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技术合同(合集3篇)

管理技术合同(精选3篇)

管理技术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甲方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造成极大损害。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长远利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合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第二条 合同期限

1.聘用合同期内。

2.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年内。

第三条 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

5.乙方在双方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其它企业内任职。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收回有关待遇。

2.乙方部分违反此协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甲方视情节轻重处以乙方___________元罚款。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其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第七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九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条 通知

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 协议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有约束力的;

(2)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管辖法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技术保密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

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管理技术合同 篇2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加强技术市场管理,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条 科学技术部管理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加强对技术市场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并进行相关的技术市场统计和分析工作。

第五条 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净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和报酬,给予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应当申请对相关的技术合同进行认定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提取奖金和报酬。

第六条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十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十四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认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认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分类登记和存档,向当事人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并载明经核定的技术性收入额。对认定为非技术合同或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应当不予登记,并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字样,退还当事人。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守国家秘密。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保守有关技术秘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当事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七条 财政、税务等机关在审核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时,认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认定有误的,可以要求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重新认定。财政、税务等机关对重新认定的技术合同仍认为认定有误的,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审批。

第十八条 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转让或者解除,以及被有关机关撤销、宣布无效时,应当向原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变更登记的,应当重新核定技术性收入;注销登记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财政、税务机关。

第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和登记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技术合同登记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保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

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订立假技术合同或者以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查处。涉及偷税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违反国家财务制度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认定登记工作中,发现当事人有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处理。

第二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发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管理混乱、统计失实、违规登记的,应当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可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泄露技术合同约定的技术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0年7月6日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管理技术合同 篇3

一、标的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

γ—癸内脂是×学院在实验室研制成功的小试技术产品,该产品是一种性能稳定、香气优良的香料,具有奶油和桃果香气,可配制奶油等各种香精,作为糖果、冰淇淋等的加香剂。其产品主要技术指标:

外观:无色液体

沸点:150—152℃(15mmHG)

密度:D420F支09565—09876

含量:98%

为使该产品早日实现工业化,×厂(下称甲方)和×学院(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进行该产品的试验开发,建1000吨/年的中试装置。

二、甲方义务

1.负责产品开发所需全部资金及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原材料的采购。

2.根据工艺要求进行水、电、气及土建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3.与乙方共同负责平立面布置和配管图的设计,负责非标设备的加工制造与安装。

4.与乙方共同制订中试方案。

5.为乙方赴现场技术人员提供食宿方便和适当的生活补助。

6.与乙方共同筹备产品技术鉴定会,起草有关文件、支付鉴定费用。

三、乙方义务

1.负责生产工艺和非标设备设计以及定型设备选型。

2.与甲方共同制订中试方案,进行平立面和配管图设计。

3.在试验室为甲方培训3—4名技术骨干,使甲方人员能够在实验室生产出合格产品。

4.提供产品的'分析方法,开车前为甲方培训生产人员和分析化验人员。

5.与甲方共同筹备和组织产品技术鉴定,起草有关文件。

四、研究开发计划

合同签订后,由双方共同组织开发小组,制定开发计划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共计48000元,合同生效后,甲方先付给乙方人民币10000元,合同生效后15天支付,其余38000元自产品鉴定后15天内付20000元,鉴定后一年内付18000元。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技术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工艺指标含量达到98%即为工艺技术合格。

产品试产后,由法定产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达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质量标准,并经过生产厂家实用通过,即视为检验合格,由甲方出具认可文件。如果产品质量达到上述指标,但不满足生产厂家要求,双方协议可修改指标。

八、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的内容

在开办过程中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互相协作,乙方要积极对甲方设备安装调试和生产进行指导,如期按计划顺利完成开发任务。

九、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对中试技术成果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转让、泄漏、扩散和办分厂,但可随意扩大生产规模,生产和销售其产品。

十、其他

1.本项目若被列为省科技开发计划,所拨经费归乙方所有。

2.乙方协助甲方申请科技贷款,所拨费用归甲方。

十一、本合同没涉及或今后遇到的其他问题,双方将平等互利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批准单位一份;鉴证单位一份。

委托方(甲方)开发方(乙方)

名称(或姓名)×厂(签章)名称(或姓名)×学院(签章)

法人代表:王(签章)法人代表:陈(签章)

联系人:李(签章)委托代理人:刘(签章)

地址:××市××区××街联系人:张(签章)

电话:地址:××市××区××街

账号: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这份合同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错误:

1.合同标题不准确。

应改为《γ—癸内脂技术开发合同》。

2.项目名称合同首部不明确。

应写上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γ—癸内脂技术开发

委托方(甲方):××厂

开发方(乙方):××学院

签订地点:××省××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3.缺少起首句

应参照技术开发合同示范文本,写明起首句。4.违反了示范文本条款顺序

第六款和第九款应当调换顺序。

5.缺少某些基本条款

首先,缺少违约责任和风险责任的约定;其次,缺少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的约定。按照示 范文本可在相应的条款中加上以下内容。

违约责任和风险承担

因乙方设计和小试技术原因造成试生产第10批产品不合同,乙方退还已收甲方转让费的98%;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无法进行而终止合同,所付转让费不得索回,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由双方各自承担自己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1)开发成功的中试成果归双方共有。

(2)甲方对该技术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乙方有转让权,但乙方自产品鉴定之日起两年内在××省内不得转让该技术。

(3)因开发形成的技术成果,其开发人员名次排列原则上乙方人员在先,甲方人员在后,其他有关人员可酌情排位。

(4)对该成果因获奖所得奖金按人头分配。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