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推荐3篇)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精选3篇)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湖南省 电厂(以下简称甲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为WKKL-1型微机励磁调节装置自动控制的三机励磁调节系统,自97年投运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大修,现委托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进行大修。根据#1机励磁调节系统现有的具体情况,就本次大修工作的范围、质量及要求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微机励磁调节器(A,B柜)试验检查

1>电源检查,包括整流电源、+5V、+15V、-15V、24VI、24VII;

2>绝缘检查,强电回路用1000V摇表,弱电回路用500V摇表;

3>继电器校验,A.、B柜1K-8K继电器根据定检标准进行定检;

4>A、B柜单板检查,包括主机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继电器板各两块,依据WKKL微机双自动励磁调节器调试方法进行;

5>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应用windows测试软件进行;

6>可控硅测试;

7>回路传动试验;

8>带假负载检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触发脉冲波形;

9>双柜均流及手自动切换试验;

10>柜体外观检查及螺丝紧固;

11>自动及手动电压调节范围测量;

2、 备励柜试验检查

1>继电器校验;

2>绝缘检查,方法同上;

3>感应调压器检查,包括调压器调压范围及侍服电机检查;

4>回路传动及A、B柜切除联动手动柜;

5>整流桥检查;

6>带假负载检查整流波形;

3、 开机试验检查

1>发电机空载A、B柜零起升压及阶跃响应试验;

2>发电机空载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3>自动柜至手动柜切换试验;

4>发电机并网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5>A、B柜并柜试验;

6>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参数测定(包括低励、过励、V/F限制等传递函数模型的参数);

7>发电机电压/频率特性测试;

8>自动励磁调节器各单元静态特性试验;

9>操作、保护、限制及信号回路动作试验;

10>灭磁试验及转子过电压试验;

11>整流柜的均流试验;

二、 双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负责介绍励磁系统大修施工现场的停电、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负责提供励磁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原始试验数据和检修记录;

(3)提供励磁系统大修用的检修电源;

(4)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分步验收认可;

(5)负责励磁系统大修时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

2、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措施,并与甲方商讨后实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试验工作;

(3)对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及时通报于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协议之外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对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试验设备;

(6)根据试验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三、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验收根据国家经贸委最新《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

磁系统技术条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章节进行;

(2)励磁系统大修的保质期为一年(以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内,由于大修的原因而发生的缺陷由乙方无偿解决。

(3)工期:大修合同签订后,5日内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报送甲方,大修开工后,检修工期控制在20个有效工作日之内竣工,竣工3日内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4)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

(5)甲乙双方订立《安全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每天进行安全情况总结,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教育并纠正,把事故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7)由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并由甲方负责审定。

未尽之处,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省 电厂(以下简称甲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为WKKL-1型微机励磁调节装置自动控制的三机励磁调节系统,自年投运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大修,现委托北京瑞奥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进行大修。根据#1机励磁调节系统现有的具体情况,就本次大修工作的范围、质量及要求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微机励磁调节器(A,B柜)试验检查

1>电源检查,包括整流电源、+5V、+15V、-15V、24VI、24VII;

2>绝缘检查,强电回路用1000V摇表,弱电回路用500V摇表;

3>继电器校验,A.、B柜1K-8K继电器根据定检标准进行定检;

4>A、B柜单板检查,包括主机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继电器板各两块,依据WKKL微机双自动励磁调节器调试方法进行;

5>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应用windows测试软件进行;

6>可控硅测试;

7>回路传动试验;

8>带假负载检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触发脉冲波形;

9>双柜均流及手自动切换试验;

10>柜体外观检查及螺丝紧固;

11>自动及手动电压调节范围测量;

2、 备励柜试验检查

1>继电器校验;

2>绝缘检查,方法同上;

3>感应调压器检查,包括调压器调压范围及侍服电机检查;

4>回路传动及A、B柜切除联动手动柜;

5>整流桥检查;

6>带假负载检查整流波形;

3、 开机试验检查

1>发电机空载A、B柜零起升压及阶跃响应试验;

2>发电机空载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3>自动柜至手动柜切换试验;

4>发电机并网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5>A、B柜并柜试验;

6>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参数测定(包括低励、过励、V/F限制等传递函数模型的参数);

7>发电机电压/频率特性测试;

8>自动励磁调节器各单元静态特性试验;

9>操作、保护、限制及信号回路动作试验;

10>灭磁试验及转子过电压试验;

11>整流柜的均流试验;

二、 双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负责介绍励磁系统大修施工现场的停电、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负责提供励磁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原始试验数据和检修记录;

(3)提供励磁系统大修用的检修电源;

(4)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分步验收认可;

(5)负责励磁系统大修时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

2、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措施,并与甲方商讨后实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试验工作;

(3)对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及时通报于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协议之外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对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试验设备;

(6)根据试验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三、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验收根据国家经贸委最新《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

磁系统技术条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章节进行;

(2)励磁系统大修的保质期为一年(以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内,由于大修的原因而发生的缺陷由乙方无偿解决。

(3)工期:大修合同签订后,5日内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报送甲方,大修开工后,检修工期控制在20个有效工作日之内竣工,竣工3日内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4)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

(5)甲乙双方订立《安全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每天进行安全情况总结,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教育并纠正,把事故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7)由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并由甲方负责审定。

未尽之处,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轮发电机励磁调节系统修理技术协议 篇3

买 方: (甲方)

卖 方: (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提供的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价格如下:序号机组型号柴油机型号额定功率电 机单位数量单价合计人民币:

二、合同的价格:

1.合同含税总金额为: 。

2.付款货币为人民币。

三、付款方式

a、甲方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20%货款 元整,作为该合同的定金。

b、甲方在货到达工地卸货后7天内支付乙方65%货款 元整。

c、机组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乙方12%货款 元整。

d、余款保修期满后7天内付清3%货款 元整。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包装运输

1.交货时间:具体到货日期由甲方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情况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分析,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工地内。

4.供货清单:机组设备及基础槽钢、随机自启动控制柜、烟囱、消声器、弯头、散热器(风扇、水箱)、随机工具、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保修卡等所有资料应齐全。

五 、质量保证

⑴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产品应为原厂合格产品,不得有使用过或已维修过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⑵在保修期内:如机组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给予维修,每次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元,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乙方另行赔偿;若24小时无法修复,我方立即提供免费配件更换,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人为因素除外)。

六、检验

在交货前,双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及书面记录。

七、不可抗力

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自然灾害的事件。

2.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在三天内以书面形式将情况通知甲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八、安装调试

乙方安装服务项目内容:

(1)机组的电池线连接、消声器安装、机组调试,不包括调试用油。

(2)包括排风、排烟系统的安装,不包括外接电缆。

(3) 设备运输、 装卸及吊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九、验收要求

1.设备到达工地,由甲方和乙方进行机组及附件的验收。验收完毕,甲、乙双方在验货单上签字。

2. 乙方负责设备空载试运行,验收结果以书面形式做记录。

3、双方做好试运行过程各种参数、指标的详细验收检验记录,检验记录经双方代表签字后作为验收依据。

十、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供货,则每天必须承担货款总金额1%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而延时付款,则每天必须承担应付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在甲方货款未付清之前,机组所有权归乙方。

十一、争端的解决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请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十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十四、合同修改

除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外,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十五、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二者相抵触,以特殊条款为准。

十六、质保期:

乙方保证机组之质量,保修期自交货之日起壹年或1000小时(以先到为准),若经厂方审订确认机组中因零件制造质量上缺陷而损坏,则乙方负责免费修妥。若机组因人为因素导致机组故障,乙方提供有偿服务。质保期到期后,乙方提供优惠服务。

十七、其它约定:设备基础图、报价单为合同附件。

十八、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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