔偿额不超过岗点当月保安费总额的 %,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的赔偿范围之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除保安费。在治安防范区域内,甲方门窗完好,无被盗痕迹,室内丢失物品及外围攀爬发生盗窃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现金、有价证券、金银珠宝、可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及无法证实其价值的物品发生丢失不负责赔偿。
4、乙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措施,由此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保安服务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由于自然灾害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在执行合同期间,应当保证合同约定所需的岗位无缺岗现象,如有此现象发生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则扣除当月所缺天数的保安费。
四、保安费结算:
甲方应在合同签字后 日内即向乙方支付 保安费,每岗每月 元,合计 元(大写:)。
五、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严格执行,即工作时间每周不得超过40个小时。
2、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保安人员的工作时间,须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应另支付给保安员相应的加班费,不得增加与保安业务无关的工作。
六、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因保护甲方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导致保安员伤、残、亡等,甲方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商定。
七、附则:
1、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保安费进行调整时,保安费也要相应增加。
2、本协议自款增设,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双方共同监督执行。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补充说明: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甲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服务方(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签订本合同。
一、保安服务区域、服务内容
服务区域为:
二、合同期限及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为 年。自 201 年 月 日起至 201 年 月 日止。
2、合同到期日30日前,甲方若有意终止保安服务合同,须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 逾期未能书面告知乙方的,且乙方愿意继续提供服务的,保安服务合同自动延续前款约定的1个合同周期。
3、合同终止日,甲方须向乙方支付终止日及以前所有未付的保安服务费。
三、保安服务人员定员及每日/班次人员配置
(一)保安服务人员配置人数为: 1 人。
(二)每日/工作时间为: 小时,月休 天。
(三)甲方若需要为服务项目增加保安服务人员,应提前 10 日以书面告知乙方。
四、保安服务费数额及构成
(一)保安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数额为:
保安月服务费总额为: 贰仟伍佰圆整(¥2500元)
保安年服务费总额为: 叁万圆整(¥30000元)
其中保安队员 2500 元/月/人。
(二)保安服务费构成:劳务外包(代发工资)和服务费或管理费(含保安员加班工资)、社会保险、保安器械(对讲机、橡皮棍、强光电筒、保安服装和标志标识等)。
五、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收费凭证和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服务费,每月15号前支付给乙方上月的保安服务费用,甲方以现金方式或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提供收据给甲方。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委派专职或兼职的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对派驻保安员进行管理。
2、监督、检查保安员的表现情况,对违纪的保安员,知会乙方主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必要时通知乙方予以调换。
3、为乙方派驻的保安员提供执勤服务等履行保安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所需的相关设施及条件(电风扇、取暖器等),并确保服务区域内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
4、提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设施,制定需要乙方保安员执行的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其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员履行保安职责。
5、乙方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甲方有及时处理的义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
6、甲方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双方约定的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对保安员或其它第三方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
7、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重点部位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确保财产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培训派驻的保安员严格履行双方约定的岗位职责,并遵守甲方提交的书面的与履行保安服务职责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2、甲方要求调换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保安员的,乙方确认后在 3 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换。
3、培训派驻的保安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其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甲方,并协助处理,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为保安员配备全国统一的保安制服和基本的保安装备,负责保安员的工资、福利和相关保险。
5、加强对保安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
6、根据管理保安队伍的需要,对保安员进行轮岗调换,但应征询甲方意见。
7、定期对甲方进行回访,了解甲方对保安服务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问题和合理建议,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及时提供给甲方。
8、加强人员的在岗培训、监督和管理,确保向甲方提供规范的安防服务和秩序维护工作,预防各类犯罪活动的发生。
9、乙方人员应对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有效;档案齐全。
10、乙方应当为派驻的保安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工伤事故责任。
七、工作要求
1、派驻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政审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受过正规训练,着装上岗,佩戴标志,按服务作业要求和标准按照甲方合理要求进行服务与管理。
2、区域内实行值班、登记、门禁、巡逻制度。
3、派驻的人员必须认真维护甲方管理区域内的正常公共秩序,运用各种合法手段保证秩序维护区域的财产安全。妥善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其它突发事件,防范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4、仪容、仪表、礼仪、着装、言谈和举止符合礼仪规范要求;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文明执勤,礼貌服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依法办事。
5、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不发生损坏和丢失,性能良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设备。
6、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实施秩序维护管理工作。
7、制止捡、收垃圾人员、闲杂人员未经许可进入维护区域。
8、接到火警、警情后及时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并报告管理处与警方。
八、其他约定
(一)在甲乙双方确认的《保安服务方案》所列的范围内,因乙方的保安员在履行保安服务合同职责过程中的故意或严重失职行为导致甲方财物损失,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乙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任何一方得知损害发生时,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对方。警方未到现场勘察取证之前,不得任意移动和破坏现场。
(三)包括但不限于因下列情况造成甲方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地震、战争、火灾、台风、暴雨、雷击、暴动、骚乱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财产损失的。
2、他人持枪支、刀和棍棒等凶器侵犯服务区域;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人员自盗造成的财产或经济损失。
3、无明显盗窃痕迹的盗窃事故;甲方自行盘点发现财物缺少等。
4、私人物品及财物保管不慎造成失窃或损失等。
(四)甲乙双方对在合作中获知对方的有关资料和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或有权机关、部门出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文书,不得向第三方泄漏、透露。
(五)甲乙双方人员离职,或双方合同到期(包含违约)对方公司六个月内不得录用该人员。
(七)向对方发送的与本合同约定、变动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材料,须交对方办公室、综合部或财务部签收。书面文件、材料自签收日生效。
(八)甲乙双方住址或联系电话若有变更,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变更信息导致另一方无法发送信函的,视为对方已知悉信函内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未尽信息变更通知义务的一方承担。
九、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所签订的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按法定、约定事项履行义务或单方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三)甲方逾期不支付保安服务费的,须按应付服务费总额每日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30天未支付保安服务费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向乙方付清所欠服务费和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保安服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四)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仍履行职责时,合同条款仍然生效,但双方应及时协商订立新合同。
十、争议的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一方不愿意协商的,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附则
(一)本合同若有任何条款与法律对照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款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不因此而受影响。
(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乙方(劳务提供者全名):
甲乙双方就民事劳务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一旦生效,愿意共同信守协议所列各条款,并将本协议作为解决争议时的必要依据之一。
一事前声明
第一条(协议性质)因乙方属于以下第种情形,依法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就安排乙方工作事宜与其建立民事劳务关系(或称雇佣关系、特殊劳动关系),签订劳务协议。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二)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
(三)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之下岗人员;
(四)其他:;
甲方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乙方也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规定。对此乙方已经知悉并表示理解。
第二条(乙方承诺)乙方在与甲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前,明确向甲方作出以下承诺:
(一)乙方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务关系及其他任何形式之雇佣关系;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向甲方陈述的一切信息资料均是真实的;
(三)乙方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慢性病史,能够从事户外工作或中度以下体力劳动;
(四)乙方实际情况与以上承诺不符的,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愿意接受甲方据此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将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三条(甲方告知)甲方在与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前,对于依法应告知乙方的及乙方事先要求了解甲方的相关事项,甲方均已如实告知,对此乙方表示知悉。甲方所告知的
内容与事实有重大不符的`,甲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定责任。
第四条(协议成立条件)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将能证明本人劳动关系或社保关系的材料交甲方留存。因故未能提交的,至迟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提交。否则甲方有权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协议约定要素
第五条(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年个月。其中试工期为个月,自乙方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第六条(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以下简称本工作),工作地点为、,同时包括甲方的常住地及省级经营所辖区域。甲乙双方如订立《职务聘用书》的,也包括《职务聘用书》内所列的地点。
第七条(劳务报酬)乙方的每月基本劳务报酬为人民币元,每月劳务津贴为人民币元,试工期内按两者合计数的百分之发放。
劳务津贴含相关法定津贴。
第八条(工作时间)乙方应执行的工时制度为。无论实行何种工时制度,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作息安排。
(一)标准工时制度
1.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2.一般每日工作开始时间为,工作结束时间为,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临时调整,乙方应该配合。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1.一般每日工作开始时间为,工作结束时间为,甲方可根据需要予以调整,乙方应该配合。
2.按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不超过该周期内法定总工时;
第九条(加班加点)经甲方安排或者得到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计发加班加点的劳务报酬。乙方擅自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节假日自愿留在工作场所的,不视为加班,亦不计发加班加点报酬。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以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乙方每月基本劳务报酬作为计发乙方加班加点报酬的基数。
三协议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十条(工作内容相关要素调整)基于甲方所从事物业管理行业具有管理项目分散、项目管理期限的长短非由甲方单方确定、项目内各工种工作时间分早、中、晚三班、项目内或项目间人力调配频繁等特性,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与乙方协商变更所从事的工作,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及劳务报酬等。甲方提出变更无需基于被证明的事实或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对此乙方予以知悉并表示接受。
第十一条(工作变更表示异议)甲方变更乙方的工作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当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地点开始工作。乙方对此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之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原因和理由,本人签署后送达甲方表示异议。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或未按约定的形式向甲方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所作的变更。乙方即使提出异议也应该先按通知书所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地点开始工作,在工作的同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否则视为乙方旷工。
第十二条(协议变更)甲乙双方皆可就本协议的变更事宜与对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皆可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无须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任何一方无须基于相关事实及理由即可随时向对方提出解除本协议。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应该提前五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一方因故未能提前告知的,补偿给对方相应天数的劳务报酬。
第十四条(协议终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一)协议约定期限到期的;
(二)乙方不再具备本协议第一条所列的情形,依法不能与甲方建立民事劳务关系的;
(三)其他法定情形。
一方据此通知另一方协议终止,另一方应予接受。
四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遵法守纪)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对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乙方违纪后果)乙方有严格遵守甲方制定并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之义务,并据此接受甲方的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员工守则》、单行条例、公告通知、奖惩办法、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但并不局限于以上形式。乙方违反规章制度或者违章作业的,甲方可视主客观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并可处相应的罚款。乙方严重违章违纪的,甲方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可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劳务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劳务报酬支付时间)甲方于每月号之前支付乙方上个月的劳务报酬。遇有未能遇见的特殊情况或其他客观原因的,经告示,可以延迟支付若干工作日。乙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代缴。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强甲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信、互利、平等的原则,特聘请乙方提供安全保卫服务,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共同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应制定严格的门卫管理和人员、车辆、物资等出入规章制度,并告示全体员工和病员共同执行。
2、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场所(办公室1间,宿舍2间以及必需的办公住宿设施),以保障乙方人员工作生活需要。
3、甲方应建立健全管辖目标内的安全设施,购置必需的保安器材(如通信工具、对讲机、警棍等),完善责任区内重点部位的报警设施、照明器材。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严重失职行为和不遵守劳动纪律,表现较差的,甲方有权提出辞退,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5、甲方应对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而导致伤亡、致残的保安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为评残、抚恤等申报工作提供协助。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装备佩戴整齐,行为举止端庄,文明执勤,优质服务。
2、乙方负责派驻保安人员的全面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提高保安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3、乙方派驻人员负责甲方全院及家属院安全和夜间巡逻,凭出入证件查验放行物资。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应全力制止和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甲方汇报和向公安机关报警,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4、保安人员负责院内车辆停放管理,使车辆停放有序,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及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保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岗期间不得撤离职守,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如有违犯由乙方视情况予以处理。
6、各楼内和重点部门24小时有人值守,昼夜巡查24小时不间断。
7、配合无烟医院建设,做好病员吸烟劝阻工作。
8、在医院重大节会期间,全力做好安保服务工作,维持好活动现场秩序。
9、保安人员管理依据保安人员工作手册执行。
第二条 人员配备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驻保安人员共65名,其中医院40人,家属院13人,新建家属院12人。
2、派驻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无不良嗜好及违法违纪记录。
3、保安人员因病、事假而缺岗时,乙方应及时补充人员上岗。
第三条 经济核算
1、经甲乙双方商定保安人员服务费每人每月1500元,每月共计97500元。
2、保安人员服务费应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包括职工调资、物价调整)而予以调整。甲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对保安人员在生活福利待遇方面给予适当的关心照顾。
3、甲方必须按照合同按时付给乙方服务费,并于当月五号前付清服务费。
4、付款方式:转账。
开户行:
账 号:
第四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2、合同期满如需延长或终止,甲方必须于合同终止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如乙方严重违规,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3、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终止合同,应负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5、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法 人:年 月 日
乙 方: 法 人: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甲方):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
甲方为确保运营线施工安全,防止已施工完毕的接触网线材被盗,根据工程需要,将西格二线护线工作交由乙方组织的保安队伍进行看护,形成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保安项目及包价。
1 保安项目:西格二线工程接触网所有线材及设备。
2 负责区段:
3 劳务工期:依照上岗时间确定,直到所管区段送电为止。
4 劳务人员及单价: 夜间按每3公里2人进行人员安排,每人每天80元。
5 工作内容及时间:对所架线区段进行巡视,防止附加导线、承利索及导线线材、设备被盗。夜间19:00点----凌晨7:00点
第二条:保安要求
在负责保安期内乙方的保安队伍要服从甲方的施工计划安排,遵守《巡视护线制度》,如因乙方原因没有派出保安,未安排巡视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造成损失情况给予罚款。乙方连续2日自行停止巡视,视为单方中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权不付己完劳务款。
第三条:甲方责任
1 甲方根据铁路附近施工的安全规定,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铁路知识以及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甲方负责发放防护背心及照明设备。其它防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3 甲方在现有架线区段的情况下,如有增加需每日中午提供当天的架线区段和公里数。
4 甲方应随时对乙方保安巡视进行督查,如发现违章问题,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同时按照《护线巡视制度》视情节进行处罚。
5甲方负责远处统一出工接送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 乙方要结合铁路附近巡视护线的特点,每天上岗前对其保安人员进行点名和安全讲话,确保人身安全。
2 乙方每夜应对管辖区段的护线巡视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巡视护线制度》执行检查内容。
3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每日提供的架线区段和要求的保安人员,增加足额保安人员到新的管段。
4 乙方在合同执行期,不论任何原因、任何地点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行车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处理,自负责任并承担其费用。
5 乙方的吃、住、等生活问题及队伍的管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行解决巡视所需用具、水、电、油及其他设施。
6 乙方负责保安期间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自负相关费用。
第七条: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
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办法:每月初根据乙方的考勤人数和天数,对照甲方的记录,汇总发放。
第八条: 清算以保安工作完成,以乙方实际劳务工作量为准,并附国家正式发票。
第九条:本合同的附件《护线巡视制度》和本合同的条款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第十条:1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执行,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3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员主要任务及护卫范围:
1、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维护工作区范围内治安秩序”的保安护卫工作。
2、护卫地点和范围、职责: 。
3、工作时间和范围: 。
第二条 保安员数量、服务期限:
1、甲方共聘用保安人员名,其中保安队长 名,保安班长 名,保安员 名,全部由乙方提供。
2、服务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酬金、付款办法:
1、甲方向乙方交付有偿保安服务费为:保安人员元/月×人 元/月,每月合计 万元整(¥ 元)。
2、付款办法: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和保安员正式提供服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费发票,每个月付款一次,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7个工作日内,在每月15日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个月保安服务费。以后付款时间和办法以此类推,逾期不付款每日按拖欠的保安服务费数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乙方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梅林支行
账户:
3、本合同货币计价单位为人民币。
第四条 保安员的管理
1、保安员由甲乙双方实行双重领导,根据任务需要双方共同研究部署保安力量。
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保安员的业务、技术、政治思想教育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3、按《劳动法》规定保安员每天工作时间不超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人每周休息二天。因甲方工作需要加班时,乙方保安员应给予积极配合,但甲方须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给保安员。
4、保安员在护卫范围内因工作致伤、致残、致死和遭遇不测时,由乙方按社保局有关规定处理。但甲方应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对保安员给予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
5、保安员须服从辖区派出所领导和指挥以及业务上的指导。
6、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安员应当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2、甲方可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需要免费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场内通讯器材。
3、甲方要建立健全“三防”等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以便于保安员依章执行,同时应教育本单位全体员工认真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和支持配合保安员的工作。
4、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录用乙方员工。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5、若甲方实际经营权、所有权进行转让、买卖、移交的,应将实际情况提
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因甲方未及时通知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须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派出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前科)、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身材高大(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2、乙方负责保安员的工资、证件、业务培训、组织管理、工伤保险等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发放保安员的工作服装。
3、原则上,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保安员从事护卫范围外或超越保安职权的工作。若违反,甲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
4、因工作需要,乙方有权调换保安员,有权辞退不合格的保安员,但必须提前知会甲方。
5、在合同签订时,如甲方存在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仲裁)事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将详细情况明确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6、本项目乙方法人授权人为先生(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授权该法人授权人全权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
第七条 特约服务
1、定义:特约服务是指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甲方需要额外增加的超出保安工作范围的服务事项。
2、费用标准:对于偶尔发生、时间短暂、劳动强度较轻的零星特约服务事项,在不影响正常保安工作的前提下,乙方可义务为其免费提供服务。对于有规律性、经常性发生的特约服务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按成本价格向甲方收取一定费用。费用标准和支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3、特约服务具体事项及费用标准: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定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自身义务而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有效期内全部保安服务费总额的30%。
2、合同期内双方均不得擅自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确需中止或解除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两个月服务费作为损失赔偿。
3、甲方未依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规定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并且逾期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间,在保安员工作时间、能力和职责管理范围内发生责任事故,经公安部门侦查终结并认定确属保安员失职造成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部分责任:
⑴ 甲方债务民事纠纷、甲方盘点发现的短少、无明显盗窃痕迹的被盗事故、犯罪分子持械公然暴力抢劫、甲方工作人员自盗,或发生被盗事故,被盗物品为现金、古董、有价证券、金银首饰、珠宝、收藏品、私人财物、个人可随身携带的物品、智力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⑵ 由不可抗力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配合甲方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雷击、水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战争、社会暴1乱等意外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等;
⑶ 甲方财务部门的库存现金额度应当符合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库存现金数额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或数额较大时,甲方应另行委派专人值守;
⑷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现护卫范围内存在人力不足或其它安全隐患,甲方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及时消除。如乙方已经以书面提出且工作中已尽到勤勉审慎之义务,因甲方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责任归属未查清之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忠实履行各自义务,
任何一方因此擅自变更、中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均可协商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6、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责任事故乙方需要保险理赔时,甲方应积极协助并于事故发生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保险理赔所需的各类证明资料。如因甲方过错而导致理赔不成,该部分损失或风险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仅补偿应赔偿甲方损失中超过保险赔偿的部分。
第九条 合同期内发生责任事故,乙方的赔偿额不超过物品原值抵扣使用折旧后的价值,同时单次最高不超过当月保安服务费总额,如保安服务费总额超过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则以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为最高限额,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在上述限定范围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企业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1、经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本合同由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姓名章的,签署人应出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事项,应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