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派遣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派遣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_____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_____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_____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_____%。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_____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_____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武隆工业物流中心项目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从楼层一户一表后至户内用水地点;
(2)室内外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
(3)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5)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所有管网预埋及设备安装;
(8)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 等级。
六、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3.00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各项费用。
八、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
2、当乙方完成栋号封顶的时候,甲方支付相应部分劳务费的20%;
3、当乙方完成所有劳务项目工作的时候,甲方根据形象进度按月支付总劳务费的60%;
4、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
5、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无异议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九、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设计变更中涉及的。(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2、乙方责任(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7)乙方食宿自理。(8)乙方提前7天提出一般材料计划,由甲方审核购买,外购设备需提前两个月报计划。(9)乙方现场负责人: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__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四、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足满足施工需要的人员,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安装劳务合同三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明发城市广场EF地块C标段
二、承包范围
19#、21#楼一梯三户(包括公共部位)开墙槽、配管、前期问题处理(不包括原预埋管穿线问题)、配强弱电箱安装、垃圾清理。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但包耗材)包安装调试、包材料损耗、包进度/工期、包质量、包保修、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验收合格标准、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承包单价及工作内容
包干单价按 1300元/层计。
五、结算方式
配管配箱完成经内部验收合格支付工程价款80%,剩余20%部分穿线完成一个星期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
达到甲方交付验收合格水平,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七、施工安全
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若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及及其相应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应赔偿。
八、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乙方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或企业有效证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4乙方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否则甲方有权对打架、斗殴双方各处以不少于10000元的违约索赔;若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造成停工停电等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违约索赔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5.甲方所提供乙方使用的大型机械,如不是正常使用的损坏,而是乙方人为损坏,按维修费用加15%管理费从乙方劳务费中扣除。
6.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次的违约索赔。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7.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材料进场后由乙方及时领用并按甲方要求堆放、保管,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甲方定期对乙方所用材料进行核算(加定额损耗),超出部分加15%管理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节约部分予以奖励。
8.乙方负责对自身完成的所有成品及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但不另外记取费用。
9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完成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10.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不得在生活区留宿家属及无关人员,绝对不能入住儿童。否则一经发现,对乙方每留宿一人一天(或一人一次)违约索赔100~1000元/次。
11.乙方不得擅自在现场、生活区开火做饭,擅自在宿舍接驳电线,否则一经发现,违约索赔200~1000元/次,并没收炊具、灶具及大功率用电电器。
12.乙方因人员技术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以无条件要求乙方撤场。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代表人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并在乙方充分履行保修义务后终止;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2)甲方所在地人院提起诉讼,(3)向工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安装劳务合同四
甲 方: 电话: 项目负责人: 职务:
乙 方: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族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 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