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电脑录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本人填写)(身份证号)(乙方本人填写)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将(填写准确、严谨,甲方电脑录入)工程分包乙方施工,分包形式为包工不包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1、乙方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
1、开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有要求时间的情况下,一定要填写),总工期(如没有具体时间可估出一个大概时间,如:_________________约__________天)天。
2、施工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经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3、合同价款
1、本协议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手工填写)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手工填写)。
2、本协议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如下:_________________(见附表:_________________分包合同综合单价表)。
3、工程完工后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综合单价一次包定,本协议所列综合单价为已包含了除工程材料费外的人工费、机械费(小型)、间接费、利润等的全部费用。
4、施工期间若涉及合同外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报甲方工程部门同意方可施工。合同外变更工程量发生后七日内必须上报甲方工程部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合同一经签定,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日常生活所需资金,工程完工且通过甲方验收后付至已完工程总价款的80%,剩余总工程量的20%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六个月内付清。
5、材料供应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如材料耗用量超出定额含量,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当地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需更换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上道工序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甲方平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办理工程结算。
7、施工组织与工期
乙方必须按约定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若造成工程延误,每拖延一天按(手工填写)元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且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办理工程结算。
3、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甲方负责将水、电接到现场,乙方装表计量。食宿、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8、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对施工安全负责。由于施工过程防护措施不当和施工质量原因造成人身生命或财产损害,乙方须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乙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施工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标化管理,文明施工。9、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施工图纸及进行技术交底。
2、按施工进度计划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材料。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0、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主管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乙方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及有效联系方式。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公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
总承包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 )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盖公司章) (盖法人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在陕西关中建筑有限公司所属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劳务时,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G59-20__)陕西关中建筑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
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工程开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6、工程开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
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与安装、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
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
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
2、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习资料、试卷和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等。
3、按鄂尔多斯市的有关规定办理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4、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乙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5、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拆改安全防护设施等,如发生伤亡事故或连续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伤亡事故的乙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根据所发生的事故等级及所造成的后果,有权终止“劳务分包合同”,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与审批。
7、负责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书面交到乙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并履行签字手续。
8、负责组织各类安全防护设施、临电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劳务“资质证书”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50人以下的至少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至少设2名专职安全员;超过200人的至少设3名专职安全员。
2、乙方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劳务用工规定与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签订“劳动合同”,所报人员花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作业人员调换时,应提前报甲方,经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严禁私招乱雇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上岗作业,否则有违规行为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及承担一切损失。
3、落实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相关人员一式二份各自签名后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一份,相关人员自留一份。
4、落实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由乙方的管理人员(含班组长),按甲方项目部有关人员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到同一工种的所有作业人员,并将所有作业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书面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签到表)报给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
5、负责对所有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的具体工作及时间安排,将考核后的人员按甲方的“应知应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表”(同项目部安全员或资料员领取)列表报甲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未进行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作业人员不能安排上岗作业。
6、对特殊工种(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等)的劳务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7、落实甲方“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由乙方的各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8、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管理人员与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9、服从甲方项目部或甲方安全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指导,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并根据隐患程度接受相关的经济处罚。
10、对甲方项目部不安全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安全与设备或建筑设施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并有权书面要求甲方项目部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四、安全事故处理及报告
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按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乙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由乙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乙方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哪一方,其伤亡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系统进行救援,并由甲方的项目经理立即向分公司经理如实报告。
4、乙方如违反上述第3条规定,对所发生的事故迟报、瞒报、慌报、漏报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仟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与经济责任。
五、本“安全管理协议书”中有关条款与国家和当地政府及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不符时,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六、本“安全管理协议书”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乙方劳务分包项目完工及所有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撤出本施工现场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盖公司章) (盖法人单位章)
项目经理(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