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范文(精选3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代理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九条?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代理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_____、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代理权利。
第十二条?_____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_____,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_____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_____。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_____,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_____、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五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_____机构、_____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_____、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_________
分部:_________
加盟店:_________
因特许经营的需要,双方根据签署的《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本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作品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创作的下列作品:
(一)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作品名称及描述_________(详见附件)。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总部作品的权利种类为:
(一)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二)_________作品的使用权包括本条第二款_________项权利。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1)复制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客户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4)展览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公开陈列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_________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_________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_________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_________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_________文字转换成_________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_________方式,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获得报酬权,即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客户收取费用的权利。
三、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_________作品(计算机软件)为(非)专有使用权,具体使用方式包括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由分部使用;
(2)由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
(3)由分部(加盟店)用于特许经营以外的_________方式。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地域范围限于分部(加盟店)特许区域内,并符合以下第_________项条件:
(1)在特许区域内的特许店向客户销售;
(2)其销售的客户限于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五、许可使用的期间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使用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六、付酬标准和办法
总部(分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本协议规定的作品,其著作权使用费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按照_________标准交纳专利许可使用费,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七、著作权的归属
分部(加盟店)在总部_________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八、违约责任
分部(加盟店)违反本协议及《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使用许可的作品,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按照以下标准向总部(分部)偿付损失赔偿金。
(1)擅自发表总部许可使用的作品,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2)擅自在总部作品上署名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3)擅自修改、歪曲、篡改总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4)违反本协议许可权利的种类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5)违反本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使用作品的,偿付赔偿金_________元;
九、总部的权利
加盟店依照本协议承担的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
总部有权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商业秘密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以下商业秘密:
(1)作品中的_________内容;
(2)作品中的_________部分。
对上述商业秘密,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予以保密,并符合以下规定:
(1)不得公开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2)不得向客户提供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
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违约责任。
十一、专利权
总部许可使用的_________作品,包括了总部的_________专利权,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专利实施许可协议》的规定予以执行。分部(加盟店)的行为同时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有关规定的,应当同时承担违反著作权许可使用和专利实施许可的违约责任。
十二、合同文本
本协议文本由总部统一制定,未经总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分部及加盟店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签章):_________分部(签章):_________加盟商(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ィ╠)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ナ苄砣宋淳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ケ拘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ケ竞贤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ビ霉液判呕蛉魏纹渌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ケ拘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ジ鞣讲环⒊鯻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条和总则部分相关规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特许经营在买践中往往被称为加盟经营或者特许连锁。对于特许经营的类型和具体范围,各国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在我国合同法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但作为一种市场经营行为,已经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断扩张、蓬勃发展的明显趋势。在我国,原国内贸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12月30日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xx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这个行政法规是我国目前专门规制特许经营的'最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参照我国有关的行政法规并结合国外立法例和一些学术理解,特许经营应当具有如下特征:
(1)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为合同关系;
(2)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
(3)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即被特许人服从特许人的控制);
(4)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报酬;
(5)两当事人是独立的经营者,被特许人依其自有资本进行经营,但并不排除特许人的资金支援。
虽然特许经营也被称为特许连锁,但并非连锁经营都构成特许经营,直营连锁因连锁店属于总部自有、非独立经营而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特许经营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如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也有所不同。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与加盟店的,由此获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费。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人、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经销该产品。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援助;在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中,也有制造商对其进行指导、援助的,但这只不过是制造商附随商品的批发销售的二次行为,该行为自身通常不能请求支付使用费。
特许经营本身是一项民商事行为(合同行为),本质上属于民商事法律的调整范围。特许经营的核心内容是涉及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的许可使用问题。因此,对于因特许经营引发的纠纷,除了适用(合同法》以外(尽管特许经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其他相关法律多是偶尔或者附带涉及。可以说,因特许经营产生的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因此,《规定》将之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_____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内___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统一管理。
第五章?特许经营_____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
第十二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_____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三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_________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下调,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七条?针对乙方新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购货基准价格_________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样品方案需符合甲方要求,样品清单须报特许经营部经理审核,并报销售总监批准后执行。卖场调整及样品调整不享受此折扣政策。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二十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二十一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____________”产品。
第二十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四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九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订单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三十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经营部申报项目,经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三十一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___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_________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_____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九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四十一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二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维修或调换。
第四十三条?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四十四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五条?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四十六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应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_____。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五十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十一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五十三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四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五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六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五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十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六十一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特许经营运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实现____________特许经营计划成员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并不断扩大_________市场占有率和市场覆盖面,特制定本运作细则。
第二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是针对目前中国流通业经营现状和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规划的。特许经营受许人享受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共同探索_________之特许经营模式。
第三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服从《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的要求,本细则作为《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未尽事宜的具体补充。凡本细则未涉及部分,按_________集团经营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特许经营市场细分及特许经营分类
第四条?市场细分
1.一级市场-------直辖市、省会、地市级重点城市
2.二级市场-------地市级城市
3._____市场-------一般地市级城市、区县级城市
第五条?特许经营分类
1.一般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或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在指定的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2.委托特许经营------特许人(_________集团)将“____________”经营权直接授予受许人,受许人除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享有_________特许经营权外,还享有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代表_________集团向加盟申请者授予一般特许经营权。
第三章?特许经营费用的收取标准及商号使用原则
第六条?特许经营_____种类及_____标准
1.特许经营加盟金:免收
2.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免收
3.特许经营保证金:
(1)一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2)二级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3)_____市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商号使用原则
1.特许经营受许人可使用“_________”商号。
2.特许经营协议终止,受许人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特许人授予的商号,否则,特许人将全额扣罚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按特许经营合同规定追究受许人法律责任。
第四章?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第八条?特许经营基本资格评估原则
1.受许人具有明显的和长远的经营目标、经营宗旨及经营机制。
2.受许人具有一定的业内经验或相关行业的经营及管理经验。
3.受许人具有较佳的财务状况、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足够的人力资源配置。并按标准向特许人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4.受许人具有_____经营场所并按特许人标准进行卖场装修,且一、二级市场单店面积不低于220平方米或总营业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_____市场卖场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
第九条?委托特许经营确立原则
1.受许人具备对区域市场进行深度开发的能力,并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以参股或独资的形式,建立三个以上连锁店。
2.受许人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特许经营体系市场布局原则
第十条?每个市场按不同系列产品分别设一般特许经销商。对经特许人评估确认的一般特许经销商对_________其它系列产品具有优先经营权。但是如果该受许人未能按要求建店,则特许人有权另设特许经销商经营该系列产品。
第十一条?一般特许经营商的经营区域原则上是在行政区划范围之内,但是如果市区相距_________公里以上,可另设一般特许经营商。
第十二条?原则上只在一级市场设立委托特许经销商,并且其周边二_____市场区域市场为空白市场。二、_____市场不设委托特许经销商。
第十三条?受许人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向其它区域市场开展销售业务。如客观上与其它特许经营受许人和特许人直营连锁店发生业务交叉,按特许人现行有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特许经营体系的组织管理
第十四条?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由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规划和市场布局,并负责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确立。
第十五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下属各区域特许经营部受指派负责所辖地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特许经营受许人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特许经销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_________委托特许经销商负责其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合作关系的建立,并负责所辖区域一般特许经销商日常经营的支持、服务、培训和监督,提出一般特许经营合作关系延展或终止的建议。区域特许经营部负责协助委托特许经销商对一般特许经销商进行监督及管理。
第十七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负责监督本运作细则和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决定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延展或终止。
第十八条?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确立特许经营合作关系的受许人授予统一使用的“_________”商号和特许经营授权书,终止合作关系时收回。
第七章?特许经营体系的价格及结算管理
第十九条?受许人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特许人对产品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其的价格体系,配合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条?受许人可根据本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促销商品、卖场样品和残损品的市场销售价格。
第二十一条?受许人必须遵循特许人的价格管理规定,否则特许人将根据情节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直至终止合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集团_________有限公司负责与受许人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一律采取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
第八章?销售奖励形式及标准
第二十三条?受许人年终完成年度销售任务时,特许人将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对受许人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受许人年度销售回款完成达到如下指标时,特许人以回款为基数,以产品或折扣形式分别给予返利。
返利条件返利基数返利标准:
(1)0-_________万?回款额0
(2)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万(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5)_________万以上(含_________万)?回款额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按直营结算价结算的受许人,不再享受返利政策。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为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成立和运作的纲领性文件,是特许经营体系正常运作的制度保障。
第二十七条?依据本细则签署的《_________特许经营合同书》是其法律基础。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解释权属于_________集团经营部,对本细则的条款和内容,受许人可提出补充和修订建议,建议被采纳后,本细则可修改执行。
特许人:_________公司(公章)?受许人:_______(公章)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细则签定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
附件三?补充协议
附件四授权书
兹授权_________在_________范围内从事_________的经营,并授予其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并可使用__________________连锁店的商号。
该授权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合同双方
特许者:
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甲方:X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单元806室
电话:13×11800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
住所: 电话: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号康经络养生馆”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 直接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 市。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或授权他人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300 万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5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10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个月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5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日前向甲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
专利内容: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二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六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人民币 万元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15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3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5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人民币 万元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15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30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二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特许人(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受许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上海婴幼儿用品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上海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上海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上海特许专营店。
2. 2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开设只开两家上海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方式
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上海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上海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 乙方须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上海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 甲方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上海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使相应权力。如上海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上海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 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
整,并保持上海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专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8万元,第二年为9万元,第三年为10万元。
5.2.8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 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持许经营权, 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8000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时返还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三年内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6.4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订货、补货、换货和退货
7.1 订货方式:
7.1.1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配置适销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样订货。
7.1.3 乙方在甲方的网站上看样订货。
7.1.4 由甲方给乙方发商品图册或光盘,由乙方采样定货。
7.1.5 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由乙方自主决定。
7.1.6 乙方开业时首次配货量标准:按店内面积每平方米乘以600元(进货价)为标准。一般首批进货不得低于1万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体的配货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货清单后给乙方确认。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补货时,按进货价每次应不低于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购的商品,无论质量问题还是销路问题,在没有污损,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均可向甲方换货(详见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乙两方各承担50%。以后乙方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乙方一次性进货达5000元(按进货价计算),运费由甲方承担。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应写《退出加盟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以书信或传真形式交给甲方,甲方保证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请书》一个月内,将其供应给乙方的商品按原供应价收回(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八条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保证不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坚持按区域保护发展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加盟办店的保护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制度、营销经验、商品批发价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发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构成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不再返还给乙方。
9.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中国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补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补充。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
从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而且不需交保证金。
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办事机构:上海全国连锁总部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 年月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特许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许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制定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
二oo五年印制
上海市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商业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作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商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
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的权力;
3.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4.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两家经营一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5.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6.具有良好信誉,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五、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系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六、本合同所称"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七、本合同所称"专利"是指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八、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九、本合同所称"专有技术"是指未公开过、未取得工业产权法律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种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十、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 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双方可在提供上述资料前先签订《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经营范围: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
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 。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元;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证》编号: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证》编号: ,
专利内容: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
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
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
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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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2
《特许区域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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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3
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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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4
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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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5
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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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6
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本页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签于: 签于: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乙方的直营店为家,地址确认为省市县(区)街号,经营面积为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_______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_______元,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家,b、特约渠道商为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市(县)区(乡、镇)路(街)号的门店以“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2、甲方对于凡使用“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____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讲年(每___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a、商品a(品质)管理b、商品eae(计量)管理c、商品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
4、其他方面:甲方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特许人:
受许人:
第一部分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利,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的商标(使用登记为_________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标志的权利;
(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规定。
(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_________。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从事前或经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方。
5.2在本协议期间,受特许人应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所载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年。
本协议自动延长连续的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第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_月发出通知。通知应采用挂号信或其他可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的书面传递手段。
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应提前月通知将终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其他可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的传递手段。
第二部分总则
第7条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态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应当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保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1)受许人在和建筑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费用由受许人承担。在本协议履行之中,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等,其费用均由受许人负担。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在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许可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除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其从事活动中使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中,及在从事商业活动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关于客户的形象: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1)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2)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3)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4)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金额;
(5)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6)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7)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8)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从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人所确立的商业方法。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特许人应对受许人给予帮助和建议。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监督程序
(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受许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许人得以确信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_________)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在受许人方面,受许人在回答特许人(或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的全部要求的资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受许人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在事前书面通知后,受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负担。
第11条不允许竞争
11.1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1)直接地或间接地、独立地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2)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必须事先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本合同无论以任何理由终止后,第11.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秘密
12.1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1)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2)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确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权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其下属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协议规定的范围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按法律规定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均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在按上述工作义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信息的秘密性质。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就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笔一次总付的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分期支付
14.1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的费用,营业额的计算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账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账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涉及。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账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但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天内应付的发票。在特许人的总部由办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6个月期限(年)的特许费用总额不得少于法国法郎。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许人每6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款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利息,每月,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或者非独家权利等,但此种使用权限于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特许人义务
16.1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特许人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受许人使用的权利。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的权利。在合同签订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1)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2)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特许人应在国内外宣传品牌或商标。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从此种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活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活动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传活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板、样品等);费用由前者承担。
第17条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拨出经费_________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专有技术(技术诀窍)
第19条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特许人的义务
20.1特许人应保证受许人的初始的和后续的培训:
(1)在任何活动开始之前,特许人应对受许人及其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熟悉各种条款以及网络的技术、金融、商务和管理程序。培训共天,由特许人通知时间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2)在本特许协议有效期间,特许人应在年度基础上在_________月份内组织一次天的培训研讨会,由受许人及其雇员中的有关人员参加。研讨会将按特许人择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组织此类培训的费用由特许人负责,但差旅费和食宿费由受许人负担。
(3)特许人应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并在受许人负担费用的情况下组织课题研讨班,时间和地点由受许人确定。
20.2在初始培训计划期间,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许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培训资料。受许人应保证勤奋地使用这些资料和文件。在特许合同期间,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中不同方面问题的解说;费用由前者承担,以保证对某些问题的解释清晰无误,并介绍特许人和其他受许人的经验。受许人可以参加编写上述解说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如果特许人决定改变某些实施的方法,他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受许人。因此,特许人应当经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许人提供手册的任何修订,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册,费用由特许人负担,以保证受许人能始终保有最新版的手册。
第21条受许人的义务
21.1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条和第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第20.3条所为的革新。
21.2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所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1.3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
第12条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其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直接提起诉讼或采取其他行为的好处。
第六部分协助
第22条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向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特许人的义务
23.1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1)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调查;
(2)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3)向受许人提供示范的装修条款和有关受许人许可范围内进行改制的建议;
(4)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预算的场地进行开业广告宣传,并就受许人为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1)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交易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进行一次市场调查;
(4)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内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供应产品
第24条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特许人的义务
25.1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1)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2)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即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受许人的义务
26.1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指定的供应商,即)排他性地获得产品。为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国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____%)的存货。该价值参考受许人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26.2受许人应向特许人购买商品,其最低总值应为:第一年_________法国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国法郎;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第14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___%。(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内给予受许人。)每年年初,双方商定来年的销售目标,受许人应采取各种有效手段,确保该定额能够实现。
26.4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作为一个独立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转售价格。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的规定和取得附件8手册中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的情况。
第八部分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在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如果考虑第三人的情况,则该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几个月内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享有充分的权利。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权利和义务。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1)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2)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3)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合同的终止
第29条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终止。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由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当事人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如期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_________)。
29.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_天内以书面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损害。
29.3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1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___天内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提前终止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进一步索赔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受破产威胁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账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监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且不妨碍进一步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1)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3)按照第23.2条规定转移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其他规定
第33条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合同的范围
34.1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与其他条款之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之权利。
第36条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为_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
本协议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许人(盖章):_________受许人(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前,国内的特许经营单店合同大致可以被分为四个组成部分,合同引言、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合同的主体部分以及合同的附件部分。具体主要包括的内容和条款如下(注意:这是一个作为示例的特许经营合同模式,各个特许人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修改。下面的叙述略去了合同前的双方名称、地址等确认以及合同结尾的签字确认):
(一)合同引言
主要说明的是特许人的特许权内容、声明特许人的商标是已经注册过的合法商标、以及本合同的意图。
(二)合同中关键用语释义
说明下文中的一些简略词的准确全称,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独占许可”、“特许人的标志”、“特许业务”、“生效日”、“加盟店店长”等。
(三)合同的主体部分
合同内容的主体部分共有二十二条说明,分别是:
第一条特许授权的内容
说明该特许权的'授予对象、内容、时间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续签等事项。
第二条加盟店的所在地点
说明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与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变更办法、程序、条件等。
第三条特许费用
主要说明应交纳的特许经营费用的名称、内容、数额、交纳的具体办法以及未交的惩罚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许人单店的经营范围及工作程序、特许人的部分手册目录、加盟设计图及照片等。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经协商一致,特就甲方“乐嘉汉堡连锁店”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合同文本中条款的解释
1.知识产权:具体为“乐嘉汉堡”品牌、商标、标识、商品名称和“乐嘉汉堡”完整的虚拟仪器视觉系统。乐嘉汉堡”管理模式、方案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有权使用上述所有知识产权;
2.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3.乐嘉汉堡餐厅产品:“包括甲方设计、开发和生产的产品;乐嘉汉堡”甲方作为全国连锁销售代理获得的系列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垄断的特许授权
2.1.甲方授权乙方设立“乐嘉汉堡”连锁餐厅。
2.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特许连锁商店经许可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服务标志以及表达这些标志、标志和风格的标签和招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的统一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的统一规范管理。
2.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2.4.双方不存在共同投资、雇佣或合同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和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垄断经营模式
3.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登记手续,并开设独立的专卖店,或以商场、超市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全部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如电话、传真或电脑,以便快速收发相应的业务文件和资料。
3.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连锁店不得销售非甲方产品,不得擅自改变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在销售过程中,如果部分产品零售价格需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下调,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市场的发展变化,对乙方的商品品种配置方案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意见;(2)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核实乙方的经营状况、货物销售、库存和执行价格;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和义务,致使甲方企业形象受到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和声誉损失;
(4)如乙方未能支付后期服务费、宣传咨询费,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30天内补足款项,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
4.2.甲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一般原则。在乙方加入的一定区域内(2公里以内,校园区域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相同的管理权授予其他两方;甲方必须保证充足的货源,并提供乙方经营店铺所需的相应文件和资料;
(2)负责随时向乙方提供一系列产品,并持续设计开发一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为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在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色稿的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入职培训手册,指导和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产品的宣传海报和灯箱。
⑦甲方免费提供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经营和垄断甲方的乐嘉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的地点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
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加盟店的.招聘、业务管理、对外销售和推广;
④有权参加甲方组织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交流活动,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由乙方承担;
⑤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乙方的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2)为保持加盟店所售商品质量和服务的统一性,提升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经营方式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和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按时向甲方提供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和库存报表,并与甲方保持定期的业务沟通;否则,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权益。
④.乙方应按“乐嘉汉堡包餐馆;统一形象要求,按照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客户的投诉应得到正确、勤勉的处理。如果在全国连锁店销售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但不是在乙方商店购买的,乙方有义务解释和协调报告;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推广等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验。损害品牌形象和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特许连锁合作模式
6.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入场费仅为人民币(¥元)。后期服务咨询和宣传费用每年应提前一个月支付。如逾期服务咨询及宣传费用未在15天内提前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支付“特许加盟店发展的区域限制”取消区域保护的原则。
6.2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合同权益保证金(¥元)。这笔保证金的目的是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受滥用,避免加盟商之间的恶性竞争,从而规范和完善整个连锁体系,实现全国所有加盟商的共同发展。乙方合同期满,押金无息退还。
6.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和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在保证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以根据乙方的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者关闭或者转移。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所有库存商品均可退还甲方,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乙方。
第7条:供应、交换和返还
7.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均为合格产品,甲方负责在收到乙方货物后1-2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7.2.乙方每次购买必须以汇款的形式汇至甲方财务部门指定的账户或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财务部门。货款将交付给甲方,运费由乙方承担..
7.3.为保证商品品种的全面性,第一批商品品种配置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后期采购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其他品种可随时以同等价值换货,换货运输费由乙方支付;如因质量问题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维持“乐嘉汉堡”国家统一形象,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他产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采购货物(注:部分冷冻货物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专有权。终止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乙方店铺地址及代表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批准;经营权私自转让,视为乙方违约。
8.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4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应在事件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执行的书面报告。这种情况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的期限、终止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9.2合同期满后,乙方如停止经营,应归还甲方的各种操作手册和一切保密业务文件,并负责销毁和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和其他商业标志的招牌和资料。
9.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签字代表: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_ _
公司地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身份证号码: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_ _ _ _ _ _ _ _ _ _ _年_ _ _ _ _ _ _ _ _ _ _月_ _ _ _ _ _ _ _ _ _ _日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特许人:(甲方)
地址:
受许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加盟为甲方特许经销商而协商一致,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从甲方统一的管理及经营指导,经营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产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条、 本合同之当事人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权力主体,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向第三者就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 乙方经营加盟店(柜)雇佣之从业人员及对政府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概与甲方无涉。
第二章 加盟资格
第五条、 乙方必须是保证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资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第六条、 品牌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2、乙方违约应从保证金中扣除:a、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只有将甲方所有招牌、标志及其它营业形象全部拆除退还甲方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b、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有所损失时,甲方可以从合同保证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及相关投资费用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可获得特许经销商资格。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未按甲方指定要求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柜),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第三章 特许经营许可范围
第九条、 许可经营区域
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 省 市/地区享有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及合同期限内的销售权,无转让权,无生产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规定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销售或授权其它地方加盟。
3、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标使用权。
第十条、 许可经营的项目
1、 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卖场内经营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产品;
2、 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质之品牌形象及连锁经营体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内不得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货品,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任务目标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区域的实际情
况制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甲方将保留开发第二家加盟商的权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区的每年最低购货额为 万元,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续约,则甲方按乙方每年实际销售额重新协商乙方最低购货额。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级发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内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围内开设如下约定的特许皮具专卖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会再在该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作出书面解释,并要获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在该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开设专卖店及专柜。
乙方须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内按如下约定开设特许专卖店或专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计划)。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
1、 保证商标为甲方合法拥有,若构成侵权,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 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许经营权,并许可乙方就乙方专柜(专卖店)的招牌及形象装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悬挂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等营业象征物之权利。
3、 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保持品牌经营形象的统一,维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传授必须的知识及经营技术。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专题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及会议内容予乙方。
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员到乙方专卖店(柜)巡视及提供顾问服务,指导乙方拓展营运,提升业绩。
4、 乙方在接受甲方『百范文网文秘频道 qiewO。cOm 』营运指导时,允许甲方代理人检查乙方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帐册。
第五章 供应与结算
第十四条、结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扣购货。其标准如下:
手袋、拉杆箱、笔、火机、手表等:零售价x30%(3折)
银包、皮带、礼品盒:零售价x25%(2。5折)
以上购货价格均不含税,若需开具税票乙方必须承担8个点的税金。
2、 甲方以购销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
3、 乙方经营甲方之货品,均须按照甲方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执行,促销期间之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进货及货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万元。
2、为保证形象,专柜(专卖店)必须品种齐全。因此,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当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订单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供应乙方货品之数量、颜色、款式按照乙方书面订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运输及验收
1、 产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代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和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退换所发生之费用)。对于运输公司处理货运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毁问题,或货物在运输、提取中出现延误问题及其它的运输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货品均有完整的包装及封条,乙方在收货时,必须第一时间拆开外面防水包装检查,如发现有封条损毁或包装有严重破毁的现象,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如货品损毁,乙方应即时向托运公司索赔。
3、 乙方从托运公司收货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货品在完整包装下出现货品短缺,必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进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定数量交货。
第十七条、供货关系及退换货制。
1、 甲乙双方的供货关系原则上是订货制购销形式(先款后货)。
a、乙方选订及补货的货品均为买断(除质量问题外),不给予退换。
b、甲方向乙方配发的货品给予乙方60天内享有配货总额的 退换率。
c、退回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以下范围,甲方不接受退换:
a、乙方人为造成的污渍或已破损的货品。
b、超出退换时间的货品。
3、 次品的退换:
a、由甲方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次货(即厂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b、 乙方要求退换次货,需先开具退换货清单,并清楚注明次货原因,次品到仓后由甲方鉴定是否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装修及费用承担
1、 乙方须提供属于乙方全权支配的经营场所作特许经营专柜(专卖店)之用,临街专卖店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经营状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统一,保障加盟店(柜)事业的成功,甲方免费提供统一的装修及陈列方案。
3、 特许经营场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装修道具、形象柜、收银台、商标背板等的形象装修费用,a、省代理商的商场专柜属于省会城市或一级城市的一类商场(以甲方对商场的评估为准)其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此合同之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返还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以后乙方每增开一个专柜(专卖店)甲方承担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给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将以货代款的形式补贴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b、加盟商的商场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甲方承担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达到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将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补贴给乙方。
4、 形象道具装修费用具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详细装修报价单为准。
5、 乙方确认装修效果图及清楚详细装修报价后,将自己承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时即进行装修道具制作和发运、装修。
6、 新开店铺由我司免费提供喷画、pop、灯箱片、海报及宣传画册等,数量金额由甲方决定,其余情况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价购买。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购货的数量统一配发购物袋、封口纸及相关附属包装材料等。
第六章 奖励机制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销售指标 万元(供货价),如乙方完成该销售指标,则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额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甲方再给予销售回款超额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将以货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许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第二十三条、前三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条、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项事由,乙方有权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请批破产、特别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
(2)、乙方原经营场地丧失。
(3)、法令规定甲方或乙方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经营业绩不真实。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开店计划。
4、 乙方其它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分时。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画册等信息资料。
4、 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5、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变更、中途解约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如中途解约,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合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商标标识、陈列道具、宣传及其它相关物品,退还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处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辖
第三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和续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
1、 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前10天内结算货款,如逾期不结算,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 乙方库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视情况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终止乙方经营权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属场区,通知传媒,发布有关终止乙方经营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此合同、经销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当事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共谋事业发展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x经贸有限公司
地址:x市x寺街x琚3单元806室
电话:13x11800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CROKRO”品牌时尚女装与乙方合作一事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授权范围:
1、授权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理商,授权的区域包括
2、授权期限:自______年_______年月为一年。期满之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3、授权范围:甲方向乙方授予的是在规定区域内的“CROKRO”品牌时尚女装产品总代理经销权,不包含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权力。
二、品牌资信保证:
1、品牌保证金:甲方拥有的“CROKRO”品牌为中档偏上品牌,为保证乙方能遵守甲方的授权事项,实施甲方规定的经营方式和策略,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品牌保证金万元,此款在合同期满、双方结清所有手续和账目后的一个月内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首批货款: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首批货款方供货。
3、网络指标: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签约区域的主要服装市场内设置不少于平方米的“CROKRO”品牌独立展示厅一个,三个月内在本区域内的主要商场设立的专厅家,年度发展加盟专卖网络
4、进货指标: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的年度进货指标为万元。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CROKRO”品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甲方是合法的商标拥有权人,禁止一切侵权行为,甲方有权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或诉诸法律解决。
2、甲方向乙方及下属网络提供带有编号的区域专卖的特许授权证书,保护乙方及下属专卖网络在签约区域内的独家专卖权,有权对乙方或其它区域的跨区域串货销售行为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CROKRO”品牌的经营策略和经营规范,协助乙方制订区域性发展的战略规划、拓展专卖销售网络、培训工作人员,指导乙方提高经营业绩。
4、甲方按季节提供符合市场流行趋势的产品供乙方选择和销售,尽量满足乙方所需产品的生产和供应。
5、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对销售政策做出必要的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和乙方沟通确认,以便于乙方尽快调整对终端专卖网络的政策和策略。
6、甲方属于独立的法人团体,与乙方之外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7、甲方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没有违约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之外的`第三方授予该区域的特许经营权,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可以中止合同,并可以向甲方追讨经济损失。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除与甲方的债权债务及合同规定的情况外,其它经济责任、经营费用与甲方无关。
2、乙方按合同规定守法经营,严禁私自生产、销售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CROKRO”品牌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乙方应严守区域性经销的原则,禁止跨区域销售产品。否则甲方将会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4、乙方认可“CROKRO”的品牌价值,有权利维护品牌的声誉,不得做有损品牌形象和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
5、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将品牌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或私自开发生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除将特许专卖权授予他人、没收保证金外,还要追讨经济损失。
6、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制订的营销策略和方案,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拓展市场销售网络,做好终端维护工作,同时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市场信息。
7、乙方有义务将拓展的终端网络的详细资料上报给甲方,以便于甲方更合理的制订和调整营销策略。
五、货品和结算政策:
1、甲方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的产品订货会,提供适合市场销售的产品供乙方选择订货;
2:乙方的订货折扣为统一零售价的2.9折,乙方订货以后的15日内向甲方交纳20%的定金,其余80%按甲方发货批次按次付款,如乙方补单,付款方式与订货相同。
3:对于乙方所订货品退换货的规定如下:
A:甲方规定的调换货时间为春季产品为_____月_____日,夏季产品
为_____月_____日,秋季产品为_____月____日,冬季产品为____月_____日,超过规定日期不能调换;补单的产品不能调换;
B:甲方能够允许乙方按照上述时间调换货的比例为15%,超过比例部分不能调换;
C:如因质量问题退换货不受前两项时间限制。
3、对于甲方新开发的投产品种,甲方采用配发的形式供乙方试销,确因产品不对路未销售的款式,甲方允许乙方退货,乙方虽有销售、但销售数量超过40%、又未补单的款式,甲方打8折由乙方买断。
4、对于乙方补单的产品甲方尽量满足供应,确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款式,甲方在接到乙方的补货通知(传真)的三日内予以告知。
5、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按2.9折出厂供给乙方则按4折供给下属终端,不得低价销售。
6、乙方自行指定货运站发货,乙方未指定的甲方安排,从甲方到发货站的运费甲方承担,途中运费乙方承担。
7、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的原则,不对外赊销产品。每月7日前将上月账单传真给乙方进行核对,三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的即可以认为乙方确认。
奖励政策
乙方如在季内没有调换货,甲方则给予乙方在季末5%的比例调换下一个季节的产品,如乙方未在季末调换下一个季节产品,甲方则按照5%比例的50%给予乙方奖励,奖励的金额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只能冲抵下一年度货款。
六、货架及广告政策:
1、总代理形象展厅及一个专卖店(厅、柜)的货架由甲方无偿提供,但如果乙方经营未满一年就停止经营“CROKRO”品牌的,乙方要全额支付货架款。
2、乙方发展的“CROKRO ”专卖终端,甲方按下列形式支持:
A:甲方提供店面的设计,货架、装修由终端客户自行完成,甲方向终端客户赠送门头标志字和室内形象标志字;
B:甲方对乙方及终端客户给予货架、装修补贴,标准如下:乙方每付款40万元,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1万元,此款可以转为乙方下期的货款,甲方要求乙方按照此办法补贴终端加盟客户;
C:甲方免费提供店堂内外所需的X展架、POP、DM宣传单、两平方米以下的喷绘画、吊旗等宣传品;
3、签约后乙方应在服装市场的醒目位置设置路牌广告,甲方给予50%的报销,款项在广告发布的第三个月时、第六个月时分两次算作乙方的货款。
七、区域管理政策:
1、乙方应严格执行区域销售政策,如果跨区域销售产品,给其它区域造成损失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第一次跨区域销售承担其它区域的损失,第二次开始每次罚款5000元作为甲方处理事件的费用,罚款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八、奖励政策:
在合同期内,乙方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其超额部分甲方予以2.5%的货款奖励,在第二个年度抵顶货款。
九、续约与合同解除:
1、续约: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前双方洽谈续约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约权。
2、解除:合同到期前,双方均无意续约,到期后双方结清所有手续及往来账目,乙方将所有甲方授权文件以及拆除形象展厅的标志后合同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1、在双方正常合作条件下,原则上不能单方中止合同,否则视为单方违约,必须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因不可抗拒的政治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执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的原则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提请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协议双方
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
2。总则
鉴于甲方为提高F胶卷冲印之质量及服务水平,保障F胶卷冲印商所卖F产品之供应,确保F产品销售及冲印服务之合理定价,拓展F产品之市场,维护消费者之合法权益,推出《F专卖店》计划;鉴于乙方为胶卷冲印服务及胶卷相关产品零售之合法经营者,并受邀加入《F专卖店》计划,成为《F专卖店》之成员;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本着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3。协议宗旨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专卖店》计划后,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及销售定价,以促进及提高彩扩的质量和标准。
订立本协议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其有关企业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据本协议,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
4。有效期
有效期两年,由签订日计,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长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协议有效期壹年。
5。乙方权利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期后三个月内,按甲方《F专卖店》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装修,并书面通知甲方派员验核。经甲方派员视察,认为符合《F专卖店》标准装修要求后三个月内,向乙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元的店面装修补助费。如实际装修费用少于此金额时,则按照实际装修费用支付补助费。甲方支付上述补助费时,乙方须向甲方提出该店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发票或其他凭证之复印件副本,以备甲方审核及存案。
乙方购买F相纸及冲药可得核定优惠奖分,乙方凭优惠奖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号购买指定产品可获优惠价格,优惠奖分之核定及优惠价格之确定办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别优惠之保养费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冲机维修保养服务,技术训练,指导等。
甲方将以大量广告,推广活动作为宣传后盾,为乙方招来更庞大之服务对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营业利润。
6。乙方义务
乙方必须于《F专卖店》内主要柜台陈列及出售F胶卷及F产品,并积极参与甲方所举办之宣传及推广活动。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随时将店铺内外陈设、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专卖店》之标准形象设计。但乙方应自行解决有关广告及宣传品所需的批核手续。
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百分之百采用F相纸及F亨冲药作为冲印相片之用,并经常保持甲方所定之冲印质量标准。冲印收费必须根据《F专卖店》统一的价格标准。乙方并承诺及保证向甲方指定的销售商购买F相纸及F亨冲药。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之指定或资格。
乙方应于进货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订货计划应载明订货物之品名、规格、数量等。
7。甲方职责
甲方为会员提供适当之训练或辅导,作为经营《F专卖店》所应具备之条件,以保持《F专卖店》应具备之高质量服务。
甲方为《F专卖店》作出之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之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F专卖店》一切有关F胶卷及相纸之灯箱广告品,店铺内外之陈设,由甲方定出标准形象设计。
在外汇及有关政策未发生较大变动的前提下,甲方负责确定的《F专卖店》人民币价格向乙方供应每月订购的药水、相纸及胶卷等,但甲方有权依据汇率变动之情况相应调整《F专卖店》之人民币价格,无须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权益
如乙方经营《F专卖店》表现未如理想,包括乙经营亏损、或出现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照时、或未达至甲方之标准要求、或违反合约中之任何一项,甲方保留一切权益作为修改及有权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9。终止赔偿
在甲方依据第八章终止合约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撤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之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此外,乙方须按下列百分比缴还甲方为乙方提供之灯箱制作及门面装修费用之金额,作为对甲方之补偿。
如协议未满一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百的装修补助费金额。
在协议期满一年但未满两年的,乙方必须偿还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装修补助费额。
上述偿还之金额将根据第五章第一条呈交之装修成本费用分析表计算。
第二条如乙方在协议未期满前,非因第十一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终止协议,乙亦必须履行第九章第一条之规定。
10。所有权
所有带有表示“F”或与“F”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拥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的或与甲方有关的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违反第十章第一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第九章第一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相纸及冲药,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致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一章第三条之规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条及第二条的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自行承担费用扩除所有《F专卖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甲方给予乙方之优惠奖分将即时取消,但乙方无须退还甲方之补助费。
12。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
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13。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义务按本合我中所述双方的注册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应视为送达。
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
乙方:
日期:
特许人:(甲方)
地址:
受许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加盟为甲方特许经销商而协商一致,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从甲方统一的管理及经营指导,经营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产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条、 本合同之当事人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权力主体,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向第三者就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 乙方经营加盟店(柜)雇佣之从业人员及对政府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概与甲方无涉。
第二章 加盟资格
第五条、 乙方必须是保证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资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第六条、 品牌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2、乙方违约应从保证金中扣除:a、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只有将甲方所有招牌、标志及其它营业形象全部拆除退还甲方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b、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有所损失时,甲方可以从合同保证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及相关投资费用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可获得特许经销商资格。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未按甲方指定要求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柜),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第三章 特许经营许可范围
第九条、 许可经营区域
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 省 市/地区享有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及合同期限内的销售权,无转让权,无生产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规定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销售或授权其它地方加盟。
3、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标使用权。
第十条、 许可经营的项目
1、 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卖场内经营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产品;
2、 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质之品牌形象及连锁经营体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内不得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货品,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任务目标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区域的实际情
况制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甲方将保留开发第二家加盟商的权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区的每年最低购货额为 万元,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续约,则甲方按乙方每年实际销售额重新协商乙方最低购货额。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级发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内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围内开设如下约定的特许皮具专卖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会再在该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作出书面解释,并要获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在该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开设专卖店及专柜。
乙方须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内按如下约定开设特许专卖店或专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计划)。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
1、 保证商标为甲方合法拥有,若构成侵权,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 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许经营权,并许可乙方就乙方专柜(专卖店)的招牌及形象装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悬挂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等营业象征物之权利。
3、 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保持品牌经营形象的统一,维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传授必须的知识及经营技术。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专题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及会议内容予乙方。
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员到乙方专卖店(柜)巡视及提供顾问服务,指导乙方拓展营运,提升业绩。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营运指导时,允许甲方代理人检查乙方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帐册。
第五章 供应与结算
第十四条、结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扣购货。其标准如下:
手袋、拉杆箱、笔、火机、手表等:零售价x30%(3折)
银包、皮带、礼品盒:零售价x25%(2。5折)
以上购货价格均不含税,若需开具税票乙方必须承担8个点的税金。
2、 甲方以购销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
3、 乙方经营甲方之货品,均须按照甲方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执行,促销期间之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进货及货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万元。
2、为保证形象,专柜(专卖店)必须品种齐全。因此,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当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订单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供应乙方货品之数量、颜色、款式按照乙方书面订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运输及验收
1、 产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代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和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退换所发生之费用)。对于运输公司处理货运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毁问题,或货物在运输、提取中出现延误问题及其它的运输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2、 甲方交予乙方的货品均有完整的包装及封条,乙方在收货时,必须第一时间拆开外面防水包装检查,如发现有封条损毁或包装有严重破毁的现象,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如货品损毁,乙方应即时向托运公司索赔。
3、 乙方从托运公司收货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货品在完整包装下出现货品短缺,必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进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定数量交货。
第十七条、供货关系及退换货制。
1、 甲乙双方的供货关系原则上是订货制购销形式(先款后货)。
a、乙方选订及补货的货品均为买断(除质量问题外),不给予退换。
b、甲方向乙方配发的货品给予乙方60天内享有配货总额的 退换率。
c、退回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以下范围,甲方不接受退换:
a、乙方人为造成的污渍或已破损的货品。
b、超出退换时间的货品。
3、 次品的退换:
a、由甲方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次货(即厂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b、 乙方要求退换次货,需先开具退换货清单,并清楚注明次货原因,次品到仓后由甲方鉴定是否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装修及费用承担
1、 乙方须提供属于乙方全权支配的经营场所作特许经营专柜(专卖店)之用,临街专卖店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经营状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统一,保障加盟店(柜)事业的成功,甲方免费提供统一的装修及陈列方案。
3、 特许经营场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装修道具、形象柜、收银台、商标背板等的形象装修费用,a、省代理商的商场专柜属于省会城市或一级城市的一类商场(以甲方对商场的评估为准)其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此合同之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返还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以后乙方每增开一个专柜(专卖店)甲方承担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给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将以货代款的形式补贴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b、加盟商的商场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甲方承担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达到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将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补贴给乙方。
4、 形象道具装修费用具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详细装修报价单为准。
5、 乙方确认装修效果图及清楚详细装修报价后,将自己承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时即进行装修道具制作和发运、装修。
6、 新开店铺由我司免费提供喷画、pop、灯箱片、海报及宣传画册等,数量金额由甲方决定,其余情况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价购买。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购货的数量统一配发购物袋、封口纸及相关附属包装材料等。
第六章 奖励机制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销售指标 万元(供货价),如乙方完成该销售指标,则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额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甲方再给予销售回款超额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将以货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许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第二十三条、前三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条、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项事由,乙方有权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请批破产、特别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
(2)、乙方原经营场地丧失。
(3)、法令规定甲方或乙方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经营业绩不真实。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开店计划。
4、 乙方其它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分时。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画册等信息资料。
4、 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5、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变更、中途解约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如中途解约,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合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商标标识、陈列道具、宣传及其它相关物品,退还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处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辖
第三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和续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
1、 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前10天内结算货款,如逾期不结算,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 乙方库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视情况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终止乙方经营权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属场区,通知传媒,发布有关终止乙方经营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此合同、经销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当事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共谋事业发展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特许人:
受许人: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_____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_____(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善意
第8条?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_____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_____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七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直营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
□直接特许
□区域特许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具有独占性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_______省(市)_______县(区)东至_______路、西至_______路、南至_______路、北至_________路的区域。(见附件一:(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如经批准乙方仅可在特许区域内变更加盟店的地址。
第四条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
第五条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支付。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店□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3.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或违约金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项方式支付: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 商标。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专利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二、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作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条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九条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条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一条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经营模式、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店的运营
第十二条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三条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十四条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
第十七条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会计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二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_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二十四条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二十六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二十七条信息披露
一、_________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_________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四、_________方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接触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二十九条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乙方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乙方需增售不属甲方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核准;未经甲方书面核准,不得向其他厂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三十一条乙方向甲方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_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二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要求采购产品或维修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发出指定产品或派出专人赴乙方营业地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_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三条甲方应对所提供和配送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当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乙方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
1.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2.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保证金。
第三十七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_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_________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
1.扣除保证金;
2.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_________元;
3.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八条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三十九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四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i.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全套运营体系;
ii.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
iii.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iv.丧失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v.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vi.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vii.累计_________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viii.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的;
ix.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x.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七、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八、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九、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三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四十四条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四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四十六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九条联系信息与送达
xi.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如以挂号邮寄方式,在投邮后(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第七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作已送达。
xii.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十一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补充条款
附件二(特许区域附图)(略)
附件三甲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四乙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五甲方(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附件六甲方(专利证)或其他权利证明复印件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其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
二、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示范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三、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行为。
四、特许经营涉及的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全面、严密。
五、在正式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已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了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及有关经营能力的资料。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编号no.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 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 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 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 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理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 ”品牌vi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主动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应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 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一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 年 月 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 家,b、特约渠道商为 家,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 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民法典》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____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供产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________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取回按合同由甲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供产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________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超市特许经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_____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_____%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_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第二条: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第三条: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第四条: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2、根据本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9、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2、乙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除向甲方补交余款外,应按每日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若有因此造成的损失,视损失程度支付相应赔偿金以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年(每_____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第九条:保密
一方对因超市特许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双方约定,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协议—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余用于办理手续所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专利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各自_____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具有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双方_____承担法律责任,自负盈亏。乙方认可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专利系列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在此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地区________县(区),经营________专利产品,以本合同签订为标志,授权乙方在此区域内合法销售甲方的专利产品,合理使用相关技术及经营模式,合同期暂定为________年。
2.甲方授予乙方在此区域内,不仅有本专利产品经营权,还具有代表甲方保护市场,打击盗版、盗销的权力,除甲方因全国性系统运作而统一经营的产品涉及到本区域外,任何其它方不具有该区域的本产品的特许经销权。
3.甲方在授权期内,有义务对乙方进行业务指导,并将该区域内有愿望经营本产品的个人或企业介绍给乙方。
4.甲方在经营期间将不断地推出新产品,以利于乙方更好地保持市场运营活力和增加销售额。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同意加盟甲方的连锁经营,执行甲方管理规范,一次性将现金或汇票向甲方账户支付特许加盟费人民币元。合同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保证金不计息。
6.乙方执行甲方产品的统一定价,并按定价的________%,支付甲方的产品费,乙方的销售量,每月(季度)不低于________元。每月(季度)在上个月的基础上增长________%。
7.乙应具有________名以上办公联络人员,________名懂得专业技术的销售人员,________台以上联网电脑,加盟前对业务区域内的学校、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的书法写字班、书店、超市、文具店等数量和客力状况做好调查。
8.加盟后的乙方每月________日,向甲方通报一次真实销售及客户名单(零购消费者除外)乙方不得自行翻印产品或隐瞒销量。随时接受甲方市场督导员的经营检查和市场调查,如有违约行为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商议,其协议做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约地为甲方所在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乙方在其区域内独家使用甲方拥有的________品牌—牛排系列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特此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区域内独家使用_________品牌。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发生的有关_________品牌的所有权等权属方面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如因此纠纷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则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除外。
第三条甲方在授权期间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___品牌形象设计,提供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四条乙方可为_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各种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单独进行__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告知甲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乙方在取得的授权期间,于该特定区域内的独家使用权,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其他企业或个人都不得使用,但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在授权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_________品牌形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确认标准,并且在甲方提出整改后在整改期限内乙方仍未达到标准,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品牌或者取消乙方的品牌使用权。
第七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_天内,乙方销量未能达到片,本协议自动取消。
第八条如双方需要续签或终止事宜,须在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天确认。
第九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嘉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办公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广泛宣传体育赛事文化、树立良好的赛事品牌形象,鼓励优秀的企业参与赛事市场开发,为特许企业的市场推广提供平台,甲、乙、丙三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赛事运作机构,拥有纪念币上图案的所有权,乙方是甲方特许企业,拥有使用体育赛事(以下简称)开发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是甲方特许的纪念币生产企业,有权投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生产体育赛事纪念币的排他性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纪念币”:指使用制作发行的____系列纪念币,具体包括____、____、____等纪念币。
1.2 :指由____组成的标志,详见附件1
1.3 “协议期限”:指本协议第____条约定的期限。
1.4 “区域”:指中国内地境内。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甲方以无形资产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甲方应当:
2.1 负责纪念币的报批工作;
2.2 向提供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3 向提供名称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
2.4 向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2.5 向乙方及提供纪念币委托销售授权书;
2.6 负责纪念币宣传广告的把关并为广告的发布提供必要的帮助。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乙方以甲方特许纪念币的独家开发权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承担由于纪念币开发不利造成的市场机会丧失的风险。乙方应当:
3.1 向提供在纪念币上的使用权及纪念币开发权,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合作开发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
3.2 负责纪念币的设计,并负责解决设计素材的版权问题,保证时限;
3.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3.4 向提供委托印制协议。
第四条 权利义务以资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协议所涉及的纪念币开发项目,并自愿承担由于纪念币销售不利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
4.1 协助甲方办理纪念币的报批及协调工作并支付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2 按照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及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2,3)的要求制作纪念币,保证时限及纪念币质量;
4.3 负责纪念币的销售并保证销售额达到纪念币总价值的____%以上;
4.4 负责纪念币制作费、无形资产使用费等资金的投入,具体资金投入项目详见附件4
第五条 纪念币的设计、发行和制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制定并认可了“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见附件2)和“纪念币设计样稿”(见附件3),并将以此两份文件作为纪念币设计、发行、制作的原则,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任何与之不符的情况,三方须共同协商决定,并将修改内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第六条 纪念币的销售
6.1 乙、丙双方共同销售纪念币,原则上各自承担____%的销售任务,若遇某方超额销售或达不到销售目标的情况,双方将共同协商解决。甲方不负责纪念币的销售,但作为合作一方,有权利随时了解乙、丙双方的销售情况、查看销售报表,乙、丙双方应给予配合;
6.2 乙、丙双方在共同销售纪念币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见附件5)执行,不得擅自调价。若有必要调整纪念币价格来适____市场,应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约定;
6.3 乙方将建立并负责管理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用于本协议所涉及纪念币开发项目的财务核算;
6.4 自首批纪念币上市后,乙、丙双方应每周出具销售报表,并在累计销售收入达到____时,将销售收入划转到纪念币开发专用帐户。
第七条 使用费的支付三方理解并同意,由分三次以资金和实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7.1
第一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税后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八条 利润分配
8.1 三方理解并认可,将以扣除纪念币制作、销售、宣传成本及金牌运动员肖像使用费后的净销售利润为依据(净利润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附件6),计算各方的利润分配额;
8.2 鉴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担的风险,三方协商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___%;乙方分配净利润的____%;分配净利润的_%。
第九条 保密信息的使用甲、乙、丙三方郑X承诺,对本协议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与他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除外)讨论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条 知识产权甲、乙、丙三方承认并确认,和名称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所有本协议项下纪念币的资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设计,且答应按时制作。作品应于完成时,视同自动成为甲方独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资产。甲方拥有这些产品资料的全部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甲方应被视为产品资料的唯一作者;产品应被认定为适用于法律意义上的、为甲方提供的“委托创作作品”。
第十一条 合同的整体性本协议(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对本协议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关口头、书面的意向、安排和约定。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须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署后生效,效力持续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条 保证陈述三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2 本合同经三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四条 遵守法律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三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三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5.1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实质违背本协议而致使本协议终止,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5.2 如果因原因,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应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交货日期推延或供货数量少于合同的约定数量,应于供货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协商具体解决方式;
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交货日期的延误,乙方应按日向甲方和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货违约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6.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a)]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6.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
7.1 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除本协议已约定外,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7.2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解除、终止,均应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7.4 一方不履行协议使本协议目标不能实现,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7.5 一方因解散、破产等因素丧失履约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协议;
7.6 本协议任一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无效或者不具有执行力或者违反所适用的法律,则甲、乙、丙三方同意该条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视为删除,但并不影响本协议的整体效力。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8.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其他
9.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9.2 本合同构成三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9.3 甲、乙、丙三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三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三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9.4 本合同未经三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时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三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9.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9.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9.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三方有效,也对三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9.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三方构成约束力;
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9.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附件1:________标准图
附件2:纪念币设计、发行方案
附件3:纪念币设计样稿
附件4:资金投入项目清单
附件5:关于纪念币经销价格的规定
附件6:销售利润计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招募手册》、《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
□ 直接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_________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_________《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地址为 。
三、加盟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_________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_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__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_________元;
□ 按照加盟□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_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三、保证金:_________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_________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_________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_________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加盟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必须在加盟开业前的 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XX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开业培训
在加盟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样式、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开业的条件
加盟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
一、加盟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_________
□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 ,《专利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
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________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_________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__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