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三篇】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精选3篇)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湖南省 电厂(以下简称甲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为WKKL-1型微机励磁调节装置自动控制的三机励磁调节系统,自97年投运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大修,现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进行大修。根据#1机励磁调节系统现有的具体情况,就本次大修工作的范围、质量及要求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微机励磁调节器(A,B柜)试验检查

1>电源检查,包括整流电源、+5V、+15V、-15V、24VI、24VII;

2>绝缘检查,强电回路用1000V摇表,弱电回路用500V摇表;

3>继电器校验,A.、B柜1K-8K继电器根据定检标准进行定检;

4>A、B柜单板检查,包括主机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继电器板各两块,依据WKKL微机双自动励磁调节器调试方法进行;

5>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应用windows测试软件进行;

6>可控硅测试;

7>回路传动试验;

8>带假负载检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触发脉冲波形;

9>双柜均流及手自动切换试验;

10>柜体外观检查及螺丝紧固;

11>自动及手动电压调节范围测量;

2、 备励柜试验检查

1>继电器校验;

2>绝缘检查,方法同上;

3>感应调压器检查,包括调压器调压范围及侍服电机检查;

4>回路传动及A、B柜切除联动手动柜;

5>整流桥检查;

6>带假负载检查整流波形;

3、 开机试验检查

1>发电机空载A、B柜零起升压及阶跃响应试验;

2>发电机空载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3>自动柜至手动柜切换试验;

4>发电机并网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5>A、B柜并柜试验;

6>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参数测定(包括低励、过励、V/F限制等传递函数模型的参数);

7>发电机电压/频率特性测试;

8>自动励磁调节器各单元静态特性试验;

9>操作、保护、限制及信号回路动作试验;

10>灭磁试验及转子过电压试验;

11>整流柜的均流试验;

二、 双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负责介绍励磁系统大修施工现场的停电、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负责提供励磁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原始试验数据和检修记录;

(3)提供励磁系统大修用的检修电源;

(4)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分步验收认可;

(5)负责励磁系统大修时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

2、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措施,并与甲方商讨后实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试验工作;

(3)对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及时通报于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协议之外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对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试验设备;

(6)根据试验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三、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验收根据国家经贸委最新《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

磁系统技术条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章节进行;

(2)励磁系统大修的保质期为一年(以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内,由于大修的原因而发生的缺陷由乙方无偿解决。

(3)工期:大修合同签订后,5日内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报送甲方,大修开工后,检修工期控制在20个有效工作日之内竣工,竣工3日内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4)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

(5)甲乙双方订立《安全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每天进行安全情况总结,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教育并纠正,把事故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7)由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并由甲方负责审定。

未尽之处,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省 电厂(以下简称甲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为WKKL-1型微机励磁调节装置自动控制的三机励磁调节系统,自年投运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大修,现委托北京瑞奥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进行大修。根据#1机励磁调节系统现有的具体情况,就本次大修工作的范围、质量及要求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微机励磁调节器(A,B柜)试验检查

1>电源检查,包括整流电源、+5V、+15V、-15V、24VI、24VII;

2>绝缘检查,强电回路用1000V摇表,弱电回路用500V摇表;

3>继电器校验,A.、B柜1K-8K继电器根据定检标准进行定检;

4>A、B柜单板检查,包括主机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继电器板各两块,依据WKKL微机双自动励磁调节器调试方法进行;

5>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应用windows测试软件进行;

6>可控硅测试;

7>回路传动试验;

8>带假负载检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触发脉冲波形;

9>双柜均流及手自动切换试验;

10>柜体外观检查及螺丝紧固;

11>自动及手动电压调节范围测量;

2、 备励柜试验检查

1>继电器校验;

2>绝缘检查,方法同上;

3>感应调压器检查,包括调压器调压范围及侍服电机检查;

4>回路传动及A、B柜切除联动手动柜;

5>整流桥检查;

6>带假负载检查整流波形;

3、 开机试验检查

1>发电机空载A、B柜零起升压及阶跃响应试验;

2>发电机空载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3>自动柜至手动柜切换试验;

4>发电机并网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5>A、B柜并柜试验;

6>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参数测定(包括低励、过励、V/F限制等传递函数模型的参数);

7>发电机电压/频率特性测试;

8>自动励磁调节器各单元静态特性试验;

9>操作、保护、限制及信号回路动作试验;

10>灭磁试验及转子过电压试验;

11>整流柜的均流试验;

二、 双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负责介绍励磁系统大修施工现场的停电、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负责提供励磁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原始试验数据和检修记录;

(3)提供励磁系统大修用的检修电源;

(4)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分步验收认可;

(5)负责励磁系统大修时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

2、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措施,并与甲方商讨后实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试验工作;

(3)对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及时通报于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协议之外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对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试验设备;

(6)根据试验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三、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验收根据国家经贸委最新《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

磁系统技术条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章节进行;

(2)励磁系统大修的保质期为一年(以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内,由于大修的原因而发生的缺陷由乙方无偿解决。

(3)工期:大修合同签订后,5日内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报送甲方,大修开工后,检修工期控制在20个有效工作日之内竣工,竣工3日内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4)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

(5)甲乙双方订立《安全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每天进行安全情况总结,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教育并纠正,把事故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7)由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并由甲方负责审定。

未尽之处,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3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就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交货期

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收到预付款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交货时间地点、运输:

1.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货到工地后货物保管由甲方负责)

2.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预付定金______元整,货到调试验收合格付清全部货款______元整(必须在2日内调试完毕)。

2、设备款未付清前,设备所有权属乙方。

四、出机前客户需要准备的工作

1、需提供符合安装机组条件的机房(包括混凝土机座、进风通道、排风通道及排烟通道等土建工程)

2、提供所需的柴油、机油。

3、提供配电柜到发电机组之间的电缆及接电。

五、售后服务

1、所有本公司销售的柴油发电机组,三包服务为______年或者累计运行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由调试当日计算。

2、在三包期内,凡属于产品质量或制造缺陷导致的故障,本公司负责进行维修服务为买方尽快恢复电力,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维修。

3、本公司为用户调试机组,培训机组操作人员,并亲临现场指导安装。

4、在三包期内,用户应承担更换机油、柴油、空气滤清器等常规费用。

5、在三包期内,用户应使用本公司规定的柴油、机油以及按本公司的建议程序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6、以上三包服务,应在机组正确使用与保养前提下进行。

7、详细操作规则,以机组说明书为准。三包规定的内容以国家三包标准与依据为准。

8、即使在保修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属于修理范围:

1)由于没有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上要求使用,装配、匹配不适当造成故障。

2)更换且提高功率使用而造成的故障。

3)由于甲方搬运碰撞而造成的故障

4)由于自行修理或改装而造成的故障

5)甲方在机组调试合格后,在非正常对机组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的情况下造成的故障,乙方不对机组支付任何零配件开支。

六、产品的交货验收方式

1、乙方应在具备机组交货前,提前两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书面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2、到货后,甲方负责召集甲方代表、及相关负责人,会同乙方代表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箱数及箱内货物情况,若货物与装箱数目不相符,箱内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须按照合同规定补齐。若货到次日内甲方不安排验收,视为乙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货,如有异议,甲方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采用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

3、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属假冒伪劣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设备就位、调试及验收

1、设备由乙方就位,甲方协助。

2、设备就位后,由乙方初步调试合格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若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则视为甲方认可设备验收合格。

3、双方对设备是否调试合格有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国家内燃机质量检测中心”鉴定,鉴定结论对双方有约束力。其鉴定费用由乙方先预付,若鉴定合格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的(包括导致延期履行),根据不要抗力的影响,免除相应的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因发生不可抗影响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合理期限内向另一方提交发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证明。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动乱、罢工、运输事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九、合同修改和补充

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或合同补充条款。且视为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十、违约处罚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总金额的5%赔偿。

2、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余额的5%进行赔偿。

十一、违约合同终止

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以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A.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付货物

B.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下的任何义务

十二、终止合同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纠纷

如发生合同纠纷,甲方乙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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