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电话: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第二条 抵押详情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 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 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 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 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一式份,乙方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栋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___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当户(出典人):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产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典当行(抵押权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贷款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应如实填写《房地产抵押典当申请表》,并按照乙方制定的《房地产抵押典当须知》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证件。乙方应审查核实甲方所填写的相关资料、证件。
二、甲方因资金周转需要,自愿将坐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小区___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自有房产_____处作为抵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
三根据甲方实际申请的贷款金额,经乙方审核确定向甲方贷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大写)。
四、甲方与乙方商定,贷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五、甲方与乙方商定,本合同项下的典当综合服务费率每月为贷款金额的__________% 。续当时,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前项乙方交纳综合服务费。典当期限届满后五日内,甲方既不赎当,又不续当的,即为绝当。绝当后,甲方自愿放弃抵押的房产,同意乙方对该房产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此来抵偿典当行的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并自愿协助或承担办理过户手续。
六、甲方另有合法住处地址为: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另附产权证复印件),房产绝当后合法住所的产权人同意甲方在该房产居住(证明材料一份)。乙方在行使本合同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应向甲方和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通知发出五日内,甲方或其他合法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抵押物,搬至第二处住所居住。
七、抵押物的保险: 1.甲方须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到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损毁;抵押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甲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如甲方不履行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2.甲方须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五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乙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乙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赔偿金用于修缮该抵押物的损坏部分或清偿本合同项下甲方所欠乙方的所有款项。 4.甲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乙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表购买保险,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支付。 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损毁,甲方应就受损毁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八、在甲方既不按期交付综合服务费,又不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理该房产。甲方自愿放弃诉讼和抗辩权,在此不可撤销的授权委托乙方有权直接处分该房产,并以缩短款项偿还贷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九、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十、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文件和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无任何经济纠纷,无任何权利瑕疵,未设定抵押,如发生不实或欺骗行为由甲方承担全部相关的法律责任,并由甲方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十一、甲方应对该房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如该房产为共有财产,则须共有人已签字同意该抵押房产典当贷款。因抵押房产存在权属、共有争议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当金及利息总额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十二、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以上行为均为无效,如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甲方自愿承担双倍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与乙方之间所产生的还款、借款、追加款等法律行为均视为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四、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支付或承担。
十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约定任何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房产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户(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典当行(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为确保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条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鉴于甲方向乙方借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 ____区(镇) ____路(街) 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息
每月____支付借款利息。每月利息以本合同借款总额的____收取。逾期每天按本合同借款总额____收取。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的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七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八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银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xx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 )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 ,地址____ ,(营业执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他
一、对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 )向____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签 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____)楼花字第____号
抵 押 人(甲方):
代 表 人:
抵押权人(乙方):
代 表 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 ,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还款保证人:_________(甲方所在单位)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_________(写明售房单位全称)。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_________(抵押物名称)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_________万元,担保_________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_________年,即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_________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处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补充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急需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的股份作为借款抵押给乙方, 所有股东作证并签字: 。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乙方如需用钱,甲方应将及时清还。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倍执行。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结清。
2、甲方在清偿借款之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合同止。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时,乙方应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届满不清偿,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处分权(即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拥有)。
第七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方式处分该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则有权处置抵押物,甲方无权干涉。
第八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则甲方承诺自愿放弃该抵押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而且甲方还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物的过户登记。
第十条: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赫章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
乙方夫妻(签字):
20xx年12月20日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用于购买、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单位为(售房单位全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规定立此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信贷部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及(贷款银行全称)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甲方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施工单位(翻建住房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称)
交乙方作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详细清单附后)。抵押物的现值为 万元,担保 万元贷款的偿还。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贷款利率为月息 ‰。
六、借款采用本金法按月归还本息,甲方必须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归还贷款,本息 元。
七、如遇国家统一调整存贷款利率时,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贷款利率,依此重新确定每月还本付息金额。
八、贷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逾期一个月以内的,应于下月偿还贷款本息时一并归还,乙方不予处罚,但上述情况一年不得超过两次。逾期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权按超过的逾期天数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额万分之三的罚息。
九、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时抵押物进行处理。处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和处理抵押物引发的各项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并限甲方按期搬出用于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单位负责在三个月内无条件偿还。
1.甲方在贷款期内六个月内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全部贷款到期后六个月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死亡或宣布失踪或移居国外,其法定继承人拒不继续履行甲方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或无力继续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的。
十、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且抵押处理不能履行时,还款保证人必须无条件地负责偿还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还款保证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偿还借款本息的通知后,应于三个月内无条件地代为归还借款本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的,乙方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户或其他存款户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权益让渡给乙方,并不得对抵押物作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处理。
十二、甲方需对抵押物办理保险,保险单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毁损,甲方应负责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和乙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应首先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若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归还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责归还。
十三、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办理贷款,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用款,乙方应按影响金额和天数,每天付给甲方相当于影响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十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双方均有权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双方及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三方盖章并经法人代表签名、公证所公证后生效,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 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乙方 签名(章):
地 址:
电 话:
还款保证人(甲方所在单位)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邮编: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申请办理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乙方提供协助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服务
第一条 服务内容: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 房屋抵押消费贷款 申贷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第二条 服务完成:甲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成功(即贷款银行批准此笔贷款),视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已经完成。
第二章 贷款
第三条 贷款申请:甲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拟贷款额度及贷款年限,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审批材料。
第四条 发放贷款:经被申请银行批准贷款后,甲方房屋实现抵押 及履行相关手续后即可发放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申请贷款总额为¥X元人民币(大写)整。
第六条 贷款年限为X年。
第三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X元人民币(大写)(不含评估费、抵押费、保险费、公证费等)。
第八条 定金: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贷款申请成功后(即贷款银行批准此笔贷款),此定金抵作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提供全部贷款资料给乙方,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如果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双方协商终止合同。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定金全部返还甲方。
第十条 若因甲方过错致使甲方贷款申请未通过银行的审批,使本合同终止,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一条 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甲方单方面终止借贷申请,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十二条 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当日(即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情形),将剩余服务费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由于贷款的成功与否是根据借款人自身资质、银行政策等综合因素决定的,故乙方并不对此贷款成功给予承诺。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需共同遵守,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一条 逾期支付定金与服务费用的违约金计算办法: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 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签定地为,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全额清偿到期债务,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本合同签定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第二十三条 付款方式:
定金、服务费由甲方以支票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X年X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