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劳务承包合同(热门三篇)

水电劳务承包合同(精选3篇)

水电劳务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教育学院二标段工程

(A、B、D、学生食堂及后勤保卫房)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教育学院二标段的A栋、B栋、D栋、后勤保卫房及学生食堂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 1)室内给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预埋及安装;

(3)室内给水设备预埋及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预埋及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7)消防预埋及安装

(8)弱电预埋及安装

四: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19 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七: 付款和结算方式

(1)由于本工程量较大,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0元履约保证金。

八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九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和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

2、乙方责任

(1)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给排水、电气安装所涉及的土石方开挖和回填

(3)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4)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5)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6)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7)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

(8)乙方食宿自理,

(9) 乙方提前7天提出计划材料由甲方审核购买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拒退保证金,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2)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3)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元/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其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乙方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到有关单位上访、滋事的,甲方按50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9)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 安全文明施工

1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如因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其它管理制度

1、甲方及其项目经理对乙方实行考勤制度,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如无故不在岗(含缺席、迟到、旷工等现象),甲方按200元/天(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进场工人如有偷盗、损毁甲方财物行为的一经发现,除退赔原物外,处以100—1000元的罚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 如有工程增加量,甲方应按实际工程量收方

十五: 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码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 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日期

水电劳务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和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签订的以下简称

总包合同,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甲方将)施工发包给乙方完成,乙方为本工程的实际施工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就本工程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施工范围:

规范标准、国家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等实施安装的各个分项工程(包括各类检测),以及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要做的各项工作。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5.施工内容:(都是7层以下)

表箱除电表安装、表前的接线外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主线编房号;户內控制开关箱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户内电箱箱内的开关配件安装连线和贴标注);户内配电箱前电线或电缆及桥架敷设等按图纸的设计完成施工。也就是:a建筑物内公共部分按原图施工,预埋穿线管、接线盒、管内穿线、预留所有孔洞及套管和开关、插座、照明灯具安装;b天地楼商铺部分只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完成电表箱至户内控制开关箱的工作内容;饭厅、卧室、厨房、卫生门、房内过道、阳台部分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接线盒处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门边上梁底、该处土建抹灰完后做好标记,以便住户二次装修保证能找到该点;客厅近楼梯墙上预暗埋开关盒,客厅天棚预暗埋一个接线盒,并从该盒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本层户内控制开关箱、预暗埋一根穿线管至开关盒,管内穿线,客厅安一盏白识灯,一个一位开关面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2)、弱电施部分:a公共部分:电话、电视、宽带、对讲电预埋管系统等按图安装完成。预埋穿线管,不包括安装桥架、电线、电缆敷设、安装前端箱及分支管等所有工作按图施工完成。b商铺部分:按原图预埋弱电箱和预埋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自理。c天地楼和6+1层住宅部分:按原图预埋各层弱电箱和预埋各层弱电箱前的穿线管,不穿线,其余由住户二次装修时自理。

(3)、给水部分:一户一表表后至厨房、卫生间(厨卫支管不装)主管预埋、水阀安装、试压工作。

(4)、排水部分:按图施工完成(含土方开挖、垫层砼浇筑、保护管的砂回填、土方回填、支垫管的墩)。排雨水系统至室外临近的雨水检查井,排污水系统至室外2米内,含预留(负)一层商铺卫生间排水口(含制作吊支架),de110以上排水、雨水立管穿楼层处安装阻燃火圈。(不含砌雨水、排污井沟)其他工作按图完成。卫生间不做排水支管。吊架制作,排水试验按图纸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完成。

(5)、所有卫生间安装一个等电位盒。空调洞管预埋。 (6) 、除完成上述的主要内容外,乙方的工作范围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户内电箱进出线排列、绑扎、开关,电箱进出线孔、箱体防护、用户编号等工作。②、本工程切割(凿)墙、地板、凿沟、凿槽、凿洞、补洞、补灰磨平、水电所做的杂物清理、埋地板内给水管定位弹线、水电安装后成品保护,验收前清洁工作。工地内材料二次搬运、各种测试检验(检验费由甲方支付)、工人挖管沟土方、回填土等工作。

③、打槽、打混凝土洞时应划线打槽,注意用力的大小,尽可能将槽钢洞打小,避免影响结构。

④、所有在梁上、墙体上预留的管洞、管槽等在管件安装完成后按有关要求做好恢复工作

(即:浇筑砼、填充相关材料等)。

6.施工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相关的施工工艺规程施工。工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必须配合土建施工进度,施工工期如下:

上述工期从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乙方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将完整的完工验收清单送交给甲方之日止。

2、乙方应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本分项工程的施工进度与土建工程同步、交叉作业能施工的尽量施工,要保证不影响整体进度。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的,甲方有权派人加班赶上,或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并当天有乙方确认签证,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其他施工队施工内容产生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监理、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因甲方未能提供施工工作面造成停工的;

(2) 设计变更造成停工的;

(3) 甲方同意可以顺延的其他情况。

4、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情况发生当天提交签证报告。甲方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形的,工期不予顺延。过期不提交签证报告的,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施工员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按施工进度做好材料计划,统一安排交工验收;

2.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3.负责与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4.向乙方提供图纸

5.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乙方停工整改、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

6.负责提供生活临时宿舍,水电费按规定超出部分乙方自理 。

(二)乙方义务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2.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 服从甲方的工作指令,严格遵守甲方关于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本合同及相关规章制度约定的处罚措施。

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未明确约定但与施工有关的所有随附义务及工作程序。

8. 乙方对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负责,因其雇佣或管理的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本合同相关约定,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

9. 乙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施工中必须按章操作,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此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及费用。

四、施工人员管理:

1.乙方必须于开工之日起组织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在正常阶段应配备 1 名施工

技术人员,按现场实际配备施工工人预埋施工工人不得少于 人、安装施工工人不能少于人。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需要要求乙方适当增减人数,乙方要予以配合。

2.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00元后,本合同方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3天内甲方按正常渠道公示,在公示两周内没有投诉或投诉解决后,甲方再将扣留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3.乙方应提交全体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并按甲方要求签订简易劳动合同;进场后,有人员变化的,应及时提交新进场人员的前述材料。对于花名册上没有的人员均为非施工人员。乙方应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及留宿,否则每次处罚500元。非施工人员在工地上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包括甲方的材料、设备被损坏、偷盗),均与本工程及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处理,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4.严禁乙方有以下用工行为。一经发现有以下违规用工的情况,每次处罚500元。

① 使用未成年人、老人(超过60岁)、孕妇、残疾人进行施工;

② 使用身患重大疾病或不适合从事建筑行业的疾病的人员进行施工;

③ 使用其他甲方已明令禁止进入工地的人员。

对于其他不称职的乙方自有人员,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

5.工程施工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防止升级为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派员直接参与事故处理,甲方人员在处理事故过程时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乙方无条件签收并由责任方承担相关法律后果(包括支付伤者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用)。

6.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报送农民工已签名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工程价款。

7.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按以下方式之一支付农民工工资:

①甲方垫付工资。由甲方根据审核后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代乙方直接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乙方应签字确认甲方垫付工资的总金额,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

② 农民工授权乙方代领工资,由乙方代表农民工领取农民工工资。

五、现场管理

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停工期间(停工12天以上)的工人工资由甲方承担。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在接到甲方同意复工的答复后,乙方方可复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2.工地在出现立体交叉、相邻施工作业时,乙方应在进场前与相邻的施工队伍事先协商,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若协商不成,报请甲方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人员的过失或过错造成人员伤害、物资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3.施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停止施工超过1天。

(2)乙方中途擅自退场、放弃施工及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的。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得长料短用、大料小用,对超用或超量部分,乙方需提出正当理由,无正当理由属乙方浪费行为,由乙方承担超用或超量材料费用。

5.乙方负责人(即本合同签字人)或乙方带班班长必须坚守工地现场,在上班时间有事外出必须向甲方请假同意后由负责人指定代表驻守工地方能离开工地,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处罚500元。

6.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制定的相关现场管理细则,若有违背,甲方有权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500~10000元)。具体的处罚规定及金额,详见甲方公布的现场管理细则。

六、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一)安全生产

1.乙方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具体领导责任。乙方应严格按各项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和安全防护,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文明施工的部署和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的工作,配合做好安全标语的宣传、张贴,通过市级以上文明施工检查,争创文明施工工地。

2.施工现场每天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劳动力进行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向乙方收取,甲方从乙方的劳务费中扣除。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及时报告甲方,按甲方要求处理;配合甲方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概由乙方承担,结算时从工程价款中扣除。该事故若属重大安全(一次性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七、质量与检验

(一)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修复:

① 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② 另行委托其他施工人修复,由乙方承担全部修复费用。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监理指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乙方预先垫付检测费用,最终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二)检查和返工

3.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构件后,特别是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应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并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凡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因此发生的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延顺。

如乙方没有通知甲方验收,就进行隐蔽或进行一道施工工序的,每次处罚500元。同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测、复试验费用、返工或整改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现场初步检测合格的并不能因此证明乙方的施工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4.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乙方有权拒绝使用甲方进场的不合格产品,甲方坚持要求使用的,因产品质量引起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材料、设备、机具供应及管理

(一)材料、设备、机具的供应:

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2.乙方采购或自带的材料、设备、机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铁钉、铁线、绑扎丝、穿线用具、钢锯片、手电锯片、砂轮片、钻头等易耗材 。

3.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提前7天向甲方提交供应计划;需要乙方运输、卸车的,乙方必须及时配合,费用另行约定。

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提交采购计划给甲方审批,甲方有权按图纸设计来指定品种、生产厂家及型号。

(二)材料、设备的验收

5.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保管,乙方发现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应在验收时提出,甲方负责处理;乙方在验收时不提异议,视为认可并接收保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符合要求。

6.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导致乙方窝工、工期顺延。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纠正施工并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顺延。

(三)材料、设备的保管、使用

7.乙方在接收甲方供应或租赁给其使用的材料、设备、机具及其他设施后,应协同甲方承担保管、维护责任。因乙方发生丢失、损坏的,乙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乙方借用、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工具,要进行造册登记,期间乙方负责维护、保养、操作,使用后交回,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甲方提供的原价赔偿;如在使用中发生各类事故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九、工程价款

(一)本工程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方式确定。

本工程的多层“6+1F”和天地楼的综合单价:A为 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天地楼的综合单价为元/平方米(含挂靠劳务公司费用和税费);均按建筑面积计。

本合同的单价(含综合单价)均为全费用单价,是指完成本工程全部工序(工作)内容的建成价,包括了本合同已明示或暗示的项目特征及其工程(工作)内容的全部酬金,包含但不限于:

1.人工费(含农民工工资以及工伤、医疗、失业、养老保险等劳保费、社会保险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用、赶工费、超时工作、雨季施工费、日常清理费用,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劳动保护用品费用;以及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费、辅助材料费、劳务自携或自备施工机械、机具等的费用;

2.涉及本工程主体水电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有关图纸内容的变动、工程联系单,导致劳务作业工作量未作大的增加或减少,以上情况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天地楼骑楼排污管设计变更可以另行按实计算签证;如因业主及设计原因导致工程变更单在乙方已按原施工图施工完成后发出,造成乙方返工现象,甲方对此可予以按实补偿,计量流程严格执行甲方规定格式及程序,办理合同外签证单及现场确认单。

3.现场生活费用,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已包括了同其它分部分项(专业)工程的配合、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相互协调以及本工程因图纸设计变更、停电、停水、机械维修间歇、暂停施工、工序交接、工程验收、自然条件影响等原因(期限为12日内),造成乙方人员窝工、机械台班停滞、乙方抢工等费用。

5.包括了乙方在工程现场为施工所需的任何物资的运输、装卸、堆放、领用、保管、二次倒运以及生产设施搭建用工等的全部费用;

(二)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增加施工内容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乙方应在施工前根据市场价提供参考价格报告给甲方审批,甲方修改乙方报价的,乙方应在两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修定的价格;乙方提出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向市场询价后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甲方可将该设计变更或增加的施工内容委托其它施工队完成,不计入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若乙方不在施工前提供参考价格的,则以甲方确定的价格为准。

若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确定或增加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天发生当天签认,过期不签可视为不发生签证事件,不补签。

(三)本工程价款,除以下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①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延期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延期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5%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款下浮10%进行结算;延期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下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延期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下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②因乙方原因提前完工的按上一点的比例奖励。(提前时间是以实际工期减去约定工期及已批准的延长工期计算),提前超过一个星期的,按合同总价上浮5%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两个月的,按合同总价上浮10%进行结算;提前超过三个月的,按工程总价款上浮15%进行结算以此类推,按每提前一个星期,相应增加上浮5%来结算最终工程款。

③ 因乙方存在中途退场、暂停或放弃施工等情形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工程价款下浮30%进行结算。

十、计量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工程量的确认套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_)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

2.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增减施工内容及工程量并相应增减费用。

(二)付款方式

1.工人进场预埋施工,第一个月按实际工作人数每人每天预付生活费 10 元(按5人/天按三级教育人数为准)。

2.按实际完成工作预付款

天地楼:○1预埋线管 3.5元/㎡;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5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5元/㎡。 ○

4给排水 3.5元/㎡,清理及收尾0.5元/㎡,6+1住宅:○1预埋线管 3元/㎡; ○

2凿管槽接管安装线盒 3 元/㎡; ○

3穿电线、装灯具、插座、配电箱 3元/㎡。 ○

4给排水 3 元/㎡,清理及收尾0.5元/㎡,以上内容安装完成及验收合格,每项按总金○

额预付80%。

3.安装施工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80%进度款,每月15号之前结算,工程全部完工,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扣除总金额的3%作为保修金,余款在结算后30天内付清。

4.甲方按照本合同的付款约定以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甲方每支付乙方费用,如需乙方挂靠劳务和缴纳税金费用,乙方同时开具相应金额发票给甲方,否则乙方不用开票。税金按合同总额的5.8%综合税率扣除,由甲方代扣代缴。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二、完工验收

1.工程交工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工地进行彻底清理,并需经甲方检验合格为止。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28天内,乙方自检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的申请后报请建设单位组织质监站等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十三、完工结算

1.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乙方向甲方递交工程量结算清单,甲方收到后,按本合同工程价款条款的相关约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 甲方确认乙方工程量结算清单的,在扣除以下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工程款以及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索。

① 中间支付的工程款;

② 扣留3%作为质量保修金。

③ 甲方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的处罚;

④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旅差费、人工费、鉴定费、餐饮费、财务费用、支付第三方的费用;

⑤ 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损失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工资、各种保险、违约金、赔偿金、行政罚款;

⑥ 甲方代乙方垫付的其它费用。

3.如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工程款,导致本合同项下的工程价款亦不能按时支付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赔偿责任,违约金为从结算日起,余下工程款的每日千分之五赔付给乙方。

十四、保修条款

保修期为1年,保修金为总金额的3%,按通知要求。在保修期如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保修,通知保修不来,因各种原因未到场处理的,甲方另派人员处理,乙方承担保修支付的各项费用,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够维修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续付。若因甲方采购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进行有偿维修。

十五、合同解除或无效

1.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之前,合同解除或被宣告无效的,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同时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将自有的人员、设备和剩余的建筑材料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相关撤离费用由乙方自负。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占据工地,否则,乙方每延迟撤离施工现场一天,处罚3500元。

2.若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本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全部移交给甲方,双方另行协商价格。

3.如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参照本条款相关约定解除合同。

4.以上3点都是工程款清算结清的前提下有效。

十六、履约保证金:

本施工承包有履约保证金。乙方愿交履约保证5000元,不计利息。并于合同签订后 3天内一次性交清,待整个项目工程完成,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由甲方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不计息退还。如乙方自开工之日起7天内不能进场施工的,或存在其它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保证金不予退回,全部作为赔偿金。

十七、争议的解决

1、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双方对工程质量、数量、工程价款及结算等发生争议时,按以下方法解决:

① 按照本合同相关质量、工期条款确认本工程的质量及工期。

②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量计算规则条款进行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

③ 按照本合同相关工程价款、结算条款确认工程价款。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十八、其它

1. 乙方必须以劳务公司的形式来同甲方签订本合同。

2. 双方另行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3.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4.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

5.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与本合同同时签订和生效。

6. 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水电劳务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 之水电安装项目 交由乙方负责施工,双方据此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内容

1.1工程名称: 装饰工程

1.2合同范围: 水电安装及调试完成、临时水电架设等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以下第2.2条执行:

2.1确定暂估总价款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

2.2按固定单价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完工单进行结算)

2.3 按建筑面积_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2.4 水电安装单价30元/m2 临时水电安装单价 1元/ m2

第三条 工期

3.1开始日期:20_ 年 月 日

3.2完成日期:20_ 年 月 日

3.3协议总工期为 天。

3.4上述工期内各具体完成节点均需符合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

3.5工期违约责任: 各具体完成节点未符合项目部的进度计划要求,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予以乙方相应经济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总承包材料品质等一致,并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要求及技术要求施工。若整体工程要求达到各类奖项的,乙方施工部

4.2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承诺奖项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质

4.3乙方在施工期间自行做好完成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并达到甲方对成品保护的要求和实际保护作用。否

4.4乙方必须编制劳务施工进度表报甲方审查。有关工程的检查、交接验收等程序必须满足甲方与建设方/

4.5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甲

第五条 工程结算

5.1按2.1约定的合同价款:本工程最终结算价=协议价款。

5.2按2.2约定的合同价款:协议单价×实际工程量。

5.3本合同工程除由甲方交纳的各项税金、规费外,工程中的包括工程保险等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款的支付

6.1除另行约定以外,乙方工程款的支付与甲方和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付款方法和时间以及实际

6.2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专款专用以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并在每次支付工程款项同时提供对等金额的有

6.3另行约定:1.乙方在完成工作量 100%后,等甲方竣工验收结束一个月后支付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90%

2. 工程最终结算金额的10%明年(20_年)结清。

3. 乙方保修期为工程完工后2年(签订完工单时间起)

第七条 工程管理

7.1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管理,所有参与作业人员接受甲方组织的技术、安全等培训和教育;接受甲方对工程

7.2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设计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3甲方可随时按行业质量、安全规范以及甲方与建设方/业主/总承包签订的合同要求对乙方施工进行检查,如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中不按规范标准执行和不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有损建设方/业主/总承包和甲方利益以及损害甲方信誉和形象的,甲方有权责令整顿、整改直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以通知到达乙方时本合同解除。同时乙方应承担合同造价100%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实际遭受的所有损失。

7.4乙方按设计及施工要求需要进行,并严格控制损耗,现场与图纸不符之处因及时向甲方提出,否则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7.5乙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7.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材料申领,同时做到节约使用材料,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八条 安全文明施工

8.1乙方应当建对其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遵守甲方以及建设方/业主/的施工现场制度,并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并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纠正;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部、维护好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根据事故、事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如果属乙方违规操作,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雇佣工人以及工资发放

9.1乙方应自行与因项目施工所雇用的工人签订用工合同,操作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乙方应依法缴纳各种用工费用,按时结付工人工资,并将雇用人员名单报甲方备案(附身份证、务工证、操作证、暂住证复印件)。乙方与雇用工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死亡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上述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9.2乙方必须保证按有关国家法律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乙方未能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导致工人因工资问题闹事或向有关部门投诉的,甲方有权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支付,同时乙方仍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向甲方支付相当未能及时发放的工人工资总和,且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未付工程款;

(2)如甲方因此受到建设方/业主索赔或被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乙方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上述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和损失,由甲方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不够部分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单后7日内向甲方支付。

第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如果违反约定引起诉讼、仲裁的,乙方除承担裁判文书确定的由甲方履行的义务外,因此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诉讼成本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工期、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创建治安、防火、防盗、用工伤亡事故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而引起纠纷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的违约金以及相关的赔偿款或者费用、损失等,由甲方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应在甲方索赔通知发出之日起一周内补交给甲方。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无锡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受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第十六条 补充条款

16.1附件1:协议单价。

16.2附件2:(补充条款)。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乙方: 身份证(暂住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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