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合同模板(精选27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_________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_________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茶园:甲方所有的上盘分场的茶园_________亩,小坑分场的茶园_________亩,山形盘分场的茶园_________亩,上庵分场的茶园_________亩,共计茶园_________亩。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
生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施;
相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
3.上述各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
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等方式处置。
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
从________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_________%。
3.乙方应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出意见。
7.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茶园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对茶树进行改种,包括修剪、台刈、品种改良等,并保证茶园种植面积的稳定。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置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
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置。
6.乙方有权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内所有房屋的房产证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则甲方应按比例对乙方作出补偿。
7.乙方对水塘拥有管理权,并拥有优先取水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用水,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权在甲方管辖的范围内开渠引水。
8.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电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生产、生活中所需木材须在甲方指定地点砍伐,无偿使用。
10.乙方必须遵守《护林防火公约》及有关规定,严禁烟火进出,严禁放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火警、火灾必须积极参与扑救。
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各项报表,并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乙方。
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无需退还。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置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4.甲、乙方破产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__公证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
最高学历:_________________。
毕业院校、专业: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初步达成本《聘用意向书》:
1、乙方担任岗位(工种):_________________。
2、聘用合同期:_________________。
3、月薪待遇:_________________元/月
4、其他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
本《意向书》表示双方有聘用和求职意向,正式聘用时双方需签订《劳动合同书》。
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旌德县就业管理中心留存壹份。
甲方(聘用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受聘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的经营和管理,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电话: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
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
第二条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
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
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
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
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
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进行检查和监督。
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特殊情况例外)。
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受处罚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
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
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以下空白)
甲方:县电力公司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20xx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按完成售电收入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100%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80%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100%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5%。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100%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25%,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120%。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10%。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25%,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80%的,做待岗处理,只发300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50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100%。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50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50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100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200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200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300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 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座落在高密群邦·新天地 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 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 年,自公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 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 __ 元。
2、 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 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 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 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 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 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 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 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 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场所位置、面积、期限
甲方同意将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供乙方经营___品牌商品。使用期限为___年,自公历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顺利进行,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元。
2、该保证金在本合同经营期满后30日内,乙方无违约情况并结清应交纳的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三、经营方式及经营范围
1、依据甲方对市场的整体规划,乙方在该商铺作为经营___使用,其经营业种(经营范围)必须符合甲方的业种规划要求,并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经营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非甲方业种规划调整,不得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四、商铺使用、装修和维护
1、经营期间,甲方应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如需进行检查、维护,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需紧急检修时,乙方须随时配合。
2、乙方如另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提出,上报装修方案、立面、平面效果图,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按规定需要向有关部门报批的,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在装修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装修管理之规定。
3、乙方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装修工程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并在装修结束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结清该等费用,
五、出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在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商铺私自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乙方如确需将该商铺出租、转让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受让人的经营业种必须符合甲方的统一规划,并书面承诺承续本合同的约定。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对本合同约定的经营场所拥有支配权,保证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经营场地,从事经营期间不会因场地使用权争议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阻挠和干涉。
2.甲方应对经营场地及其提供的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经营场地及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3.甲方为乙方所属品牌或品类统一组织一定的推广或促销宣传活动。
4.甲方对乙方的员工可以进行统一培训、管理,如消防等应急培训、演练。
5.甲方负责所有公共区域环境美化、商业氛围营造,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6、按时足额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相关费用;
7、有权制定商业街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管理公约;
8、有权根据街区经营需要,对经营业种进行规划调整。
9、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状况;
10、配合、协调乙方办理各种入驻手续及相关证照;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公约,服从甲方的管理。
2、在装修和经营期间,乙方有义务对商铺内商品的盗险、火险及第三责任险进行投保。
3、必须按时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的各项费用。
4、爱护街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5、经营必须讲文明诚信,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未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足额交纳本合同所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按应交纳款项每延迟一日加收0.5%的'滞纳金。
(二)、在经营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纠正,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单后的三天内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对该商铺进行断电断水及在第三方在场的前提下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限制其经营的权利。同时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甲方不再退还。甲方强行将乙方的财物搬离现场或限制其经营后所产生的损失甲方不予赔偿。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其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的货物,其价值不足以弥补甲方或第三者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种。
2、在本合同经营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私自转让该商铺经营权的。
3、乙方欠交甲方各种相关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天内还不支付的。
4、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违反街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5、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而被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查处,或被新闻单位作为反面事例曝光,严重影响街区形象的。
6、乙方不配合甲方对街区的规划布局及经营业种调整的。
7、因私拉、乱拉或违章用电引起火灾,给他人和甲方财物、名誉造成损害的。
8、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与顾客或商户吵架、造成恶劣影响的。
9、故意或过失破坏消防设施、造成重大事故隐患的。
10、聚众闹事,挑拨是非,引起重大法律纠纷或抗费不交的。
八、合同终止及债权债务的处理
1.在经营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2.本合同履行期满,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结清相关费用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3.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享受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信函发送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均发往本合同注明的乙方联系地址。如乙方变更地址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变更通知之前,甲方以本合同注明的联系地址为乙方送达地址,任何书面信函自发送之日(以寄出的邮戳为准)起第三天,视为已向乙方送达。甲方发出的所有书面通知等信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高密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述部分按《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xx年xx月xx日
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
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
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的经营和管理,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 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甲方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__________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着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 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县电力公司_____________供电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销人员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供电所_____________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努力降低经营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行业服务工作质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辖区内电力设施维护、巡视、表计抄收经营管理特签订本内部管理协议。
一、管理形式:工效挂钩、月核年兑。
二、管理范围:
甲方将 _____________台区的10KV网络、配电设备设施及其0.4KV以下的线路、户表等项目的维护、巡视和抄表管理工作交由乙方负责执行。
三、经济指标和考核办法:
(一)经济指标考核表(见附表)
(二)考核办法
1、指导性指标考核
考核按售电收入、售电均价、线损、抄表户数、主管业外收入、维护等六项指标进行。
(1)售电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售电收入的_____________%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收入工资,完成计划售电收入可拿_____________%售电收入工资,超出计划售电收入的仍按比例增加售电收入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2)售电均价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售电均价=售电收入÷售电量,以完成售电均价的_____________%为获取工资的起点,按照比例拿取售电均价工资,完成计划售电均价可拿_____________%售电均价工资,超出计划售电均价仍按比例增加售电均价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3)线损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照完成比例拿取线损工资,完成计划线损可拿_____________%线损工资,超出计划线损仍按比例增加线损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4)抄表户数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照每抄表一户获取抄表户数工资。
(5)主营业外收入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按完成主营业外收入比例获取相应的主营业外工资,最高不得超过单项工资的_____________%。
(6)维护工资:占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对稽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每起扣减维护工资费用的_____________%,因维护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社会影响以及引起安全事故的扣完全部维护工资。
(7)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各项考核指标加权平均数的_____________%的,做待岗处理,只发_____________元基础工资,并限班学习直至重新上岗。
2、约束性指标考核
(1)服务与投诉:
对用户反映或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上报所领导,未及时处理和未上报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其相关规定追究其经济责任。
若投诉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问题,投诉到供电所并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投诉到巴东县电力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按其相关规定处理。
(2)抄表合格率:月抄表合格率_____________%。查出漏抄、估抄、多抄等现象,每户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3)增供扩销及停电工作:用户新增容量、变更用电地址、临时用电及停电工作(事故处理按规程规范执行的除外)等未经所领导批准,擅自停电及开展业扩业务的,除按规定补交损失电量电费外,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4)“三代”管理:不得请人代抄、代收、代维,一经发现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发现三次及以下者作待岗处理。版权所有
(5)“三乱”管理:不得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每出现一次扣_____________元/次,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作待岗处理。
(6)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责任区内电力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线下建房、被盗窃或遭破坏的电力设施未及时发现并上报的每次扣_____________元。
(7)非表计抄见电量所收款项不得折算为电量收入,可抵台区总收入,由甲方掌握考核,一经查出从月兑现工资中全额扣除,扣完为止。
(8)安全生产:按《安全责任书》等内容标准进行考核。
四、工资兑现:
月兑现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
(1)基础工资为_____________元/月。
(2)月绩效工资=售电收入工资+售电均价工资+线损工资+抄表户数工资+主营业外收入工资+维护工资。 版权所有
(3)月实际发放工资=基础工资+月绩效工资×80%,其余的年终兑现。
五、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巴东县电力公司规定执行。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变更协议。
3、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理单位:江山农贸城(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江山农贸城的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市场内的交易秩序,保护市场管理者、业主、经营者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经营管理职责
1.依法办理市场名称登记;
2.按政府规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业用房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市场,设置摊位,实行划行归市经营;
3.成立市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实行规范化管理;负责场内的治安、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场内通道畅通,场内外周边环境整洁;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
4.在市场内设立消费投诉点,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部门调解消费纠纷;
5.依法设立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制订检测制度,落实专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
6.在各交易区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设立公平秤,督促经营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8.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经营户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开展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和“星级摊位”、“信用商号”的推荐评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区的管理制度,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制止在市场规划区范围内的场外经营行为;定月定期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不多收、不乱收;
10.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内的违法行为,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二、乙方在市场内经营活动中的义务
1.依法经营,遵守甲方制定的农贸城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服从安排,划行归市,在指定地点、按经营范围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按时按标准交纳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2.业主自行出租的商铺,应同时要求承租者与甲方签订“江山农贸城经营管理合同”。
3.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证、照齐全,不出租、出借营业执照。
4.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商品以及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过期、失效、变质及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以及伪造、冒用商品产地、企业名称、地址的商品,不销售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质量标志的商品。
6.不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商品。
7.不销售赃物、毒品、淫秽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垄断货源、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商品价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规范的计量器具,不短斤少两。
10.商品明码标价,不弄虚作假,以虚假广告、说明、标准、样品、演示等方式欺骗或误导他人。
11.按照商品准入制度索要并保存进货原始发票及有关证件、证书、单据,建立进货台帐。
12.销售与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要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生店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有关资料。
13.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设店外店、摊外摊。
14.自觉做好责任区卫生清洁工作,不乱倒乱扔垃圾,乱贴乱画、随地大小便,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15.按规定停放车辆,场内车辆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鸣号。
16.做好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工作。不在市场内酗酒闹事、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不扰乱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损市场形象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所订立的以上条款,如有一方违约,可要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甲乙双方也可对照条款协商解决。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责任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4.乙方未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应按照欠交费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可在农贸城区域内公布欠费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摊号或房号进行催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催讨而发生的律师费用和其它费用。
5.甲方如违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附则
1.本合同的条款如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经营甲方投资的位于省的.酒吧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1.酒吧由乙方一人投资兴办;
2.乙方按下列方式支付甲方报酬:
(1)每月固定工资元;
(2)若月营业额达元(包括元),按月营业额%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元-元,按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若月营业额达元以上,则超元部分按%计提奖金。
(3)乙方领取报酬时间为下个月的日。
3.甲方应按月将经营情况书面告之乙方;
4.甲方应合法经营;并承担因违法经营而给乙方及酒吧造成的一切损失;
5.甲方与钟就酒吧事宜所签协议系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签署;
6.为方便酒吧经营,乙方出资以按揭方式以甲方名义购买汽车一辆,_____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
7.在经营期内,涉及酒吧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
8.经营期满后,洒吧若经营亏损,则甲方应承担%部分亏损额,乙方承担%部分;
9.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0.经营期内,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酒吧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11.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经营期内以转让、出购等方式处置酒吧;
12.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另订协议明确是否续签;
1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学校商店经营管理,特签订以下合同: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超市用房100平方米,用于仓储仓库。货架必须接受学校现有货,冰柜等设施自备。
2、乙方主要经营范围:学习文化用品、日常生活用品、饮料、小包装食品等。未经学校允许,乙方不得对外转让或承包。
3、在合同期内,乙方在学校范围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利。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费用乙方自理。
4、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一个月之内由乙方自行自费办理。
5、学校有权对超市出售的商品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乙方出售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学校有权给予没收并处以一定金额罚款(罚款将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6、乙方不得经营上级工商、卫生、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禁止售卖的商品,不得售卖有任何问题和“三无”产品、烟酒、玩具和其他学校不允许经营的商品。如发生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承包期内除合法经营外,还要认真打扫超市内外的卫生。
7、甲方对乙方经营的商品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的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8、承包期内,甲方严格执行上级及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制度,不因节假日而延长承包期或引起其他争议。
9、承包期:
10、乙方所聘用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1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形象的事。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所有制性质: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
经营管理责任制形式:_________
一、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年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
│ 1.销售额(收入): │││
││││
│ 2.利润额: │││
││││
│ 3.流动资金周转天:│││
││││
│ 4.必备商品品种:│││
││││
│ 5.商品流通费用率:│││
│││ │
│ 6.流动资金利润率:│││
││││
│ 7.流动资金占用率:│││
││││
│ 8.毛利率:│││
││││
│ 9.利润率:│││
││││
│10.全员劳动效率:│││
││││
│11._________│││
││││
││││
││││
││││
││││
└──────────────┴─────────┴──────────┘
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1.在经营上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更好地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
2.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
3.按规定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
4.加强对职工的培养教育,做到文明经商。
三、乙方的自主权:
1.经营自主权:有权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多渠道采购商品,扩大经营,增加服务项目。
2.财务管理权:有权按照_________区公司“关于经营责任制单位财务开支权限的规定”开支商品流通费,维修费,物品购置费等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处理。
3.人事管理权:有权在上级批准的编制定员和劳动计划范围内,确定机购设置和人员配备。根据国家招工政策招收职工,招用合同工。
4.物价调整权:对残损变质商品有削价处理权,每次,每类商品有_________元的批准权。
5.工资、福利、奖惩权:按国务院颁发的规定,有权给予职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处分。需要给以降级、减薪、降职、撤职、除名、开除留用以至开除处分的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报公司批准。
四、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法:
乙方完成承包利润定额时,按平均每人_________元发放奖金,超额部分按_________分成计算。即上缴国家_________%,企业发展基金_________%,上缴公司_________%,集体福利基金_________%,职工分成_________%。
五、甲方应承担的责任:
1.及时传达和贯彻党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如贯彻不及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提供现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交乙方使用,不能随意调用。
3.根据实际情况经甲方批准购置固定资产,资金由甲方提供。
六、乙方完不成承包基数的扣罚办法:
乙方完不成利润定额时,按其差额的百分比以同等比例从平均每人_________元中向下扣除.发放时再以规定的考核标准积分计奖。因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时,适当扣发当月工资,最多不超过扣除基本工资总额的20%。
七、附注:
1.签订合同的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宣布解除合同。
2.解除合同时,必需由签订合同的双方经过共同协商,并征得监督部门的意见。
3.遇有国家,地方物价部门调整了商品,服务项目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或国家税制改革,税率调整对企业经营有较大影响,根据上级规定调整合同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监督单位(盖章):_________
主管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邮编编码: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______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______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______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______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___份(已交法院的.___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路……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 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 定 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 时,有以下之定义。
1.1 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 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
“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 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 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 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 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 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 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 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 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 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 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字楼公寓收入、 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 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 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 产生的差额。
1.10 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 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 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1.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
2.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_________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_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_________中西餐厅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礼堂
_________歌舞厅
_________运动/健康设备
_________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章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a)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b)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c)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d)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e)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f)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g)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h)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i)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j)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k)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1)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2)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其应再包含:
(a)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b)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c)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d)开幕典礼之成本。
(e)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f)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3)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a)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b)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
(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
(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1)酒店设备
(a)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b)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c)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规范客房的详图。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2)室内设计与装修
(a)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b)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灯光图。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选定物件的相片。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3)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a)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b)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c)为以上(a)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d)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1)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2)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1)酒店业主对4.3(1)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2)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章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
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___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___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___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5.4在酒店层面的协助
管理公司将会辅助酒店之业务推广工作,以令酒店达到履行集团之业务推广政策,酒店层面的营业推广,应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场和其它管理公司认为适当市场进行。
管理公司将定出每年之营业推广计划,并将其呈与酒店业主审查,此外,管理公司还将提供一切必要的辅助及指引,特别有关以下:
(a)确定酒店营业政策。
(b)决定每年及长远之有关住客率、收入、顾客对象等等之目标。
(c)定出及发布所有酒店价目(客房、餐厅、酒吧、会议设施等等)。
(d)确定特别的营业条件。
(e)定出赊销信用方针。
(f)设立对各方不同顾客之营业方式及程序。
(g)分析经营业绩和常设控制系统。
管理公司将在酒店层面进行适当广告及业务推广事务,包括:
(a)确定酒店广告及业务推广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标准样本,准备广告文件及小册。
(c)派发这些文件给集团酒店,管理公司各营业代理办事处。
当酒店进行专门地区业务推广活动时,管理公司将会为其安排负责该专门地区之营业办事处加以协助。
酒店将会被纳入于管理公司所参加之商业陈列及展览会,所有参加直接费用由酒店自行承担,管理公司须事前作出预算,经酒店业主同意时方执行该项计划。
5.5管理
(1)日常业务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会的常设机构——监审委的监督。监督原则只是对涉及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酒店的副总经理、副财务总监、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经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征得监审委的同意,监审委的具体条例参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将会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之管理服务,包括:
(a)一般酒店组织。
(b)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管理公司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在没有酒店业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雇之外籍(包括亚籍、香港同胞)雇员在开业后第一个五年内任何时间不可多于_________人,按通常经营方式,管理公司长期培训员工,逐步减少外籍员工。酒店业主将在酒店外供给该等外籍雇员适当住所,其费用由酒店营业支出。总经理将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权负责酒店的经营及管理,每月向董事会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管理公司在酒店进行辅助之专家亦有同样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将有权代表酒店业主派发服务费予雇员和支出经常性的额外津贴。
(d)制定所有价目,收费及价格,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及收据事项等,除上述(b)项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业成法提供新闻界或其它公共消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费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许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内享用折扣价格或免费住宿及服务。
(e)制定商业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确保有关商店不会影响酒店的名誉水准及正常营业。
(f)定出采购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定出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之政策及与信用机构,特别发信用卡之机构协商,作出安排。
(h)有关酒店经营中,管理公司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业主批准后,可以酒店业主的名义采取任何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特许权持有人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费用或以其它正确理由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或因同样正确原因终止特许权持有人、特权持有者的权利。
(j)除酒店业主对维修责任范围外,管理公司应依照管理标准为保持酒店良好状况,进行需要之维修、保养。所有有关费用将会算入酒店之营业支出内,凡超过贰拾万港元应当作特别项目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如需对物业的重大改变及改善,需聘请专家提供上述服务时,经双方同意后所发生之费用由酒店业主负责。
(k)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及预备有关之法律文件。
(l)财政及会计管理,见以下条款。
(2)会计:管理公司应为酒店业主之利益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记存一份所有有关酒店经营之事务之完整的会计记录。此等会计记录根据“统一制度”之规则,但在必要时,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薄。然而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无论如何,在本合约期满时,全部记录将交还酒店业主。会计记录,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在税法规用中文书写或及时用中英两种文对照书写。
(3)常年计划
(a)开业日后六十天内和最少在下一财政年度开始前三十日内,管理公司将要提呈酒店业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计划,该常年计划将包括开房率及损益预算表,酒店业务推广政策及提供以下项目之预算,酒店业主收到常年计划后应与管理公司商讨及提出意见,以达到双方一致赞同;若酒店业主在收到常年计划后三十天内,没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对该计划的具体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应被视为已获业主批准。(a)修葺及保养。(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换、增添及更新的费用。(c)酒店各部门所有雇员,包括全部行政雇员之薪酬、工资、酬劳及额外津贴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财政年度执行此合约所订明之责任时,必须努力按照常年计划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别情况,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过于偏离该年常年之计划,招致任何与常年计划有关之巨大额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业主批准时,更改酒店经营方式,但酒店业主也不能无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对常年计划不作任何担保、保证及声明,所有计划内推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4)会计报告:年度内,管理公司将于每月后之十二天内呈交与酒店业主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主任签发之损益报表,明列上月“酒店”营业之成绩,和一份酒店之资产负债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将呈交酒店业主酒店上个财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过之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若酒店业主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该等会计报告将视为已被批准。
(5)集团服务及利益:“酒店业主”将会付还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协助酒店之经营或进行“酒店”管理、物业维修保养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发生的费用,该等费用将列入营业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雇员承担的工作,还应包括经双方同意后,由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协助进行对结构、装置、设备和装饰的改变、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专家及所委派专家提供上述服务而发生之费用将包括所有实际薪酬、津贴及有关旅费和膳宿费用。
第6章酒店业主责任
6.1增设及更换家私、装置及设备之储备金(简称重置储备金)。
需要增添和更换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标准内属于固定资产周围由酒店业主负责,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购置,列入营业支出,不属重置储备金开支范围。管理公司应每月将此笔用于增添和更换家私、装置和设备之款项贷记入一个储备金帐户,并存入明确定于第8.1条之特别银行户口。
重置储备金应以每年计算如下:
(a)最初之五个财政年度为一个每年相等于百分之贰,以酒店之总收入额计算之数目,跟随之五个财政年度为每年百分之叁,而以后,每年为百分之四。
(b)每一个财政年度管理公司应提呈酒店业主一份该储备金之开支预算表,作为常年计划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家私,装置和设备应作为酒店业主之财产。
(c)经酒店业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对酒店营业操作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备,所有由此卖得之款项应存入特别的银行户口,贷记算入储备金帐户。
6.2建筑结构修葺——修改及扩充
本合同期限内,酒店业主应实施或应已实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国际水准,或满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规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业主将承担该等工作所产生之费用。管理公司应每年呈交酒店业主一份认为需要之工作清单给酒店业主考虑和批准。
酒店业主应在合理时间内实施该工作;如其认为该工作不需要或多余,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双方应磋商使达到一个双方同意进行之行动,所有这些工作之进行,都应尽量不影响酒店之营业。该工作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业主并应实施及支付任何一旦发生于酒店的损害或部分损坏所需之结构修葺,依此酒店于修葺完成后应享有在未损害或损坏前之标准。该等修葺计划和实施时间表应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损坏,而此险已包含在保险条款记明于第7条上,那么,如于事件发生后九十天酒店业主仍未对该发生之事实施所需要建或结构修葺,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实施该项工作,并直接向保险公司收回所需款项。
如酒店业主未执行任何因法律或规定该等要实施之工作,管理公司应有权,取代引用第10.3条之规定,代酒店业主实施该项工作,但需于三十天前用挂号邮件通知酒店业主,任何因该事项而付出之款项,指定由应付予酒店业主的帐户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内,如酒店业主承担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该等增建或改建应视为包括在酒店内,和应在此合同有关条款内由管理公司经营和管理。
6.3酒店业主的税务
于本合同期内,酒店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要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酒店业主承担之所有直接税项和关税。其中包括酒店资本和房地产税项,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酒店土地使用费,但因酒店经营产生之应付税项和关税,将由酒店支付和作为营业支出处理。
酒店业主于收到所有税项和关税之通知、评估和报算表,以及所有收据后之三十天内将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业主在指定期内未付其应负责缴付之税项时,管理公司将有权在给予酒店业主三十天通知后由酒店以酒店业主之名义支付该款项,该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予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第7章保险
7.1投保项目
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管理公司应以业主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持续投保如下的保险,并在投保单上注明酒店业主为投保人,管理公司为附加受保人。
(a)财产保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财产金额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险和盗窃险,玻璃破碎和财产升值险)。
(b)机器损坏险_________即按会计师验资报告机械部分金额100%投保(包括电脑保险)。
(c)公众责任险_________按国际法律保险投保。
(d)财产险项目的利润损失保险投保。
(e)机器损坏险项目的利润损失险。
(f)劳工保险_________即雇主对其雇员有关之责任保险。
(g)现金保险,包括在酒店内及运送中的现金保险。
(h)雇员忠实险。
(i)汽车保险(包括车身险和第三者保险)。
(j)其他按国际酒店行业惯例应投之应保项目。
以上项目保险,应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中国政府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其保险费用列入营业支出。
7.2在开业前十五天,管理公司应办理好以上保险项目手续,并向酒店业主提交有关资料。
7.3在以上保险范围内,业主与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赔偿应向保险公司追讨,所得保险赔款用于补偿事故损失,如保险公司赔偿的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所产生之损失款项,而该损失并非由于管理公司的故意行为不当而引起的话,则业主同意赔偿保险赔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项。
第8章财政项目
8.1银行帐户
管理公司须在酒店业主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业主依照本合同规定所持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酒店业主的一切款项,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酒店业主。
管理公司将代酒店业主在双方协商选定之银行开设主要帐户。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两位“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其中一人由业主指派)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按照第3.2条,该同一帐户将用于所有相关开业之存款及支付。
“特别帐户”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条用于更换及增添家私“经营再无用之家私,装置和设置所收得之款项。
管理公司如认为需要,可以合适的数额和比例,为上述主要帐户开设人民币及外汇(美元或港币)户口,管理公司的技术顾问费、基本管理费、奖励性管理费、代付费用等款项及外籍雇员之酬劳,业主同意以港币或美元支付。
8.2管理公司应收之基本管理费
由部分开业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将在每个月的第15天,从“营业帐户”中收取一个相等于上个月度酒店总收入百分之二点五的基本管理费(按税法规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而该管理费将在营业毛利计算中作营业支出处理。
8.3奖励性管理费
由开业日开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按照第8.2条所订定之基本管理费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计提奖励性管理费。
(a)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时(不包含6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4%。
(b)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时(不包含75%)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5%。
(c)各会计年度平均开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营业毛利总额计提6%。
管理公司在达到上述规定时,可每月计提奖励性管理费,年终结算时按全年实际平均开房率,调整奖励性管理费实得额。
8.4付款予酒店业主
限于以下制定之条款,管理公司将于本合同有效期内每月付于酒店业主,在其总事务处或由酒店业主随时另行指定之地点,扣除据第8.2条和在第8.3条规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费及奖励性管理费及所有据第3.3条注释之必要流动资金后的营业毛利(g.o.p)。
该等每月付于酒店业主之款项将于每年酒店帐目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稽核后加以核对调整。
为计算管理公司每财政年度应得之奖励性管理费,过去财政年度之亏蚀不能将营业毛利调整。
第9章合同期限
9.1本合同之有效期将由依照第3.5条指定之开业起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内达到预期效果,经酒店业主同意后,可由管理公司继续经营。
第10章一般规定
10.1酒店财产所有权
酒店业主全权拥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产业,而且除那些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的证据给予管理公司。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酒店业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等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或其应付的款项或支付部分,或有关之利息,并在一切抵押及负担到期清还时或之前支付一切有关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经营期间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动产税及估值税。
如酒店业主未能支付该等租金,税项或其它负担,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负担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业主名义支付任何或所有该等款项,所有该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项应从应付酒店业主之帐户扣除。
10.2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令至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10.3合同终止
(1)若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并在另一方书面要求执行责任附回执之挂号信发出后三十天还未能执行(假如该等违约不能于三十天内办妥,如违约方已有进行弥补该等违约,则可适当地延长期限),另一方可有权,但不会影响其它权利及补偿,用书面发出附回执挂号信终止本合同,而不须另行通知或赔偿。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以下情况将视为违约:
(a)酒店业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与酒店业主所协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财源责任。
(b)酒店业主在任何情况下未能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实行酒店全面营业。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务执行本合约规定之责任,或未能履行,维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连续六个月内,面对以下的问题,而不能执行:
(a)兑换为港币或其它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汇出外籍雇员之酬劳和其它应收款项。
(b)按照本合同规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货币和收款地点,领收到管理公司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
(c)应用适当的货币支付进口的消费品及其它设备,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经营及达到正常维修的需要,如上述情况发生,管理公司有权在发出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3)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执的挂号信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酒店业主依照第6.2条条款决定不进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0.4特别条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责任将取决于下列条款:
(a)酒店业主将代管理公司从中国官方获得需要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货币(指港币或美元),在指定之地点,收取或转换其依照本合约所规定的费用、酬劳、报销等款项。
(b)取得中国_之许可证及认可,以容许外籍雇员把他们应得之酬劳转换成及汇出港币或外籍雇员来源国之货币。
10.5继承和转让
如无酒店业主之事前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应无权转让和转移给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责任。
此条款不可阻止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转移本合同下之责任予双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应自动转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许,酒店业主不可以转让或转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让或转让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该允许不应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书面请求下酒店业主应随时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业主公司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酒店业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让人及被接受的转让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权益。
10.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0.7双方关系
酒店业主委任管理公司为其代理人全权代表酒店业主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导及负责酒店之管理及经营。
酒店业主承认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务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规定,酒店业主不可对此自行撤销。
本合同决不意味酒店业主与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资或合伙之关系,管理公司不负任何因其执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职责而产生,或酒店业主本身的负债,责任及其它债务。
本合同没有授权管理公司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文件,或代酒店业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别声明和同意管理公司没有权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帐户或与酒店或酒店经营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财产作抵押、信托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别注明许可之租借契约)。双方同意,限于本合约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经营及执行任务时将有全权负责及自主权。管理公司将有责任对酒店业主以良好及专业态度忠心地和勤勉地执行其职责,并将会尽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同意酒店业主正式授权之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第11章杂项
11.1整体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双方同意有关酒店经营管理之契约规定、合同和一切性质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经双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后,通过标明日期并由双方签的文件并经审批机构批准始有效。
11.2通知
任何一方发与对方的所有通知,必须亲自用专人派送并由对方签收或以附回执的挂号信形式寄至酒店业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双方根据本通知条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登记及其它手续
酒店业主应办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后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记和执行所需之步骤以保证本合同在符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实施。酒店业主将承担所有手续费用。
管理公司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手续。
本合同经_________批准后生效。
酒店业主(盖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明确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甲方特向乙方下达本目标责任状,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管理责任对象。
____________公司主要领导。
二、经济指标。(_____分)
乙方必须完成甲方下达的年度经济指标经营收入_____万元。
1、当年未完成抵支收入计划的,每欠1%扣_____分。
2、年终考核,必须做到账表、账实相符,不得虚报、瞒报,否则扣_____分。
三、对乙方新上工程项目的工作要求。(_____分)
1、新上工程项目质量责任明确,工作人员的工资与新上工程项目的效益挂钩得_____分。
2、新上工程项目能达到计划利润并能得到业主和施工单位好评得______分。
3、新上工程项目操作规范且档案资料完整得_____分。
四、对乙方巩固和改造老项目的工作要求。(_____分)
1、巩固老项目,增收节支创效益得_____分。
2、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效益明显提高得_____分。
五、其他考核.(_____分)
1、层层签订经济目标责任状得_____分。
2、经济工作宣传力度大,在_____简报及有关报刊宣传经济工作情况的.报道,每篇得_____分,总分不超过_____分。
3、及时准确上交报表及有关工作材料得2分;迟报、错报一次扣_____分,虚报、瞒报不交材料不得分。
六、乙方的有关责任。
1、对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必须遵守公司的章程和各项制度。
3、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及折旧。
4、经营期间,应保证公司经营资产的完好,并按有关规定,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经营资产的变更处理、新增设施、设备和新增债务须报经董事会批准。
5、应负责继续履行公司与其他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公司与其他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6、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7、服从甲方的经营指导、管理和财务审计监督。
8、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职工收入。按规定足额缴纳在册职工的医疗保险、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收费。
七、有关事项。
1、本责任状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主要依据。_____分(含_____分)为合格单位,_____分以上(含_____分)为先进单位。
2、签订本责任状时主要领导缴纳风险抵押金_____元。凡当年考核为先进单位的退还责任人保证金,公司给予责任人_____元奖励,考核为合格单位的不奖不赔,考核为不合格单位的扣罚责任人保证金。
3、 年终决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4、本责任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董事会存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1条定义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第6条酒店业主责任
第7条保险
第8条财务项目
第9条合同期限
第10条一般期限
第11条杂项本合同双方为:
1、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酒店业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法定企业,法定地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市___路___号。
2、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是根据法律注册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
鉴于:
双方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1条定义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1.1酒店--应解释为建筑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筑物包括家私、装置设置及营业设备,其细则详列在后,酒店又应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之营业运作。
1.2工程地址--应解释为大约有___平方米之工地,位于____市___路___号及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图所示,在其上将会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动或被动之附属建筑物”。
1.3建筑物--应解释为所有在性质上或指定上视为地产物业的楼房及设施,以及包括所有为该等楼房及设施所设之设备,例如:热力系统、空调系统,所有水管类装置和电器设备,户外及户内之标志,升降机等等。
1.4家私,装置和设备或简称f.f.e--应解释为所有家私、装置、办公室设备、装饰(无论固定或可移动、包括地毯和墙身装修),厨房、酒吧、洗烫设备、电话设备、浴室水设备、物料运送设备,货物车和所有其它酒店业设备和物资(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超过人民币八百元的企业固定资产)。
1.5营业设备或简称o.e--应解释为一般用于酒店营业运作之小件,例如:银器、被单、台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厨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单件价值人民币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购置,具体划分标准按酒店统一会计制度及中外合资会计法规定处理。
1.6统一制度--应解释为管理公司集团所采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国酒店和酒店业公会所出版之“酒店统一会计制度”。此统一制度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1.7会计年度--应解释为由一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第一会计年度应由开业第一天开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独立公共会计师--应解释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
1.9总收入--应解释为营业收入减去工商统一税后之营业收入。任何直接或间接发生于“酒店”经营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间总销售、写楼公寓收入、食物或饮料销售、洗衣、电话、电报和电传的收入,服务费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设备使用费及租赁费等等。也包括商场营业收入或商场出租收入及业主对外投资收入,固定资产收入,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除7.1(d)或(e)条外,其他按7.3条处理和在顾客帐单上所加的任何小帐以及用人民币代替外币结算时,所产生的差额。
1.10营业毛利或简释g.o.p--营业毛利应解释为每一会计年度(或其一部分)之总收入额与酒店营业支出之差额。
1.11营业支出--应依据统一制度,包括下列项目
(a)薪俸,费用和工资,以及其他常规的或时有的,为酒店营业员工派发之其它款项,包括总经理,以及任何员工福利和粮款费用,起居住所、交通、员工膳食、其它杂项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关法令或法规而产生之应付款项或税项。
(b)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饮料成本,和一般情况下为收益而发生之成本。
(c)依据当地经验,经董事会批准的实际发生的呆帐。
(d)因酒店营业有关雇用之独立公共会计师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请的法律顾问费用。
(e)第8.2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f)第7.1条所指定付于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费。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营业设备,购入和更换之开支,包括1.5所列开支条。
(h)所有广告、业务推广和公共关系开支。
(i)第5.3.3条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团提供之广告和业务推广支出内之酒店应承担的份额。
(j)因酒店消耗而发生的热力、水、电、煤气、电话和任何其它公用设施费用支出。
(k)付于推销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费用及开支和预定费用。
(l)为维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状况而产生之修葺、保养及更换费用,除第6.1条和第6.2条属业主责任范围的费用外,均列入营业支出。
(m)一般情况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产生之营业费用。
(n)为酒店营业任何直接税项、关税、牌照费的缴付,但不包括第1.12条注明的费用。
1.12独立费用--下列项目应解释为“独立费用”,不应包括在“营业支出”之内。
(a)酒店装饰、固定附属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本酒店的资本和房地产税项。
(c)本酒店土地使用费。
(d)开业前支出的摊销。
(e)第6.1条重置储备金的开支。
(f)由业主委任的审计师、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费和任何特别费用。
(g)奖励性管理费。
(h)本酒店业主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和利得税。
1.13开房率--应解释为酒店实际出租了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不包括从香港地区及外国聘请来的人员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不可抗力--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战争、侵略、反叛、革命及内战。
(b)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劳工纠纷。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严重地影响管理公司经营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条酒店计划、建筑及设备
2.1工程地址财产所有权
将建酒店之工地图列于本合同的附录(一)。
2.2酒店规模
酒店将拥有下列:
……套房间及有关配套设备,在中国政策许可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
……中西餐厅
……酒吧(廊)
……咖啡座
……多用途礼堂
……歌舞厅
……运动/健康设备
……商店
2.3建筑进行程序
为进行酒店的建筑、布置、配备及装饰,酒店业主将对自行聘请及保留所有
有关及需要的建筑师、承包商、室内设计师及其它专家和顾问的费用负责。酒店业主应于六十天内给与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设计、建筑及配备总时间计划,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见。
2.4酒店验收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酒店业主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3条酒店开业前事项
3.1酒店开业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务
在“酒店”开业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团受业主之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设立开业前之预算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后执行。
……确立酒店之总体组织和计划开业前之各项活动。
……为酒店设立管理控制和会计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规,挑选和招募来自各阶层之酒店员工,需要时,履行培训计划。
……协助组织和成立酒店内之各不同部门。
……承担分析各项应保项目,和协商保险计划,在中国保险公司投保。
……采购开业所需的物品。
……制订并执行酒店之市场营销策略。
……承担广告和公共关系计划(确定宣传媒介,拟定宣传材料,传送文件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团的广告和公开宣传等)。
……承担业务推广和订房运作。
……组织开业典礼。
酒店业主应以本身费用开支使管理公司有适合之办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责任。
管理公司应联同酒店业主采取必要措施,获得因酒店供应、管理和经营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许证。
3.2酒店开业前之预算
(a)开业前预算表应如以下第3.5条之规定由管理公司于不迟于开业前六个月呈交酒店业主批准。
(b)预算应包含所有开业前活动之成本和支出。
(c)其应再包含:
……开业前酒店总经理、营业经理和按人员编制在开业前委派给酒店的所需人员的工资。
……招募和培训酒店委任员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时在本集团内其它酒店之培训费用。
……开业前广告和业务推广之成本。
……开幕典礼之成本。
……一切关于所有需要之经营和行政成本,包括领取所有需要之执照和准许证成本、律师和顾问费用。
……酒店部分开业时,部分经营所需之资金。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表之资金于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酒店业主应依据下列时间表存放包含本预算表之资金于第8.1条所述的银行帐户,和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九个月。
……百分之伍拾(50%)开业前六个月。
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发生:(a)开业延误酒店业主应将根据因延迟而修订之预算表所需增加之资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帐户,使管理公司得以运用。
由开业日起壹百贰拾(120)天内,管理公司应送与酒店业主一份说明所有发生于开业前之开支和交回过渡之款项于酒店业主,该份记录将以会计记录为基础,酒店业主或其代表人将有权在酒店办事处视察及稽核全部帐簿。
如本合同于开业日前因酒店业主原因终止,酒店业主应赔偿管理公司于开业前服务所招致的合理损失,(b)酒店业主应负责向管理公司赔偿。
3.3流动资金及开业所需的物品
酒店业主应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供足够之作业流动资金,使酒店保证得以无间断和有效的运作。
特别提出的是,酒店业主同意在开业前六个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够资金,以
采购足够应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费品)酒店开业后不超过六十天,管理公司应呈交一份确实支出表予酒店业主。
3.4 部分开业时间
由双方同意,酒店将有一段部分开业期,由酒店确实完成和获得入伙纸后以供第一个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设施,至酒店开业日前立即终止,开业日明确列在第3.5条。
部分开业期间于经营期内的营业支出,应列入开业前预算内。
3.5 酒店开业日
开业日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服务予客人以后。
酒店之开业将不会解除酒店业主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责任,特别是参照第2.4条有关更正酒店建筑及设备之任何缺点或不足。
酒店开业日,预计为__年__月__日。
第4条技术顾问服务
4.1专业技术及经验
管理公司应以其专门经验以及专业技术提供现代化的酒店设计及部署工作,并适当地指导酒店业主及其代理人。
4.2技术顾问概要
(a)酒店设备
管理公司将协助酒店业主选择及订立酒店里应有的各种设备,诸如客房的种类与数量,以及餐饮、宴会、会议厅的形式,酒店后勤等区域。
管理公司将预备一份设备计划,推荐及详细说明各设备的主要特征。
酒店业主将需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给“管理公司”。
(1)最终施工图及详细规格,必须具备可用以呈报有关政府机构所需的资料,(适用于呈报及申请有关建筑许可证、规划、消防局准证、旅游局准证等等)招标、施工用途之有关文件。
(2)规范客房的详图。
(3)灯光与园艺布置详图。
(4)最终设备的布置图与详细规格。
(5)适用于市场地销和广告宣传有关客房,各餐饮设备及公共场所的图片或模型照片。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b)室内设计与装修
管理公司将会给予酒店业主就室内设计和针对客房、走廊、公共场所、餐饮设施、宴会厅、会议厅功能上的布局提供意见,以及技术上的建议。
酒店业主将会提供包括以下几点的最终设计给管理公司。
(1)客房、家私和附属装置性质的客房布局图。
(2)侧面与天花板示意图。
(3)灯光图。
(4)将要采用所有材料的样本和详细规格,包括地毯的样本,墙与天花的处理以及家私和附属装置的材料。
(5)特别设计家私、灯光配件及零件的详细图则。
(6)选定物件的相片。
(7)模范客房的图纸与详细规格。
(8)制服的美术设计、美术稿。
管理公司将会检讨最终设计,并给予必要的建议,以便设计达到要求。
(c)酒店后勤的供给、营业设备、营业所需的供应,管理公司将会:
预备一份完整的货单,包括营业设备以及后勤的供给(这份货单应包含物品、数量、详细规格等等),若酒店业主另有要求,也必须提供一家或多家供应商的地址。
筹备初步财政预算,以便采购初期所有的营业设备,后勤和营业所需的供应。
为以上(i)项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终财政预算。
因通货膨胀因素,财政预算应经常地加以检讨与调查。
4.3报酬
(a)上述技术顾问及酒店开业后的服务(参见第3.1条、4.1条及4.2条)所引起的经费,包括其人员的薪俸、旅差费、食宿、办公费等,由酒店业主支付。
(b)津贴、报销费用:在酒店业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将委派专家,针对项目的某一阶段来提供专门的意见,指导或其他方面的服务,酒店业主应承担这些专家的津贴及所引起的费用,包括了来回机票、住宿酒店费、交通费等等。
4.4付款方式
(a)酒店业主对4.3(a)项费用的支出,应与提供服务者另行协商。
(b)津贴、报销费用,每个月管理公司会提出清单给酒店业主,酒店业主须于30日之内付清。
第5条管理公司的责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酒店业主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之一切任务,管理公司只许用酒店作为以管理公司集团酒店时下高效能管理为标准的酒店经营,管理公司除与国际经营行业正常有关或因标准改变而产生的辅助及附加活动外将不能在酒店内从事其它活动。
5.2商号、商标、服务称号及服务标志酒店根据中国法律程序注册使用名为“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内,管理公司许可酒店业主在酒店公共宣传以及有关酒店经营有关之使用___商号、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所有“酒店”经营的一般用具应注明___之服务标志以便确认酒店为管理公司集团成员之一。合同期满或解约后,酒店将继续使用___商号,至于服务称号,服务标志及商标则在解约时另行协商。
5.3广告
5.3.1集团广告,推广及公共关系
管理公司将会由合同批准之日起准备酒店之所有公开宣传、广告、公共关系及努力促销本酒店业务节目和运动。
5.3.2酒店间之相互广告及宣传
管理公司集团之酒店将会向它们之顾客推荐酒店业主之酒店,同样酒店亦应向其顾客推荐集团之其他酒店。
5.3.3集团广告和业务推进之分摊
酒店应共同负担管理公司集团为属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叙述之广
告及业务推进活动,其应承担款项相等于酒店每月总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将按月收取该款项,该款项将于计算营业毛利时当作营业支出处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税)管理公司应提供给与酒店业主所有已进行广告及业务推进活动的证明资料。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了资金有效运作,获取投资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的投资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账户管理人,全权负责账户的投资管理和经营,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具体操作。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账户为甲方在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开立的期货交易账户,账户名为,账号为。
在本协议履行期内,甲方不再另行委托他人为该账户的管理人。
第二条、乙方以自己名义在美尔雅期货公司开立的期货账户的起始资金不低于捌佰万元,作为履行本委托管理协议的保证金,账户名,账号。
该账户资金不得再为第三人设为保证金。
第三条、甲方保留委托账户的资金密码和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密码及乙方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密码,甲方不得操作。
乙方对委托账户有操作管理权,可决定买卖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和方向。
乙方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努力实现甲方投资收益化,但乙方并不承诺或保证甲方账户的资金一定获得收益。
乙方每个月定期向甲方通报管理操作情况,甲方有随时了解投资账户执行情况和乙方账户结算权益的权利。
第四条、甲方资金以不定期不定额投入,利润分配按年度计算的方式与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计出金金额不能大于累计入金金额,入金后乙方须进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额在伍佰万元以内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万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证甲方账户权益高于出金金额,确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额按时出金。
否则须锁定甲乙双方账户的一切权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后类推;乙方出金后账户金额不低于甲方账户的50%以上。
当日甲方账户结算权益低于总净入金金额的80%时,乙方须在+1日交易开市前向甲方账户注资至其净入金金额,否则须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价对甲方账户全部平仓,并锁定甲乙双方账户的一切权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以后类推;当日甲乙双方账户结算权益之和低于甲方账户总净入金金额的120%时,乙方须在+1交易日开市前向甲方账户注资至其净入金金额,否则须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价对甲乙双方账户进行平仓,并锁定甲乙双方账户的一切权限;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以后类推。
第五条、对以上乙方补足给甲方账户的资金,在甲方账户盈利达到20%(含)时,甲方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将补充给甲方账户的资金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本协议履行期内,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须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况须双方协商一致。
第七条、管理费是在甲方账户有盈利时,甲方承诺支付给乙方的费用,该费用为净盈利的70%。
第八条、管理费的支付条件:
1、本协议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时,甲方账户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协议规定而不应取得管理费的情况外,甲方应在本协议到期日、终止日的3个交易日内,将乙方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出金时,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赢利,甲方必须同意。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要对双方的资金、账号、密码等有关资料保密,不得泄露账户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不得损害对方利益。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在终止当日开始对甲方委托账户进行清算,账户资产以货币形式存在。
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该账户损益的处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条、第七条要求向对方支付款项时,除应向对方支付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2。
1‰另行支付违约金。
2。
甲方依约终止协议后乙方强行交易时,所有盈利全部归甲方享有,所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甲乙双方将约定资金划入约定的账户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为壹年,届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授权签字:授权签字:
日期:日期: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房屋基本情况
1、项目房屋坐落于南京市鼓楼区管家桥9号199号华新商业广场层号商铺,建筑面积为 ㎡。
2、项目房屋经营收益权由甲方从乙方处受让,受让期为8年。自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收益的支付与承担方式
1、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须按如下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3)、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4)、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为¥: 元整(大写: )。
(5)、本合同终止,乙方另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经营管理收益¥: 元整(大写: )。
(7)、本合同期限内,上述经营管理收益乙方每年度支付一次,分别为每年 月 日前支付。其中20xx年的经营管理收益自签订本合同之次日计算。
(8)、经营管理收益所产生的相关服务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按国家标准从应付支付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中代扣代缴。
2、乙方除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经营管理收益外,应将上述费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届满之日止,因项目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推广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上述费用。
第四条 项目房屋的管理
1、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乙方对项目房屋拥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并有权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动作原则适时调整经营方式。乙方有权决定项目房屋的使用方式,并有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甲方对乙方的决定不得干涉。
甲方同意乙方或实际承租客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场内统一设计、变更项目房屋之间的尺寸或合作,分割出租、装修等。但不影响甲方的经营管理收益。
2、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乙方对项目房屋的经营管理。 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就项目房屋达成任何形式。任何内容的协议或文件,且不因乙方自身债务或责任影响项目房屋的委托经营管理。
3、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内,经乙方、丙方书面许可,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具体按照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之相关约定执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经营管理收益;否则,每逾期一日,须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中所载条款收回该商铺的经营收益权,若因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经济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概由甲方承担。
3、 如甲方因债务等原因被他人追索而导致目标房屋无法正常使用和经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乙方或招商客户损失的,所有损失(包括因此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概由甲方承担。
4、 甲方与丙方签订的《商铺经营收益权转让合同》解除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5、 本合同解除已发生的经营收益由乙方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支付给甲方,未发生的经营收益不予支付,具体的收益金额乙方按公式:年收益总额/年实际天数已发生天数进行计算并支付。
第六条 担保条款
丙方为乙方履约提供担保,如乙方未能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则由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争议处理
如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送达及其他
1、甲、乙、丙三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讯地址及电话系三方确认的送达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任何一方按照未变更的地址向其中一方或双方邮寄书面函件,无论何种情形自函件邮寄之日起第七日均视为收件方收悉,所寄函件即具送达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份各执一份,自三主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地为南京市 号。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甲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将在 建造 酒店,为能够有效采用现代酒店
管理模式和管理经验,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其能尽快按投入硬件规模和标准达到相应星级酒店的质量标准,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拟聘请有经验的酒店管理公司委托经营管理该酒店;乙方具有经营管理酒店的丰富经验,有能力并愿意接受委托经营管理 酒店(以下简称“酒店”或“企业”)。
据此,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照以下规定条款和条件,订立 酒店 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术语定义
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下述含义:
1.1 “酒店”是指甲方拥有资产所有权或合法委托经营权的,又可解释为依据本合同而产生的经营实体。位于 ;
1.2 “财务年度”指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的公历年度。第一个财务年度是指从委托经营实际营业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止的期间;
1.3 “会计制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1.4 “营业收入”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营业收入的总和;
1.5 “经营费用”是指与酒店营业相关的各项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包括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工资及福利、行政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物业租金、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改扩建装修改造费用、大修理费用、采取预提资产翻新资金、房产税、土地税、筹资活动的银行融资利息费用、星评费用(包括硬件改造、添置费用)、发行股票的费用、发行债券的费用、财产及其它保险费用及其他业主费用等非经营费用;
1.6 “经营利润”(GOP)即调整后经营利润,是经营性收入减去经营性成本费用后的差额,不包含经营管理者不能控制的业主投资及筹资性费用;
1.7 “进驻日期”是指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后,乙方正式派员进驻酒店的日期,或协议约定的进驻酒店日期,管理公司在进驻酒店后,甲乙双方必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
1.8 顾问咨询管理费是指前期市场调查、市场预测及市场定位,以及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9 “筹备期”即从“进驻日期”开始,乙方为酒店的开业而进行准备的期间;(也可解释为酒店土建及安装工程基本结束,装修施工进度超过50%,进入软件建设、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及培训,至酒店达到基本营业条件进入试营业的时间。筹备期时间视酒店规模及档次而定,一般不低于四个月时间。
1.10 “开业日期/试营业期”指酒店硬件已验收合格,具备一定的经营条件,前期筹备期已基本结束,正式对外营业接待客人并产生营业收入的日期。
第二条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均由甲方提供,并享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资产的完全所有权。甲方将承担在酒店的所有建设费用、设备安装费用、内部装修、设备设施购置及安装费用以及家具、餐具、经营用品费用,准备开业的各项费用,以及经营必要的流动资金;并负责各项市政能源包括上下水、电、气、煤气、通讯、互联网等条件的提供。
第三条 委 托
甲方委托乙方以 酒店 的名义经营、管理、控制和监督酒店的运作,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甲乙双方形成一个“委托经营管理、相互监督、互利双赢”的局面。
乙方接受这一委托,并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命令,以及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来经营管理本企业。
甲方须确保对乙方所做的委托及承诺的合法性,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标 准
4.1 乙方承诺在酒店硬件基本达到___星级标准的前提下,正常经营一年半后酒店的产品质量和软件运行达到申报国家星级评定委员会认定的____星级酒店标准;
4.2 乙方将自己的标准工作手册和管理程序颁发给委派的酒店总经理和业主,以便依据贯彻执行,经营管理好该企业和业主的监督;
4.3 通过引进乙方的先进管理标准规范、经验和技术,形成酒店一套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并逐步达到符合国际水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第五条 建设阶段的专业性服务
甲方酒店正在建设之中,其主体结构已完成。乙方对酒店目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察看,并已基本了解。
乙方应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在本合同签订后,有义务有责任遵照并协助甲方在设计单位招标、酒店风格选定、酒店硬件标准的确定(按 星级标准)、建筑物(主楼、配套设施等)的建筑设计、内外装饰装修设计、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提供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为利于酒店日后的经营管理与服务保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咨询服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设计单位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及详细规格)进行审核、酒店的各项配套隐蔽工程及设施设备的'配置、安装、布局等方面向甲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乙方在开业前的工作内容
6.1 编制酒店前期筹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6.2 设计提供酒店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
6.3 设计提供酒店人员岗位编制方案;
6.4 提供酒店人力资源及福利管理制度;
6.6 编制符合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及符合本地经营特点的规范化管理运作软件;
6.7 编制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部门班组业务范围及职责;
6.8 编制各级员工工作职责、质量标准、业务规范、接待程序、操作流程;
6.9 按经营管理合同规定委派相关管理人员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6.10 招聘各级各类管理、专业技术服务人员以及其它临时聘用人员;
6.11 制定培训大纲,提供培训教材并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6.12 提出CI形象设计、广告、宣传等策划意见并负责审定酒店VI设计效果并督促实施,确保VI效果与酒店管理档次匹配;
6.13 协助完成开业必备的各类营业许可证照及工程验收审批手续;
6.14 开展公关推广和市场拓展营销工作;
6.15 建立先进的客户网络及远程预定系统;
6.16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的销售价格体系;
6.17 编制酒店各类经营产品优惠折扣标准和执行办法;
6.18 编制筹备工作及经营用品采购资金计划;
6.19 编制经营预算、财务预算和流动资金预算;
6.20 编制开业年度的经营计划;
6.21 制定完备严谨的消防、安全及预警制度,并形成快速应急处置体系;
6.22 提供各种经营管理所需的文件用表式样清单;
6.23 提供并办理经营用具用品包括各种布草、一次性用品、餐具、餐料、饮具、布巾、清洁工具和其它用品清单(品名、规格、花色、数量、质量、出产厂家、(参考)单价)、总价、采购渠道及总概算服务,并应甲方要求协助与主要厂家、供应商联系,但采购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予协助并有权进行标准质量监督;
6.24 提供酒店各级别员工的工服式样标准,供甲、乙双方选定;
6.25协助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交接、结算,并做好工程、设备、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6.26 做好开业典礼的安排准备工作;
6.27 提供详细的开业前筹备工作计划;
6.28 做好模拟试营业工作;
6.29 上述服务引起的全部费用均应由甲方筹备开业专项费用列支,并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七条 委托经营
7.1 双方同意在酒店内、外装修、设备安装按照设计要求竣工验收,各种经营设备和用品采购齐全并验收之后,将完善的文件、资料、档案、清单移交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签字确认并收存;
7.2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筹备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酒店“开办费”,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开业前乙方派驻人员的旅差费、工资报酬、食宿费等。乙方旅差费标准、工资报酬等在费用发生前需经甲方核定确认;
7.3 乙方派驻人员人数及职位、薪酬福利须与甲方商定,薪酬福利根据派驻人员各自岗位纳入酒店统一工资薪酬制度管理(乙方所派人员的工资总额按双方所确定的时间(此费用提前15天支付)按月转至乙方指定账户,由乙方统一实施发放);
7.4 开业前由乙方提出各种经营项目,包括房型、商务、会议、餐饮、康乐等项目、菜单(酒、菜、主食品等)的订价方案及价格体系,由双方协商确定,酒店总经理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价格作适当调整;
7.5 开业之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环保证明、电梯、锅炉安全验收许可证明以及根据政府规定需要办理的其它执照、许可和证明并支付各项费用,乙方协助申报办理;
7.6 为经营需要由甲方提供保障经营需要适量的流动周转资金;
7.7 双方同意在经过经营筹备、工程验收、员工培训、设备调试、营业手续齐备以及试运营后,商定并向公众统一宣传正式开业日期。
第八条 经营管理
8.1 酒店经营管理,实行甲方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酒店总经理由乙方委派并经甲方审查确认,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全面全权负责经营管理工作;
8.2甲方根据需要可派出副总经理 名、财务部经理 名、采购部副经理 名、总出纳 名;
8.3 为了加强对酒店的经营管理,确立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并有总监级以上高级管理职员参加组成的酒店行政管理委员会,亦称行政管理当局,对酒店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实行民主、集体的科学决策体制,以便减少失误、互相监督、共同促进;
8.4 开业后,乙方将以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来开展所有的经营业务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营业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节省经营开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5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委托经营班子将以甲方代理人和代表甲方的身份进行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本企业的银行经营账户,收取一切营业收入以及支付任何与经营相关的开支,但不得从事酒店正常经营外的其他活动和发生经营外的其他相关支出,凡对外融资、担保、产权、股权处置、项目投资等均由甲方决定,乙方或其委派担任酒店的总经理等均无权做出上述等与酒店正常管理无关的涉及处置甲方权益的决策;
8.6 乙方负责委派总经理到甲方企业任职,酒店总经理全权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酒店总经理工资、福利和住房等费用均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7 乙方按照双方确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选派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委派的高、中级管理和技术人员。为减少甲方费用,乙方委派人员将根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8.8 委派人员所有报酬福利、工伤医疗保障等待遇,甲乙双方纳入企业统一管理,由企业经营费用列支;
8.9 随着酒店经营管理进入成熟稳定后,乙方将逐步递减其所委派的管理职员,同时致力培训提拔使用甲方委派及当地骨干,最终在保证经营管理水准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资源成本;
8.10 财务管理:酒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的相应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营管理期间对内、对外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均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甲方委派)并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甲方委派)审核并联署签字后生效支付;
8.11 乙方所派人员在合同期间应尽职尽责,自觉遵守酒店各项管理制度,如违反法律法规及酒店相关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8.12 为了有效的掌握、指导和检查监督酒店经营管理情况以及乙方派出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能及时与甲方沟通、征询意见,乙方总部将适时派员到酒店履行公务性职责,甲方应提供食宿接待等方便。
第九条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的责任
9.1 对于所有人员的招聘均按酒店的招聘名额、条件和程序办理,合格者由企业与应聘者签署劳动合同,所有聘用员工都应有不少于三个月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凡是已聘员工都是酒店的员工;
9.2 负责对所有员工的管理、培训和聘用,尤其重视当地员工的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建设一支现代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9.3 负责办理企业员工的工资、报酬、福利、社会劳动保险等专项;
9.4 负责保存管理员工的资料、档案;
9.5 负责办理对企业的资产保险及人员的有关保险事宜;
9.6 负责制定营销策略和年度经营预算;
9.7 负责组织酒店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
9.8 负责布草、易耗品、食品、饮料和其它经营必需用具、物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
9.9 负责所有物业和设备的维护修缮工作,以确保经营场所、经营设备、经营设施保持良好状态,保障高品质的正常经营;
9.10 负责企业的安全保卫及消防工作;
9.11 负责建立、不断完善和贯彻执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障酒店良好的运营秩序;
9.12 负责公共关系、广告宣传及市场拓展工作,采取有力营销措施,不断扩大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加营业收入,实现良好的经营效益;
9.13 负责控制所有各类营业收入和成本费用支出以及营业性债权债务管理;
9.14 负责根据国家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会计制度,对企业的经营进行严格、准确的会计核算,并按规定编制月、季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
9.15 负责高标准、高规格、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政府及重大外事、会议接待任务,并提供高水准服务;
9.16 负责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服务水平,负责开业两年内通过星级酒店申报、审批挂牌并取得相关证书(因硬件未达标情况除外);
9.17 负责与政府及主管职能部门的相关协调工作,保持企业与外部的良好关系。负责处理好企业与外部的协调关系,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9.18 负责按照国家的政治体制要求,做好企业内部的党、政、工、青、妇及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行业性、社会性工作;
9.19 负责完成甲方(业主)布置交待的工作事务,做好对甲方的接待服务工作。
第十条 管理进驻时间
10.1 顾问咨询管理期间,乙方可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派相关专业人员进行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方案。
10.2筹备期因各部门工作陆续开展,为让乙方有足够时间组建管理团队,甲方需将酒店各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通报乙方,并在需要乙方进驻前一个月来函通知乙方,乙方在来函日二周内将派驻管理团队成员组成的基本情况通报甲方。
10.3乙方根据酒店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分期分批进入。
第十一条 报 酬
11.1 顾问咨询管理费
顾问咨询管理费及工程建设顾问阶段服务费(内容详见第五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万元整(¥ 000元)的顾问咨询管理费,此费用一次性支付。相关设备设施配置、设备安装和经营功能布局等书面专业性的咨询方案将于款到后交付甲方。
11.2 筹备技术服务费
即酒店进入筹备管理期(内容详见第六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至酒店开业之间的筹备期,乙方派专业团队全面进场筹备,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 万元人民币的筹备技术服务费,此费用按月提前30天支付。
11.3 管理费
酒店全面开业后,乙方按月为核算周期提取管理费,提取比率为GOP的 %,并于核算次月 之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1.4 管理费须按时支付乙方,否则乙方每天加收拖欠金额的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十二条 乙方账户
本合同所列管理费甲方需在指定时间前汇入乙方以下银行帐户。
开户行:
开户名:
银行账号:
第十三条 经营效益责任承诺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期间,为了保证甲方获得满意的经营效益,乙方承诺履行以下经营效益责任:
13.1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酒店工作期间,将自下而上的全面实行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效益责任制》,形成企业效益风险共同体,按月结算、按季考核兑现;
13.2 从开业后的第二年度起,如当月未完成甲方批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利润(GOP)指标,乙方派出管理职员及经营管理团队自愿将当月的工资提取20%的基数,按实际效益比例浮动扣罚;
13.3乙方经营管理届满一年,则乙方所派人员均享受年终双薪(指12月份加一个月),上述费用在经营费用中列支,并于次月 10 日前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 人事和劳资
14.1 酒店高级管理人员除按本合同8.2条、8.6条、8.7条规定的甲方选派人员和乙方委派人员外,其他均按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乙方选派,委托经营班子统一招聘,并一律按照人员招聘规定办理;
14.2 员工统一实行社会招聘和劳动合同制。按照国家《劳动法》以及本企业的规定对员工进行管理;
14.3 员工工资及福利标准由企业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当地同行情况,以及本企业经营状况提出工资福利和社会劳动保险标准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14.4 开业后第二个经营年度,酒店拟实行全员效益责任制管理体系,员工工资待遇将与经营效益挂钩浮动。
第十五条 工作保障
15.1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在酒店工作期间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公休假、法定假。
15.2甲方负责为乙方管理团队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因办公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施(商务传真、办公电脑、交通工具)及工装,及提供因工作需要的通信补贴(执行总经理 元/月、部门总监 元/月、经理 元/月)。
15.3甲方需免费为乙方派出人员提供:
① 伙食:管理人员进驻日起至员工餐厅未能正常使用期间(工作餐每人每天20元)或在住宿处具备做餐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一次性提供就餐所需用品(微波炉、气、灶、锅、碗、勺、油、米等),及安排一名催事员,每人餐标15元/天。
② 住宿(宿舍为带卫生间独立单间或标准间。房间配备:床(1.2m×2m;床上用品(床垫/1床、被褥/1床、枕蕊/1只;床单、被套、枕套各2套);写字台、椅、台灯、衣柜、电视机、空调(冷热两用)、洗衣机、淋浴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15.4管理人员自进驻之日起,每月往返车旅费予以报销(1次/月往返)。
第十六条 经营资金及银行账户
16.1 甲方有责任根据合理的而又经过审批的预算向酒店提供建造、筹备和开业必须的资金费用;
16.2 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应以企业的名义在银行开立账户,并授权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控制使用,以使其全权代表甲方从事经营的收款和付款。委托经营管理团队负责将代理权授予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所有的应收应付款、采购单、所有的支票、账单和票据均应由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审核联署签字生效;
16.3 酒店所有的经营费用在预算外或单笔开支额度超过_2_万元时,须报董事会审批同意,否则视为违规无效。紧急情况时,如出现特事特办须事后补报审批并得到确认;
16.4 酒店账户始终保留保障经营活动需要的流动周围转资金以及应急所需的备用金,剩余资金可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预算和决算报告
17.1 在委托经营期间内,每个经营年度开始前30天,委托经营管理团队应向甲方上报下个年度的经营预算,经董事会审批后,即可执行。此批准后的预算成为企业一年的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
上述预算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是:
(1)未来年度经营目标、营销策略及订价方针;
(2)未来年度的损益预算,包括收入、成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工程设备维修、资产重置费用和经营毛利润;
(3)本年度预计完成收入和毛利润预测;
(4)甲方在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应对《经营预算》书面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对预算提出意见,委托经营班子则视为已获批准。
17.2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日将向甲方提交当日经过日审夜审后的《日营业报表》;
17.3 在委托经营期内,每月10日前经营管理团队向甲方提交上月《经营财务报表》和《企业资产负债表》;
17.4 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和注册会计师的查账审计报告。
第十八条 税 收
委托经营管理团队代表甲方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和代缴企业、个人所得税以及规定与营业收入有关的其它税、费。
第十九条 保 险
企业的所有保险事宜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经营需要由委托经营管理团队提出方案报经甲方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条 纠纷解决
20.1 如果双方意见未一致或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时,另一方有权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30天之内做出答复;
20.2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内,如发生分歧、争议或其他纠纷,应首先在内部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3 如果双方的分歧纠纷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通过国家仲裁机构仲裁或管辖法院诉讼判决;
20.4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不能提出中止合同或实质性中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或实质违约。违约事实成立,如在顾问咨询管理期,违约方应支付三倍顾问咨询管理费,如在筹备期内或开业后半年内,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三倍筹备技术服务费;如在其它经营期间,违约方应支付合同另一方相当于六个月的管理费(即违约前三个月管理费平均值的六倍)的款额作为补偿。
20.5 乙方在酒店开业之日起,一年内应建立完善的 星级酒店营运所需各项规范制度,两年内通过 星级评审,若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 星级酒店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证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时就向甲方返还五万元的服务费,若因甲方原因酒店硬件及设备未能通过评审,责任不在乙方,通过 星级评审甲方应与乙方五万元奖励。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二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责任承担
22.1 如发生国家、社会及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测因素,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时,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22.2 其它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时合同终止;
22.3 乙方受托经营管理期间,因乙方在经营中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善良诚信原则,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22.4 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管理费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应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赔偿责任;
22.5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向对方损失给予赔偿;
22.6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与委托经营班子共同负责完成下列事宜:
(1)全面盘点企业的所有财产,列出数量清单,交甲方验收;
(2)做出合同终止期的财务决算;
(3)乙方派出总经理配合完成离任审计;
(4)做好各种移交工作,办妥各项移交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延续
23.1 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3.2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约,若甲方提出续约,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3.3 若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甲乙双方按第二十二条22.6款规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3.4 合同期满,乙方人员离店时,甲方提供必要的礼遇援助。
第二十四条 其它事项
24.1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双方同意对合同有关内容做出修改和补充时,合同的整体效力不受影响;
24.2 合同的任何修改都在双方一致同意之下以书面方式进行;
24.3 酒店名称商标服务标志及乙方为酒店所建立的各项管理制度,软件等所有权属于酒店。
24.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五条 附 件
25.1乙方的建筑设计方案意见、装饰装修设计方案意见、设备设施配置方案意见、经营功能布局方案意见及星级标准软件要求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25.2 乙方提供的酒店经营管理成员及工资标准为附件之二。
第二十六条 生 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公司名称(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着优势互补、平等自愿、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肿瘤治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等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双方通过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2、形式:
①甲方将原甲方独自投资的医院肿瘤治疗中心项目全权交由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
②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
3、协议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投资约定
1、甲方投资:
①甲方将已投入的肿瘤治疗设备以色列氩氦刀和北京飞天粒子治疗系统交由使用,乙方按双方约定返还该设备款项。
②甲方原购进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药品由乙方按市场价进行收购,空调、车辆及其他办公室设备另行协商。
2、乙方投资:
①投资中心所需的用于肿瘤治疗所有运营费用,并负责医疗市场的开发与维护。
②对外宣传广告及其他一切对外营销(义诊等)活动方案,包括医院网站、电视宣传、资料等所需的费用。
③自本协议签订起医院要求的新投资以及为发展本中心业务需要的设备的投资由乙方负责投资。
第三条:项目独占性中心为甲乙双方在医院唯一从事肿瘤诊治专业的科室,主要开展肿瘤的诊断、治疗、康复等。
甲乙双方不得就本项目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条:项目经营与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权管理与经营。
2、乙方对医疗业务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地方)、军队(武警部队)医院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作为一个科室纳入医院的行政和质量管理体系。
3、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医疗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文明行医、合法经营。
4、乙方根据实际需求聘请中心所需医务人员,聘用人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所聘人员要及时报医院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四条:氩氦刀和系统设备约定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氩氦刀治疗费的5%作为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治疗系统设备款项。
2、在氩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的第2个月起,乙方保证每月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和款项不低于2万元,不到2万元的以2万元返还给甲方。
3、氩氦刀的各项资质文件与使用手续齐全后计算起,乙方三年内返还给甲方的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后不再返还给。
如果乙方返还给甲方的氩氦刀治疗费用三年内不达到118万元,乙方于第三年的最后一个月补足118万元给甲方,以部队政策内没有“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导致协议无法履行”为前提条件。
4、氩氦刀和系统设备归属:乙方返还给甲方设备款达118万元人民币时,氩氦刀和全套系统均归乙方所有。
5、三年内甲方负责维修氩氦刀设备的主机,并且由甲方承担主机的维修费用。
6、乙方按月返还设备款给甲方。
7、如果乙方拒绝按双方约定返还氩氦刀和款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和撤走氩氦刀和款项,并且不给乙方任何补偿。
第五条:合作营销约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营销网络进行营销,甲方介绍来的病人使用氩氦刀治疗的,在扣除成本后,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20%.2、氩氦刀治疗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费、耗材费(气体等)、医生劳务费、管理人员费用(总体成本不得超过氩氦刀治疗总收入的37%)。
3、乙方将合作营销的分成按月返还给甲方。
第六条:除肿瘤治疗以外的.其它病种治疗的约定1、原乙方与医院签订的除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项目仍然由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与处置,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各项手续和运营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肿瘤治疗中心以外的病种收入款项,每月医院返还到乙方的账户之后,甲乙双方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算后,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七条:财务管理与费用结算:
1、医院转款汇入乙方账号,财务由乙方派人管理。
2、经营收入实行“当月结清”方式,每月____日前甲乙双方核算上月的费用与分成,在收到医院结算款五个工作日内汇到各方指定账号。
第八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泄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九条:协议的修改、变更和解除
1、对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修改、变更与解除,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及部队政策发生变化,致使协议内容无法履行,或双方均认为合作终止的条件成立,经协商可以终止合作。在没有违约和没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作。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处理:解除合同;违约赔付金为20万元;或者守约方按审计核定的损失向违约方索赔。
第十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和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如遇部队政策调整,不能履行协议时,双方必须无条件立即终止合作。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二条:争议和解释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换或主体更名不影响本协议的正常执行。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定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对东西两个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学校实行“宏观管理,整体控制,个人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食堂费用的交纳:东、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___________元。
三、东西食堂负责人需预交押金___________元,作为本年度扣罚基金使用,合同终止时,扣罚处理结算后退还剩余押金给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五、学校借给承包人本食堂现有的机械设备、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备。
六、东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得无故放假,要满足在校学生就餐。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配备现有的房屋、餐厅一次性借给乙方现有的'设备、炊具;接通水电。电费按供电局的电价计算,水费按(___________ )元/方计算。
(2)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对食堂实行宏观管理,把握食堂经营方向,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4)乙方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要积极带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2)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查体、业务培训,费用自理。
(4)乙方根据学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设计饭菜。乙方在采购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出售霉变、腐烂食物,确保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外,因此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罚承包人___________元,罚当事人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严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润控制在___________%以内,甲方不定期检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价格,凡检查认定不按本合同执行的,一次罚款___________元。
(6)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所有厨房用具要干净卫生,严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务要热情主动,耐心听取有关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乙方要严格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须向甲方交违约金___________万元。
(3)经营期间如发生纠纷,均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盖章)
乙方代表: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牡丹区技工学校
乙方:承包责任人
经学校研究决定,学校对东西两个食堂,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学校实行“宏观管理,整体控制,个人负责,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管理模式,特签订本合同。
一、经营时间: 20xx年9月1日—20xx年7月1日
二、食堂费用的交纳:东、西食堂各交房屋租金3000元。
三、东西食堂负责人需预交押金3000元,作为本年度扣罚基金使用,合同终止时,扣罚处理结算后退还剩余押金给承包人。
四、食堂承包人必须一次性交清全年的房屋租金、押金(以收据为准)。
五、学校借给承包人本食堂现有的机械设备、炊具等,其它物品由乙方自己配备。
六、东西食堂星期六、星期天、节假日不得无故放假,要满足在校学生就餐。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配备现有的房屋、餐厅一次性借给乙方现有的设备、炊具;接通水电,。电费按供电局的电价计算,水费按( )元/方计算。
(2)甲方负责维修乙方经营所使用的房屋。
(3)甲方对食堂实行宏观管理,把握食堂经营方向,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4)乙方如有违规、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业整顿或解除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人要积极带领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执行《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管理办法》,履行本合同,遵守学校制订的管理办法及规定。
(2)乙方负责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费用自理。
(3)乙方享有自主聘用或解聘从业人员的权利,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承包人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查体、业务培训,费用自理。
(4)乙方根据学生的就餐要求,自行设计饭菜。乙方在采购物料、加工制作、出售等环节中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严禁出售霉变、腐烂食物,确保食品卫生,餐饮安全。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除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外,因此而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罚承包人20xx元,罚当事人3000元。
(5)乙方要严格食品成本核算,利润控制在10%以内,甲方不定期检查,核算食堂主、副食品的价格,凡检查认定不按本合同执行的,一次罚款300元。
(6)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所有厨房用具要干净卫生,严格洗刷消毒。
(7)乙方服务要热情主动,耐心听取有关意见,自觉接受检查监督,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
(8)乙方要严格防火、防盗,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在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一切工伤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有违反,要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在承包期内解除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并须向甲方交违约金壹万元。
(3)经营期间如发生纠纷,均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4)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盖章)
乙方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号商铺(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委托给乙方统一招租经营管理。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甲方将涉及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均委托给乙方处理,乙方可以乙方的名义从事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租赁权和转租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认可并接受乙方与第三人签署的与委托经营有关的任何合同、协议甲方不得自行经营或者另行委托经营管理。
2、在委托经营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规模经营和品牌效益之需要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同意乙方因经营之需而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装修。委托经营期满时,在甲乙双方不再继续维持委托经营关系时,乙方承诺将该商铺恢复至原有状态(甲方同意不恢复的,也可不予恢复)。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有自主经营活动。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合法经营手续和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及时提供与该商铺有关的证件和资料等(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等手续)。
5、在委托经营期间,有关商铺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所需维护费和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管理费、广告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乙方给予固定回报。
7、如乙方在销售商铺前已与第三方签订租约,则在甲、乙方签订该商铺买卖合同时,视同甲方为认可该租约。
8、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须提前三个月商讨续约事宜,甲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委托乙方继续经营管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9、委托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乙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在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如发生产权转让、赠与或抵押他人行为时,须提前30日告知乙方,并应将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告知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且保证受让方、受赠方或抵押方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10、委托经营期内,商铺的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对商铺无处分权。乙方除对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有销售、抵押商铺等侵犯商铺所有权人的行为。
11、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出售、租赁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承租及经营权。
第三条 商铺经营管理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期限为五年。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固定回报:
一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二层内铺:
第一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二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四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五年甲方领取收益: 元(人民币大写 ); 每年收益领取方式
一层内铺:
第一年收益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二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二层内铺:
第一年、第二年两年收益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支付于甲方;
第三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五年收益乙方在20xx年10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需要将该物业转售,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承诺新受让者同意继续执行本合同期满,并要求该物业的新受让者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签订该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新受让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乙方有权停止支付固定回报给甲方或新受让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该物业出租或设立抵押、担保,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行使经营管理权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铺位合同房价款的 20% 作为违约金。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在乙方正常支付约定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干涉乙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乙方有权扣除本年度固定回报的25%作为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固定回报,乙方应按逾期每日依本年度约定固定回报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乙双方若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违约方须承担所有责任。
第五条 如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该铺位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查处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所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取得的客流、人气、品牌等无形价值全部归甲方所有。
第七条 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社会暴动等)对物业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甲方任何损失。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一至六层商场由全体业主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乙方所购买的一至六层范围内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称为“商铺”。
第二条 甲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接受全体业主的委托对实施统一经营管理。
乙方是 楼 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的业主,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是平方米。购买该商铺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以实际面积结算金额为准)
第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购买该商铺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当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终止前九十日内,甲方就该铺面向乙方发出书面业主公告。在本合同终止前六十日内,乙方需向甲方书面提出处置该铺面的选择申请。
第二章 商 场 经 营
第四条 乙方购得商铺,对该商铺拥有产权;乙方将该商铺的使用权给甲方,同时委托甲方全权经营管理。甲方将委托经营的全部商铺面积统一招商,按照经营要求统一安排品牌。
第五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与该商铺场地上经营的经营商户发生任何形式的经济、法律关系,更不能达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约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欲将该商铺转让,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后才能转给第三方,在乙方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必须事先约定商铺买受人无条件承接本合同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约定,且转卖合同金额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商铺总价款。甲方不对乙方超过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的部分承担按如下第七条约定商铺收益回报。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期限内由甲方按照以下约定支付乙方商铺收益回报:从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价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从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约定商铺总 价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报。以上约定年收益回报率均为税前收益。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年度收益起算日为 年 月 日。乙方前两年的收益回报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的收益回报甲方分月支付,从 年 月 日开始在每月的 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商业银行帐户(开户名: ,帐号: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报时,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扣除收益回报的 用以支付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相关税费(不含个人所得税)后再支付乙方。委托期限内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做相应调整。
第三章 商 场 管 理
第九条 委托期限内根据商城的统一规划和各种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权在所有委托甲方代理经营的场地内统一设计、变更铺面之间的尺寸或合并、分割、出租等,所发生的装修费由甲方承担,委托期限结束后,乙方如不委托甲方继续经营,甲方不负责相关铺面的恢复及恢复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委托期限内甲方拥有乙方商铺除产权外的全部使用权和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等所有权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该商铺上合法的经营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得的投资回报,乙方应承担其干涉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拥有但不限于为有利于统一经营和管理乙方该商铺所涉及的使用权、经营权、出租权、招商权、管理权。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商场的整体经营布局规划设计及经营环境的规划设计,负责办理工商、税务、商品检验、卫生检疫等事宜。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商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电梯保养及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拥有获取本合同第七条规定之利益回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乙方在转售该商铺时,必需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有优先购买权并以市价回购。否则,只有甲方提出书面放弃,才可转售其他买受人,在转售该商铺时,按本合同第六条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有条款对该商铺转让的其他买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至本合同终止期为止。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时将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得的收益回报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报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商场整体经营受到影响,违约一方须赔偿守约方及其他商铺的全部损失。
第十九条 非因甲方的过错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给乙方及其商铺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赔偿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条 任何书面通知或图文传真按本合同所述的双方注册地址送达后,即应当视为传达。
第八章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的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二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方应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通知对方。
第九章 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变更文件、补充约定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与该商铺买卖合同(合同号为 )同时签定同时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附件: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收据复印件、平面图(商铺编号及位置图)、房产证复印件(办妥房产证后由乙方交甲方)。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