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张保险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伤害保险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间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依据本协议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家属意见: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总则
1、鉴于甲方与 (国家/地区)的雇主(以下简称“境外雇主”)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关于研修事业协议书》,乙方所在地相关劳务资源丰富,且拥有便利的招募渠道、管理资源等优势,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向境外雇主派遣劳务人员(包括研修生,下同)自愿签订本合同。
2、甲方具有国家商务部批准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编号: ),对境外雇主的合法性、招聘外籍劳务人员的资格、劳务合作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本合同项下的劳务项目真实可靠,符合中国政府和 (国
3、乙方为法人单位,具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组织招收劳务人员的资格。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与境外雇主的一切联络和协调事宜。
2、根据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查手续,并到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外派劳务招收备案手续。对未办理项目正规手续而产生的后果,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向乙方提供委托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委托书。
4、向乙方介绍对外签约有关情况,提供招收赴境外劳务人员简章。简章应包括境外雇主的情况、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工作内容、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合同期限,以及收取服务费标准和交费方式等有关内容。
5、负责劳务人员的最终考核和录用。
6、负责劳务人员出境前的适应性培训。甲方可派代表到乙方授课,或委托乙方或第三方进行培训。
7、负责办理劳务人员的工作准证、签证等出入境手续。
8、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出入境并顺利平安到达境外履约地点。
9、负责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
10、负责劳务人员在境外的跟踪管理与服务,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甲方应负责协调各方做好有关善后事宜。
11、在劳务人员发生违约行为时,负责按照相关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根据甲方的委托和招工简章,组织招收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人选,并适时安排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面试和考试。
2、负责劳务人员的技能和语言培训。根据与甲方的约定,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参加适应性培训和外派劳务人员考试。
3、保证劳务人员在思想品德、业务技术和身体状况等方面符合出国工作条件、符合甲方和外方雇主的具体要求。
4、在规定期限内,负责协助和指导劳务人员办理护照、公证、体检、检疫等证件和手续。
5、负责收取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出境手续所需要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护照等有关证件和资料,保证有关证件和材料真实有效。因乙方提供的证件虚假和材料不真实导
6、根据甲方要求组织安排劳务人员及时到达甲方指定的出境口岸。
7、建立已派出的劳务人员的有关档案。
8、协助甲方做好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劳务人员在履约过程中遇到劳务纠纷、境外雇主倒闭或破产关厂、人员伤亡等突发事件时,积极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做好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工作。
9、在劳务人员发生如脱岗、滞留不归等违约行为时,应配合甲方按照合同依法追究劳务人员的违约责任,确保落实仲裁机关或诉讼机关的裁决或判决。
10、未经甲方委托,不得以甲方的名义招聘任何劳务人员,不从事有损甲方名誉和利益的活动。如有违反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1、遵守商业道德和商业秘密,不与本合同中的境外雇主进行任何形式的直接联系,不绕开甲方直接与境外雇主开展劳务项目合作。如有违反此项,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出国费用和服务费
1、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和服务费由甲方负责收取,乙方予以
2、劳务人员的出国费用,包括护照费、签证费、体检费、培训费、考试费、公证费、国内差旅费等,由劳务人员按实际发生额自行承担。甲方可授权乙方预先收取,按实际发生额与劳务人员结算。
3、因境外雇主所在国家(地区)政策变化、签证拒签等不可抗力造成劳务人员未能派出的,扣除应由劳务人员自行承担费用中已实际支出的部分,其它所交纳费用应全部退还给劳务人员。
4、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商会制定的行业指导性收费标准向劳务人员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劳务人员与境外雇主签订的《雇佣合同》工资总额的12.5%。《雇佣合同》期限按 个月计算,本合同项下劳务人员应缴纳的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人,其中 元人民币/人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5、如劳务人员在《雇佣合同》期满后续约,应向甲方交纳延期服务费每年 元人民币,其中 人民币/人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的服务费用。
6、因劳务人员自身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上述服务费用和出国费用不予退还。
7、因劳务人员自身以外原因导致《雇佣合同》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部履行的,甲方应按比例退还劳务人员缴纳的服务费用,同时乙方也应按比例向甲方退还收取的服务费用。
8、在乙方向甲方缴纳其代收的出国费和服务费前,甲方应出具书面通知,写明甲方户名、开户行、账号、汇款金额等事项。
9、甲、乙双方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履约保证金,或变向收取类似费用,应要求劳务人员投保履约保证保险。
10、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向劳务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 境外服务与管理
1、甲、乙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人员顺利履约。
2、甲方负责劳务人员在境外的服务和管理工作,乙方对甲方的工作予以协助、支持和配合。
3、乙方应充分发挥自身和本地优势,在劳务人员履约期间重点做好国内沟通和协调工作,为劳务人员安心履约创造条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切实履行本合同,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提交 仲裁,或向 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2、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做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项下派出的全部劳务人员《雇佣合同》期满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从事甲方所承接项目的相关劳务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委托约定:
1、委托劳务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 委托劳务协议即终止;
2、委托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三、工作职责: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员工手册》相关制度规定;
4、乙方在委托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作时间: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周5天、每日8小时工作制。甲方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
2、乙方必须按规定的劳动日出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凡无故缺勤,情节严重者,按不胜任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或协议终止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六、劳务报酬:
1、甲方劳务报酬周期为每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劳务报酬。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2、乙方试用期为 ,试用期期间的月报酬为 元。
3、乙方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转正后月报酬为 元。
4、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实际劳务情况,通过协商,确定报酬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5、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6、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员工手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甲方认定乙方已不能胜任相关劳务工作的;
7、甲方宣告解散的;
八、其它: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受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负责人: 职务:
乙方(委托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发放委托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并愿遵守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 委托贷款内容
1、借款人:
2、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按以下第 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借款人资信情况及贷款用途自行确定。
4、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项的规定确定。
(1)贷款利率:按月利率 ‰ 执行。
(2)乙方委托甲方根据贷款期限、法定利率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浮动的规定自行确定。
5、贷款用途:
第二条 委托资金
1.乙方自愿将上述合法的、自有的资金委托给甲方,用于向 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委托人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委托贷款的资金必须等于或大于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贷款金额,否则本合同无效。
2.乙方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授权范围从《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不得将上述资金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
3.乙方提供发放委托贷款所需的资金。乙方必须将上述资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存甲方,交存的资金不计算存款利息。
4.乙方提供贷款资金,保证该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业务,并承担资金来源及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年费率为 ‰。手续费的计算方法为:手续费=贷款金额×年费率×贷款期限(年)。
2、手续费在贷款的发放日收取,贷款期限不足1年的,按1年收取。
3、乙方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甲方办理有关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缴纳税款的代扣代缴方法为:甲方在代收借款人偿付本合同项下利息的同时,从利息中扣除甲方代扣的营业税等税费后的余额按时划转至委托人账户
4、委托贷款业务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贷款款项的发放
发放贷款款项时,甲方依照其会计规范及乙方的授权从乙方存款账户将等于贷款金额的款项划入甲方账户后向借款人出账放款。
第五条 代收利息与还款
甲方以委托收款方式办理委托贷款利息的代收,并在收到利息之日将收妥的利息款项(扣除税费)划入乙方存款账户。
在被拒付和逾期收到款项的情况下,甲方应当及时将拒付、逾期情况通知乙方。
第六条 拒付与追索
委托贷款业务到期代收时如被拒付,乙方可委托甲方以甲方的身份对借款人行使追索权,是否行使追索权以及追索方式由甲方决定,有关追索的金额、追索的程序按照甲方自营贷款业务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行使追索权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强制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等,由甲方于发生之日由乙方直接支付或直接自乙方存款账户扣收。如因乙方末能及时支付以上相关费用影响甲方行驶追索权,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收取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对贷款资金使用不承担监管责任,不对由于借款人挪用或因市场风险等任何原因导致的贷款损失承担责任;
3、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和划入用于委托贷款的资金;
4、制定、调整委托贷款业务的委托条件;
5、贷款发生纠纷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根据乙方要求,采取诉讼等追收措施。
6、对借款人的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和延缓执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中甲方享有的权利,均不应视为对乙方的违约。
7、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乙方的授权和核准,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2、仅负有该项贷款的代为发放、协助收回的义务;
3、根据本合同的贷款用途及时发放贷款款项;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确定贷款对象(借款人);
2、核准甲方划付乙方存款账户资金发放贷款款项;
3、贷款发生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代其催收和诉讼;
4、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及时足额地提供贷款资金,并保证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并承担用途真实性、合法性的法律责任。
2、支付手续费、税费和在贷款发生纠纷的同时支付催收费、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旅差费等的一切追索费用。
3、在确定借款人、贷款利率和调查、审核结果等情况真实、有效后,核准甲方发放贷款款项;
4、承担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等的贷款风险;
5、全权委托甲方办理委托贷款事务;
6、依照法律和本合同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乙方是在其设立的司法辖区内合法设立、有效存续及拥有良好声誉的法人或自然人,拥有全部的法人或自然人权利及政府许可和批准从事其目前从事的业务或工作。
2、乙方委托办理本协议项下业务的资金来源合法、可自主支配,在法律法规上、民事行为上不具任何与本业务相抵触的约束和限制。
3、乙方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合同。本合同构成对乙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乙方执行。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乙方谨此承诺,其将以善意方式完整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若未取得甲方事前书面同意,其不会作出任何行为(包括其应作为而不作为,或其不应作为而作为)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
6、乙方谨此承诺,尊重和配合甲方为避免本合同项下受托权利受到损害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甲方应尽其认为合理的告知义务。
7、乙方谨此承诺,若其发生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营业范围、法人代表等事项,其将在有关事项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甲方按照原通讯地址寄送有关通知、文件的,视为已送达。
8、乙方同意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在不违反本合同的前提下,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资金借款合同。乙方在此声明,对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委托资金借款合同的内容已明知,认可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9、甲方已经充分、清楚地向乙方阐明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乙方亦充分、清楚地理解委托贷款的风险,并自愿承担该风险。
10、乙方谨此确认,其已经认真审阅、充分知悉、理解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内容,签署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中请仲裁。
第十一条 强制执行公证(在“□“内打“√”)
各方同意对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一4一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本合同不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及 各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署,由其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