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树劳务合同范本(通用3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村村民委员会法
人代表: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 五支渠南二支渠乡村路两侧承包给乙方,进行林业经营。(具体位置及边界线详见附图)。
二、承包年限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
三、承包费共计贰万元整,在20xx年4月4日前一次交清。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区域及栽种要求栽种。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合同期内,只允许种植树木,不准取土、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所需树苗和对林木经营管理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在合同期内,须允许村民生产从乙方栽种的树木中穿
行、行走,不得阻扰。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村级规划征用,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如果对树木有补偿,被征用土地的树木损失费归乙方所有(树木折价按当时市场价格确定),征地补偿费归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只退回乙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地段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日计算不计息)。
5、在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延长承包年限。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负责提供水源,由乙方自己解决。
7、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对林木统一植保,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阻碍植保,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8、在合同期内,如遇支渠清淤施工须对清淤泥土放置到林木空隙中,须允许施工方放置,不得阻扰与阻止施工,且造成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在合同期内,如遇乡村公路翻修、绿化等施工,因施工对乙方所植树木造成影响或损坏,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拒绝施工。
10、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负责协调、解决。
1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须办理却权证和采伐证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仅提供相应的证明手续。
六、在合同期内,乙方采伐树木后,要及时进行补栽,不得改变土地的林业用途,否则,合同自动终止。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合同期内未采伐树木的处置:乙方在合同期内未采伐的树木,合同到期后,树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对乙方合同期内未采伐树木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可采取:
1、由甲方负责申请采伐,采伐后公开拍卖,拍卖所得价款的8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未采伐树木的补偿。
2、甲乙双方按当时未采伐树木的市场实际价值进行估算,甲方按双方协商一致的估算价值补偿给乙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林地(包括地上树木)的发包,承包费收取后,甲方应及时首先支付乙方未采伐树木的补偿款。甲乙双方对未采伐树木市场价值的估算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将承包费足额交到村委会后生效。
十、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村委会入账一份。(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甲方:xx乡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村村民张本新 (以下简称乙方)
为按时按质完成甲方造林任务,甲方将沿海防护林工程发包给乙方负责实施。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造林地点及面积
造林地点位于团林乡七里海与翡翠岛间林带, 造林面积200亩(具体造林地点坐标见附表),种植品种为速生杨。
二、造林时限要求
乙方要在20xx年10月20日进场作业,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造林任务。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沿海造林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甲方负责维持乙方植树造林秩序,负责协调解决因土地产生的纠纷。
2.乙方要按甲方造林时限要求及造林设计方案组织实施。造林所需相关人力、物力及苗木等由乙方负责。苗林规格必须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必须保证树苗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做好安全用火,不得乱放野火,由于乙方行为引起的火灾,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遵纪守法,工人之间要互相团结,施工过程要注意安全,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如(伤、亡等)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造林按期完成后,甲方对乙方造林工程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按1000元/亩标准一次性给付乙方造林补助。
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聘用乙方为园林工作人员,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聘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一、 聘用条件
1、要求身体健康。
2、年龄为20岁至55岁。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工作职责
1、乙方负责城区绿化的除草、松土、施肥、刷白、修剪、浇水、养护、防虫等工作的实施、管护。
2、乙方负责绿化工具、用品的保管、保养工作。
3、乙方负责城区绿化树木、花草的补栽、城北设施维护工作。
4、乙方负责城区绿化损坏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5、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具体工作要求
1、乙方要时常保证、绿化植物无杂草,土质松。按时施肥、树木冬季刷白、不旱、无大病虫害、整齐美观、绿化设施修补等具体工作。
2、乙方要做好绿化工作的记录、资料整理、各项数据准确,绿化布局图修订等档案工作。
五、甲方每月支付给乙方工资 元,统筹金、失业金 元,共计 元。
六、甲方负责提供劳动工具用品,定时发放劳保用品,按时发放工资,以国家法定节假日给上班人员发加班工资,负责对乙方工作检查、指导、考评。
七、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㈠、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非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原因,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在合同期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当在3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给与经济补偿;
2、乙方有以下行为,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在30日前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
⑴、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完不成工作任务。
⑵、经检查指导3次达不到工作质量要求。
⑶、由于自己不认真负责,未按规定工作操作程序造成经济损失6千元以上的。
⑷、有病不请假,带病作业的及不请假离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⑸、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⑹、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⑺、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⑻、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㈡、合同期满即终止,甲方在本合同期满30日内通知乙方办理续订或解除手续。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支付给乙方的养老金、失业金,由乙方自已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伤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办理。
九、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乙方必须注重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伤残和其他人身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协助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但费用概不负担。
十、其它事宜
1、乙方有事耽误找人替班必须经得甲方同意。
2、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甲方予以奖励。
3、甲方安排工作以外的其他事务,另行支付报酬。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合同同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