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板厂劳务合同(实用3篇)

彩钢板厂劳务合同(精选3篇)

彩钢板厂劳务合同 篇1

建设单位(甲 方):

施工单位(乙 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及地点:吉林市桐海碳素有限公司 吉林市哈达开发区。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桐海碳素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的屋面钢结构和彩钢板的制作与安装(含厂房一、厂房二吊车梁的制作安装)。

工程面积:

全部材料按图纸要求采用Q235钢制造,防腐采用醇酸防锈漆一道。

3. 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为:大写¥小写¥ 。

4. 工程单价:详见价格表(附件一)

5.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后,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内安装完毕。(工期从乙方正式进驻开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止,工程验收及决算时间均不算在工期内)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

2.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

1.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和放样。

2.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3.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 根据甲方排定的工期组织各单位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限及签证

一、如遇下列情况,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个小时内签字同意工期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8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乙方顺延工期。

1. 按照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图纸、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和水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算。

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追加工程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进度时,工程顺延时间另行协商;

3.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4.由于建筑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5.因建筑单位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而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施工单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施工单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二、双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及检查、检测,但检查、检测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该合同签订后,二日内首付工程材料款(钢结构及彩钢板),计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正式开工一个月后,支付 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万元;余款 (余款最好不要超过总工程款的30%)于交付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无质保金。(应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原付款方式太不安全,尾款数额太大,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频率可根据工期长短修改)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五条、法律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每迟延一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对工程提出修改或增减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的补充合同。费用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4. 工程结束后在施工方提出验收报告后一周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验收工作,愈期则视为工程合格。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7日内提出工程决算,甲方收到工程决算单通知后,应在7日内与乙方进行决算,逾期不予决算,视为同意乙方的决算数额。

6.质保期: 一 年,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但如非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

7.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 法院解决。

8. 乙方负责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质合格证等。

9.安全:遵监理、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彩钢板厂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彩钢板制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

二、工程造价: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达到合格。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合格,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产品。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甲方如逾期不取货,乙方有权将货处理,定金不退。

2、产品出厂前,甲方必须将支票或承兑汇票面额不低于合同总价预留给乙方;

3、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另计)或甲方将产品全部自运完毕后,将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合同法索赔。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货款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月日

彩钢板厂劳务合同 篇3

甲方(单位名称):

地址:

乙方(劳务者):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_____》、《_____》和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从事(岗位、工种)_______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务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务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双方协商。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_____、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月。

(二)乙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甲方每月_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社会_____和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_________意外伤害_____卡,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_____期间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六条、劳务保护和劳务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务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务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务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务保护工作。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劳务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务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劳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劳务合同,应提前30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务合同。乙方解除劳务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务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办理终止劳务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提前天协商劳务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务合同。

第九条、劳务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务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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