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大全

商品混凝土就是指用作商业用途,例如可出售、购买的混凝土。对于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混凝土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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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水泥买卖合同

商品混凝土运输合同

建筑砂石材料采购合同

工程材料运输合同


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结算单价:见单价附表 (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许变动 )

沥青混凝土单价

上述单价已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安全健康等)、材料费、设备机械费、节假日加班加点费、措施实施费、劳保费、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费、调遣费、安全及保险、小型工具使用费、管理费、规费、利润、税费等,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结算数量:以甲、乙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数量为准。 计划供应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日

2沥青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

2.1原材料

沥青:采用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70号,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的质量技术要求。

集料:沥青混凝土骨料选用质地坚硬、质量较好的石灰岩加工碎石,压碎值不大于30;矿粉由石灰岩加工;各项技术指标满足JTGF40-20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中对沥青面层用粗集料、矿粉的质量技术要求。

2.2沥青混合料技术要求

外观: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无花白料、结团和离析现象。

混合料出场温度:165-175?C,运输到现场温度不低于140-150?C。

沥青混合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必须满足JTGF40-20_《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要求。

乙方出具出场检测报告

3、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3.1乙方供应甲方的沥青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及本合同约定。

3.2甲方应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沥青混合料外观质量、数量等内容进行核实、并在沥青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3.3如经外观检验质量明显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现场甲方对沥青混合料质量及温度进行检验。

4、供货方式: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乙方每天以甲方前一天的申购量及供货时间,准时、连续的供货。

5、价款结算及支付

5.1预付款:

5.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沥青混凝土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数量为准确数量办理价款结算。乙方提供发票。

5.3价款支付期限:施工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货款的50%,剩余款项在主线恢复交通后,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6、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按合同及时办理混凝土价款结算手续并支付价款。

(2)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提前24小时向乙方提拱混凝土使用申请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并作为每次供应沥青混凝土的依据。

(3)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过程及过磅进行监督。

乙方:

(1)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需求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沥青混凝土。

(2)沥青混凝土出场过磅,接受甲方监督,按双方认可的数量,填写发货数量。

(3)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保证混凝土质量并提供相关技术质量资料 。

(4)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具有公路乙级资质试验室出具的沥青混合料配合比组成设计报告,沥青及水泥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技术资料。

7、违约责任

7.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7.2经国家授权和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因乙方供应混凝土质量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2

买方(甲方):响水县金港家园工程项目部

卖方(乙方): 盐城鼎鸿混凝土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混凝土的等级及单价

备注:如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议;每个等级差价10元/方;此合同价格为泵送价格,非泵送混凝土单价每方下浮10元,另混凝土重量要确保2380公斤/方。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 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甲方误工损失。

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浇筑之日起4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5、 到场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

6、 混凝土强度标号以标养试块28天强度为依据。

7、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

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 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中采用的砂子应全部使用河砂,不得使用海砂,如因使用海砂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约定暂供货一万立方,甲方供货累计一万方后,每供货一千立方结算一次(按一千立方结算),剩余货款待工程竣工结束后一个月内,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后一次性结清。

2、本合同项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即时付清未结货款。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货款,乙方可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12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抱要求。非主要干道的畅通问题由甲方负责。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4)应指派专人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盐城市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应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或多要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应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应当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申请的混凝土浇筑计划,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

(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本合同第

三条第三款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

(6)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的时间要求送货或中途供货停止,每延迟一小时承担甲方误工工资5000元,以此类推,如发生二次以上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响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须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合同总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3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 (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_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 供货量验收方式:

1、 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 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 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 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 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 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_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 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 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 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 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 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 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4

甲方: (购货单位)

乙方: (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 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

3、订货流程: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b、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月 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 办 人: 代 办 人: 联 系 方 式: 联 系 方 式: 地 址: 地 址:

户 名: 开 户 行: 帐 号: 日 期: 日 期:

最新混凝土买卖合同5

__(简称甲方)

供应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交货地点(工程地址):

二、供砼搅拌站(公司)名称:合肥金港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三、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一般情况:

泵送按合肥市当月信息价下浮个点,非泵送砼在当月实际交易价的基础下浮10%,再减20元/m?。

2、约定事项:

S6抗渗加10元/m? S8抗渗加15元/m? S10抗渗加18元/m?防冻剂加10元/m? 早强剂加10元/m? 细石砼加10元/m?膨胀剂加10元/m?如需抗裂纤维由甲方提供。乙方收加工费2元/m?

四、预拌混凝土方量结算:

1、混凝土供应量以 图纸含量 进行结算。

2、甲方必须在每次供应后一周内确认供应量,在每月30日确认当月混凝土供应总金额。甲方未在上述时间确认乙方的混凝土供应量和混凝土供应金额,则认为同意按乙方的随车小票计算混凝土供应量。

五、预拌混凝土付款方式和期限:

需购方在浇筑混凝土5000m?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混凝土主体结构封顶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二次结构、屋面、楼地面等累计达20__m3时结算一次且付货款的7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结清。甲方未按上述方式和期限支付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技术要求:

1、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高于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3、凡一次浇捣大体积(3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混凝土的各项技术要求,乙方以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此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养护工作

5、甲方必须按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和标准养护,与之相关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持证上岗。

6、乙方有权在混凝土供应及养护期间,随时对施工现场用于强度评定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等情况进行随访,如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双方确认后,乙方将不承担所涉及试件达不到评定要求而引起的责任和一切要求。之前所发生的量按此次单车计量为准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4902-20__《预拌混凝土》、GBJ107-87《混凝土强度验收评定标准》等执行。

2、在预拌混凝土的供应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果更改约定的重要技术数据,要求更改的一方必须出具有效书面凭证。

3、预拌混凝土浇筑后,甲方如发现质量等问题,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及时协商分析解决,并及时上报有关质监部门,所产生的一切因砼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或双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甲方未按时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日万分之计算,并承担乙方为实现责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乙方聘请律师代理费、交通费等)。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得,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浇筑商品混凝土的前24小时内,应书面形式或电话预约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2、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一切组织准备工作(如:道路坚实畅通,用水、照明齐全等),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

3、甲方在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尚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本行业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做到保质保量,并按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混凝土技术资料。

5、乙方应做好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6、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应时,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7、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双方违约责任。

8、当预拌混凝土原材料价格波动时,乙方有权可根据 ( 与上月相比增加或减少%进行混凝土单价调整。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法人章或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甲方必须提供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相关部门查验及存档。

十三、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 贰 份,备案存档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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